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载)雷抒雁:《小草在歌唱--悼女共产党员张志新烈士》

“我敢说:

  如果正义得不到伸张,

  红日,

  就不会再升起在东方!

  我敢说,

  如果罪行得不到清算,

  地球,

  也会失去分量!”
                            雷抒雁--《小草在歌唱》

本诗是诗人雷抒雁在1979年为纪念在文革中被迫害致死的共产党员、革命者、反专制反个人崇拜的民主斗士张志新所作。

张志新,天津人,中国人民大学毕业。她后来成为中共辽宁省委机关干部,在文革中发表批评毛泽东、反对个人崇拜、反对文革中种种悖谬行径而被同事举报,被捕入狱。

在狱中,张志新遭到各种酷刑,如常年戴着沉重的手铐脚镣(包括吃饭和上厕所)、长期殴打、拒绝为其提供卫生用品,甚至被辽宁省监狱管理人员指使男犯人将其强奸、轮奸。但张志新坚贞不屈,绝不认罪,最终被判处死刑,在辽宁主政者毛远新决定下于1975年被处决。临死前,为避免张志新呼喊口号,割断其喉管声带,以人工套管保持其呼吸至被处决。(相比在南方活动、被上海公安和狱政部门关押的林昭,张志新遭遇的酷虐严重的多,哪怕前者也绝望痛苦,但上海政法机构还是没做出来辽宁方面做出来的事)

一年之后的清明节,四五运动敲响了毛氏独裁和文革暴政的丧钟。

1978年,张志新被平反。2019年,中共中国70周年前夕,张志新被追授“最美奋斗者”称号。


一 


风说:忘记她吧!

  我已用尘土,

  把罪恶埋葬!

  雨说:忘记她吧!

  我已用泪水,

  把耻辱洗光!

是的,多少年了,

  谁还记得

  这里曾是刑场?

  行人的脚步,来来往往,

  谁还想起,

  他们的脚踩在

  一个女儿、

  一个母亲、

  一个为光明献身的战士的心上?

只有小草不会忘记。

  因为那殷红的血,

  已经渗进土壤;

  因为那殷红的血,

  已经在花朵里放出清香!

只有小草在歌唱。

  在没有星光的夜里,

  唱得那样凄凉;

  在烈日暴晒的正午,

  唱得那样悲壮!

  象要砸碎焦石的潮水,

  象要冲决堤岸的大江……



  正是需要光明的暗夜,

  阴风却吹灭了星光;

  正是需要呐喊的荒野,

  真理的嘴却被封上!

  黎明。一声枪响,

  在祖国遥远的东方,

  溅起一片血红的霞光!

  呵,年老的妈妈,

  四十多年的心血,

  就这样被残暴地泼在地上;

  呵,幼小的孩子,

  这样小小年纪,

  心灵上就刻下了

  终生难以愈合的创伤!

我恨我自己,

  竟睡得那样死,

  象喝过魔鬼的迷魂汤,

  让辚辚囚车,

  碾过我僵死的心脏!

  我是军人,

  却不能挺身而出,

  象黄继光,

  用胸脯筑起一道铜墙!

  而让这颗罪恶的子弹,

  射穿祖国的希望,

  打进人民的胸膛!

  我惭愧我自己,

  我是共产党员,

  却不如小草,

  让她的血流进脉管,

  日里夜里,不停歌唱……  



虽然不是

  面对勾子军的大胡子连长,

  她却象刘胡兰一样坚强;

  虽然不是

  在渣滓洞的魔窟,

  她却象江竹筠一样悲壮!

  这是二十世纪,七十年代,

  社会主义中国特殊的土壤里,

  成长起的英雄

  ——丹娘!

她是夜明珠,

  暗夜里,

  放射出灿烂的光芒;

  死,消灭不了她,

  她是太阳,

  离开了地平线,

  却闪耀在天上!

我们有八亿人民,

  我们有三千万党员,

  七尺汉子,

  伟岸得象松林一样,

  可是,当风暴袭来的时候,

  却是她,冲在前边,

  挺起柔嫩的肩膀,

  肩起民族大厦的栋梁!

我曾满足于——

  月初,把党费准时交到小组长的手上;

  我曾满足于——

  党日,在小组会上滔滔不绝地汇报思想!

  我曾苦恼,

  我曾惆怅,

  专制下,吓破过胆子,

  风暴里,迷失过方向!

如丝如缕的小草哟,

  你在骄傲地歌唱,

  感谢你用鞭子

  抽在我的心上,

  让我清醒,

  让我清醒,

  昏睡的生活,

  比死更可悲,

  愚昧的日子,

  比猪更肮脏!



就这样——

  黎明。一声枪响,

  她倒下去了,

  倒在生她养她的祖国大地上。

她的琴吧?

  那把她奏出过欢乐,

  奏出过爱情的琴呢?

  莫非就比成了绝响?

  她的笔呢?

  那支写过檄文,

  写过诗歌的笔呢?

  战士,不能没有刀枪!

我敢说:她不想死!

  她有母亲:风烛残年,

  受不了这多悲伤!

  她有孩子:花蕾刚绽,

  怎能落上寒霜!

  她是战士,

  敌人如此猖狂,

  怎能把眼合上!

我敢说:她没有想到会死。

  不是有宪法么?

  民主,有明文规定的保障;

  不是有党章么,

  共产党员应多想一想。

  就象小溪流出山涧,

  就象种子钻出地面,

  发现真理,坚持真理,

  本来就该这样!

可是,她却被枪杀了,

  倒在生她养她的母亲身旁……

法律呵,

  怎么变得这样苍白,

  苍白得象废纸一方;

  正义呵,

  怎么变得这样软弱,

  软弱得无处伸张!

  只有小草变得坚强,

  托着她的身躯,

  托着她的枪伤,

  把白的,红的花朵,

  插在她的胸前,

  日里夜里,风中雨中,

  为她歌唱……



  这些人面豺狼,

  愚蠢而又疯狂!

  他们以为镇压,

  就会使宝座稳当;

  他们以为屠杀,

  就能扑灭反抗!

  岂不知烈士的血是火种,

  插出去,

  能够燃起四野火光! 

我敢说:

  如果正义得不到伸张,

  红日,

  就不会再升起在东方!

  我敢说,

  如果罪行得不到清算,

  地球,

  也会失去分量!

  残暴,注定了灭亡,

  注定了“四人帮”的下场!  

你看,从草地上走过来的是谁?

  油黑的短发,

  披着霞光;

  大大的眼睛,

  象星星一样明亮;

  甜甜的笑,

  谁看见都会永生印在心上!

  母亲呵,你的女儿回来了,

  她是水,钢刀砍不伤;

  孩子呵,你的妈妈回来了,

  她是光,黑暗难遮挡!

  死亡,不属于她,

  千秋万代,

  人们都会把她当作榜样!

  去拥抱她吧,

  她是大地女儿,

  太阳,

  给了她光芒;

  山岗,

  给了她坚强;

  花草,

  给了她芳香!

  跟她在一起,

  就会看到希望和力量……

六月七日夜不成寐

  六月八日急就于曙光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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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个评论

张志新烈士在狱中的遭遇及判决结果,和日本战犯在抚顺战犯管理所的境遇及判决结果对比:


张志新:

张志新在监狱备受折磨,监狱工作人员用铁丝钳住她的舌头和嘴巴,把拖布往里面噻。她的双手被反铐在身后,背上背着18斤重的铁锤,脚上带着脚镣,辽宁省的政治官员多次在狱中殴打张志新,将其头发拔光。陈禹山[7]称政治官员多次派遣男犯人对其实行强奸、轮奸。[8][2][9]之后张志新写下遗书,准备自杀。被发现后严加监视,并且把她绑起来召开批斗会,批判她“以死向党示威对抗运动”。法院下达的离婚判决书送到监狱,张志新平静地说:“离不离婚,对我来说已经没有什么意义了。”[10]
1970年5月,张志新被辽宁当局以“反对毛泽东主席、反对江青同志,为刘少奇翻案”的罪名判处死刑,报送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核准[5]。

”3月6日,监狱有人提出,张志新“是否精神失常”的问题向上级报告。3月19日,上级批示:“洪××同志不考虑,她的假象,本质不变,仍然按省委批示执行。”张志新由于在行刑前经过多日“小号”(一种只能坐,不能躺卧的特小牢笼)以及酷刑的折磨,已经被逼疯,用馒头沾着经血吃,坐在大小便里[9]。


日本战犯:

短文不便于说太多,仅仅举2个例子,伪满洲国总务长武部六藏。这个老家伙操纵伪满洲国大权多年,颁布过“思想矫正法”、“时局特别法”和“粮谷出荷法”等一系列残害中国人的法令。在执行“治安维持法”的5年中,抓捕中国人高达17.7万多人,其中相当一部分被杀害,有的甚至被送入731进行活体实验。对于自己的罪行,武部六藏自己也很清楚。他曾经说:以我的所作所为,中国政府应该处我死刑。

中将师团长铃木启久在河南、河北等地制造无人区,杀人不计其数,仅仅在河北滦县潘家戴庄一次屠杀,就杀死1280多中国人,包括63名孕妇和19名婴儿。

当时的幸存者回忆:鬼子从上午8点钟开始,一直持续到下午5点。当时鬼子把男的埋完了,再去埋女的,妇女抱着小孩,鬼子从怀里抢走孩子,往地上摔,当时就把孩子摔得脑浆迸裂,两位孕妇被当场开膛。


这些人在管理所的表现如何?

很差。

抚顺战犯管理所资料这么写道:有的人头戴战斗帽、身穿将校服、肩佩军章,依然是一副法西斯的狰狞面目。有的人早晨起床后,向东京遥拜,祈祷“天皇陛下万岁”,表示宁愿为法西斯军国主义而死。他们拒绝看管理所的报纸(政治改造报纸),不听管理所的广播(政治改造广播),以示对抗。日本战犯们否认自己有罪,宣称他们侵略中国是“帮助中国建立新秩序,建立王道乐土,应该受到中国人的尊敬” 。

当朝鲜战争爆发后,战火烧到中朝边境,这时战犯的思想活跃起来。他们破坏监规、抗拒改造、幻想美帝尽快打进中国境内,把他们解救出去。每天报纸一来,他们便争先恐后阅读有关朝鲜战况的消息,然后眉飞色舞地热烈讨论起来。他们对看押哨兵说:“过去大日本皇军都被美国打败了,你们中国也不行。”有一次部队同管理所组织防空演习,事先没有告诉战犯,他们真的以为美国飞机来了,高兴得手舞足蹈,以为马上可以自由了。后来一听是演习,便都垂头丧气不吭声了。

1950年10月25日,中国志愿军入朝参战,战犯听到这个消息,高兴得得意忘形,以为美国找到了进攻中国的借口,第三次世界大战就要爆发了。他们认为时机已到,在狱中大闹特闹,呼喊口号、高唱歌曲、绘制日本国旗、遥拜日本天皇、联合签名递抗议书、对看守哨兵高声叫骂、用拳头砸铁窗、歇斯底里地喊叫。他们还利用放风机会,互相传递纸条,密谋勾结监外日侨越狱暴动,妄图在美军攻占东北时里应外合。

那么,这些战犯的待遇如何?

很高。

战俘管理所的干部崔仁杰回忆:建国初期国家困难,一般的中国老百姓能吃到粗粮就不错了。从一开始,管理所就给战犯们粗粮细粮搭配着吃。不过,战犯们还不满意,他们先是拒绝吃粗粮,然后发展到绝食。后来上面下了指示,给战犯吃细粮,还要抓好营养工作。这样,我又多了一项工作,给战犯当营养师。每天多少维生素,多少蛋白质,都要仔细搭配。

公安部制定的战犯伙食标准分为三档,大灶每月15元,中灶20元,小灶30元。即使在3年困难时期,管理所工作人员吃“瓜菜代”,战犯伙食标准也没有降低。1960年左右,管理所为操作方便,伙食标准统一为每人每月25元。每月25元的伙食标准是什么概念?就是鸡鸭鱼肉管够吃啊,那时候一斤大米一毛多,一斤猪肉不到三毛钱。困难时期大家都是“瓜菜代”(年轻的朋友肯定不知道是什么),一天只吃两顿,都是高粱米、窝窝头,饿得脚都浮肿了。下班时,我路过厨房闻着香味扑鼻,肚子咕咕真受不了。

日本战犯绵贯好男,从西伯利亚到抚顺战犯管理所之后,短短半年时间,他的体重由53公斤猛增到63公斤。吃得好,医疗更好:我们还积极改善管理所内的医疗条件,健全卫生制度。在管理所内保证药品齐全,增添了心电图设备、X光透视机以及30多张病床,并且在中国医科大学附属医院、沈阳陆军总医院、抚顺矿务局医院、抚顺市人民医院租用了专用病房。

战犯怎么处理了?

仅45人被起诉,其余直接释放归国。

1955年12月28日,中共中央明确决定:“日军战犯的处理,不判处1个死刑,也不判1个无期徒刑,判有期徒刑的也要极少数。起诉书要把基本罪行搞清楚,罪行确凿后才能起诉,对犯一般罪行的不起诉。”


有意思的是,做决定之前,曾经组成以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主任为张鼎丞)为中心的专门机关的研究。他们根据宽大处理的原则,最终研究结果是:“判处死刑或15年以上徒刑并长期服刑”为28人(其中7人死刑、3人死缓)、“判处10至14年徒刑.再服刑1、2年后酌情宽释”为48人、“判处8至9年徒刑,不送监执行即予宽赦释放”为79人。
卡爾馬克思 🤬不友善用户
共產主義是沒有一黨專政的自由人聯合體,真正認同共產主義的人應該反對中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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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起人

中左翼社会民主主义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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