胎儿到底有没有人权?

如题,墙内又吵起来了。

不出意外中国特色女权都支持胎儿不是人这一观点。

#妻子擅自终止妊娠是否侵犯丈夫生育权#孩子出生之后才具备人权概念,母亲拥有对胎儿100%的决定权。女方单方面终止妊娠合理合法,不认可的男性请自己生孩子去。我们不是宗教国家,绝不可以学某些国家开倒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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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 2020-12-31

54 个评论

別說在你國某些德性窪地講胎兒的人權,它們連嬰兒都不當人對待,看每年的女學生在廁所生下嬰兒然後掐死淹死的新聞就明白了。這樣的女張獻忠最多判幾個月,妳在德性窪地探討“胎兒有人權”等於何不食肉靡。

親生父母賣掉嬰兒是對小孩最輕的懲罰,有很多變態老人用幾百根鋼針扎遍女嬰全身,希望慘死的女嬰鬼魂嚇走投胎的女嬰,妳想在德性窪地探討胎兒人權?不存在的,維護活人的人權沒有?
>> 別說在你國某些德性窪地講胎兒的人權,它們連嬰兒都不當人對待,看每年的女學生在廁所生下嬰兒然後掐...


同意您的观点。但是我这次想探讨的不是中国,而是更加范围广的回答。

其实这次事件评论区里依然有一堆女权支持者在乳尼国司法公安政府怎么系统性的虐待女性,但一点进去她们的主页,依然是不把胎儿当人的社达观点。

可能这就是支性把,,
不信宗教不怕婴灵报应
>> 不信宗教不怕婴灵报应

为什么就非得要将堕胎和宗教绑定在一起,也许是我太敏感但我总觉得你经常在贬低不信宗教的人
我认为父母有决定胎儿生死的权力。
胎儿和婴儿还是不一样的。
我个人认为胎儿是不完整的人,需要保护胎儿的权力,但不能完全按照自然人的标准对待。
支咬支,我一向是無所謂的,,,

不過這麼說來,哪怕胎兒是人好了,我們有義務為了這個完全沒有自立能力的生物耗費時間精力嗎?

您看,倘若訂立一個收入和勞動力的標準來評價人們的生活水平,而沒有達到這個水平的人會被稱為不努力、好吃懶做、沒有責任感......etc,簡單來說,「對社會沒有貢獻」,

那麼,我們應該給這樣的人無條件基本收入嗎?

確實,有人會說嬰兒根本沒有那個能力自立——

兄弟,海地貧民窟的人也壓根沒有那個能力住上正常人會有的房子、印度流民街出生的孩子更可能連學校都讀不了,罔論中國偏鄉的(還可能是被拐賣的)孩子......

嗯?我們社會上的歡快人士是怎麼看待社會福利的?「政府強制用公權力侵犯人民的財產以補貼窮鬼」。

那我們多半也明白胎兒這樣的寄生蟲應該被怎麼看待了。

道德判斷最重要的是一致性,沒有了一致性,道德就無非是自我滿足,一種樸素的奉己為神的原始宗教。
你觉得胎儿是人,胎儿生下来你养吗?不养就别站着说话不腰疼
#妻子擅自终止妊娠是否侵犯丈夫生育权

如果老公不想生,老婆损毁避孕工具,猛生了10个,是不是侵犯了老公的生育权?

如果老婆不想生,老公损毁避孕工具,老婆怀孕了,是不是侵犯了老婆的生育权?

如果极端一点的情况,妻子想要孩子,但丈夫瞒着妻子去做输精管节扎术,不告诉妻子,然后两口子怎么也怀不上,直到某一天50多岁了,老公对老婆说,你知道为啥咱们没孩子吗?我已经擅自节扎了输精管,终止输精了,你觉得是不是侵犯了老婆的生育权?

但我觉得如果告诉老公,老公不同意你流产,你去流了。这时候我觉得不侵犯老公的生育权。他已经知情。老公有在你流产前知道这个消息的权利,之后流产不流产取决于你。

胎儿我支持有女性流产掉的权利,但不是随随便便的就去流了。
胎儿没有人权,胎儿是母亲身体的一部分,是母亲和父亲共同创造的,母亲有权力对胎儿进行任何处置
人权是什么鬼?在支国,未成年的孩子都只是父母的私有财产

要从他人那获得人权,首先得尊重他人的人权。一个不把胎儿生存权当做人权的民族,一个可以随意剥夺胎儿生命的族群,怎么可能尊重其他人的人权?

从葱友的反应看来,我觉得大部分支国人是不配有人权的。
我吃喜蛋,算是吃小雞嗎?我吃普通鷄蛋,打開蛋一看發現是顆受精卵,算吃鷄了嗎?
孩子出生之后才具备人权概念,母亲拥有对胎儿100%的决定权。

这个观点简而言之四个字,屄赋人权。
中国的女权主义者面对社会对于女性的压迫,不敢站出来反抗、暴动,而只知道挑拨男性与女性的对立;男性就把大多数包括买房在内的社会压力通过口嗨传播到女性身上。所谓挑动群众斗群众,老传统了。
我从来没有见过哪个女权主义者,敢提出“性服务合法化”这种议题的,她们只会说蝻人这种歧视语言。我一直都认为这帮人实际上是共匪的维稳手段,目的是把社会矛盾转嫁到性别矛盾上。
>> 中国的女权主义者面对社会对于女性的压迫,不敢站出来反抗、暴动,而只知道挑拨男性与女性的对立;男...


Sex work positivity难道很少见吗?SWERF虽然多,但并不是主流
只要怀孕生产这事还是女人在做,女人就应该对堕胎有100%的决定权。以后技术发达了,能够人造子宫体外怀孕的话,再由父母双方协商一致决定。
>> 为什么就非得要将堕胎和宗教绑定在一起,也许是我太敏感但我总觉得你经常在贬低不信宗教的人


你太敏感了
>> 胎儿没有人权,胎儿是母亲身体的一部分,是母亲和父亲共同创造的,母亲有权力对胎儿进行任何处置

生儿育女是女人的天职
被女权踩得好惨
对于很多地方来说,不把胎儿生出来才是最大的人权
一個連爸媽都不要他的嬰兒,你說他生下來到長大成人,又會有什麼好日子過呢?
倒不如一開始就墮胎別生,造的孽還少一點。
当然有,
既然不想要孩子就别怀孕,
行房中做好避孕,
再不放心你爽完吃避孕药总可以 吧?
如果真做好了这么万千的避孕工作了 还中奖这种小概率事件发生了,(我感觉可能性几乎为零了的情况)
或者被强奸等之类的意外怀孕 了
在还没有真正成形之前总可以检测一下吧?
这个时候就去流产没有问题,
但是一旦形成胎儿,就没有权利打掉。

女人有生育权,
是建立在尊重,
胎儿也有人权的基础上的,
而不是身体是你 的,生是你生的,你就可以为所欲为。

在我 看来,
就像
人人有言论自由权利,
是建立在
不违法不 种族歧视等的基础上,
不是嘴巴是你的,说话的力气是你出的,你就可以对其他人(种族)进行 诽谤/(无正当理由地随便)谩骂/造谣等等一样。

你不会是既想骂人嘴巴爽了,心情舒坦了,又不想负责吧???

还有,
我发现那些觉得没有的,
把胎儿不当 人的,
要嘛说胎儿没意识,
再不行就说TA爸妈不想养 一定养不好,以后就是 个灾难,(按这个理论,是不是那些贫困户月收入不到一千的6亿中国人没能力给孩子一个物质丰富的环境都不配生孩子了??哦。。。你生活在发达国家,想不来月薪不到一千人民币是什么样的生活???哦。。。你就是支黑,真心认为他们都是韭菜就是没资格生孩子???)
再不行就TM先假设这胎儿一定是畸形有病如此云云。。。搞得好像这个 畸形儿概率100%一样。。
额。。。
这得是多先入为主,为了说胎儿没人权,啥坏事都给你 假设了。。
你 哪知道人家就没意识了?
你哪那么确定这胎儿出生了就一定是社会渣渣,混世魔王?
还TM信誓旦旦地用畸形儿来 当挡箭牌。。。
>> 一個連爸媽都不要他的嬰兒,你說他生下來到長大成人,又會有什麼好日子過呢?倒不如一開始就墮胎別生...


肏屄的时候没戴套,隔天吃片毓婷总可以吧?
没有
>> 肏屄的时候没戴套,隔天吃片毓婷总可以吧?

那是懷之前的事。
不要自己一廂情願認為胎兒必須生下來,畸形兒檢測到還要流掉的。
父母任何一方不想負責這個生命,那這個孩子生下來,也大概率面臨到 貧窮 或 缺乏教育 或 心理健康受損 ,這樣的長大才是真正的災難。
>> 別說在你國某些德性窪地講胎兒的人權,它們連嬰兒都不當人對待,看每年的女學生在廁所生下嬰兒然後掐...

在美国哪个婊子如果敢把胎儿生厕所里跑了能不能判终身监禁?
>> 同意您的观点。但是我这次想探讨的不是中国,而是更加范围广的回答。其实这次事件评论区里依然有一堆...


这种事情在墙内是天天在吵,我看是你又在品葱制造矛盾了。(坏笑)
>> 那是懷之前的事。不要自己一廂情願認為胎兒必須生下來,畸形兒檢測到還要流掉的。父母任何一方不想負...

在支国的文化氛围下,生理上的缺陷可能会遭到社会上的歧视,选择堕胎也许是一个最好的选择。但如果这个baby投胎在一个正常的国家,是不会出现心理健康受损的。至于贫穷、缺乏教育,那支国六亿月收入低于1k的低端人口,是不是要强制绝育?

另外,大部分的畸形胎儿是会自然流产的。上帝不希望他真来到这个世界。
以原文來看牽涉的是兩個層面:
1.胎兒是否算是人?
如果胎兒當作人,那墮胎就形同殺人,根據國情不同或是宗教背景因素,不是每個國家或地區都允許墮胎。
我自己認為胎兒不算人,父母有決定要不要生出來的資格,否則若已經知道肚子裡的胎兒有遺傳疾病或缺陷、胎兒是遭受性侵害而出現的、又或者經濟狀況困窘難以給孩子良好環境......凡此種種,難道還要生出來讓他受苦嗎?但若胎兒有人權,自然不可能說某些狀況就可以不生,沒有這種事情,都會變成殺人。
2.墮胎是女方一人決定就好,或是男女雙方都要同意才行?
這部分也是仍有探討空間,雙方各有理由,按男方而言會認為女方可以擅自墮胎是增加女方籌碼,會受制女方,而且胎兒是兩人結晶,不該只有一人做主。而女方主張的狀況自然是肚子是她的,她有自主權,另外也有某些狀況是雙方已經即將離婚意外懷孕、或是在女方婚姻內不自願的情況下懷孕......對此我認為是需要第三方協商,彼此尊重,無法一概而論。
胎兒是否有人權目前為未定論,簡單敘述我的看法,
首先胎兒時期就被發現先天不良的案例先擺旁邊,這狀態下是否流掉爭議應該比較小
但在胎兒發育健全下胎兒有人權,但是以母親的人權為優先
而生理父親在這方面沒有能力插手,
男人想要孩子請去一位願意幫你生的女人,而不是用胎兒的人權逼女人生下,女人的子宮不是男人的工具
男方如果不想要小孩,可以放棄撫養可以結紮,不尊重男方意願執意生下這樣的女人值得愛嗎?孩子會幸福嗎?在男方拒絕撫養的狀況下是否要生下選擇權又回女方身上
如果女方單方執意生下,扶養方式是否虐待走法律,社福途徑

家家都有本難念的經,希望生下來的孩子是在充滿愛的環境下成長
以上是講述在正常法治國家的狀況,非法治的魔幻國度是是否適用我不知道
黑皮肤的胎儿有人权,父母谋杀他(她)是重罪;等到他(她)出生以后以后就没有人权了,警察可以用很多让人哭笑不得的理由合法地谋杀他(她)。
👆
再一次見證到了中華男兒錚錚的鐵骨呢!
這麼一來,華夏王室的再興,乃是指日可待了!
现代的法律无法给胎儿赋予人的基本权利。赋予的话,法律适用范围会扩得太大,缺乏执行力。

但胎儿毕竟是一个生命,尤其是中晚期胎儿已有了明确的生命体征,24个星期生产的婴儿有了超过百分之五十的存活率。无理由的剥夺它们的生命即使法律不追究,伦理上也说不过去。

虽然身体权利的论证有一定道理,也暂时找不到反例。但出于尊重生命的立场,堕胎在伦理的直觉上也是错误的,毕竟这是在通过剥夺一个无辜的生命的方式,让自己解脱。
大脑能思考就算吧,我倾向6个月以后不能流,因为6个月足够你发现怀孕和检测基因疾病了
>> 你觉得胎儿是人,胎儿生下来你养吗?不养就别站着说话不腰疼

那按你的逻辑,不能自己养活自己的婴儿、孩童、少年,父母都可以杀死他们?

而且,抚养孩童,一般都不是女方单方面的,男方哪怕离婚了,也是要付抚养费的。还是按你的逻辑,为什么可以女方单方面决定堕胎?
>> 那按你的逻辑,不能自己养活自己的婴儿、孩童、少年,父母都可以杀死他们?而且,抚养孩童,一般都不...


你说的哪个国家?中国不交抚养费也不会有任何问题,再说300块抚养费能干啥?养韭菜养成赤粹憎恨这个世界吗?
养不起胎儿就堕胎,婴儿孩子青少年养不起就送人,堕胎本质就是自杀,你再骂自杀再反对自杀,人家活不下去想自杀你能阻止?
怎么还想立法禁止自杀,把自杀者都关到牢里?
堕胎率高的地方,必然伴随大量女性自杀,怎么要来敢自杀诅咒你下地狱那一套把戏?
你把自杀率降到无限低,堕胎率也会无限低
>> 那按你的逻辑,不能自己养活自己的婴儿、孩童、少年,父母都可以杀死他们?而且,抚养孩童,一般都不...

我支持女權人士不想養了可以將嬰兒送去人道毀滅 因為穴腐人權
有沒有人權就是一個無解的題目,你從不同角度看答案就是不一樣。
反正我支持conditional pro-choice,看地方法規,一般是3~6個月以後不能在非危機孕母生命,胎兒嚴重畸形或特殊情況墮胎,在這之前可無條件
撫養小孩需要物質和精神上的萬全準備,經濟條件不好少年少女不小心懷孕了,生下來對嬰兒和父母都是罪。但是也不能說懷了大半年,突然在生之前不想生就不生了
生物学角度当然是人 哪怕是个胚胎也是人 当然就拥有人权 三个月内的都不该堕胎

但本质上说 人就不该从完全的生物学范畴来定义 比如一个拥有真实人格感情灵魂的AI我也认为他是人 同样很多拥有人身的生物其实只是说着人话的畜 他们的人格是不健全甚至不存在的 而有没有人权我觉得就是要看有没有人格吧 
当然这只是一种理想理论 现实里出于生物学认同也不可能把人化为畜 只是为了说明胎儿是完全没有人格的 只是血肉组成的生物或者只是胚胎罢了 其实跟猫猫狗狗也没什么区别 落地那刻算人只是出于同类的认同或者道德上的关怀而已 
所以综合考量我忍为三个月内可以堕胎是合理的
這是生命權(孩子)和身體自主權(母親)發生衝突的狀況,可以參考過去美國對墮胎的作法(從二者中做妥協):

法院提出「三階段標準」,認為在婦女的懷孕期間,可以分為三個階段(trimester)。在懷孕前三個月(第1到第12周),由於胎兒不具有「母體外存活性」 (viability),所以孕婦可在與醫生討論之後自行決定是否墮胎;懷孕三個月後,政府得限制墮胎,但是只限以保護孕婦健康為必要;在胎兒具有母體外存活性(第24到28周)之後,政府保護潛在生命的利益,達到了不可抗拒利益的程度,除非母親的生命或健康遭遇危險,否則政府禁止墮胎。

(來自維基百科)
>> 生物学角度当然是人 哪怕是个胚胎也是人 当然就拥有人权 三个月内的都不该堕胎但本质上说 人就不...


你這麼說,韭菜就不是人了

我從頭到尾沒看過他們有獨立的人格
>> 你這麼說,韭菜就不是人了我從頭到尾沒看過他們有獨立的人格


有人格的一个特性就是能(至少是部分)认知“善”且愿意为这些“善”付出行动
能分了善恶便有了人格 一直“善”而不“恶”就变成了神 这就是伊甸园的故事 其实吃了智慧果前的亚当和夏娃只是动物而已
其实这里的善和恶并不完全是道德上的概念

反正一般的韭菜人格不算很独立 但是有人格的 有些极恶の畜外表看起来反而并不是韭菜 
而且只是理想理论了 出于生物学特征也不可能说他们不是人
如果所有人都是正常人、有理性分析的能力、不意氣用事,我覺得最理想的情況就是孩子出生後才有人權,胎兒還在母親體內時該優先考慮的是母親的人權。而父親雖然對於生育有貢獻,但負責懷孕和生產的終究是女性,最終的決定權還是應該在負責生的人手裡。

可是現實中如果這麼做就會出現很多問題。就像上面說的,會變得好像女性在男性面前多了個籌碼:明明當初說好了要生個孩子,中途妻子不樂意就可以無視丈夫的意願去墮胎而丈夫還不能反對?或者妻子懷到一半發現丈夫出軌/兩人吵架離婚,妻子不想繼續生育,但孩子何其無辜,又該不該允許妻子墮胎?

(先戴定個頭盔:我不是學法律的)
所以要從法律的途徑去保障胎兒的人權就會很複雜,還要考慮父親該有哪些權利、母親該有哪些權利、這三方都享有人權但是其中一方跟另一方的權利發生了衝突該怎麼處理。
>> 这个观点简而言之四个字,屄赋人权。


你不是从屄里出来的?不是从屄生你出来哪里来的人权?你应该对屄进行生殖膜拜呀
你国铁定没有 你国连成人都没有人权 其他国家就要看情况了
>> 你不是从屄里出来的?不是从屄生你出来哪里来的人权?你应该对屄进行生殖膜拜呀

每個男人多多少少都會對屄進行生殖膜拜
如果胎儿脱离母体可以生存(aka早产儿),那么应该视为人类。
如果胎儿脱离母体无法生存,那么应视为母体的一部分。
如果这个baby投胎在一个正常的国家,是不会出现心理健康受损的。

誰跟你說正常的國家,孩子不會心理健康受損?這主要取決於家庭和成長環境,歐美亦不乏有糟糕的家庭滋生犯罪率或虐童。
至于贫穷、缺乏教育,那支国六亿月收入低于1k的低端人口,是不是要强制绝育?

窮在你支的可怕性不亞於洪水猛獸,你看現在年輕人敢生小孩嗎?生了還不是韭菜,長大後當人肉電池,或者變成跳樓小學生。
爸媽不想生他,爹不疼娘不愛的,這對小孩子更殘忍,要怎麼健全的長大?
強制絕育更是說笑了,你一個正常成年人,還不會判斷什麼家庭能不能養孩子嗎?
另外,大部分的畸形胎儿是会自然流产的。上帝不希望他真来到这个世界。

別拿宗教來胡攪蠻纏,說得這世界沒有基因缺陷嬰兒一樣,唐氏症了解一下,有些是需要人工流產的。
“人人生而平等,造物主赋予他若干不可让予得权利,包括生命权,自由权和追求幸福的权利。”
胎儿都没生下来,自然没有人权。如果我发挥一下,是不是也要禁止男性打飞机,是不是浪费掉的卵子也要有人权?毕竟精子和卵子也是构成生育得基本条件。你可以从道德上谴责堕胎,但我认为胎儿在未分娩之前属于母亲的身体一部分,母亲如何处置属于其个人意愿,外人不应干涉。除了计划生育这种剥夺人权中的生育权行为。
所以,我的观点是:“若堕胎是由父母一致同意,则我认为不应干涉,生育权不仅包含生育的权利,还包含拒绝生育的权利。”
胎儿,哪怕受精卵算不算人,在「意识」能被证实并侦测之前恐怕只会无休止地争论下去,但如果说论点变成了:能否堕胎,那就是比起既存的大活人跟连人形都没长全的一团肉更应该尊重哪个的问题,诚然,原则上是不应该提倡堕胎的,毕竟那通常意味着滥性,但也永远得留出,至少是非怀孕者主观意愿致孕(通常意味着性侵)拥有绝对堕胎权的口子,无论如何在这件事上,女性都是绝对的受害者,堕,伤自身,不堕,后续伤害更大(所以说务必不要主动滥性啊)
>> 对于很多地方来说,不把胎儿生出来才是最大的人权

自然界本来就是残酷的
>> 生物学角度当然是人 哪怕是个胚胎也是人 当然就拥有人权 三个月内的都不该堕胎但本质上说 人就不...


ai不可能有灵魂
>> 你不是从屄里出来的?不是从屄生你出来哪里来的人权?你应该对屄进行生殖膜拜呀

哥们儿你先甭急。屄赋人权是很荒谬的,我只不过是把它说出来了。
>> 不信宗教不怕婴灵报应

巫师3找死婴那段着实还吓着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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