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和黨人與川普支持者的選舉舞弊
如果我是美國的大法官,我不會支持共和黨人的指控,除非共和黨人提供可以解釋本文提出的疑點的具體的證據,基於無罪推定原則,大法官不能根據共和黨人的推論就斷定民主黨搞選舉舞弊,違憲審查不可以成為共和黨人打擊政敵的工具。共和黨人提供的證據有一部份屬於片面事實,有一部份屬於不實指控,共和黨人這樣做對川普沒有好處。共和黨人沒有提供可以充份的證明民主黨涉及舞弊的證據,我覺得基於司法獨立原則,不應該草率的支持共和黨人對選舉過程的否定,基於維護違憲審查的公正性,最高法院不應該成為共和黨人對付政敵的工具,而且民主黨的支持者與共和黨的支持者都存在試圖舞弊的瑕疵,如果一定要吹毛求疵雙方都應該當選無效,最合理的做法應該是把無效選票忽略不計,根據有效選票判斷選舉結果,根據目前的狀況分析即使只是計算有效選票,估計還是拜登會當選,羅姆尼沒有介入部份川普的支持者的抗爭,證明他是一個理性的人,部份川普的支持者的行為未必對共和黨有利。長期法律戰對共和黨未必有利,因為川普支持者涉嫌持械恐嚇選民,而且伊萬卡與庫什納外加反對反共法案的共和黨人也很不乾淨,根據目前的形勢基本上民主黨還會成為眾議院多數黨,如果川普團隊開始對拜登團隊纏訟,最終還是民主黨人成為國家元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