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车难题,你会选择牺牲一个人拯救五个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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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车难题的本质是选择杀1人救5人还是什么都不做听天由命,我会什么都不做,只有上帝有权决定谁死谁活

补丁:他们都是好人,都不是你的亲人,唯一的区别就是1个人跟5个人的区别

如果把5人变成5百万人,各位答案是啥?
我还是会什么都不做,因为我不是救世主,没权力也没义务去杀死1个人拯救500万人
小孩子才做选择。
下面有请我们的邓小平同志来回答
哪边五毛多压死哪边(开玩笑)
Hokkien 閩南人
問題是,除非你什麼都不知道,只要你知道前面有一人和五人,在你選擇什麼也不做的時候,你就等於採取了行動,選擇殺五人。
還有,不管你選擇動還是不動,最終還是上帝決定誰死誰活,而不是你。
一直正義 ? 魔怔人 碰瓷 双簧 女子高生 小字报 真诚用户 太上皇 女仆装 心靈建全 正义人士 大师 小号海 失意政客 PUA 上访 嘿阔 安全因素 必意四 东林党人 PTSD 先哭为敬 网军 自由心证 幻想朋友
如果你撞死那五个人,责任算他们自己的,因为他们在火车运行轨道上,你只是正好开过去了而已

如果你撞那一个人,责任就算在你头上,因为你故意的去变轨,等于你故意杀了他。

(知乎上看到的)
润之的忏悔 反党积极分子
我会用我的身体挡下这辆失控的电车
admin 公共账号 管理员公共账号
什么都不做。

那5个人本来就该死,因为如果我不在场的话,他们本来就会死,所以什么都不做我没有杀人。把他们绑在轨道上的人才是凶手。

如果我去搬了轨道,等于是我选择杀死那一个人本来不该死的人,那我杀了一个无辜的人。

其实这个题目就是一个对实用主义和自然道德之间的最明显区别。

用一个某人举过的更极端的例子:
假如有一个健康无辜的人,可以通过把TA的眼角膜、肾脏、心脏、肝脏等器官移植给另外5个人救5条生命,我们是否应该允许未经同意肢解这个健康无辜的人换取另外5个人的生命?

你敢在认同可以非自愿情况下牺牲一个人救5条命的社会生活吗?
创象雕刻家 ? 我是中華人 你是支那人
我选择倒车
存在者09 🤬不友善用户 Fate
无论你怎么选,至少要压死一个。

其实这个问题恰恰证明了功利主义的有用性。
问题不在于救不救,而在于谁才是价值最大的。是那1个人的价值大,还是另外5个人的价值大?
只要你能做出这个判断,那么就选择那个价值最大的去做就行了。

而什么都不做,其实是不负责任。
巴巴罗萨 宁肯当盐柱也想有一天看着索多玛完蛋
理论上说不选,实际上也可能不选,但是不心理压力可能巨大,当然,如果把5人变成5百万人,各位答案是啥?好奇
这道题并不是那么简单。
广岛和长崎的两枚原子弹该不该扔?对德国鲁尔区战略轰炸炸死了无辜平民怎么说?中东反恐恐怖分子乔装成平民,你开枪还是不开枪?
如果这时候你不做出决断,有可能就会有更多的人死伤,就如卢旺达大屠杀成为没人管的情况一样。没有行动当然没人负道德责任,但显然在某些特殊情况下,思量利弊并不违反道德原则,反而是一种崇高的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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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机预言家 我摆下一摊民主,一摊自由。你,为什么用坦克压我?
事实上,选择后方的一切都是未知的,只有选择发生,才决定了未来的结果。
洞穴奇案中
有几个人一起商议,抽签吃掉一个人,其中一个在抽签前放弃了,抽签时恰好抽到的就是放弃的那个人,怎么处理。
可以查看下杜德利案,可以说是洞穴奇案的真实版本,几人在海上航行后没有吃的,将一个船员给吃掉,在英国被判绞刑,后被女王特赦。
其重要的争论点究竟是不是紧急避险,但要构成紧急避险,一个重要的要求是要损害较小的法益而保护较大的法益,这是功利主义的要求,但是一个人的生命和其他五个生命的价值要怎样去衡量?能否证明,这是无法证明的,康德有句名言,人是目的,而不是手段。
这也就是西方社会在911之后,对于劫机事件,立法在紧急情况下可以对飞机予以击落的类似法案,迟迟通不过的原因。
同样的,也可以类比下,假如那一个可以换车轨的是政府,民主就是为了保护五个人的利益,而宪政要保护的就是那一个人的利益。
问选什么?墙国的话,要么去列到不了的地方,要么尽力趴在列车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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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者09:直接回覆提示沒有權限人是目的这一命题,确认了人的终极价值,强调了个人具有至高无上的价值和尊严。“人是目的”这一命题揭示出人本身就是目的,而不是供哪个领袖任意利用的工具;个人的存在不是为了他人的存在,也不是为了某一集体或社会整体的存在;也就是说:个人不是实现社会目的的工具,社会是实现个人目的的工具。神圣的个人是不允许他人的侵犯的,哪怕是他的家庭成员。个体本身即具有独立的价值与意义,存在本身即是存在的最高价值。人自身的存在与发展,就是人的最高目的,就是人生的终极意义。
这才是人是目的含义。
@存在者09:康德并没有否认人可以操作他人(作为手段或工具),而是认为人与人之间应该互为目的与手段。康德指出:“一切人都是目的而且一切人又彼此地都是手段。”在相互利用(“互利”)中达成自己和他人之目的。这种“互利”必须在有利于生命的范围内,而不是相互危害生命。战国时期的齐国有两位勇士,他们一同到酒店饮酒,一个说:“喝酒不能没有下酒菜。”于是就拔出刀来,割下自己身上的一片肉给对方吃;另一位毫不示弱,也拔出刀来割自己身上的肉给对方吃。这样,你割一片,我割一片,割来割去,两个人不一会儿都送了命。这类危害生命“互利”活动如吃人肉、喝人血、吸毒、吸烟等必须予以禁止。 
@存在者09:利 在这里指的是利益,而并非利用,互为利益。或者可以指正向利用
假如让列车转向,那则就是把那一个人当作工具了吗,这种对于那个人不能说是利益,或是正向利用。
独裁不正是这种非正向利用,而即使在西方民主社会,也不会把人当做手段,这也就是对于类似于911之类的事件,难以通过立法可以击落难以处理的原因,虽然近年来有些进展,但对于电车难题还是束手无策,民主,大多数人决定可以减少非正向利用,而宪政,可以保护对于这大多数人正向利用时候对于那些非正向利用的保护。
@存在者09:而就像你说的穿衣吃的不是自己生产的这样,我们之间是互为利用,但我们直接互相平等交换,可以理解为正向利用,这也就是就是另一句  一切人都是目的而且一切人又彼此地都是手段。”在相互利用(“互利”)中达成自己和他人之目的。但是你和独裁者之间难以达成这种互为正向的利用,或者平等的正向利用。
@存在者09:这只是汉语圈词语匮乏导致翻译的不准确而已,如果你学过法律你就了解了,你觉的说出人人生而平等的哲学家会不懂这一点,康德说出人是目的,而不是手段,而一切人都是目的而一切人都是彼此的手段,考虑下逻辑的自洽性,你觉的手段指的是什么?或者该怎么解释?
FreePeople 包容是进步的根本。
上帝已经把选择权交给你了,不管做还是不做,都决定了别人的生死。
当我们在问“怎样选择?”的时候,实质上在问“怎样选择才是符合道德的?”,或者说“怎样选择才能让我看起来像是一个好人?”
要做到符合道德,就需要了解什么是道德?我认为道德是一种人类为了整体利益而自然形成的约束个体的规范。所有道德原则可以大致归纳到以下两条范围内:
1.人类个体应自发地帮助其他需要帮助的人类个体
2.人类个体不应伤害其他人类个体

这个难题演示了道德原则第一条和第二条相互冲突的情景。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就要重新审视道德规范是否合理,如果它自相矛盾,我们就应该根据这种情景制定新的道德规范。整体利益是道德存在的目的,约束个体则是道德的手段。需要澄清的是,整体利益是由个体利益构成的,没有由个体就没有整体。

我们再来看看这个问题,一个真正有道德的人,根本就不会让这种状况发生。好吧,它已经发生了,我们该怎么做?我们应该把问题换成“你选择拯救谁?”而不是“你选择杀死谁?”,因为当这种状况发生地时候,两者都被置于有50%概率被碾死的风险下。不管我们如何选择,实际上是在选择把一方从50%概率被碾死的风险下救出来。所以不管如何选择都是符合道德的。
接下来我们再看看如何选择才能更符合道德,我们要把五个人和一个人的生命和灵魂放在天平上秤量,看看谁更符合人类整体利益。生命的价值是均等的,但是灵魂的质量是不同的。如果那五个人是麻木的中国人,而那一个人是刘晓波,我会选择救刘晓波。如果那五个人是我的家人,我会选择救我的家人,因为我的利益也是整体利益的一部分。你也许会说我不是一个好人。抱歉,这种情况下我不想做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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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生命价值的争议,数学上已经有解释:
我们假设一个生命的价值为X,五个人生命的价值为5X,因为生命是无价的,所以X的值趋于无穷大。当X趋于无穷大时,5X-X=4X,4X>0且趋于无穷大,所以五个人的生命价值大于一个人的生命价值。神奇的是5X是无穷大,X也是无穷大,只要不做减法,这两者就是等势的。我们最好祈祷不要出现把生命做减法的状况,营造这种状况的社会本身就是不道德的。
曝光地沟油的河南记者李翔,他会把自己的生命和大众的生命放在天平上衡量吗?能力越大,责任也就越大,处在这种位置,不可以逃避。逃避固然不是错误,有勇气去选择多数的人都是好人,如果自己就站在铁轨上,那更是伟大。对于那些作出选择的人,你可以不理解,但不可以去骂他们,因为我们每时每刻都活在被拯救后的世界里,作为幸存者的一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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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本身就是功利性的,所以这一问题不存在功利主义和道德的冲突,只有个体功利主义和整体功利主义的冲突。选择救五个,是选择了整体功利主义。选择救一个,是选择了个体功利主义。有人说这事和我无关,这是一种鸵鸟心态,为了个体无功无过选择视而不见,这也是一种个体功利主义。
对这个问题的回答真实体现出了我们将在大是大非前作出的选择,是选择自保还是付出?
贴上曝光豫章书院的记者说过的一句话,自认目前还做不到,让我既感动又佩服。
https://i.imgur.com/jaHKVHK.png
_neko 90后
选择五个人救说明你认为生命是可以按件计价。

这种选择无疑贬低了所有人的价值。
博士买驴 观察 チュウゴクセンリャクヒトダマスキョクセーイン
我们不是应该去把那个把六个人绑轨道上的人抓起来吗
真不是我杠,那六个人做错了什么要被绑在轨道上等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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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七公 挺直脊梁 拒做犬儒
毛魔:加起來才6個,算甚麼
全都殺了就沒問題
octupus ? 匿名环境的赞美和荣誉对我而言一文不值。除非你们不说话,就别指望我不能免费从各位那里获得可能有的那么点讨论价值。我不需要赞美和讨好任何人。面对面时,沉默代表最大的蔑视。匿名下,沉默只能表示不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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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illette 言论自由爱好者。全球化爱好者。左派。
法律上讲,如果什么都不做(包括不进行任何努力防止事故)的话,因为有放任/过失的故意,因此是故意/过失杀人,区别是杀一个还是杀五个(无期或者死刑的区别)。
其中,如果尽了合理的努力的话(一般来讲是被培训过的内容),则足以抵销自己的责任,因为客观行为无法证明主观有故意或者过失。
如果在满足上面两个条件下选择杀一个而不是五个的话,可以用紧急避险来进行抗辩(知乎那个可能是错的)。这里有一个争议就是,一个人的生命和五个人的生命谁更有价值。这里,控方可以说那一个人对于社会的价值远大于五个人,因此在驾驶者知晓双方对社会价值的时候应当认为驾驶者用更大的价值替换了更小的价值。不过我觉得这一观点不会被认可,因为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考虑的是个人利益,因此五个人的生命利益显著大于一个人的生命利益;而功利主义是在立法的时候考虑的,如果要从功利主义进行解释,则需要同时考虑刑法的谦抑性等各个法律原则,需要进行法律检索。
我会选择完成程序后什么都不做,除非有我亲近/厌恶的人躺在那里。
在这个难题中选择杀一保五的人,我想在现实中一定是我讨厌的那种人。
如管理员所言,重点不是选择谁,而是我们没有权利去牺牲交易别人的生命,
所以我也会选择什么也不做。
庆丰包子的梦帝 撸起袖子加油干
这种极端哲学问题感觉毫无意义。
姨克思主义 ? 隔壁王阿姨
站在上帝视角来看人们才会理不清思绪。
我们把电车系统当作一个孤立的系统,系统里有七个人,轨道上的一个人,轨道上的五个人以及不在轨道上个那个人,一共有七个人。
选择A,救一个人,那么死亡率是5/7
选择B,救五个人,那么死亡率是1/7
显然易见,如果你生在系统中并且随机担任角色,发生A情况你的存活率是2/7;发生B情况你的存活率是6/7。
人类社会某些时候必然要做出某些选择,除非你是上帝可以置身其外。
何方刁民状告本官 不要试图在网上和陌生人讲道理
文昭有一期讲过这个题目,具体是哪一期我忘记了,他的回答是不应该,我觉得很有道理。这一期节目是我觉得他做的最好的一期。

他的解释大意是,即使救了那五个人,又能怎样呢?难道那五个人未来不会死吗?别说通过牺牲一个人来救五个人,就算牺牲一个人救五百万人、五亿人都不应该。除非被牺牲的那个人自己愿意,否则牺牲少数人的利益来拯救大多数人是不可取的,如果这么做,那么这些被拯救的大多数人就是帮凶。 
当我曾经在学校读哲学课时,顶楼的 admin 管理员举出的例子恰好是我的教授所给的例子,在此直接原样引用。

Ex. 1: 电车难题,如题
Ex. 2: 假如有一个健康无辜的人,可以通过把TA的眼角膜、肾脏、心脏、肝脏等器官移植给另外5个人救5条生命,我们是否应该允许未经同意肢解这个健康无辜的人换取另外5个人的生命?

您的选择,取决于您认同的道德理论。选1个人,说明您更认同功利主义哲学(翻译问题,非贬义)。选什么都不做,说明您更认同康德的道德理论。

您的选择本身并没有正误之分—您的教育背景决定了您的道德理论。功利主义道德理论在中国是非常流行的,因为这带来了中国曾经的经济发展和人口红利。
avatar 极右
如果那1个人是共产党,另外5个都不是共产党的话,我会牺牲了那个共产党人,因为共产党的宗旨就是为人民流血牺牲的。
以法治社会来讲,如果拉动图中的转向杆,那么一个人就会因为“拉动转向杆”这个行为而死,那么做出这个动作的人就要面临“谋杀罪”的指控!这个行为与是否能够救下5人无法律关联。
我记得有一个矿难的案例是几个人被埋了,最后大家抽签,抽到死签的就要被其他人杀掉并且被吃,但不这么做所有人都可能被饿死,最后大家都同意抽签建议,有个人抽到死签被吃了。其余的人抗到了获救,记得最后法官判杀人的有罪(法就是法白纸黑字),但之后总统动用行政权力特赦了这个人。
这个案例和火车案例类似。
8q3mb2cuqrag 像蔬菜一样浪费生命。
我觉得这道题设计得不严谨,所以不容易看出“什么都不做”其实也是一种选择
改一改题,不选择就会死6个人。这样得话,那些原题里选择“什么都不做”的人会怎么选呢?
趙家警犬 香港廢青
作為一個功利主義者,我認為我應該去拉桿。
但現實中包括我的大部份人都很可能不會,因為不拉代表和自己無關,可以置之度外,拉的話代表自己決定用命換命。
順便這個在mind field這個劇集裡也做過實驗
此题简体中文版可以再加上一句:躺着的那一个是你的领导。
为了公平起见 压死5个再回来压死那1个
rtgzddgh ? 已停用
绝对不会,只要这六个人都和窝佬无关。
无论窝佬在不可知论,还是基督徒期间,答案都是绝对不会。

为什么要去救五个和窝不认识的人?从这里窝得不到任何道德上的满足,窝当然可以想象人与人之间要相互帮助,但是这比窝杀了一个人造成的愧疚感要低得多。
实际上窝佬一直觉得那些救五个人的人有病,和你有关吗这五个人?你为了就他们救杀另外的人?

转化为基督徒以后按圣经判断就是‘不可杀人“,很明显了
jeis 杰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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