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致“考证热”的墙国证书挂靠制度,有没有一丁点的正面意义?

法律职业资格、注册会计师、注册建筑师、注册消防工程师……

是不是我考个“习近平思想”证,然后挂靠到公司里,每年拿个几万块。
这些公司就可以胡作非为,最后责任算我这里就行?

欧美国家是怎么搞的?有没有类似制度?

考证热,是不是纯属扰民、浪费社会资源?
直接无保留地废除证书挂靠制度,对社会造成什么损失吗?
怪笑客 VI VERI VENIVERSUM VIVUS VICI.
行业相关。可以说说这事情。挂靠这事情在天朝其实也是违法的,或者说是一种灰色地带。我们这个行业因为挂靠签字最终锒铛入狱的事情也略有耳闻。

考证挂靠的大背景其实是专业资格考试制度与快速发展的不规范市场经济与容量不协调造成的,另外一个原因是因为缺乏职业保险。

职业资质的目的是为了规范市场,这件事情本身对于很多特种行业以及市场来说既是一种法律上的保护同时也是一种市场行为的规范。如会计,律师这种专业公司必须要有相关学历,工作经验,加上职业资格考试才算真正能够执业。如果没有这些职业资质,市场容易出现鱼龙混杂的现象,增加各种法律纠纷。诈骗也会增多。你可以想象一下一个开挖掘机的开了家律所的荒唐感觉。

然后接下来这个制度设计得就很“卷”了。

从个人来讲,职业资格考试在国内的工作环境下(如疯狂加班),大部分人都很难真的有时间去好好准备考试。其次是职业考试的通过率本身就被设计得很低。因此,拿到证的人相对于从业人员来说比例很小。

你要合法成立一个相关行业的公司,一般必须拥有N名持有资质的相关专业人员。而像建筑设计院这种还需要其他专业类相关专业人员若干。既要高薪雇佣这么多专业人才,同时又要能够拥有巨量的客户以及项目来维持公司生存,这对于一个初创公司来说基本上是不可能的事情,直接HARD MODE 然后GAME OVER。凭借如此高的准入门槛,很多行业因此只能被计划经济时代遗留下来的有资质的国有企业垄断。(毕竟对于市场有恃无恐,这些国企领导的对于员工的压榨以及腐败,也自然很容易催生。)

但是市场这么大,需要很多从业人员去填补。有很多自身没有资质但是却已经能够拿到项目以及客户的从业者,就想到了通过“租用”资质的方式去运营公司,这对于持证人员,就是所谓的“挂靠”。“挂靠”也分多种等级:有仅挂靠不在文件上签字的,一般适用于公司老板也有资质只是需要拉人头,当然靠挂靠赚到的也少。需要签字的就需要付法律责任了,这点就需要本人最好同时了解项目情况并且知道其中法律风险。

因此,“挂靠”可以理解为一种“资质”的市场买卖。


在欧美很多行业也是需要持证上岗的。像我所在国家这个行业是通过行会审核你的学历,以及审核在本地的工作经验,工作内容,并且在工作期间需要进修相关学分,然后才会通过资质,没有考试。不过我想可能有些国家是需要考试的。这个过程也是一个很漫长和严格的过程。

不同点在于开公司个人有资质一般就足够了,不会为难你。所以基本上也就杜绝了“挂靠”。当需要其他专业人员合作的情况那就是甲方分别跟不同专业工种的公司签合同,大家互相合作。从而保证了理论上的市场自由竞争。

另外需要提到的就是欧美比较完善的职业保险制度,能够在发生法律纠纷的时候做出补偿,也保障了双方权益。而从业人员也不会发生因为工作失误而轻则破产重则入狱。

目前国内也有关于这方面的制度改革,但是在没有完善法律以及职业保险的前提下,从业人员很容易成为“替罪羊”,市场也仍旧更倾向垄断企业。
说白了还是监管,国外你要是挂靠,所得税方面肯定一团糟,得罪税务机关是什么结果大家都清楚。

国内个人劳务交所得税的都是傻逼,只要能赚点活钱,百分之百偷税漏税。挂靠算个屁。

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是中国特色,绝非浪得虚名。
不要问我从哪里来 新注册用户 (待解除) 不要问我从哪里来
很想知道,帮你回到首页,考证不知道是不是普遍
老胡的大哥_胡BB 大家好!我是胡的大哥,老胡舔的越嗨,我越高兴!!!
在国外有挂靠,但是极少。 因为首先,你专业资质挂靠,你就必须付法律责任。虽然中国也是这样规定,但是在国外的法律意识更强,很少有人会冒这种风险去把自己的执照给别人挂靠。

第二就是上面朋友有提过的税务问题,总之这事情在中国是风险低,回报高。在国外是,风险高,麻烦多。而且专业人士靠自己就已经可以在国外过的不错了,很少有人愿意冒这种风险随便挂靠来赚钱。
pincong360 不劝国内的亲朋移民后,生活太美好了
考的人拿到了证,相关的行业挣到钱,双赢。

其实就是骗钱的。日本也有各种的考证,我都没有。
香港的金融業實行RESPONSIBLE OFFICER(RO)制度,受證監會監管的持牌公司必須有一定數量的RO,公司的每個業務模塊有專人負責並登記於證監會。雖然RO并不一定參與公司的實際運作,但出了事監管責任需要RO來負。有的公司與RO基於雙方互相信任的基礎上,公司請RO過來挂名”坐住“公司但不幹活,收一個相比實際幹活的RO低一半的價格以節約成本,而RO靠資格拿錢的同時,變相有自己的時間可以做額外的工作撈外快。

當然,這一切的基礎,有賴於香港金融業尚有比較強的自律傳統及罰則,大家都知道彼此不會做出太過分違反監管法規的事才放心。而且RO的錢不便宜,為負責的成本。而中國這種賣牌的形式,只會搞得烏烟瘴氣。
在我所在的欧洲国家没这种情况,因为如果出问题会有严重法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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