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国”女性在高铁上殴打“不当言论者”,到底是爱国,还是违法
“爱国”女性在广州火车上随意辱骂、殴打“不当言论者”,这是“爱国主义”的进步,还是法治社会的倒退?
这个女性锁喉男性的视频被曝光后,网上居然一片叫好之声。这名女性明明已经触犯法律了,网民们却视而不见,还在一个劲儿地为她的“爱国行为”鼓劲,我就不明白了,难道打着“爱国”的幌子就可以任意践踏法律吗?
说“中国不好”,就是真的不爱国吗?如果说“不好”就是不爱,那么,你说你父母不好是不是不爱你的父母?你说你子女不好是不是不爱你的子女?你说你配偶不好是不是不爱你的配偶?
如果“说中国不好”就要“滚出中国去”,那么,小孩对父母有意见是不是要被赶出家门?你对小区服务有意见,是不是应该被赶出小区?你对城市建设、城市管理有意见,是不是应该被赶出城市?
有些人的逻辑简直不可理喻!这种“不爱就滚”的思维,本质上就是暴力,而且是杀人诛心的暴力!
什么叫做言论自由?什么叫做善意批评?什么叫做爱之深责之切?这种人是完全不懂的,也不想懂。在他们看来,爱国就不能发牢骚!爱国就必须逆来顺受!爱国就一定要一声不吭!爱国就一定不允许老百姓发表不同的意见!
而且,某男子所谓的“不当言论”,到底有多“不当”,视频里面并没有展示。但是,可以肯定的是,“不当言论”的鉴定者应该是有关部门,而不是随便哪一个自然个体。未经有关部门鉴定,一口就咬定别人发表“不当言论”,这是很武断的做法,也是很粗暴的行为,更是无视法律权威的行径。
如果你觉得别人说话声音太大影响到你了,你可以向列车员和乘警投诉。如果人家没有影响到你,只要不是当场宣扬违法言论,怂恿他人从事违法活动,你没有任何权利叫人家闭嘴!
如果你真觉得某个人在发表“不当言论”,你可以报警,但绝不能动手打人。打着“爱国”的幌子进行道德审判,以动手打人的方式威逼人家认错并道歉,这样的“爱国”方式,已经严重违反法律法规。比法律还大的所谓“爱国”,宁愿不要,越少越好!
像视频中对男性进行锁喉的女性,如果不将其进行行政拘留,那就是对违法者的放纵,对法治的破坏!那样的话,以后谁都可以从道德层面对别人大打出手,打着“爱国”的旗号打击欺压他人。至于那名发表“不当言论”的男性乘客,如果真的触犯了有关条款,也应当严惩不贷。不因为谁“爱国”就偏袒谁,也不因为谁不“爱国”就重罚谁,一切以法律为准绳,这才是法治社会该有的样子。
提倡爱国是好事,每个公民都应该爱国,这是义务。但是,爱国绝对不应该成为一部分人攻击另一部分人的武器,绝对不能也绝不应该允许与法律产生冲突!如果以“爱国”的名义行事就可以践踏法律,如果凭着个人喜好或者道德规则就可以对他人肆意妄为,那还要法律干什么呢?还要警方干什么?
依法治国,建设法治国家,关键在于建设法治社会,做到人人知法、人人守法、人人用法。每个人都能在法律规定的范围之内行事,遇到纠纷也总是先采用法律的途径来解决,我们的社会才能称得上法治社会。
离开法律谈爱国,以立场正确取代法律正确,这绝对是法治的倒退。连自己国家的法律都不愿意也不能遵守的人,你说这种人很爱国,我是绝对不信的!
这个女性锁喉男性的视频被曝光后,网上居然一片叫好之声。这名女性明明已经触犯法律了,网民们却视而不见,还在一个劲儿地为她的“爱国行为”鼓劲,我就不明白了,难道打着“爱国”的幌子就可以任意践踏法律吗?
说“中国不好”,就是真的不爱国吗?如果说“不好”就是不爱,那么,你说你父母不好是不是不爱你的父母?你说你子女不好是不是不爱你的子女?你说你配偶不好是不是不爱你的配偶?
如果“说中国不好”就要“滚出中国去”,那么,小孩对父母有意见是不是要被赶出家门?你对小区服务有意见,是不是应该被赶出小区?你对城市建设、城市管理有意见,是不是应该被赶出城市?
有些人的逻辑简直不可理喻!这种“不爱就滚”的思维,本质上就是暴力,而且是杀人诛心的暴力!
什么叫做言论自由?什么叫做善意批评?什么叫做爱之深责之切?这种人是完全不懂的,也不想懂。在他们看来,爱国就不能发牢骚!爱国就必须逆来顺受!爱国就一定要一声不吭!爱国就一定不允许老百姓发表不同的意见!
而且,某男子所谓的“不当言论”,到底有多“不当”,视频里面并没有展示。但是,可以肯定的是,“不当言论”的鉴定者应该是有关部门,而不是随便哪一个自然个体。未经有关部门鉴定,一口就咬定别人发表“不当言论”,这是很武断的做法,也是很粗暴的行为,更是无视法律权威的行径。
如果你觉得别人说话声音太大影响到你了,你可以向列车员和乘警投诉。如果人家没有影响到你,只要不是当场宣扬违法言论,怂恿他人从事违法活动,你没有任何权利叫人家闭嘴!
如果你真觉得某个人在发表“不当言论”,你可以报警,但绝不能动手打人。打着“爱国”的幌子进行道德审判,以动手打人的方式威逼人家认错并道歉,这样的“爱国”方式,已经严重违反法律法规。比法律还大的所谓“爱国”,宁愿不要,越少越好!
像视频中对男性进行锁喉的女性,如果不将其进行行政拘留,那就是对违法者的放纵,对法治的破坏!那样的话,以后谁都可以从道德层面对别人大打出手,打着“爱国”的旗号打击欺压他人。至于那名发表“不当言论”的男性乘客,如果真的触犯了有关条款,也应当严惩不贷。不因为谁“爱国”就偏袒谁,也不因为谁不“爱国”就重罚谁,一切以法律为准绳,这才是法治社会该有的样子。
提倡爱国是好事,每个公民都应该爱国,这是义务。但是,爱国绝对不应该成为一部分人攻击另一部分人的武器,绝对不能也绝不应该允许与法律产生冲突!如果以“爱国”的名义行事就可以践踏法律,如果凭着个人喜好或者道德规则就可以对他人肆意妄为,那还要法律干什么呢?还要警方干什么?
依法治国,建设法治国家,关键在于建设法治社会,做到人人知法、人人守法、人人用法。每个人都能在法律规定的范围之内行事,遇到纠纷也总是先采用法律的途径来解决,我们的社会才能称得上法治社会。
离开法律谈爱国,以立场正确取代法律正确,这绝对是法治的倒退。连自己国家的法律都不愿意也不能遵守的人,你说这种人很爱国,我是绝对不信的!
23 个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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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次跟人吵架打架知道要給人扣什麼帽子了吧,搶劫強姦之前也先罵個幾句就合法了。
巴金说:当你深入了解这块土地上的人们时,你会发现,他们的思想,配得上他们所受的苦难。
受中国共产党奴化教育荼毒的低端人口摆出红卫兵的架势无法无天斗低端人口引起社会动乱使习近平新时代斗争思想全面渗透进中国每一个角落变相维护了党中央的政治安全在坐龙椅的习近平同志看来就是爱国
殺人、搶劫、強姦都不會有人站出來社會
狐假虎威對付弱者就出來了
狐假虎威對付弱者就出來了
德国纳粹宣扬了几年反犹太思想大概35年以后转变成实际生活的暴力
中国人去天安门自己改变命运的窗口不会一直开着 抓紧机会
中国人去天安门自己改变命运的窗口不会一直开着 抓紧机会
品葱还有人说,支女比支男更反贼🤣🤣🤣🤣🤣🤣
流氓很喜欢用爱国主义干一些暴力的事情
扯着爱国的大旗 什么违法的事情都能做 文革时代也是一样的
中共的爱国者是窃国大盗的同伙吃屁虫。
那骚老娘们就是他妈见到怂人拢不住火,碰上个有理智的她反而来劲儿了,要是赶上两儿糙汉,早把这老娘们臭揍一顿了。
>>扯着爱国的大旗 什么违法的事情都能做 文革时代也是一样的实际没有什么不当言论。言论自由的含义就是可以随意发表自己的思想观念感受不受法律追究。可以说中国人永远无法理解什么叫言论自由。一千年都无法理解。所以只有假大空的宣言。
爱国根本不是公民必须的义务。那么就是说有人要移民转换国籍也难说很爱国。但也是法律赋予一个国民的权利。
楼主的文章充满了所谓的支味。首先这个不当言论是宣传部发明的洗脑词汇。在民主自由国家没啥不当言论得说法。因为真正的民主国家上可以顺总统中央政府的问题,下可以对一个国家民族文化的批评,也包含了自身可以否定,脱离本民族文化移民的权利。中国也没啥法治,法治的首要是约束公权力的行使。
可以说未来矛盾会越来越多。以后啥事都可以上升到伤害民族文化的高度。不想生孩子,因为这片土地生存环境太恶劣。这是我我爸妈的原话。因为他们也没生二胎。原因就如此。可能也伤害了民族感情。我也觉得现在生孩子没啥意思。社会生存不容易。想移民的觉得国外工资高,生存环境好,更加有自由人权也乳华了。甚至有些人信仰基督教比如我亲叔叔就皈依了教会。也可能伤害了义和团民族感情。
甚至有人吃西餐,穿西装都可能伤害民族感情。有人觉得苹果手机好用,国产手机不厉害也可能乳华。反正玻璃心民族就是如此。有人不爱听戏,信仰中医,质疑传武大师都可能伤害民族感情。反正伤害民族感情法案等于彻底回到慈禧时代。是义和团暴民保护法案。等于梦回文革。
看起来他们越来越失去理智了,再说一次,义人保重,普通外国人赶紧切割。决定和CCP拼到底的人则和往常一样,这是孩子,这是生命。
呵呵,想多了,中国哪有什么法律,不过就是些统治者的私人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哪一部法律不是共产党写的?哪家法院的法官不是党员?哪个警察不是为党办事的?跟共匪这种流氓讲法律是很不切实际并且搞笑的,对统治者来说法律就是他自己写的,就是一张纸而已,想加就加,想改就改,并且法律条款的解释权完全由自己垄断,自己来任意解读,“寻衅滋事”等这种口袋罪现在不也依然存在?反正自己如果今天头脑一热,说不定马上又在法条中加一条“凡不服从中国共产党的指示并且发表或与他人谈论不满社会现状的人,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另外再说一句,说“爱国是义务”这个就有点搞笑了,爱国可并不是什么法定义务,而只是一种道德素质和良好价值观的表现,没有哪个民主国家在宪法和刑法里说不爱本国者属于不履行法定义务,是违法犯罪行为,把“爱国”说成是公民义务本身也是口袋罪,什么言论,什么行为我才叫爱国?哪种言论,哪种行为又不属于爱国,根本不好直接下定义。不满自己国家,羡慕其他国家每个国家都有,美国还有一些魔怔人整天喊I love China,Fuck the USA,当然那类人也被喷得很厉害,但在法律层面不属于违反法定义务,硬要把爱国上升到法定义务层面就是个翻版的寻衅滋事罪。
另外再说一句,说“爱国是义务”这个就有点搞笑了,爱国可并不是什么法定义务,而只是一种道德素质和良好价值观的表现,没有哪个民主国家在宪法和刑法里说不爱本国者属于不履行法定义务,是违法犯罪行为,把“爱国”说成是公民义务本身也是口袋罪,什么言论,什么行为我才叫爱国?哪种言论,哪种行为又不属于爱国,根本不好直接下定义。不满自己国家,羡慕其他国家每个国家都有,美国还有一些魔怔人整天喊I love China,Fuck the USA,当然那类人也被喷得很厉害,但在法律层面不属于违反法定义务,硬要把爱国上升到法定义务层面就是个翻版的寻衅滋事罪。
>>傻逼。真是欠抽了。楼主的说话本身就是御用文人的说话。类似过去白岩松那伙人得腔调。不要碰瓷法治社会。楼主可能连法治社会是啥样都不懂。真正得法治社会绝对不是立法就完事。实际包子理解的法治就是如此。他随意下指令然后立法就是法治了。法治社会包含了立法合宪,执法规范,尊重当事人合法权益,以及惩罚适当。动不动就严惩本来就是中国历代野蛮司法体系的基因。
所以我不愛國就要被你鎖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