欧美的枪击案和恐怖袭击算张献忠行为吗?
例如挪威爆炸案,法国剧院枪杀案,查理周刊袭击,美国拉斯维加斯枪击案,XX校园枪击案等等,这些算不算张献忠式袭击?
如何看待这些拿普通老百姓泄愤的恐怖袭击?
个人总结的三种袭击抗争:
1. 张献忠式,无差别攻击平民。
2. 自杀式,例如自焚,自残。
3. 杨佳式,直捣黄龙,追究直接责任人。
如何看待这些拿普通老百姓泄愤的恐怖袭击?
个人总结的三种袭击抗争:
1. 张献忠式,无差别攻击平民。
2. 自杀式,例如自焚,自残。
3. 杨佳式,直捣黄龙,追究直接责任人。
杨佳也不算追究直接责任人,他捅死的六个人基本都是警局里的文职警察,基本没有多少战斗力
要看作案動機
我認為
因為體制缺失無法循正當管道解決遇到的困難
被現實所逼這種才能算張獻忠
我認為
因為體制缺失無法循正當管道解決遇到的困難
被現實所逼這種才能算張獻忠
对,被现实逼迫到活不下去才算张献忠
魔怔左人或者精神病不算
魔怔左人或者精神病不算
你如果把张献忠行为理解成是把所受的委屈发泄到完全无关的弱者头上的话,绝大部分刑事案件和恐怖袭击都不是张献忠行为。我不喜欢用枪击案这个词因为这个词强调的是作案工具而不是作案动机或者危害程度。张献忠行为实际上和作案动机密切相关。
恐怖主义的一个主要特征是使用针对平民的暴力胁迫政府来达到某些政治目的,譬如分离主义者不停的袭击平民来迫使政府允许某地区独立,譬如北爱共和军;或者某些宗教极端分子通过袭击平民的方式来迫使某地实行极端的社会制度,譬如博科圣地。
恐怖主义的一个主要特征是使用针对平民的暴力胁迫政府来达到某些政治目的,譬如分离主义者不停的袭击平民来迫使政府允许某地区独立,譬如北爱共和军;或者某些宗教极端分子通过袭击平民的方式来迫使某地实行极端的社会制度,譬如博科圣地。
這個要具體分析, 雖然張獻忠行為沒有明確的定義, 但是有一些特徵是公認的。比如施暴者要深處社會底層, 受害者同樣是底層(往往更為弱小), 手段要比較殘忍
在美國的槍擊案里, 很少符合這個特徵(不是沒有), 比如最慘烈的那次, 能包下拉斯維加斯的豪華酒店, 買一車的槍支彈藥這不是底層絕望的張獻忠可以做到的。
張獻忠的種子或許很多國家都有, 但只有在梁家河文明中才可以變成人口大量減少的張獻忠現象
在美國的槍擊案里, 很少符合這個特徵(不是沒有), 比如最慘烈的那次, 能包下拉斯維加斯的豪華酒店, 買一車的槍支彈藥這不是底層絕望的張獻忠可以做到的。
張獻忠的種子或許很多國家都有, 但只有在梁家河文明中才可以變成人口大量減少的張獻忠現象
这个和张献忠无关,这是一个人类社会发展的悖论。随着科技的发展,个人的能力越来越大,甚至能造核反应堆。谁要是哪天心情不好,想任性一下就麻烦了。
当然是了。
张献忠本来就是陕北一神教徒,这点好像没人说啊。
马克思苏维埃也是张献忠,同样出自一神教。
哈哈哈哈哈
张献忠本来就是陕北一神教徒,这点好像没人说啊。
马克思苏维埃也是张献忠,同样出自一神教。
哈哈哈哈哈
我觉得张献忠也没啥。他们具备天然的正义性。反抗暴政没啥。我不知道是否大家一定觉得和平非暴力才对?专制都是暴力维持的。非暴力对暴力死的惨。太理想了秀才造反不行。分离分子也是中性词。分离有分离的理由。比如库尔德科索沃。我觉得他们有独立的理由。列宁不是说过民族自决权吗?科索沃独立成功了。但为了分离的袭击平民确实有争议。大家怎么看?精神病人杀人刑法基本不具备可谴责性。不讨论有问题的人不存在分别善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