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何中国关于钓鱼岛的主张是事后编造的虚假叙事?逐条详细分析
关于这个问题,任何人越是仔细辨析,就越会发觉中国所宣传的主张的荒诞性。
1971年12月,即战后的第26年,中国政府首次对尖阁诸岛(中共称之为“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提出主权主张。 自此以后的多年以来,中国政府和中国右翼学者一直试图通过引用一些模棱两可的古代文献记录证明中国对钓鱼岛拥有所谓“自古以来”的“主权”。
然而,对任何一个具有基本逻辑常识的人来说,只需稍微仔细检查一下这些“证据”,就能发现所有这些论点都存在严重的逻辑缺陷。这些主张不仅是对历史的严重歪曲(如将“途经”等同于“管辖”),暴露了中国缺乏实际管辖的记录,更与中国在战后相当长一段时间内的官方态度公然矛盾。从这个角度看,中国政府及中国右翼人士对日本尖阁诸岛愈发疯狂的言论,恰恰暴露了其未达目的不择手段的价值观,以及其拥趸/受众对国际法的无知。
针对茧中互联网上最常见的所谓“古代证据”,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辟谣和反驳:
首先,“途经”不等于“管辖”: 中国经常引用的古代文献,如《顺风相送》、《陈侃使琉球录》等,大多只是在航海路线中提及了钓鱼岛(尖阁诸岛),记录了其名称和地理位置,以作为远洋航行中的坐标参照物。但是,众所周知,仅仅是在航海过程中途经并记录在案,并不能等同于对这些岛屿拥有主权或进行实际管辖。册封使在跨国旅行的途中,途经并提及了汪洋大海中的无人岛,并不能等于中国对这些岛屿自动拥有主权或实际管辖。这就像声称仅仅因为一国官员在出访时途经了某些地方,就认为该国对航行沿途的一切地点都拥有主权一样荒谬。
如果我们按照中国民族主义者的逻辑,“一个地方出现在古代文献中就自动成为其领土”,那么葡萄牙可以随时声称麦哲伦在环球航行中途径记录的所有岛屿都是葡萄牙领土,意大利也可以打着“自古以来”的旗号声称地中海、中东和北非几乎所有地区都是其历史固有领土。这种逻辑显然是无比荒谬的,会导致国际秩序陷入巨大的混乱。
《顺风相送》的成书时间晚于中国媒体宣传的年代: 《顺风相送》记录了长崎的开港和葡萄牙人的活动,这表明其成书时间不可能早于1570年,而不是某些中国学者声称的1403年。这推翻了中国试图将钓鱼岛与中国更早地联系起来的企图。仅仅因为书中最早提到的事件发生在某个1403年就断定该书成书于该年,这种逻辑显然是可笑的。
事实上,记录了从中国到东、南亚各地航线的《顺风相送》本质上只是一本航海指南,其目的是为航海者提供航线和地标信息。其中提及包括钓鱼屿在内的众多岛屿,只是为了方便航海者辨认方向。就此推断中国对所有这些岛屿拥有主权或管辖是荒谬的。这就像现代航海图上标注了许多岛屿,但并不能因此就认为,绘制该海图的国家拥有这些岛屿的主权或管辖能力一样。仅仅经过并提及某地,并不能等同于领土主张或者实际控制。对任何一个智力健全的现代公民来说,这个道理简单得就像乘坐飞机途经某个国家并不能因此就声称对该国拥有主权一样清晰易懂。
《使琉球录》的记载反而佐证了冲绳先民对该海域更加熟悉: 《陈侃使琉球录》中明确记载“闽人不谙海路”,因此需要由琉球水手的导航才能到达冲绳岛。这一细节非常重要,因为它恰恰反驳了中国对钓鱼岛的主张。《陈侃使琉球录》不仅不能证明中国人首先发现了这些岛屿,它反而证明了冲绳先民对该海域的航线和情况更为熟悉,更有可能对这些岛屿拥有实际的控制或利用。如果中国政府真的对该海域存在实际管辖,怎么可能需要琉球水手的导航才能找得到其方位?中国所谓的文献证据,反而证明了琉球人对这些海域的了解程度更高,可能更早与这些岛屿建立了历史联系,不可谓不讽刺。
琉球王国管辖范围以西的海洋并不等于中国领土: 中国学者经常引用一些古代地图或文献,比如将琉球王国的西部边界划定在冲绳海槽东侧的久米岛,以此试图暗示该点以西的区域全都属于中国。然而,对任何一个具备健全逻辑的人而言,这种论点都是完全荒谬的:位于琉球王国的管辖范围之外,并不意味着这些海域及岛屿就是中国领土。就像台湾虽然当时仍位于大明国界之外,并不意味着它属于某个第三方国家一样简单。众所周知,虽然古代中国知道台湾岛的存在的时间很早,但大明终其一世都未在台湾建政,直到1683年大清帝国才首次将台湾吞并。显然,知道某个地点的存在,不等于占有的意示或实际管辖。
中国古代使臣对“黑水沟”认知的不确定性:有一些中国右翼学者声称,古代中国以“黑水沟”(即冲绳海槽)作为中国与外国的分界线,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位于“黑水沟”的西侧,因此属于中国。但事实是,“黑水沟”只是一个清代使臣在个人日记中的模糊描述,将“黑水沟”视为所谓的“中外之界”也仅仅是属于该使者的个人观点,而非大清官方认定的边界。国际法并不承认这种基于个人观点的模糊描述,将其作为划分现代主权国家海上边界的依据,更是荒诞可笑的。国际法要求清晰、持续、有效的国家控制,而非日记中模糊的个人观点。
事实上,清代不同使臣对“黑水沟”是否真的存在本身都存在巨大争议。 一些出使琉球的清朝使臣同样根据个人观察,在日记中否定了前任的看法,断言海中的“黑水沟”并不存在。这就更足以证明某些现代中国学者声称的大清以此作为“中外之界”的说法的虚假性。
缺乏持续、有效管辖的证据: 中国在1972年后提出的所谓古代文献证据,全都缺乏最关键的一点,即对钓鱼岛进行持续、有效的行政管辖的证据。没有任何史料表明,中国政府曾在钓鱼岛设有行政机构、驻军、或有人定居、或进行了实地测量或其他明确的实际控制行为。而这些恰恰是近代日本对其有效主权的重要因素。自日本在1885年登岛考察,并于1895年1月正式将钓鱼岛编入领土并行使有效的行政控制以来,钓鱼岛始终处于日本的控制之下。日本不仅进行了详细的行政管理,还一度在岛屿上设立了定居点,进行资源开发,完全符合国际法对领土主权的要求。相比之下,中国引用的古代文献只是模糊的提及,远远达不到国际法的标准。
中国自身在1970年代之前的官方态度: 这或许是对中国事后主张最有力的反驳。1971年12月,中国政府首次提出对钓鱼岛的主权主张。但在这之前,中国官方出版的地图集、地理教科书、官方报刊(人民日报)等都将尖阁诸岛标记为日本和琉球群岛的一部分。这种前后矛盾的态度,大大打击了中国在1971年后编造的单方面主张的可信度。
结论是显而易见的。中国(国民党及其忠实的学生共产党)所谓“自古以来”的证据,是在发现石油的1970年代之后才事后提出 (编造) 的。在此之前,中国政府不仅从未对“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尖阁诸岛提过主权主张,甚至多次承认其为日本/琉球群岛的一部分。这种前后矛盾的态度,以及对古代文献牵强附会的曲解,充分暴露了1971年以后主张的虚假性。
1971年12月,即战后的第26年,中国政府首次对尖阁诸岛(中共称之为“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提出主权主张。 自此以后的多年以来,中国政府和中国右翼学者一直试图通过引用一些模棱两可的古代文献记录证明中国对钓鱼岛拥有所谓“自古以来”的“主权”。
然而,对任何一个具有基本逻辑常识的人来说,只需稍微仔细检查一下这些“证据”,就能发现所有这些论点都存在严重的逻辑缺陷。这些主张不仅是对历史的严重歪曲(如将“途经”等同于“管辖”),暴露了中国缺乏实际管辖的记录,更与中国在战后相当长一段时间内的官方态度公然矛盾。从这个角度看,中国政府及中国右翼人士对日本尖阁诸岛愈发疯狂的言论,恰恰暴露了其未达目的不择手段的价值观,以及其拥趸/受众对国际法的无知。
针对茧中互联网上最常见的所谓“古代证据”,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辟谣和反驳:
首先,“途经”不等于“管辖”: 中国经常引用的古代文献,如《顺风相送》、《陈侃使琉球录》等,大多只是在航海路线中提及了钓鱼岛(尖阁诸岛),记录了其名称和地理位置,以作为远洋航行中的坐标参照物。但是,众所周知,仅仅是在航海过程中途经并记录在案,并不能等同于对这些岛屿拥有主权或进行实际管辖。册封使在跨国旅行的途中,途经并提及了汪洋大海中的无人岛,并不能等于中国对这些岛屿自动拥有主权或实际管辖。这就像声称仅仅因为一国官员在出访时途经了某些地方,就认为该国对航行沿途的一切地点都拥有主权一样荒谬。
如果我们按照中国民族主义者的逻辑,“一个地方出现在古代文献中就自动成为其领土”,那么葡萄牙可以随时声称麦哲伦在环球航行中途径记录的所有岛屿都是葡萄牙领土,意大利也可以打着“自古以来”的旗号声称地中海、中东和北非几乎所有地区都是其历史固有领土。这种逻辑显然是无比荒谬的,会导致国际秩序陷入巨大的混乱。
《顺风相送》的成书时间晚于中国媒体宣传的年代: 《顺风相送》记录了长崎的开港和葡萄牙人的活动,这表明其成书时间不可能早于1570年,而不是某些中国学者声称的1403年。这推翻了中国试图将钓鱼岛与中国更早地联系起来的企图。仅仅因为书中最早提到的事件发生在某个1403年就断定该书成书于该年,这种逻辑显然是可笑的。
事实上,记录了从中国到东、南亚各地航线的《顺风相送》本质上只是一本航海指南,其目的是为航海者提供航线和地标信息。其中提及包括钓鱼屿在内的众多岛屿,只是为了方便航海者辨认方向。就此推断中国对所有这些岛屿拥有主权或管辖是荒谬的。这就像现代航海图上标注了许多岛屿,但并不能因此就认为,绘制该海图的国家拥有这些岛屿的主权或管辖能力一样。仅仅经过并提及某地,并不能等同于领土主张或者实际控制。对任何一个智力健全的现代公民来说,这个道理简单得就像乘坐飞机途经某个国家并不能因此就声称对该国拥有主权一样清晰易懂。
《使琉球录》的记载反而佐证了冲绳先民对该海域更加熟悉: 《陈侃使琉球录》中明确记载“闽人不谙海路”,因此需要由琉球水手的导航才能到达冲绳岛。这一细节非常重要,因为它恰恰反驳了中国对钓鱼岛的主张。《陈侃使琉球录》不仅不能证明中国人首先发现了这些岛屿,它反而证明了冲绳先民对该海域的航线和情况更为熟悉,更有可能对这些岛屿拥有实际的控制或利用。如果中国政府真的对该海域存在实际管辖,怎么可能需要琉球水手的导航才能找得到其方位?中国所谓的文献证据,反而证明了琉球人对这些海域的了解程度更高,可能更早与这些岛屿建立了历史联系,不可谓不讽刺。
琉球王国管辖范围以西的海洋并不等于中国领土: 中国学者经常引用一些古代地图或文献,比如将琉球王国的西部边界划定在冲绳海槽东侧的久米岛,以此试图暗示该点以西的区域全都属于中国。然而,对任何一个具备健全逻辑的人而言,这种论点都是完全荒谬的:位于琉球王国的管辖范围之外,并不意味着这些海域及岛屿就是中国领土。就像台湾虽然当时仍位于大明国界之外,并不意味着它属于某个第三方国家一样简单。众所周知,虽然古代中国知道台湾岛的存在的时间很早,但大明终其一世都未在台湾建政,直到1683年大清帝国才首次将台湾吞并。显然,知道某个地点的存在,不等于占有的意示或实际管辖。
中国古代使臣对“黑水沟”认知的不确定性:有一些中国右翼学者声称,古代中国以“黑水沟”(即冲绳海槽)作为中国与外国的分界线,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位于“黑水沟”的西侧,因此属于中国。但事实是,“黑水沟”只是一个清代使臣在个人日记中的模糊描述,将“黑水沟”视为所谓的“中外之界”也仅仅是属于该使者的个人观点,而非大清官方认定的边界。国际法并不承认这种基于个人观点的模糊描述,将其作为划分现代主权国家海上边界的依据,更是荒诞可笑的。国际法要求清晰、持续、有效的国家控制,而非日记中模糊的个人观点。
事实上,清代不同使臣对“黑水沟”是否真的存在本身都存在巨大争议。 一些出使琉球的清朝使臣同样根据个人观察,在日记中否定了前任的看法,断言海中的“黑水沟”并不存在。这就更足以证明某些现代中国学者声称的大清以此作为“中外之界”的说法的虚假性。
缺乏持续、有效管辖的证据: 中国在1972年后提出的所谓古代文献证据,全都缺乏最关键的一点,即对钓鱼岛进行持续、有效的行政管辖的证据。没有任何史料表明,中国政府曾在钓鱼岛设有行政机构、驻军、或有人定居、或进行了实地测量或其他明确的实际控制行为。而这些恰恰是近代日本对其有效主权的重要因素。自日本在1885年登岛考察,并于1895年1月正式将钓鱼岛编入领土并行使有效的行政控制以来,钓鱼岛始终处于日本的控制之下。日本不仅进行了详细的行政管理,还一度在岛屿上设立了定居点,进行资源开发,完全符合国际法对领土主权的要求。相比之下,中国引用的古代文献只是模糊的提及,远远达不到国际法的标准。
中国自身在1970年代之前的官方态度: 这或许是对中国事后主张最有力的反驳。1971年12月,中国政府首次提出对钓鱼岛的主权主张。但在这之前,中国官方出版的地图集、地理教科书、官方报刊(人民日报)等都将尖阁诸岛标记为日本和琉球群岛的一部分。这种前后矛盾的态度,大大打击了中国在1971年后编造的单方面主张的可信度。

结论是显而易见的。中国(国民党及其忠实的学生共产党)所谓“自古以来”的证据,是在发现石油的1970年代之后才事后提出 (编造) 的。在此之前,中国政府不仅从未对“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尖阁诸岛提过主权主张,甚至多次承认其为日本/琉球群岛的一部分。这种前后矛盾的态度,以及对古代文献牵强附会的曲解,充分暴露了1971年以后主张的虚假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