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载)雷抒雁:《小草在歌唱--悼女共产党员张志新烈士》
“我敢说:
如果正义得不到伸张,
红日,
就不会再升起在东方!
我敢说,
如果罪行得不到清算,
地球,
也会失去分量!”
雷抒雁--《小草在歌唱》
本诗是诗人雷抒雁在1979年为纪念在文革中被迫害致死的共产党员、革命者、反专制反个人崇拜的民主斗士张志新所作。
张志新,天津人,中国人民大学毕业。她后来成为中共辽宁省委机关干部,在文革中发表批评毛泽东、反对个人崇拜、反对文革中种种悖谬行径而被同事举报,被捕入狱。
在狱中,张志新遭到各种酷刑,如常年戴着沉重的手铐脚镣(包括吃饭和上厕所)、长期殴打、拒绝为其提供卫生用品,甚至被辽宁省监狱管理人员指使男犯人将其强奸、轮奸。但张志新坚贞不屈,绝不认罪,最终被判处死刑,在辽宁主政者毛远新决定下于1975年被处决。临死前,为避免张志新呼喊口号,割断其喉管声带,以人工套管保持其呼吸至被处决。(相比在南方活动、被上海公安和狱政部门关押的林昭,张志新遭遇的酷虐严重的多,哪怕前者也绝望痛苦,但上海政法机构还是没做出来辽宁方面做出来的事)
一年之后的清明节,四五运动敲响了毛氏独裁和文革暴政的丧钟。
1978年,张志新被平反。2019年,中共中国70周年前夕,张志新被追授“最美奋斗者”称号。
一
风说:忘记她吧!
我已用尘土,
把罪恶埋葬!
雨说:忘记她吧!
我已用泪水,
把耻辱洗光!
是的,多少年了,
谁还记得
这里曾是刑场?
行人的脚步,来来往往,
谁还想起,
他们的脚踩在
一个女儿、
一个母亲、
一个为光明献身的战士的心上?
只有小草不会忘记。
因为那殷红的血,
已经渗进土壤;
因为那殷红的血,
已经在花朵里放出清香!
只有小草在歌唱。
在没有星光的夜里,
唱得那样凄凉;
在烈日暴晒的正午,
唱得那样悲壮!
象要砸碎焦石的潮水,
象要冲决堤岸的大江……
二
正是需要光明的暗夜,
阴风却吹灭了星光;
正是需要呐喊的荒野,
真理的嘴却被封上!
黎明。一声枪响,
在祖国遥远的东方,
溅起一片血红的霞光!
呵,年老的妈妈,
四十多年的心血,
就这样被残暴地泼在地上;
呵,幼小的孩子,
这样小小年纪,
心灵上就刻下了
终生难以愈合的创伤!
我恨我自己,
竟睡得那样死,
象喝过魔鬼的迷魂汤,
让辚辚囚车,
碾过我僵死的心脏!
我是军人,
却不能挺身而出,
象黄继光,
用胸脯筑起一道铜墙!
而让这颗罪恶的子弹,
射穿祖国的希望,
打进人民的胸膛!
我惭愧我自己,
我是共产党员,
却不如小草,
让她的血流进脉管,
日里夜里,不停歌唱……
三
虽然不是
面对勾子军的大胡子连长,
她却象刘胡兰一样坚强;
虽然不是
在渣滓洞的魔窟,
她却象江竹筠一样悲壮!
这是二十世纪,七十年代,
社会主义中国特殊的土壤里,
成长起的英雄
——丹娘!
她是夜明珠,
暗夜里,
放射出灿烂的光芒;
死,消灭不了她,
她是太阳,
离开了地平线,
却闪耀在天上!
我们有八亿人民,
我们有三千万党员,
七尺汉子,
伟岸得象松林一样,
可是,当风暴袭来的时候,
却是她,冲在前边,
挺起柔嫩的肩膀,
肩起民族大厦的栋梁!
我曾满足于——
月初,把党费准时交到小组长的手上;
我曾满足于——
党日,在小组会上滔滔不绝地汇报思想!
我曾苦恼,
我曾惆怅,
专制下,吓破过胆子,
风暴里,迷失过方向!
如丝如缕的小草哟,
你在骄傲地歌唱,
感谢你用鞭子
抽在我的心上,
让我清醒,
让我清醒,
昏睡的生活,
比死更可悲,
愚昧的日子,
比猪更肮脏!
四
就这样——
黎明。一声枪响,
她倒下去了,
倒在生她养她的祖国大地上。
她的琴吧?
那把她奏出过欢乐,
奏出过爱情的琴呢?
莫非就比成了绝响?
她的笔呢?
那支写过檄文,
写过诗歌的笔呢?
战士,不能没有刀枪!
我敢说:她不想死!
她有母亲:风烛残年,
受不了这多悲伤!
她有孩子:花蕾刚绽,
怎能落上寒霜!
她是战士,
敌人如此猖狂,
怎能把眼合上!
我敢说:她没有想到会死。
不是有宪法么?
民主,有明文规定的保障;
不是有党章么,
共产党员应多想一想。
就象小溪流出山涧,
就象种子钻出地面,
发现真理,坚持真理,
本来就该这样!
可是,她却被枪杀了,
倒在生她养她的母亲身旁……
法律呵,
怎么变得这样苍白,
苍白得象废纸一方;
正义呵,
怎么变得这样软弱,
软弱得无处伸张!
只有小草变得坚强,
托着她的身躯,
托着她的枪伤,
把白的,红的花朵,
插在她的胸前,
日里夜里,风中雨中,
为她歌唱……
五
这些人面豺狼,
愚蠢而又疯狂!
他们以为镇压,
就会使宝座稳当;
他们以为屠杀,
就能扑灭反抗!
岂不知烈士的血是火种,
插出去,
能够燃起四野火光!
我敢说:
如果正义得不到伸张,
红日,
就不会再升起在东方!
我敢说,
如果罪行得不到清算,
地球,
也会失去分量!
残暴,注定了灭亡,
注定了“四人帮”的下场!
你看,从草地上走过来的是谁?
油黑的短发,
披着霞光;
大大的眼睛,
象星星一样明亮;
甜甜的笑,
谁看见都会永生印在心上!
母亲呵,你的女儿回来了,
她是水,钢刀砍不伤;
孩子呵,你的妈妈回来了,
她是光,黑暗难遮挡!
死亡,不属于她,
千秋万代,
人们都会把她当作榜样!
去拥抱她吧,
她是大地女儿,
太阳,
给了她光芒;
山岗,
给了她坚强;
花草,
给了她芳香!
跟她在一起,
就会看到希望和力量……
六月七日夜不成寐
六月八日急就于曙光中
如果正义得不到伸张,
红日,
就不会再升起在东方!
我敢说,
如果罪行得不到清算,
地球,
也会失去分量!”
雷抒雁--《小草在歌唱》
本诗是诗人雷抒雁在1979年为纪念在文革中被迫害致死的共产党员、革命者、反专制反个人崇拜的民主斗士张志新所作。
张志新,天津人,中国人民大学毕业。她后来成为中共辽宁省委机关干部,在文革中发表批评毛泽东、反对个人崇拜、反对文革中种种悖谬行径而被同事举报,被捕入狱。
在狱中,张志新遭到各种酷刑,如常年戴着沉重的手铐脚镣(包括吃饭和上厕所)、长期殴打、拒绝为其提供卫生用品,甚至被辽宁省监狱管理人员指使男犯人将其强奸、轮奸。但张志新坚贞不屈,绝不认罪,最终被判处死刑,在辽宁主政者毛远新决定下于1975年被处决。临死前,为避免张志新呼喊口号,割断其喉管声带,以人工套管保持其呼吸至被处决。(相比在南方活动、被上海公安和狱政部门关押的林昭,张志新遭遇的酷虐严重的多,哪怕前者也绝望痛苦,但上海政法机构还是没做出来辽宁方面做出来的事)
一年之后的清明节,四五运动敲响了毛氏独裁和文革暴政的丧钟。
1978年,张志新被平反。2019年,中共中国70周年前夕,张志新被追授“最美奋斗者”称号。
一
风说:忘记她吧!
我已用尘土,
把罪恶埋葬!
雨说:忘记她吧!
我已用泪水,
把耻辱洗光!
是的,多少年了,
谁还记得
这里曾是刑场?
行人的脚步,来来往往,
谁还想起,
他们的脚踩在
一个女儿、
一个母亲、
一个为光明献身的战士的心上?
只有小草不会忘记。
因为那殷红的血,
已经渗进土壤;
因为那殷红的血,
已经在花朵里放出清香!
只有小草在歌唱。
在没有星光的夜里,
唱得那样凄凉;
在烈日暴晒的正午,
唱得那样悲壮!
象要砸碎焦石的潮水,
象要冲决堤岸的大江……
二
正是需要光明的暗夜,
阴风却吹灭了星光;
正是需要呐喊的荒野,
真理的嘴却被封上!
黎明。一声枪响,
在祖国遥远的东方,
溅起一片血红的霞光!
呵,年老的妈妈,
四十多年的心血,
就这样被残暴地泼在地上;
呵,幼小的孩子,
这样小小年纪,
心灵上就刻下了
终生难以愈合的创伤!
我恨我自己,
竟睡得那样死,
象喝过魔鬼的迷魂汤,
让辚辚囚车,
碾过我僵死的心脏!
我是军人,
却不能挺身而出,
象黄继光,
用胸脯筑起一道铜墙!
而让这颗罪恶的子弹,
射穿祖国的希望,
打进人民的胸膛!
我惭愧我自己,
我是共产党员,
却不如小草,
让她的血流进脉管,
日里夜里,不停歌唱……
三
虽然不是
面对勾子军的大胡子连长,
她却象刘胡兰一样坚强;
虽然不是
在渣滓洞的魔窟,
她却象江竹筠一样悲壮!
这是二十世纪,七十年代,
社会主义中国特殊的土壤里,
成长起的英雄
——丹娘!
她是夜明珠,
暗夜里,
放射出灿烂的光芒;
死,消灭不了她,
她是太阳,
离开了地平线,
却闪耀在天上!
我们有八亿人民,
我们有三千万党员,
七尺汉子,
伟岸得象松林一样,
可是,当风暴袭来的时候,
却是她,冲在前边,
挺起柔嫩的肩膀,
肩起民族大厦的栋梁!
我曾满足于——
月初,把党费准时交到小组长的手上;
我曾满足于——
党日,在小组会上滔滔不绝地汇报思想!
我曾苦恼,
我曾惆怅,
专制下,吓破过胆子,
风暴里,迷失过方向!
如丝如缕的小草哟,
你在骄傲地歌唱,
感谢你用鞭子
抽在我的心上,
让我清醒,
让我清醒,
昏睡的生活,
比死更可悲,
愚昧的日子,
比猪更肮脏!
四
就这样——
黎明。一声枪响,
她倒下去了,
倒在生她养她的祖国大地上。
她的琴吧?
那把她奏出过欢乐,
奏出过爱情的琴呢?
莫非就比成了绝响?
她的笔呢?
那支写过檄文,
写过诗歌的笔呢?
战士,不能没有刀枪!
我敢说:她不想死!
她有母亲:风烛残年,
受不了这多悲伤!
她有孩子:花蕾刚绽,
怎能落上寒霜!
她是战士,
敌人如此猖狂,
怎能把眼合上!
我敢说:她没有想到会死。
不是有宪法么?
民主,有明文规定的保障;
不是有党章么,
共产党员应多想一想。
就象小溪流出山涧,
就象种子钻出地面,
发现真理,坚持真理,
本来就该这样!
可是,她却被枪杀了,
倒在生她养她的母亲身旁……
法律呵,
怎么变得这样苍白,
苍白得象废纸一方;
正义呵,
怎么变得这样软弱,
软弱得无处伸张!
只有小草变得坚强,
托着她的身躯,
托着她的枪伤,
把白的,红的花朵,
插在她的胸前,
日里夜里,风中雨中,
为她歌唱……
五
这些人面豺狼,
愚蠢而又疯狂!
他们以为镇压,
就会使宝座稳当;
他们以为屠杀,
就能扑灭反抗!
岂不知烈士的血是火种,
插出去,
能够燃起四野火光!
我敢说:
如果正义得不到伸张,
红日,
就不会再升起在东方!
我敢说,
如果罪行得不到清算,
地球,
也会失去分量!
残暴,注定了灭亡,
注定了“四人帮”的下场!
你看,从草地上走过来的是谁?
油黑的短发,
披着霞光;
大大的眼睛,
象星星一样明亮;
甜甜的笑,
谁看见都会永生印在心上!
母亲呵,你的女儿回来了,
她是水,钢刀砍不伤;
孩子呵,你的妈妈回来了,
她是光,黑暗难遮挡!
死亡,不属于她,
千秋万代,
人们都会把她当作榜样!
去拥抱她吧,
她是大地女儿,
太阳,
给了她光芒;
山岗,
给了她坚强;
花草,
给了她芳香!
跟她在一起,
就会看到希望和力量……
六月七日夜不成寐
六月八日急就于曙光中
2 个评论
张志新烈士在狱中的遭遇及判决结果,和日本战犯在抚顺战犯管理所的境遇及判决结果对比:

张志新:
张志新在监狱备受折磨,监狱工作人员用铁丝钳住她的舌头和嘴巴,把拖布往里面噻。她的双手被反铐在身后,背上背着18斤重的铁锤,脚上带着脚镣,辽宁省的政治官员多次在狱中殴打张志新,将其头发拔光。陈禹山[7]称政治官员多次派遣男犯人对其实行强奸、轮奸。[8][2][9]之后张志新写下遗书,准备自杀。被发现后严加监视,并且把她绑起来召开批斗会,批判她“以死向党示威对抗运动”。法院下达的离婚判决书送到监狱,张志新平静地说:“离不离婚,对我来说已经没有什么意义了。”[10]
1970年5月,张志新被辽宁当局以“反对毛泽东主席、反对江青同志,为刘少奇翻案”的罪名判处死刑,报送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核准[5]。
”3月6日,监狱有人提出,张志新“是否精神失常”的问题向上级报告。3月19日,上级批示:“洪××同志不考虑,她的假象,本质不变,仍然按省委批示执行。”张志新由于在行刑前经过多日“小号”(一种只能坐,不能躺卧的特小牢笼)以及酷刑的折磨,已经被逼疯,用馒头沾着经血吃,坐在大小便里[9]。
日本战犯:
短文不便于说太多,仅仅举2个例子,伪满洲国总务长武部六藏。这个老家伙操纵伪满洲国大权多年,颁布过“思想矫正法”、“时局特别法”和“粮谷出荷法”等一系列残害中国人的法令。在执行“治安维持法”的5年中,抓捕中国人高达17.7万多人,其中相当一部分被杀害,有的甚至被送入731进行活体实验。对于自己的罪行,武部六藏自己也很清楚。他曾经说:以我的所作所为,中国政府应该处我死刑。
中将师团长铃木启久在河南、河北等地制造无人区,杀人不计其数,仅仅在河北滦县潘家戴庄一次屠杀,就杀死1280多中国人,包括63名孕妇和19名婴儿。
当时的幸存者回忆:鬼子从上午8点钟开始,一直持续到下午5点。当时鬼子把男的埋完了,再去埋女的,妇女抱着小孩,鬼子从怀里抢走孩子,往地上摔,当时就把孩子摔得脑浆迸裂,两位孕妇被当场开膛。
这些人在管理所的表现如何?
很差。
抚顺战犯管理所资料这么写道:有的人头戴战斗帽、身穿将校服、肩佩军章,依然是一副法西斯的狰狞面目。有的人早晨起床后,向东京遥拜,祈祷“天皇陛下万岁”,表示宁愿为法西斯军国主义而死。他们拒绝看管理所的报纸(政治改造报纸),不听管理所的广播(政治改造广播),以示对抗。日本战犯们否认自己有罪,宣称他们侵略中国是“帮助中国建立新秩序,建立王道乐土,应该受到中国人的尊敬” 。
当朝鲜战争爆发后,战火烧到中朝边境,这时战犯的思想活跃起来。他们破坏监规、抗拒改造、幻想美帝尽快打进中国境内,把他们解救出去。每天报纸一来,他们便争先恐后阅读有关朝鲜战况的消息,然后眉飞色舞地热烈讨论起来。他们对看押哨兵说:“过去大日本皇军都被美国打败了,你们中国也不行。”有一次部队同管理所组织防空演习,事先没有告诉战犯,他们真的以为美国飞机来了,高兴得手舞足蹈,以为马上可以自由了。后来一听是演习,便都垂头丧气不吭声了。
1950年10月25日,中国志愿军入朝参战,战犯听到这个消息,高兴得得意忘形,以为美国找到了进攻中国的借口,第三次世界大战就要爆发了。他们认为时机已到,在狱中大闹特闹,呼喊口号、高唱歌曲、绘制日本国旗、遥拜日本天皇、联合签名递抗议书、对看守哨兵高声叫骂、用拳头砸铁窗、歇斯底里地喊叫。他们还利用放风机会,互相传递纸条,密谋勾结监外日侨越狱暴动,妄图在美军攻占东北时里应外合。
那么,这些战犯的待遇如何?
很高。
战俘管理所的干部崔仁杰回忆:建国初期国家困难,一般的中国老百姓能吃到粗粮就不错了。从一开始,管理所就给战犯们粗粮细粮搭配着吃。不过,战犯们还不满意,他们先是拒绝吃粗粮,然后发展到绝食。后来上面下了指示,给战犯吃细粮,还要抓好营养工作。这样,我又多了一项工作,给战犯当营养师。每天多少维生素,多少蛋白质,都要仔细搭配。
公安部制定的战犯伙食标准分为三档,大灶每月15元,中灶20元,小灶30元。即使在3年困难时期,管理所工作人员吃“瓜菜代”,战犯伙食标准也没有降低。1960年左右,管理所为操作方便,伙食标准统一为每人每月25元。每月25元的伙食标准是什么概念?就是鸡鸭鱼肉管够吃啊,那时候一斤大米一毛多,一斤猪肉不到三毛钱。困难时期大家都是“瓜菜代”(年轻的朋友肯定不知道是什么),一天只吃两顿,都是高粱米、窝窝头,饿得脚都浮肿了。下班时,我路过厨房闻着香味扑鼻,肚子咕咕真受不了。
日本战犯绵贯好男,从西伯利亚到抚顺战犯管理所之后,短短半年时间,他的体重由53公斤猛增到63公斤。吃得好,医疗更好:我们还积极改善管理所内的医疗条件,健全卫生制度。在管理所内保证药品齐全,增添了心电图设备、X光透视机以及30多张病床,并且在中国医科大学附属医院、沈阳陆军总医院、抚顺矿务局医院、抚顺市人民医院租用了专用病房。
战犯怎么处理了?
仅45人被起诉,其余直接释放归国。
1955年12月28日,中共中央明确决定:“日军战犯的处理,不判处1个死刑,也不判1个无期徒刑,判有期徒刑的也要极少数。起诉书要把基本罪行搞清楚,罪行确凿后才能起诉,对犯一般罪行的不起诉。”
有意思的是,做决定之前,曾经组成以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主任为张鼎丞)为中心的专门机关的研究。他们根据宽大处理的原则,最终研究结果是:“判处死刑或15年以上徒刑并长期服刑”为28人(其中7人死刑、3人死缓)、“判处10至14年徒刑.再服刑1、2年后酌情宽释”为48人、“判处8至9年徒刑,不送监执行即予宽赦释放”为79人。


张志新:
张志新在监狱备受折磨,监狱工作人员用铁丝钳住她的舌头和嘴巴,把拖布往里面噻。她的双手被反铐在身后,背上背着18斤重的铁锤,脚上带着脚镣,辽宁省的政治官员多次在狱中殴打张志新,将其头发拔光。陈禹山[7]称政治官员多次派遣男犯人对其实行强奸、轮奸。[8][2][9]之后张志新写下遗书,准备自杀。被发现后严加监视,并且把她绑起来召开批斗会,批判她“以死向党示威对抗运动”。法院下达的离婚判决书送到监狱,张志新平静地说:“离不离婚,对我来说已经没有什么意义了。”[10]
1970年5月,张志新被辽宁当局以“反对毛泽东主席、反对江青同志,为刘少奇翻案”的罪名判处死刑,报送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核准[5]。
”3月6日,监狱有人提出,张志新“是否精神失常”的问题向上级报告。3月19日,上级批示:“洪××同志不考虑,她的假象,本质不变,仍然按省委批示执行。”张志新由于在行刑前经过多日“小号”(一种只能坐,不能躺卧的特小牢笼)以及酷刑的折磨,已经被逼疯,用馒头沾着经血吃,坐在大小便里[9]。
日本战犯:
短文不便于说太多,仅仅举2个例子,伪满洲国总务长武部六藏。这个老家伙操纵伪满洲国大权多年,颁布过“思想矫正法”、“时局特别法”和“粮谷出荷法”等一系列残害中国人的法令。在执行“治安维持法”的5年中,抓捕中国人高达17.7万多人,其中相当一部分被杀害,有的甚至被送入731进行活体实验。对于自己的罪行,武部六藏自己也很清楚。他曾经说:以我的所作所为,中国政府应该处我死刑。
中将师团长铃木启久在河南、河北等地制造无人区,杀人不计其数,仅仅在河北滦县潘家戴庄一次屠杀,就杀死1280多中国人,包括63名孕妇和19名婴儿。
当时的幸存者回忆:鬼子从上午8点钟开始,一直持续到下午5点。当时鬼子把男的埋完了,再去埋女的,妇女抱着小孩,鬼子从怀里抢走孩子,往地上摔,当时就把孩子摔得脑浆迸裂,两位孕妇被当场开膛。
这些人在管理所的表现如何?
很差。
抚顺战犯管理所资料这么写道:有的人头戴战斗帽、身穿将校服、肩佩军章,依然是一副法西斯的狰狞面目。有的人早晨起床后,向东京遥拜,祈祷“天皇陛下万岁”,表示宁愿为法西斯军国主义而死。他们拒绝看管理所的报纸(政治改造报纸),不听管理所的广播(政治改造广播),以示对抗。日本战犯们否认自己有罪,宣称他们侵略中国是“帮助中国建立新秩序,建立王道乐土,应该受到中国人的尊敬” 。
当朝鲜战争爆发后,战火烧到中朝边境,这时战犯的思想活跃起来。他们破坏监规、抗拒改造、幻想美帝尽快打进中国境内,把他们解救出去。每天报纸一来,他们便争先恐后阅读有关朝鲜战况的消息,然后眉飞色舞地热烈讨论起来。他们对看押哨兵说:“过去大日本皇军都被美国打败了,你们中国也不行。”有一次部队同管理所组织防空演习,事先没有告诉战犯,他们真的以为美国飞机来了,高兴得手舞足蹈,以为马上可以自由了。后来一听是演习,便都垂头丧气不吭声了。
1950年10月25日,中国志愿军入朝参战,战犯听到这个消息,高兴得得意忘形,以为美国找到了进攻中国的借口,第三次世界大战就要爆发了。他们认为时机已到,在狱中大闹特闹,呼喊口号、高唱歌曲、绘制日本国旗、遥拜日本天皇、联合签名递抗议书、对看守哨兵高声叫骂、用拳头砸铁窗、歇斯底里地喊叫。他们还利用放风机会,互相传递纸条,密谋勾结监外日侨越狱暴动,妄图在美军攻占东北时里应外合。
那么,这些战犯的待遇如何?
很高。
战俘管理所的干部崔仁杰回忆:建国初期国家困难,一般的中国老百姓能吃到粗粮就不错了。从一开始,管理所就给战犯们粗粮细粮搭配着吃。不过,战犯们还不满意,他们先是拒绝吃粗粮,然后发展到绝食。后来上面下了指示,给战犯吃细粮,还要抓好营养工作。这样,我又多了一项工作,给战犯当营养师。每天多少维生素,多少蛋白质,都要仔细搭配。
公安部制定的战犯伙食标准分为三档,大灶每月15元,中灶20元,小灶30元。即使在3年困难时期,管理所工作人员吃“瓜菜代”,战犯伙食标准也没有降低。1960年左右,管理所为操作方便,伙食标准统一为每人每月25元。每月25元的伙食标准是什么概念?就是鸡鸭鱼肉管够吃啊,那时候一斤大米一毛多,一斤猪肉不到三毛钱。困难时期大家都是“瓜菜代”(年轻的朋友肯定不知道是什么),一天只吃两顿,都是高粱米、窝窝头,饿得脚都浮肿了。下班时,我路过厨房闻着香味扑鼻,肚子咕咕真受不了。
日本战犯绵贯好男,从西伯利亚到抚顺战犯管理所之后,短短半年时间,他的体重由53公斤猛增到63公斤。吃得好,医疗更好:我们还积极改善管理所内的医疗条件,健全卫生制度。在管理所内保证药品齐全,增添了心电图设备、X光透视机以及30多张病床,并且在中国医科大学附属医院、沈阳陆军总医院、抚顺矿务局医院、抚顺市人民医院租用了专用病房。
战犯怎么处理了?
仅45人被起诉,其余直接释放归国。
1955年12月28日,中共中央明确决定:“日军战犯的处理,不判处1个死刑,也不判1个无期徒刑,判有期徒刑的也要极少数。起诉书要把基本罪行搞清楚,罪行确凿后才能起诉,对犯一般罪行的不起诉。”
有意思的是,做决定之前,曾经组成以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主任为张鼎丞)为中心的专门机关的研究。他们根据宽大处理的原则,最终研究结果是:“判处死刑或15年以上徒刑并长期服刑”为28人(其中7人死刑、3人死缓)、“判处10至14年徒刑.再服刑1、2年后酌情宽释”为48人、“判处8至9年徒刑,不送监执行即予宽赦释放”为79人。

共產主義是沒有一黨專政的自由人聯合體,真正認同共產主義的人應該反對中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