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达尔文主义的中国历史

禁止穷人生育能否根绝贫穷?

jinning li
A Farewell to Alms(别了,救济)作者Gregory Clark在其发表于2007年的这篇文章中分析了英国工业革命的深层次根源。该文在精英圈子中广受评点与赞誉,《纽约时报》的经济学专栏作者Tyler Cowen称其可能将是“经济学中下一个热点”,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的经济学家Brad DeLong称其“精彩”。

Clark在文中虽然着墨于多个方面,但最受关注的要数他从人口构成角度对英国历史所做分析。分析依据的是他对流传下来的个人记录的一番审视。Clark发现,有证据显示,在数百年间,较富有的英国人的后代数量要远远多于穷人的后代,因此,前者的后代在人口中所占比例随每一代人而递增。可以想见,这是由于他们有财力早早结婚,并且由于营养较丰富、生活条件较好,他们本人及家人的死亡率因此降低。确实,当时的普通英国人大多接近马尔萨斯描绘的饥寒境况,故而,穷困的下层人民往往无有子嗣,其位置逐渐为富人子孙中境遇不佳者所取代。由于个体的经济境况可能在一定程度上取决于诸如是否勤奋、节俭、能干等特质,Clark认为,这些特质逐渐扩散,在英国人中变得较为普遍,为英国后来的经济成就打下了人的基础。

  姑且不论历史证据是否支持Clark的假说——经济学家Robert C. Allen就发表了一篇措辞激烈且相当有说服力的文章,与之针锋相对——他提出的理论架构看来相当言之成理。尽管文风不同、数字例证详略不同,但Clark就英国的分析显然与Stoddard、Ross等人对中国的分析遥相呼应。也许因此可以探讨一番,看看对于中国人,我们是否也能套用一下Clark的那种分析方法。

  有趣的是,Clark本人也用了几页篇幅探讨这个问题。结论是,与英国不同,中国富人的子嗣并不多于穷人,因此不会在中国出现类似的某种特质逐代越发明显的趋向。但Clark并非中国专家,他的简短分析所依据的是皇家凤子龙孙的出生记录,完全无法代表更广大的普通民众。事实上,只要对来自中国的资料再细看一遍,就可找到极具说服力的证据,可以证明直接与经济状况有关的中国家庭子女人数的严重不对称,而且这种模式甚至比在英国或其他任何国家都更加明显。

  更有甚者,中国传统社会的某些特点可能还对这种效应起到了维持和强化作用,其机制也完全不同于在欧洲或其他很多地方可见的同类机制。的确,中国可能要算人类历史上规模最大、持续时间最久的一个极端“社会达尔文”社会,这个因素在塑造现代中国人的过程中具有非常重要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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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统中国的社会经济

  中国社会以其稳定、长久而著称。从隋(589-618)唐(618-907)时期官吏政治制度逐渐建立,到1949年的共产党革命,千年间同一种社会经济关系一直挥之不去,仅在因王朝更替、军事征服,导致政府上层建筑出现周期性变化的时候才略有演化。

  该官吏制度的中心特点,就是中央政府通过优胜劣汰的科举考试,选拔人才,任命为地方官员,以此替代贵族对地方的统治。究其本质,中国早早便摒弃了世袭封建领主及其所代表的社会结构(比欧洲国家要早一千多年),代之以“除身为统治者的皇帝及皇族之外,几乎人人均具有平等法律地位”的制度。

  科举制度具有极大社会重要性,其作用相当于欧洲直至现代之前一直采取的、根据血统来决定某人可否迈入统治精英圈子的做法,其渗入本国大众文化的程度也有过之而无不及。法国或德国的大贵族家族也许能将其历史追溯到查理曼大帝或巴巴罗萨时代,他们的祖先在那时被提升为贵族,随后其后裔的社会及经济地位在历史长河中起起伏伏。而在中国,一个家族会自豪地一一列举历朝历代该家族中曾出过的状元,还有他们因此被任命的重要官职。在欧洲,像“英勇的平民小伙为国王立下汗马功劳,并因此获封骑士或更高等贵族”的传奇故事虽广为流传,但这些故事直至法国大革命也只是故事。但在中国,即便是最伟大的书香世家,其根源也几乎均出自普通农耕家庭。

  中国是第一个利用书面考试来实现优胜劣汰的国家,不仅如此,世界其他地方所采用的类似做法,归根到底也很可能是模仿中国。比如,在18世纪、19世纪,以中国的制度为样板,英国及其他欧洲国家建立了唯才是用的公务员制度,使效率有了革命性提高。更有极具说服力的历史证据表明,甚至连大学入学考试以及荣誉学位考试,也是借鉴中国的科举考试。剑桥大学著名的Math Tripos(数学荣誉学位考试)便是最早的范例。现代的书面考试可能跟筷子一样,是典型的中国产物。

  既然在过去1500年间的大部分岁月中,中华文明均通过考试来选拔人才去占据具有全国性权势的位置,有时不免让人猜测,可能考试的能力已经溶入中国人的血脉,不仅在文化层面如此,即便在生理层面也是如此。不过,虽然这种猜测也许有一点真实成分,但它所描述的机制不大可能会有什么重要意义。在科举时代,中国的人口达好几千万,并且不断稳定增长,从公元900年之前的6千万人口一路增长到1850年的远超4亿人口。但在过去600年间,得以参加科举中最高级的殿试、成为进士的中国人数目,每年却常常少于百人。其中要数宋代(960-1279)的进士最多,但人数也仅超过每年200名。即便我们加上低于进士的举人,这些高等书生的人数可能举国也不过寥寥数万,占全国总人口的百分之一都不到,远低于工匠、商人的人数,更别提占据人口绝大部分的务农者了。考试选才制度具有庞大的文化影响,但其直接的基因影响应可忽略不计。

  同样是这种相对比例上的不对称,令任何拿生物进化模型去套中国的做法都困难重重。Gregory Cochran和Henry Harpending令人信服地用进化论解释了欧洲Ashkenazi犹太人高智商的成因。这些犹太人人数不多,不与外界通婚,绝大多数人从事很需要高智商的商业与金融业工作,仅有无足轻重数量的基因来自从事其他行业的外族。与之相对的是,并无证据显示成功的中国商人或学者会不乐意从普通民众中娶妻;而每代人中仅需些许此类婚姻出现,就会令有助于商业成功或学业成功的基因稀释。若想找到可以与Clark关于英国假说中所述相提并论的机制,就必须仿效前面提到的19世纪观察家们的做法,把目光投向中国数目广大的乡间农民的生活环境:他们在数百年间均占人口的百分之90以上。

  阶层不固定,可流动变化

  事实上,尽管西方的观察家往往把目光集中在中国惊人的贫困上,中国的传统社会其实具有某些非同寻常、甚至是独一无二的特点,可能在塑造中国人的过程中起到了相当大的作用。也许其中最为重要的特点,要算这样一个事实,即中国社会几乎没有固定阶层,不同经济阶层之间具备极强的流动性。

  早在法国大革命之前1000来年,中国的封建制度就已经宣告终结,在法律面前几乎人人平等。士大夫——通过科举获得秀才或更高功名者——拥有某些特权,而小人——娼妓、乐伎、奴仆及其他各种社会底层人士——则遭受法律歧视。但这两种阶层均很小,各占据人口的百分之一不到,而平民——其他所有人,包括农夫——则完全享有平等的法律地位。

  不过,法律地位的平等并不意味着经济地位上的平等,在社会的各个角落都能看到极为悬殊的贫富之差,即便是同宗的小村庄也不例外。在20世纪的大部分时间里,根据传统的马克思主义阶级分析,中国的农村居民按其财产的多寡、按其“剥削”收入的多少,被分为:地主(他们的大部分收入或全部收入均来自地租,或剥削自雇工)、富农、中农、贫农。他们的财产及地租收入依次递减,出卖自己劳动力的必要性依次递增。此外还有雇农,他们拥有的土地可以忽略不计,将近全部收入均依赖出卖劳动力。

  若时势艰难,财产的多寡很可能就意味着生与死的差别。但人人都认同,这种划分只是经济层面的划分,而且并非固定不变:若地主丧失其土地,就会变成贫农;而发了财的贫农就大可与地主平起平坐。在革命斗争时期,中国共产党宣传说,地主与富农仅占人口的百分之十,却占有百分之70到80的土地,而占人口绝大多数的贫农与雇农仅占百分之10到15的土地。立场中立的观察家认为,这些说法为宣传效果而夸大了事实,但离严酷的事实也不是很远。

  法律地位上的完全平等,再加上经济地位的天差地别,两者合一,造就了有史以来羁绊最少的自由市场体系,并不仅仅在城市如此,更重要的是,在中国广大的农村也是一样(在传统中国,几乎全部人口均居于农村)。土地这一主要财富形式可被自由买卖、交易、出租、转租、抵押。金钱借贷、粮食借贷,两者均随处可见,特别是在荒年。利息通常高得有如高利贷,往往超过每月百分之十的复利。在极端情况下,甚至出卖妻儿换取钱粮的做法也不鲜见。若无亲戚接济,无地无钱的农民常常饿死。与此同时,那些境况较佳的农民往往投身极为商业化、极具企业色彩的农业活动,常常涉及复杂的商业安排。

  几百年来,中国农村日常生活中一个不争的事实就是人口密度极高。随着中国人口在1850年之前的5个世纪里从6500万增长到4.3亿,几乎所有土地最终都被开垦出来,用于高效耕种。尽管中国社会是以农业为主的农村社会,在1750年,山东省的人口密度即已达到荷兰的两倍以上,虽然荷兰是当时欧洲城市化程度最高、也是人口密度最高的地区。在工业革命早期,英国的人口密度更是仅有江苏省的五分之一。

  中国的农业生产方式向来极为高效,但到了19世纪,随着中国人口的不断增长,在当时科技水平与经济制度的局限下,农业体系的绝对马尔萨斯负荷容量终于被人口赶上并超越。人口的进一步增长受到死亡率(包括高婴儿死亡率)、因营养不良所致的生育率下降、疾病、周期性的地区性饥荒等因素的极大制约,而地区性饥荒平均消灭占人口百分之五的生命。甚至连中文都演变成以食物为中心,比如传统上打招呼的用语是“吃了吗?”,再比如人们常常用“去吃酒”来表示去参加婚礼、葬礼或其他重要社交场合。

  文化与思想观念对中国社会的制约,也使得这种无休无止的生命悲剧更加难以终结。尽管与此同期的欧洲贫民无论男女,都很晚结婚,甚至一生单身,但中国人生活的一大主题就是尽早成家,生儿育女。亚圣孟子有云,不孝有三,无后为大。的确,娶妻生子成了长大成人的标志。另外,只有儿子才能继承香火,在父母百年后给父母及祖先上供。为了预防夭折,还得生育多个儿子以防万一。从实用角度来说,若生的是女儿,嫁出去后便成了夫家的人,父母老来只能依赖儿子。

  几乎所有农业社会都强调孝顺父母、娶妻成家、生儿育女的重要性,并将儿子置于女儿之上,但在传统中国社会,这种趋势显得特别强烈,成为生存之外在日常生活中的中心主题。由于极端贫困,为人父母的常常要做出残酷的选择,将女婴杀死(包括任其自生自灭)的事情并不罕见,成为穷人的主要生育控制手段。这导致婚龄妇女的数量往往比婚龄男性要少百分之10到15。因此,为求得这些女性青睐,育龄男性竞争激烈。这些女性往往二十不到便名花有主,几乎无一漏网。随之而来的必然结果便是人口总数自然而稳定地大增,直到各种因素导致死亡率上升,将增长的势头遏制住。

  出人头地与

  逆水行舟

  虽说大部分中国人都是贫农,但在中国这个基本无固定阶层之分的社会里,只要有能力也有运气,就大有向上攀爬、出人头地的机会。每个村子里的富人都会出钱让孩子读书,学习四书五经,预备科举考试。若有哪个富农或小地主家的儿子很聪明,读书又用功,就可能通过科举,获得秀才乃至更高的功名,大有机会去把握政治权力与财富。

  明(1368-1644)清(1644-1911)两代留下了考取进士(最高等的科举功名)之人的出身记录。从这些记录可以看出,中国传统社会具有极强的向上流动性,举世罕见,任何西方社会,无论是现代还是现代之前,都无法与之相匹敌。这些进士中超过百分之三十来自平民家庭,祖上三代未曾有人做过高官。在两个朝代早期,这些“暴发户”的比例更高达百分之84。这个数字要远高于剑桥大学自成立以来的同类数字,即便与美国常青藤学院的同类数字相比也毫不逊色,无论是现在还是以前。与此同时,即便是居于社会最高层的名门望族,也常常于云端滑落,泯灭于默默无闻。比如综合来看,在明清两代约600年间,每个时代的统治精英中,只有百分之6的人是出自前一代统治精英的家门。

  现代西方社会的主导理念是“人人平等”,而奉行儒家思想的中国传统社会,则信奉人人生而不平等,正好与之截然相反。但在事实上,后者似乎将前者的理念发挥得更好。极具开拓精神的美国人传诵生于小木屋的平民总统的故事,但多个世纪以来,统治中国的官员中有很大一部分人确实是出自乡下的稻田。像这种事,如果放在大革命时代之前的欧洲,是完全不可想象的,甚至在大革命时代之后很久也是如此。

  这种出人头地、迈入中国统治精英圈的可能性确实值得称道,不过,在中国,另一个更为重要的因素是,即便是普通农民,只要足够勤奋、勇于奋斗,就可以积累财富,在地方上崭露头角。颇为讽刺的是,共产主义革命领导人毛泽东曾如此描述他的父亲是如何从无地的贫农变成富农的,由此提供了向上流动的一个典型例子:

  我父亲原是一个贫农,年轻的时候,因为负债过多而只好去当兵。他当了好多年的兵。后来,他回到我出生的村子,做小生意和别的营生,克勤克俭,攒积下一点钱,买回了他的地。

  这时我家有十五亩田地,成了中农,靠此每年可以收六十担谷。一家五口一年共吃三十五担——即每人七担左右——这样每年还有二十五担剩余。我的父亲利用这些剩余,又积蓄了

  一点资本,后来又买了七亩地,这样我家就有‘富’农的地位了。那时候我家每年可以收八十四担谷。

  当我十岁家中只有十五亩地的时候,一家五口人是:我父亲、母亲、祖父、弟弟和我。我们又买了七亩地以后,祖父去世了,但又添了一个弟弟。可是我们每年仍然有四十九担谷的剩余,我的父亲就靠此渐渐富裕起来。

  我父亲还是一个中农的时候,就开始做贩运谷子的生意,赚了一些钱。他成了‘富’农之后,就用大部分时间做这个生意了。他雇了一个长工,还叫孩子们和妻子都到地里干活。我六岁就开始干农活了。我父亲做生意并没有开铺子,他只是从贫苦农民那里把谷子买下来,然后运到城里卖给商人,在那里得到个高一些的价钱。在冬天碾谷的时候,他便多雇一个短工干活,那时我家就有七口人吃饭。我家吃得很俭省,不过总是够吃的。

  毛泽东的话里没有只字片语会让人觉得他认为自己家的崛起有什么特殊之处;他的父亲显然干得很好,但可能在同一个村子里,就有很多其他家庭也同样在短短一代人的时间里就由贫转富。像这种社会阶层间快速流动的可能性,在同期的其他任何封建制或阶层僵化的社会均不可能出现,无论是欧洲还是世界上其他大部分地区。

然而,在农民有机会跻身上流出人头地的同时,是可能性远大于此的向下流动。境况愈下的可能性极大,这种可能性也许是塑造现代中国人的各种因素中影响最大的一个。每一代人中,少数能干的幸运儿得以提升其经济地位,但绝大多数人的经济地位总是会下滑,而那些原本就靠近底端的家族则完全消失于世间。在传统的中国农村社会,几乎人人均无可避免地要往下坠落:数百年间,几乎每个中国人到头来均要比其父辈更加贫穷。

  历史学家Edwin E. Moise在约25年前发表了一篇重要文章,有力地展现了中国传统社会的这种趋势。可惜的是,这篇文章白璧蒙尘,不大受人关注,这可能是因为20世纪70年代后期的学术氛围使得读者难以赞同其中呈现的进化论观点。

在很多方面,Moise对中国人口的分析都奇妙地与Clark后来对英国所做分析相吻合,比如他指出,在中国农村,由于女婴遇害屡见不鲜,再加上其他因素,导致育龄女性的人数通常要比男性少百分之15,只有最富有的人家才能负担得起为儿子娶妻的花销。因此,村子里最穷的那些人往往无法生儿育女。另外,若有人家的经济境况由好转坏,随之而来的贫困与营养不良通常也会导致生育率降低、婴儿死亡率升高。与此同时,村子里最富有的人则是妻妾成群,百子千孙。每一代人中最穷苦的人断子绝孙,穷人的数量无从自行补充,金字塔的底层被富人成堆的子嗣中不擅经营或经营不善者所替换、填满。

  这是中国农村生活的基本事实,对于中国农民来说显而易见,对于外部的观察家来说也同样如此。文献中可见大量轶事,可作为描绘这一基本事实的证据,有的可见于Moise的文章,别处也比比皆是,比如以下几个例子:

  ‘村子里又有谁能说自己家是三代贫农呢?贫农可拿不出给儿子讨媳妇的彩礼;如果连媳妇都没有,又哪来的第三代呢。’

  ……因为男多女少,总是有很多光棍汉。比如长工就大多打光棍……最穷困的家庭因为没办法给儿子娶妻,只能断子绝孙。新一代穷人往往是破产的中农、富农、地主的后代。

  ……在家境金字塔的再下层,是很多穷困家庭,他们的儿子虽早已过了普通的婚龄,还仍然打光棍,因此家里人口有限。黄米(音,Wong Mi)是个典型例子。他现年23,父母已经年过六十五、六;但一家人只能租种一亩薄田,无力给他娶妻。所以,他与年老的父母同住,一家仅三口人。黄春(音,Wong Chun)年过四旬,无地,务农。十年前他也出于同样的原因与父母同住。现在父母均已过世,他孤身一人。村子里总共有约10到15户人家的儿子还在打光棍。

  ……如前所述,南京有约20户人家是完全没有土地的,按土地拥有量来算,他们处于金字塔底层。其中几户人家是佃户,但大多数连工具、肥料、种子都买不起,只能给人当长工,一干就是一年。他们一年的收入一般是1000斤谷子,如果没房子,东家还提供住宿。如果他们自己租种一小块地的话,收入也许仅仅跟现状持平,甚至可能还比不上,但做长工的收入确实不够支持一个普通大小的家庭,除非家里其他人也出去找活干。因此,很多长工终生未婚,无地农民中光棍的比例是最高的。黄图恩(音,Wong Tu-en)是无地农民,他替一家富农做工已经有近10年。虽已年过五十,依然光棍一条;村子里还有其他人也跟他一个情形。有家室的村人取笑他们,也可怜他们。

另外,中国农村社会这种向下流动的趋势也因“分家”这一传统继承制度而强化。分家的时候,父辈的财产在所有儿子之间均匀分配,完全不同于欧洲人普遍实施的长子继承制度。


  如果父辈的全部或大部分财产都为长子所继承,那么较为富有的农民家庭的香火必可长久延续,除非继承人是个纯粹的败家子,或运气特别不佳。但在中国,文化上的压力迫使富人多多生子,农村的富人往往留下2个3个乃至更多的男性继承人,每人在经济独立的时候只能获得父辈的一部分财产。所以,若是哪个富有的地主子嗣特别众多,他的儿子可能就要沦为富农了(除非他们有办法让自己继承来的财产翻上几番)——而他的孙子,可能就会变成忍饥挨饿的贫农。因此,若有某些家族的财富是偶然得天之幸而来,或因某些不持久、还不曾深深在其行为特征中留下烙印的特质而来,那他们的富有就不过是昙花一现,他们的子孙终将因贫困而从村民的名单中消失。

  富有的家族若想保住其经济地位,而不是随时光推移被风吹雨打去,其每一代人就都得发挥极高聪明才智,利用极其敏锐的商业触觉,努力工作,勤奋不懈,从拥有的田地及他人处榨取大量的财富,才能做到这一点。若在商业运作上出现大的失误,或是懈怠不努力,将面临个人丧身失命、甚或断子绝孙的下场。美国观察家William Hinton栩栩如生地写道:

  在一片悲惨饥饿困苦的可怕汪洋中,安全、相对的舒适、权势、闲暇,这些都是奢侈的孤岛。任何家族,如果放松了警惕、对穷困的邻人施以怜悯、未能将租金与利息的最后一枚铜板都榨取出来、或是在积累粮食与钱财的过程中有片刻松懈,则即刻面临被这片汪洋吞噬的威胁。不进则退,退则往往以坟墓为终点,至少也是妻离子散的结局。

 不过,若是顺风顺水,商业上大获成功的家族也许会兴旺发达、代代添丁,逐渐将地方上那些竞争力不够的邻人都排挤出去,最终整个村庄的居民几乎都会属于同一家族。比如,曾经有一对贫寒的杨姓兄弟,到异乡做雇农。在100年之后,其子孙后代在一个村子里占据了80到90户人家,邻近的一个村子里的居民更全部是其后代。广东某地的一个村子里,有一户黄姓商户迁入,不断买地,繁衍生息,而原村民则越发贫穷,最终消失。数百年后,村民不论贫富,大部分(74%)都已是黄姓商户的后代。

  -------------------------------------安斯:社会达尔文主义如何造就了现代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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