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務選民 VS. 研究法案?!立法委員應該跑攤還是研究法案?

♦韓國瑜 VS 黃國昌,兩方槓上了♦

😉 最近黃國昌跟韓國瑜對上了!
黃國昌指稱韓國瑜夫婦過去濫用公權力,從中獲取暴利

而韓國瑜市長則指黃國昌沒有在為地方選民服務
一直在打過去的案子到底是何居心?
到底立法委員應該首重在選民服務,還是研究法案、打弊端呢?
今天這集就讓我們好好來探討一下吧~


📍立法院到底是在做什麼的?立法委員應該以什麼為重?
這是在西方世界也不斷討論的問題
這次就讓我們把眼光放在台灣的國會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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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我們彼此有個往前的機會,感謝大家,謝謝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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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 2019-12-07

2 个评论

這影片講得超爛...
就是那種沒看過基層是甚麼樣子,讀過幾本書看過一些資料就覺得自己懂了的人
講出來的幹話就跟時代力量是一個模子印出來的,而且還沒講到點

立法委員本來就應該了解地方基層是甚麼樣子
你不跑地方,不累積人脈積極發現問題,難道是要等問題自己來找你嗎?
你不了解基層,立法的時候要怎麼估計一個新法造成多少社會衝擊,需要多少配套措施?

工輔法就是一個很好的例子
要是按照時代力量的想法去做,所有的輕工場也都要移入工業區
很多毛利低的工廠可能就會因為成本增加無法獲利,乾脆不做了
到時候失業的工人,有些可能很難找工作了,他們要怎麼辦?
黃國昌自己有選區,他有沒有自己去看看選區裡有沒有這種農地工廠,算一算這法案會影響多少人?
最後時代力量加了一個二十年的落日條款
但是二十年有很長嗎?其實仔細算一下會發現二十年似乎不夠...

代理人法也是
時力版的法案簡陋到讓人覺得他們根本不懂中國代理人怎麼形成的,主要組成又是哪些人
這些問題你不跑基層,沒有一些人脈挖得出來嗎

立法委員光跑基層的問題,主要是因為台灣不是兩院制,權責的劃分不夠明確
西歐、北美、日本、澳洲,除了北歐以外比較深化的民主國家都是兩院制的議會
台灣則是把兩院的議員全丟進立法院
地方選區選出來的就等於外國參議院,不分區則是眾議院
這種制度在效率方面會比較好,但就會出現影片裡提到的缺點

這影片比起討論問題,更像是特別為某些人或政黨打的廣告...
這影片講得超爛...就是那種沒看過基層是甚麼樣子,讀過幾本書看過一些資料就覺得自己懂了的人講出來的幹...

感謝您的回覆,我知道會有被被認為會打廣告的嫌疑
您這樣回應我,我也都完全接受。非常謝謝您的批判

我也簡要回覆一下我們的構想

本來我們是想要好好討論國會黨團協商和委員會制度的問題
但後來因為擔心討論協商制度問題太細緻,觀眾無法聽下去
就只把這問題放在最後簡要談。其實這才是應該要檢討的制度

所以我們後來又把內容多加入兩個:國會角色到底是什麼?
以及第二部分的兩種「代表說:信託說和委任說」
只是我們用黃國昌作為比較極端的例子來討論
(說真的,這點就請您體諒了,以前我們每次花很多心力認真做專輯
沒幾個人看,因為標題不夠吸引人,根本沒有人想要看
像這次主題找大家關注的人物,不就吸引您來批判了嗎?)
黃國昌的問題,他自己確實要注意。

不過,無法否認的是:
一、台灣選民確實根本不關注立委在國會問政和法案的專業
二、任何區域立委都有做選民服務,就連黃國昌也有
只是他可能沒有做得像其他委員那麼勤,用過多的心力去做基層服務
而忽略立法監督,這才是大問題

這兩者都是要平衡的,但現在台灣的問題是:
矯枉過正,根本偏了,民眾態度也偏了。他個人確實有過於傲慢
不重視基層的問題,無法否認。但他將心力放在國會立法,這點應該無須否認

兩院制和台灣一院制的對比下,我們所出現的問題,當然也是很重要
不過這根本不是我們這集的焦點。我們焦點是要討論國會在民主國家的重要性
以及我國國會目前「黨團協商」制度比較有問題的地方在哪裡

「兩院制」那是另一個專題,若所有國會議題要在一集裡面全部討論也不可能。

但我用這兩個例子將傳統上比較抽象的
「代表理論:信託說和委任說」用大家比較容易懂的方式聽得懂

另外,談到後面去談「黨團協商」制度的主要問題
大概是黃國昌這個名字讓人感冒吧!
不過,也就請您見諒,認真做出的節目,往往沒人看
標題要下得讓人願意點進來,或許您看到黃國昌就關掉了吧!

1. 關於地方服務:剛才上一段留言,我也針對地方服務回應您了。
主要論點是:當然,區域立委不可能不做地方服務
且地方服務不是只有包含婚喪喜慶,也包含法律諮詢和關注地方事務
這點毫無疑問。我想,任何委員都有做這個,黃國昌的地方服務處也有做
只是他被批評的是做不夠。這就引導到我原本想要討論的:
到底要怎樣才做得夠?我們對於立委的想像,太著重地方服務,
以致於忽略在中央認真處理法案和政策了。

2. 區域做不分區的事情:這點我認為您的觀點有待商榷
因為您將不分區和區域立委的職責截然對立,認為關注全國性
專業性的法案(如果我沒誤解您的話)的職責認為是不分區立委的職責
區域立委本就該關注地方事務、做地方服務。然而,或許不是這樣的
立法委員,產生方式或許有不同,但因為是全國性的,必須立法規定全國事務
哪怕是區域選出來的,也責無旁貸要處理關心、研擬全國法案。

舉個例子,英國和美國的國會議員,都沒有不分區議員,都是區域選出來的
但您看看他們在國會的討論,針對專業法案的政策辯論,即使偶有政治攻防和杯葛
都有理有據,且仔細討論法案。

這點正正證明了,關注全國性、專業性法案,並非僅是不分區立委的職責。

不分區在世界主要國家的產生,是基於比例代表選舉制度的構想
跟該國對於社會多元的確保,以及政黨體系的發展比較有關係
並不構成您現在論點這種區分的基礎

簡言之,世界各國制度上:「區域VS不分區」的對比
邏輯是基於「社會代表性」被代表的方式
而不是「功能上:區域VS不分區」的這種邏輯。

3. 關於您前面提到的「兩院制」。我當然有研究過。
承接上一點的邏輯,我知道您要我去談「兩院制」
是因為您把「不分區VS區域」這組對比,想像成「上下議院」對比的邏輯了
(希望我也沒有誤解您)然而,這裡簡要跟您分析一下
(我知道您之後應該不會再關注我們節目了,但這種討論很有意義,我還是希望回應您)

一般來說,世界上兩院制的邏輯大致上有三種模式:
(1)「聯邦制模式」(美國、德國為代表):
美國建國先賢設計出來的,邏輯是:上院確保每個州在國家裡有平等發言權
下院則按照全國人口去分布。 一個代表州,一個代表人民。
兩者都是區域選舉出來的,也不符合台灣的區域和不分區的區別

(2)「傳統VS民主模式」(英國、歐陸許多國家為代表):
邏輯是:上院保留傳統歐洲封建社會的貴族,具有名義上的意義
實質意義的國會,則多留在下議院,下議院多為人民選舉出來
也構成所有國家重大政策,形成內閣的基礎。因此,就這點而言
不同於台灣的區域和不分區的區別,完全完全不同,因為社會基礎根本不同

(3)「蘇維埃模式」(俄羅斯、中國為代表):
這又可以區分成兩種「次類型」。會有這種類型
是因為蘇聯是革命性政權,和民主國家的模式很不同,試圖納編不同勢力

A. 首先是蘇聯模型,原本在蘇聯時期,因為有加盟共和國的關係
就設計出「民族院」和「聯盟院」。前者是各加盟共和國的代表
後者是代表選區人民。兩者分別類似西方國家的上下議院。(儘管兩者都是橡皮圖章)

B. 其次是中國模型。分成「政協」和「人大」
雖然兩者也都類似橡皮圖章。但其邏輯是:
「政協」是統戰功能,要將全國各民主黨派(形式上)納進來
是功能性的整合。至於「人大」則是各地方選舉出來的

4. 最後,來談台灣國會,為何不可能回到「兩院制」?
根據上面三種基本模式來討論,
(1)第一種模式是聯邦制,台灣在一開始就沒有採用聯邦制
且國土較小,也不容易。自然不可能採用這種。

(2)第二種模式是歷史演進的後果
台灣社會沒有封建社會的階級遺產所以也不可能用這種

(3)這種是最接近我們的,因為中華民國本來一開始的體制就很多地方學蘇聯
原本我們確實是有兩院的:「國民大會」和「立法院」。

「國民大會」本來是類似中國的全國人大,但在2005年之後,已經終止運作了
所以立法院已經變成主要的國會機構,也就是一院制了。往下思考
區域和不分區的區別的問題,並不屬於一院制和兩院制層次的問題,完全不同。

我的回答大致如此。希望有助於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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