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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个评论
东北地区应该自治 直接取消省级单位
可以仿效日本,地方自治体两级行政区划。省/特别市->地级市(虚级化,不设议会行政首长,财政预算为0,仅作为邮政地址使用,也可以根据情况不设地级市)->县/县级市(人口达到一定规模下可设区)/乡镇(可根据需要下设村)/旗/区(只有一级地方自治体是特别市情况下可直接设区,类似东京23区)。
其中一级地方自治体的省/特别市对应日本的都道府県,二级地方自治体要充分考虑当地情况,更加多样化,县/县级市(下可设区)/乡镇(下可设村)/旗对应日本的市町村。一级和二级地方自治体的议会议员和行政首长要由该地方的有权者选出。
其中一级地方自治体的省/特别市对应日本的都道府県,二级地方自治体要充分考虑当地情况,更加多样化,县/县级市(下可设区)/乡镇(下可设村)/旗对应日本的市町村。一级和二级地方自治体的议会议员和行政首长要由该地方的有权者选出。
中国法律规定的行政区划就是如题主的划分,省,县,乡。
50年代中期开始地/市逐渐变成了省和县之间的实际上的行政级别,虽然一直都没有对应的法律。这如图古代的州刺史,地本来是省的派出监督机构,逐渐变成了实际的行政区。
2000年后地/市越划越小,从一个省几个地/市变成十几个二十几个,发展程度较好的江苏,广东等,或是部分县被省直辖,或是部分新成立的地/市不辖县,实际上又向省县乡的划分回归,只是省下直辖的一级行政区地位不再平等。
50年代中期开始地/市逐渐变成了省和县之间的实际上的行政级别,虽然一直都没有对应的法律。这如图古代的州刺史,地本来是省的派出监督机构,逐渐变成了实际的行政区。
2000年后地/市越划越小,从一个省几个地/市变成十几个二十几个,发展程度较好的江苏,广东等,或是部分县被省直辖,或是部分新成立的地/市不辖县,实际上又向省县乡的划分回归,只是省下直辖的一级行政区地位不再平等。
取消地级就差不多了。省管县管不过来,是中央集权制度的结果,自治以后,很多事在县内就解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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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由】讨论低迷:回答与回复情况低迷,在可预见的未来不会有更多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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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允許地方自治,原來的行政單位劃分繼續存在不會帶來中央集權,共匪雖然劃分了名義上的自治區,但是并沒有落實地方自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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