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載 中國社會的社會環境的邪惡本質
作者 鄧聿文
貴州安順市公交車墜湖事件因造成21人死亡的嚴重後果而引發中國輿論熱議。根據當地官方調查,公交車司機張某因生活不如意和對拆除其承租公房不滿而蓄意制造了這起案件。
近年來,類似惡性事件中國每年總要發生幾起,例如2018年上海發生過壹起男童被砍事件也曾被廣泛報道,砍人者為壹個29歲的打工者,因來滬找工作無著,遂產生厭世情緒,懷藏著壹把菜刀,行兇報復,致使兩名男童死亡。其他的反社會惡性事件還有刀砍大人、火燒公交車或商場等。不過2019年沒有看到這方面的報道,或許也發生了這種事但怕造成不良影響被官方捂蓋子。
每次這種事發生後,輿論照例會出現對行兇者的同情爭議。因此官媒這次壹致譴責這個司機,用環球時報總編胡錫進的話說,該司機的行為等同向無辜群眾實施“獨狼式恐怖主義”襲擊,他因此呼籲所有網民壹道予以痛斥,不留任何為其行為進行道德開脫的空間,作為解決社會問題的“助攻”予以道德美化。
盡管官媒有意識引導民眾不要對兇手同情,把這起事件塑造成壹個單壹的個案,但從網絡輿論看,同情這名司機的還是大有人在。當然,同情兇手不等於這些網民在為他開脫,在網民們看來,譴責這個司機不妨礙對其遭遇的同情,兩者可以並行不悖。而在不同情者中,部分網民的理由是,這類兇手不該把仇恨指向無辜的弱勢者,他應找加害他的政府和官員去復仇,那才是“楊佳”式的好漢。持此種看法的人還不少,這從壹個側面反映中國的官民矛盾到了壹個非常尖銳的程度。
在這些反社會的報復事件中,行兇者可能並非沒有考慮要報復政府或官員,假如後者確實是造成他們冤屈的原因的話。但相對於把氣撒向不認識的無辜者,要報復政府官員壹類的“強者”則困難得多。以這個公交司機為例,他不太可能駕駛空車去撞拆遷辦的大門,如果載有乘客隨便沖進哪個政府部門,死的還是乘客。或許他連政府的大門都進不去,所以他很可能是在無奈之下選擇報復社會。
這麽說決不是認為兇手如找“加害者”復仇,就是在行“私人正義”,就是合理的,而是試著去想象他在報復社會時的心理動機或可能遇到的困難。事實上,不管行兇者的意圖如何,其行為是否值得同情,如果這樣的事情隔三差五地出來,我們就很難把責任完全推給行兇者本人,仿佛罵幾句兇手喪心病狂濫殺無辜就可以心理釋然,政府或社會就可以不用擔責,似乎這只是壹起偶然事件。
有人也許會反駁,假如事事都要政府或社會來擔責,妳我在其中該承擔何種責任?這樣看問題有些偏狹。社會雖由每個個體組成,但所謂社會應該擔責,並不是指對某起具體事件,社會中的每個人都要均分責任,而是指社會的環境會導向壹種特定的行為或現象。
我們可以把這些年發生的弱者針對弱著的行兇事件,大致分成兩類,壹類沒有壹個具體的誘因;壹類是行兇者遭受到了某種明顯的或他自認為明顯的不公對待,在其向政府和社會訴諸救濟渠道無果後,遂產生行兇殺人報復社會的念頭。前者的社會責任小壹點,但也不是說沒有責任,後者則不可免責。
現實生活中,不管行兇者是基於何種原因淪為弱者的,他現在的處境是在社會邊緣,處於壹種事實上的弱者地位。當然,這樣的“弱者”大都隸屬於社會的弱勢階層或底層社會。這樣壹個人,當他受到侮辱或努力後,意識到無法改變自身的邊緣地位,於是不再選擇順從,認命,而萌生極端的反社會心理,他們要用社會來為自己的冤屈或不公“陪葬”,但如前述,由於他們向欺負自己的強勢階層“復仇”面臨實際困難,便將報復社會之刀砍向同為弱勢者或比自己更弱的群體,包括像學童這樣的體力弱者。此時對他們而言,報復誰不是目的,報復本身成了目的。由於在他們做出這種選擇時,多數人已經抱有同歸於盡的想法,所以,報復的動作弄得越大,其復仇的心理也就越能得到滿足。
但從社會的角度看,這種針對平民的瘋狂的發泄和報復行為,是壹種典型的互害模式。現在的問題是,為什麽隨著社會經濟的發展,此類行為比以前反而更多?中國社會到底出了什麽問題?
這就不能不提中國社會的治理失敗問題,而治理失敗總是和政府相關。
美國的疫情和前壹階段的騷亂讓許多中國人有嘲笑美國的資本,官方也在驕傲地宣稱美國治理的失敗,中國治理的成功。但其實,中國社會的問題幾乎表現在各個領域和各個方面,失範和失序到處可見,且觸目驚心,比美國嚴重得多,只不過被官方嚴嚴實實地遮蓋了。在中國社會的治理失敗中,最讓人憂心的,壹是個體的自由受到嚴格約束和禁止,二是群體自治被取締,在這種情形下,當幾乎所有的公共產品都由政府來提供和分配,社會就會發生爭奪公共產品和資源的戰爭,難有基本的公正可言。
因為在政府能夠決定壹個社會從思想到物質分配的幾乎各個方面,甚至連私人事務也幹預時,社會就存在著嚴格的事實上的等級制,這就使資源的分配不可能公平,特權階層總是分得最多最好,而為了在社會分配中盡可能最大化自身利益,人們也總是使出渾身解數,去討好和接近權力,將更多的權利“自願”讓渡給掌握著分配大權的人。這種情況越固化,資源爭奪的失敗者無法從社會分配中改善自身、家庭及後代處境,其遭受的狀況甚至不能獲得政府哪怕是言語的“安慰”,那麽,他們中的多數就會把自身處境之“惡”運歸咎於社會,認為是社會害了自己。在他們的認知中,很難認識到這是因為存在壹個壟斷權力和公共資源、只為自身謀利的超級“利維坦”,於是,拿社會泄憤,將心中的不滿乃至仇恨投射到社會,向邊緣群體制造事端,就幾乎必然。
所以,弱者對弱者的報復,表面看,是偶然和隨機事件,但剖析其成因,會發現它是壹個政治和社會問題。要解決它,也只能從政治和社會入手。但現在中國社會沒有能力去解決,因為這是壹個從教育、道德到規矩的總體性問題。單個和局部的改善無法撼動整體的走向。
對弱勢階層的受損者或被侮辱者而言,報復社會這種事總是易被傳染的,具有壹種潛移默化的“學習”效應,故可見,中國的政經體制不變得均衡和公正,社會將繼續在他害和互害中匍匐行進,下壹次出現弱者對弱者的濫殺無辜,壹點也不要奇怪。
貴州安順市公交車墜湖事件因造成21人死亡的嚴重後果而引發中國輿論熱議。根據當地官方調查,公交車司機張某因生活不如意和對拆除其承租公房不滿而蓄意制造了這起案件。
近年來,類似惡性事件中國每年總要發生幾起,例如2018年上海發生過壹起男童被砍事件也曾被廣泛報道,砍人者為壹個29歲的打工者,因來滬找工作無著,遂產生厭世情緒,懷藏著壹把菜刀,行兇報復,致使兩名男童死亡。其他的反社會惡性事件還有刀砍大人、火燒公交車或商場等。不過2019年沒有看到這方面的報道,或許也發生了這種事但怕造成不良影響被官方捂蓋子。
每次這種事發生後,輿論照例會出現對行兇者的同情爭議。因此官媒這次壹致譴責這個司機,用環球時報總編胡錫進的話說,該司機的行為等同向無辜群眾實施“獨狼式恐怖主義”襲擊,他因此呼籲所有網民壹道予以痛斥,不留任何為其行為進行道德開脫的空間,作為解決社會問題的“助攻”予以道德美化。
盡管官媒有意識引導民眾不要對兇手同情,把這起事件塑造成壹個單壹的個案,但從網絡輿論看,同情這名司機的還是大有人在。當然,同情兇手不等於這些網民在為他開脫,在網民們看來,譴責這個司機不妨礙對其遭遇的同情,兩者可以並行不悖。而在不同情者中,部分網民的理由是,這類兇手不該把仇恨指向無辜的弱勢者,他應找加害他的政府和官員去復仇,那才是“楊佳”式的好漢。持此種看法的人還不少,這從壹個側面反映中國的官民矛盾到了壹個非常尖銳的程度。
在這些反社會的報復事件中,行兇者可能並非沒有考慮要報復政府或官員,假如後者確實是造成他們冤屈的原因的話。但相對於把氣撒向不認識的無辜者,要報復政府官員壹類的“強者”則困難得多。以這個公交司機為例,他不太可能駕駛空車去撞拆遷辦的大門,如果載有乘客隨便沖進哪個政府部門,死的還是乘客。或許他連政府的大門都進不去,所以他很可能是在無奈之下選擇報復社會。
這麽說決不是認為兇手如找“加害者”復仇,就是在行“私人正義”,就是合理的,而是試著去想象他在報復社會時的心理動機或可能遇到的困難。事實上,不管行兇者的意圖如何,其行為是否值得同情,如果這樣的事情隔三差五地出來,我們就很難把責任完全推給行兇者本人,仿佛罵幾句兇手喪心病狂濫殺無辜就可以心理釋然,政府或社會就可以不用擔責,似乎這只是壹起偶然事件。
有人也許會反駁,假如事事都要政府或社會來擔責,妳我在其中該承擔何種責任?這樣看問題有些偏狹。社會雖由每個個體組成,但所謂社會應該擔責,並不是指對某起具體事件,社會中的每個人都要均分責任,而是指社會的環境會導向壹種特定的行為或現象。
我們可以把這些年發生的弱者針對弱著的行兇事件,大致分成兩類,壹類沒有壹個具體的誘因;壹類是行兇者遭受到了某種明顯的或他自認為明顯的不公對待,在其向政府和社會訴諸救濟渠道無果後,遂產生行兇殺人報復社會的念頭。前者的社會責任小壹點,但也不是說沒有責任,後者則不可免責。
現實生活中,不管行兇者是基於何種原因淪為弱者的,他現在的處境是在社會邊緣,處於壹種事實上的弱者地位。當然,這樣的“弱者”大都隸屬於社會的弱勢階層或底層社會。這樣壹個人,當他受到侮辱或努力後,意識到無法改變自身的邊緣地位,於是不再選擇順從,認命,而萌生極端的反社會心理,他們要用社會來為自己的冤屈或不公“陪葬”,但如前述,由於他們向欺負自己的強勢階層“復仇”面臨實際困難,便將報復社會之刀砍向同為弱勢者或比自己更弱的群體,包括像學童這樣的體力弱者。此時對他們而言,報復誰不是目的,報復本身成了目的。由於在他們做出這種選擇時,多數人已經抱有同歸於盡的想法,所以,報復的動作弄得越大,其復仇的心理也就越能得到滿足。
但從社會的角度看,這種針對平民的瘋狂的發泄和報復行為,是壹種典型的互害模式。現在的問題是,為什麽隨著社會經濟的發展,此類行為比以前反而更多?中國社會到底出了什麽問題?
這就不能不提中國社會的治理失敗問題,而治理失敗總是和政府相關。
美國的疫情和前壹階段的騷亂讓許多中國人有嘲笑美國的資本,官方也在驕傲地宣稱美國治理的失敗,中國治理的成功。但其實,中國社會的問題幾乎表現在各個領域和各個方面,失範和失序到處可見,且觸目驚心,比美國嚴重得多,只不過被官方嚴嚴實實地遮蓋了。在中國社會的治理失敗中,最讓人憂心的,壹是個體的自由受到嚴格約束和禁止,二是群體自治被取締,在這種情形下,當幾乎所有的公共產品都由政府來提供和分配,社會就會發生爭奪公共產品和資源的戰爭,難有基本的公正可言。
因為在政府能夠決定壹個社會從思想到物質分配的幾乎各個方面,甚至連私人事務也幹預時,社會就存在著嚴格的事實上的等級制,這就使資源的分配不可能公平,特權階層總是分得最多最好,而為了在社會分配中盡可能最大化自身利益,人們也總是使出渾身解數,去討好和接近權力,將更多的權利“自願”讓渡給掌握著分配大權的人。這種情況越固化,資源爭奪的失敗者無法從社會分配中改善自身、家庭及後代處境,其遭受的狀況甚至不能獲得政府哪怕是言語的“安慰”,那麽,他們中的多數就會把自身處境之“惡”運歸咎於社會,認為是社會害了自己。在他們的認知中,很難認識到這是因為存在壹個壟斷權力和公共資源、只為自身謀利的超級“利維坦”,於是,拿社會泄憤,將心中的不滿乃至仇恨投射到社會,向邊緣群體制造事端,就幾乎必然。
所以,弱者對弱者的報復,表面看,是偶然和隨機事件,但剖析其成因,會發現它是壹個政治和社會問題。要解決它,也只能從政治和社會入手。但現在中國社會沒有能力去解決,因為這是壹個從教育、道德到規矩的總體性問題。單個和局部的改善無法撼動整體的走向。
對弱勢階層的受損者或被侮辱者而言,報復社會這種事總是易被傳染的,具有壹種潛移默化的“學習”效應,故可見,中國的政經體制不變得均衡和公正,社會將繼續在他害和互害中匍匐行進,下壹次出現弱者對弱者的濫殺無辜,壹點也不要奇怪。
6 个评论

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社會環境容易讓人走向極端,很多人遭受壓迫之後無法得到補償正義,躁狂與抑鬱的心境無法因為補償正義的存在得到系統脫敏,最終部份膽汁質人類與部份抑鬱質人類會報復社會。

共匪建立的社會制度經常侵犯人權,共匪建立的社會制度無法提供補償正義,中國社會的社會達爾文主義傾向太嚴重了,很多人因為這樣走向極端。
这么神速地转方向,可见姓邓的果然是个心里明白的投机客。
内卷的本质是人口密度大于经济发展所能支持的程度,自由民主人权反而是其次。
比如印度,宪政民主都有,但是类似天朝式的神奇事件在印度也从来不缺席。
印度的民主是真的,选举也是真的。但是光有民主政治并不能消解内卷,顶多像阿马提亚 森说的那样,民主可以当饭吃,当局会赈灾济民,避免大规模饥荒--当然慢性营养不良是不可避免的。
同样的内卷,在印尼,越南,菲律宾也从来不缺席。
比如印度,宪政民主都有,但是类似天朝式的神奇事件在印度也从来不缺席。
印度的民主是真的,选举也是真的。但是光有民主政治并不能消解内卷,顶多像阿马提亚 森说的那样,民主可以当饭吃,当局会赈灾济民,避免大规模饥荒--当然慢性营养不良是不可避免的。
同样的内卷,在印尼,越南,菲律宾也从来不缺席。
這個作者之前不是吹捧過共產黨嗎?
怎麼立場跳來跳去的?...
扮中立??伺機洗腦??
怎麼立場跳來跳去的?...
扮中立??伺機洗腦??

中國社會的社會環境應該改變,中國社會的社會環境間接害死了很多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