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述:儒家
“儒家由孔子创立,在周代礼乐传统中成长和发展”,而周朝的礼乐制度传说是由周公旦所创建,周公旦是周文王的第四个儿子,周武王的弟弟,在周武王去世之后行使摄政大权。周公主政时期,管叔(周文王排序第三的儿子,周公旦的兄长)、蔡叔(周文王排序第五的儿子)联合商王朝残余势力发动叛乱,“周公出师东征,三年后战事平息”,战争过后,周公旦开始建设东部都城雒邑(今天的洛阳),同时制作一套礼乐制度。
礼乐制度至少在商代就已经出现,周公旦只是继承和加以完善。但是对于这一套礼乐制度最初的印象应该是更加偏向于演奏音乐,王朝内部的技艺精湛的音乐师傅表演各种乐器,主要用于礼仪场合和祭祀的环节。就比如在祭祀先祖的时候,光是表演一套固定程序的动作似乎略显尴尬(尤其在很多人的眼睛前面),但是如果有音乐在耳朵边响起来,那么再配合着迟缓的动作就能烘托出一种庄严肃穆敬畏先祖的氛围。所以在那种年代对于他们来说,音乐是一种非常神圣的东西,它似乎是某一种未知神灵的低语,是沟通神灵界和人间界的桥梁。似乎只要用于祭祀用的音乐响起,那么过往祖先的魂魄就会在一片氤氲中显现,给予他们的后代以祝福和保护。正因为音乐是如此重要,不同等级不同地位的人所享用的音乐也是有所差别,君主可以用但是诸侯不能使用,诸侯以下就更是如此。那么礼乐制度中的礼的部分“主要从形式上规范什么是正确的外向社会举止,包括每个身份的人应当履行何种礼仪和义务”,不同身份的人在交往和互动中履行不同的礼节,身份地位高的人相比于身份地位低的人享有更多的权力,反过来则是更多的义务。所谓“君君臣臣”,君王和臣属的地位是不相同的,不平等的。
通常认为,礼乐制度是一套等级制度。但是并不是礼乐制度催生了等级,而是原本上下有别的社会现实催生了礼乐制度。礼乐制度最早出现在商朝(明文记载),商朝的创立者成汤开始也只是一个地区部落的首领,他通过不断地发动战争来迫使其它部落的服从,最终击败夏王朝的首领桀而成为天下共主。这个“天下共主”本身就是一种政治地位上的不平等,它是通过武力来迫使其它部落听从于自己。但是这种基于武力的不平等是不够稳定的,毕竟部落首领的军事能力有起伏,并不见得每一代都是如同成汤一样的能征善战。所以“天下共主”就推出了一套礼乐制度,不仅垄断了祭祀天地的权力,而且详细规定了所臣服的部落的义务以及被剥夺了的权力。
“商代是方国联盟制”,“其分封是氏族子弟自然分化而另外建氏封地”,商朝的分封是为了自身人口繁衍的需要,但是周朝的分封则带有明确的政治和军事防卫的动机。显然,如果占领相同面积的一块土地,商朝的分封制想要完全征服所需要的时间会更加长久,但是它的内部族群认同感会更强;周朝的分封制手段则是效率比较高,但是内部向心力是有疑问的。也许正是因为如此,周朝的等级森严程度要远大于商朝吧。反映到礼乐制度上,就是周朝的礼乐更加繁琐,更加周密也更加能凸显政治地位上的不平等。
周王朝后期,地方诸侯崛起,相比之下,周王室的实力却日渐衰微。既然政治实力此消彼长,那么约束宗主国和诸侯国不平等关系的礼乐制度也就失去了现实基础,以至于到春秋以后,不仅是诸侯国和宗主国,诸侯国内部也时常上演下克上的政变戏码,维持礼乐秩序的周天子事实上已经无力阻止,礼崩乐坏就成为了常态。孔子的儒学就是在这样的大背景下作为拯救时代弊病的药方应运而生的。
孔子崇敬制作周朝礼乐制度的周公旦,但是他赋予了礼乐以新的内涵,也就是“仁”作为儒家信条的核心。“仁”偏向于是一套道德标准和与人为善的实践。这套道德标准是通过发掘人性中善的部分良知的部分应用于社会而逐步形成的。“仁”本身似乎并没有特别强调政治地位上的不平等,它的着力点在于营造社会成员之间和睦友爱的人际关系,但是既然“仁”是礼乐制度的内核,那么“仁”就不单单是应用于日常的人际关系,也应用于存在时间久远的封建等级制度。如果践行了“仁”,那么君王和诸侯之间就能达成理解,双方承认现有的尊卑等级制度的合理性(也就是接受了“礼”)。以一种自发的,基于良善的愿望来承认礼乐等级的合理性,这似乎显得很古怪。可能在孔子那个年代的人眼里,封建等级秩序既然延续时间久远那么就是天经地义的,它是属于神圣秩序的一部分。
当然,这片土地上的政治秩序并没有朝着孔子所理想的方向前进。以周王朝为中心的周礼最终还是湮灭了。但是这里有一个问题,如果在经过一段混乱的秩序之后逐渐稳定下来建立了一套新的权力秩序,孔子所提倡的礼乐制度还能不能适用呢?比如礼乐的中心从周王朝转移到了其它部落或者国家,然后以那个地区重新形成一套礼乐制度。只是权力中心发生了转移。当然以孔子来说,这在情感上是不能接受的。其次,如果等级秩序是可以重构的话,那么人人都有机会成为这个等级秩序那个最高的部分,那“君君臣臣”的礼乐制度不就照样土崩瓦解了,还有什么意义呢?为了应对这种尴尬的局面,汉武帝时候的董仲舒作出了很勉强的补救措施,发明了一套“天人感应”学说,就是说享受最高等级的部分是受到上天眷顾而随时流动的。这显然是不能让人满意的。
周王朝最终覆灭有很多原因,但是最重要最直接的因素是时间前进到战国末期时候,秦国的国力极大地超过其余六国造成一家独大,从而作为象征秩序平衡的周王朝失去了它作为地缘政治上的价值。
孔子毕生追求的政治理想虽然破灭,但是儒家作为一种学术流派却从此绵延后世,有着极强的生命力。贯彻法家理论的秦国覆灭之后,汉朝时代的统治者重先拾取儒家在维持秩序方面的感召作用。同时汉武帝时候全国也是处于同姓诸侯分封,政治生态和周朝有相似之处,所以维护周礼的孔子学说对于刘氏皇族来说具有非常现实的政治意义。
儒学真正的复兴是在宋朝。皇权专制制度到了宋朝时候发生了一些变化,文官集团开始大规模地以科举作为挑选的渠道,科举考试以儒学为主要考核知识。从皇权专制而言,虽然皇权的一方总是会喜好法家,而文官集团一方则推崇儒家,但是如果皇帝本人也倾向于儒家,那么皇权和文官集团的合作总体上还是会比较融洽。
儒学中有民本色彩,就是执政者要以人民福祉作为施政的标准,同时对君主的权力要有所限制。但是它还没有到达民主的程度,就是施政者的权力来源于人民选举,它更多的还是认为施政者的权力来源于神秘莫测的上天,当然有时候一些人会解释为“民心即天心”,也就是人心之所向是权力的合法性来源,但是这种民心更多是衡量施政的标尺,而不是直接从民心当中选举出来具体的代表人组成一个表示权力来源的国会之类的。为什么古代的信奉儒学的政治家没有想到这一层呢,可能是思想上的一些束缚,也可能是技术上的原因,那就不是单单一个儒学门派所能解释得清楚了的。
但是儒学在现代社会也并非没有意义,以西式民主政体为例,它的权力来源是国会,但是它的执政也是分为政治党派和政务系统,政治党派是由民心选举产生,但是政务系统却是一套文官体制,它和中国古代皇权专制下的文官系统并没有什么太大不同,都是职业比较稳定,通过考试制度选拔人才,也是讲究等级的权力层层传达的科层制。现代的政治家依然可以从儒学中借鉴一些有价值的伦理观。不同之处只是在于,把在古代中国和文官集团合作的皇权替换成为通过选举而产生的政党,而政党的执政权力合法性则是代表民心的国会,代表权力合法性来源的国会再依次产生检察院长和法院院长。如此,那么国会,司法,执政党和文官集团(两者组合成为一个完整的政府)就成为了三足鼎立的态势,当然三者不是完全平等的,国会处于更加根本性的地位。所以,既然文官集团还是有它的一席之地,那么只要把儒学再稍微做一下改造以适应普世价值也并非痴人说梦吧。
礼乐制度至少在商代就已经出现,周公旦只是继承和加以完善。但是对于这一套礼乐制度最初的印象应该是更加偏向于演奏音乐,王朝内部的技艺精湛的音乐师傅表演各种乐器,主要用于礼仪场合和祭祀的环节。就比如在祭祀先祖的时候,光是表演一套固定程序的动作似乎略显尴尬(尤其在很多人的眼睛前面),但是如果有音乐在耳朵边响起来,那么再配合着迟缓的动作就能烘托出一种庄严肃穆敬畏先祖的氛围。所以在那种年代对于他们来说,音乐是一种非常神圣的东西,它似乎是某一种未知神灵的低语,是沟通神灵界和人间界的桥梁。似乎只要用于祭祀用的音乐响起,那么过往祖先的魂魄就会在一片氤氲中显现,给予他们的后代以祝福和保护。正因为音乐是如此重要,不同等级不同地位的人所享用的音乐也是有所差别,君主可以用但是诸侯不能使用,诸侯以下就更是如此。那么礼乐制度中的礼的部分“主要从形式上规范什么是正确的外向社会举止,包括每个身份的人应当履行何种礼仪和义务”,不同身份的人在交往和互动中履行不同的礼节,身份地位高的人相比于身份地位低的人享有更多的权力,反过来则是更多的义务。所谓“君君臣臣”,君王和臣属的地位是不相同的,不平等的。
通常认为,礼乐制度是一套等级制度。但是并不是礼乐制度催生了等级,而是原本上下有别的社会现实催生了礼乐制度。礼乐制度最早出现在商朝(明文记载),商朝的创立者成汤开始也只是一个地区部落的首领,他通过不断地发动战争来迫使其它部落的服从,最终击败夏王朝的首领桀而成为天下共主。这个“天下共主”本身就是一种政治地位上的不平等,它是通过武力来迫使其它部落听从于自己。但是这种基于武力的不平等是不够稳定的,毕竟部落首领的军事能力有起伏,并不见得每一代都是如同成汤一样的能征善战。所以“天下共主”就推出了一套礼乐制度,不仅垄断了祭祀天地的权力,而且详细规定了所臣服的部落的义务以及被剥夺了的权力。
“商代是方国联盟制”,“其分封是氏族子弟自然分化而另外建氏封地”,商朝的分封是为了自身人口繁衍的需要,但是周朝的分封则带有明确的政治和军事防卫的动机。显然,如果占领相同面积的一块土地,商朝的分封制想要完全征服所需要的时间会更加长久,但是它的内部族群认同感会更强;周朝的分封制手段则是效率比较高,但是内部向心力是有疑问的。也许正是因为如此,周朝的等级森严程度要远大于商朝吧。反映到礼乐制度上,就是周朝的礼乐更加繁琐,更加周密也更加能凸显政治地位上的不平等。
周王朝后期,地方诸侯崛起,相比之下,周王室的实力却日渐衰微。既然政治实力此消彼长,那么约束宗主国和诸侯国不平等关系的礼乐制度也就失去了现实基础,以至于到春秋以后,不仅是诸侯国和宗主国,诸侯国内部也时常上演下克上的政变戏码,维持礼乐秩序的周天子事实上已经无力阻止,礼崩乐坏就成为了常态。孔子的儒学就是在这样的大背景下作为拯救时代弊病的药方应运而生的。
孔子崇敬制作周朝礼乐制度的周公旦,但是他赋予了礼乐以新的内涵,也就是“仁”作为儒家信条的核心。“仁”偏向于是一套道德标准和与人为善的实践。这套道德标准是通过发掘人性中善的部分良知的部分应用于社会而逐步形成的。“仁”本身似乎并没有特别强调政治地位上的不平等,它的着力点在于营造社会成员之间和睦友爱的人际关系,但是既然“仁”是礼乐制度的内核,那么“仁”就不单单是应用于日常的人际关系,也应用于存在时间久远的封建等级制度。如果践行了“仁”,那么君王和诸侯之间就能达成理解,双方承认现有的尊卑等级制度的合理性(也就是接受了“礼”)。以一种自发的,基于良善的愿望来承认礼乐等级的合理性,这似乎显得很古怪。可能在孔子那个年代的人眼里,封建等级秩序既然延续时间久远那么就是天经地义的,它是属于神圣秩序的一部分。
当然,这片土地上的政治秩序并没有朝着孔子所理想的方向前进。以周王朝为中心的周礼最终还是湮灭了。但是这里有一个问题,如果在经过一段混乱的秩序之后逐渐稳定下来建立了一套新的权力秩序,孔子所提倡的礼乐制度还能不能适用呢?比如礼乐的中心从周王朝转移到了其它部落或者国家,然后以那个地区重新形成一套礼乐制度。只是权力中心发生了转移。当然以孔子来说,这在情感上是不能接受的。其次,如果等级秩序是可以重构的话,那么人人都有机会成为这个等级秩序那个最高的部分,那“君君臣臣”的礼乐制度不就照样土崩瓦解了,还有什么意义呢?为了应对这种尴尬的局面,汉武帝时候的董仲舒作出了很勉强的补救措施,发明了一套“天人感应”学说,就是说享受最高等级的部分是受到上天眷顾而随时流动的。这显然是不能让人满意的。
周王朝最终覆灭有很多原因,但是最重要最直接的因素是时间前进到战国末期时候,秦国的国力极大地超过其余六国造成一家独大,从而作为象征秩序平衡的周王朝失去了它作为地缘政治上的价值。
孔子毕生追求的政治理想虽然破灭,但是儒家作为一种学术流派却从此绵延后世,有着极强的生命力。贯彻法家理论的秦国覆灭之后,汉朝时代的统治者重先拾取儒家在维持秩序方面的感召作用。同时汉武帝时候全国也是处于同姓诸侯分封,政治生态和周朝有相似之处,所以维护周礼的孔子学说对于刘氏皇族来说具有非常现实的政治意义。
儒学真正的复兴是在宋朝。皇权专制制度到了宋朝时候发生了一些变化,文官集团开始大规模地以科举作为挑选的渠道,科举考试以儒学为主要考核知识。从皇权专制而言,虽然皇权的一方总是会喜好法家,而文官集团一方则推崇儒家,但是如果皇帝本人也倾向于儒家,那么皇权和文官集团的合作总体上还是会比较融洽。
儒学中有民本色彩,就是执政者要以人民福祉作为施政的标准,同时对君主的权力要有所限制。但是它还没有到达民主的程度,就是施政者的权力来源于人民选举,它更多的还是认为施政者的权力来源于神秘莫测的上天,当然有时候一些人会解释为“民心即天心”,也就是人心之所向是权力的合法性来源,但是这种民心更多是衡量施政的标尺,而不是直接从民心当中选举出来具体的代表人组成一个表示权力来源的国会之类的。为什么古代的信奉儒学的政治家没有想到这一层呢,可能是思想上的一些束缚,也可能是技术上的原因,那就不是单单一个儒学门派所能解释得清楚了的。
但是儒学在现代社会也并非没有意义,以西式民主政体为例,它的权力来源是国会,但是它的执政也是分为政治党派和政务系统,政治党派是由民心选举产生,但是政务系统却是一套文官体制,它和中国古代皇权专制下的文官系统并没有什么太大不同,都是职业比较稳定,通过考试制度选拔人才,也是讲究等级的权力层层传达的科层制。现代的政治家依然可以从儒学中借鉴一些有价值的伦理观。不同之处只是在于,把在古代中国和文官集团合作的皇权替换成为通过选举而产生的政党,而政党的执政权力合法性则是代表民心的国会,代表权力合法性来源的国会再依次产生检察院长和法院院长。如此,那么国会,司法,执政党和文官集团(两者组合成为一个完整的政府)就成为了三足鼎立的态势,当然三者不是完全平等的,国会处于更加根本性的地位。所以,既然文官集团还是有它的一席之地,那么只要把儒学再稍微做一下改造以适应普世价值也并非痴人说梦吧。
27 个评论
中国恰恰是缺乏儒家,道家思想才走到现在的地步
儒家的思想本质上是君权和父权.
于穆斯林不同的是, 伊斯兰教本质上是神权和男权.
这也是为什么所有的华语区骂人都一个意思, "操你妈".
无论你是广东人, 上海人, 还是北京人.
本质上是父权的一种表现.
父要子亡.
反过来,中国在男权这件事上反而倒没那么多.
裹小脚和穆斯林的波卡本质上是一回事. 只不过这种事情在中国并没有那么普及.
但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 儒家思想并不利于扩张.以至于汉文化地区一直都是隔代为奴.
于穆斯林不同的是, 伊斯兰教本质上是神权和男权.
这也是为什么所有的华语区骂人都一个意思, "操你妈".
无论你是广东人, 上海人, 还是北京人.
本质上是父权的一种表现.
父要子亡.
反过来,中国在男权这件事上反而倒没那么多.
裹小脚和穆斯林的波卡本质上是一回事. 只不过这种事情在中国并没有那么普及.
但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 儒家思想并不利于扩张.以至于汉文化地区一直都是隔代为奴.
>>儒家的思想本质上是君权和父权.于穆斯林不同的是, 伊斯兰教本质上是神权和男权.这也是为什么所有的华语...
阁下的这种迂回的骂人方式真的是让人耳目一新。不过并不高明吧。
西周时期,等级森严,君主和诸侯的地位通过宗法制代代相传,君王对待臣属以“礼”,臣属则回报君王以“忠”,但是两者的身份地位终究是不平等的,通常只有在权力地位保持平等的前提下双方才容易保持平衡,地位上的不平等长时间持续下去终究会出现“君不君”的端倪,既而“臣不臣”,君主和臣属都没有做到它们应尽的义务,最终尊卑失去秩序,就礼崩乐坏了。通常双方关系败坏的起因都是君王的不守君道导致的,所以孔子所提出的“仁”更像是一种补救措施,是对处在更高等级地位的君的一种道德约束。
商朝时代,男女关系相对平等,女子有参政议政的权利,然而到了周朝时候,女子地位骤然下降。周部落擅长种地耕作生产粮食,男子显然更加适合务农,以务农为本,那么男子和女人之间的地位差距越来越大也就很自然了。
儒家五伦当中,包括君臣、父子、夫妇、兄弟、朋友。其中只有朋友之间的关系是相对平等的,生活在明朝
时期的顾宪成就非常看重朋友之间的关系,以有相似信念的朋友聚集在一起,进而创立了名噪一时的东林党。如果能以朋友之义逐渐消解其它四伦中极大的不平等,想必也是一个方法吧。
>>阁下的这种迂回的骂人方式真的是让人耳目一新。不过并不高明吧。西周时期,等级森严,君主和诸侯的地位通过...
什么"以朋友之义逐渐消解其它四伦中极大的不平等", 你这种说法在原教旨中就是大逆不道.
朋友排序在最后, 所谓疏不间亲, 你要以朋友来消解其他关系不是笑话是什么?
而朋友的友谊在全人类都有, 跟儒家本身没啥关系.
再者儒家把朋友放最后本身就是说朋友是随时可以舍弃的东西,
说到底, 儒家的本质还是自私.
>>什么"以朋友之义逐渐消解其它四伦中极大的不平等", 你这种说法在原教旨中就是大逆不道.朋友排序在最后...
所以啊,不要按照原来的旨意按部就班地跟随,儒学的产生原本就有它的时代局限性,宋朝明朝的儒家学者都能按照自己所处时代的特征赋予儒学新的内涵,为什么生活在二十一世纪的人就一定要像一潭死水一样地看待儒家经典。先把儒学是什么解释清楚,如果它的意思它的全貌都能被清晰地展现出来,那么谬误也就自然随之消失。至于现代人要怎么看待要如何使用要如何发挥还不是依赖于现代人自己的意思?
儒家的五伦中,伦理关系是可以叠加的,比如可以在是君臣关系上叠加父子关系,既是父子也是君臣,如果在其余的四个伦理关系中再叠加上朋友的关系,比如既是君臣之礼也有朋友之义,其它依次推展开去,那么四个伦理中的不平等不是就可以被极大地减少吗?
反正從漢武帝開始搞皇帝集權式儒家後,儒家早就廢掉了
儒学中有民本色彩,就是执政者要以人民福祉作为施政的标准,同时对君主的权力要有所限制。但是它还没有到达民主的程度
懶得再寫一遍反駁,我引用我自己一下
看看「孔仲尼聊治國理政」吧。政寬則民慢,慢則糾之以猛,猛則民殘。你對民眾好他們就怠慢了,得兇,讓那些刁民殘!
鄭國、晉國要鑄刑鼎,向民眾科普法律。你偉大的孔夫子是怎麼說的?貴賤無序,何以為國!賤民不乖乖當賤民爭取權利,這國得亡
哪來的人民福祉。儒學要的是鞭子和糖。用猛政打殘民,再用寬政調劑一下。孔丘說絕對不能讓刁民有什麼福祉,或者讓他們有什麼權利意識,不要給他洗地。秦制不僅沒有用法家摧毀儒家再披儒家皮,相反,商鞅恰恰是讓老孔臉上有光的好儒
>>什么"以朋友之义逐渐消解其它四伦中极大的不平等", 你这种说法在原教旨中就是大逆不道.朋友排序在最后...
你看看陈寅恪是不是儒家?
“但我认为不能先存马列主义的见解,再研究学术。我要请的人,要带的徒弟都要有自由思想、独立精神。不是这样,即不是我的学生。你以前的看法是否和我相同我不知道,但现在不同了,你已不是我的学生了,所有周一良也好,王永兴也好,从我之说即是我的学生,否则即不是。将来我要带徒弟也是如此。
因此,我提出第一条:“允许中古史研究所不宗奉马列主义,并不学习政治”。其意就在不要有桎梏,不要先有马列主义的见解再研究学术,也不要学政治。不止我一个人要如此,我要全部的人都如此。”
>>儒家的思想本质上是君权和父权.于穆斯林不同的是, 伊斯兰教本质上是神权和男权.这也是为什么所有的华语...
陈寅恪为两位女性陈端生和柳如是写传,你怎么看?
“端生心中于吾国当日奉为金科玉律之君父夫三纲,皆欲借此等描写以摧破之。端生此等自由及自尊即独立之思想,在当日及其后百余年间,俱足惊世骇俗,自为一般人所非议。……噫,中国当日知识界之女性,大别之,可分为三类。第一类为专议中馈酒食之管家婆。第二类为忙于往来酬酢之交际花。至于第三类,则为端生心中之孟丽君,即其本身之写照,亦即杜少陵所谓“世人皆欲杀”者。前此二类滔滔皆是,而第三类恐止端生一人或极少数人而已。抱如是之理想,生若彼之时代,其遭逢困厄,声名湮没,又何足异哉,又何足异哉!”。(陈寅恪《论再生缘》)
>>懶得再寫一遍反駁,我引用我自己一下哪來的人民福祉。儒學要的是鞭子和糖。用猛政打殘民,再用寬政調劑一下...
阁下所引用的是《春秋左氏传》,《论语》才是反映孔子思想与学说最权威的文本。
孟子提“民本”比较多,孟子是儒家一派,所以民本理应被算在儒家门派。
另外比较你所引用的原文应该是如下:
郑子产有疾。谓子大叔曰:“我死,子必为政。唯有德者能以宽服民,其次莫如猛。夫火烈,民望而畏之,故鲜死焉。水懦弱,民狎而玩之,则多死焉,故宽难。”疾数月而卒。
大叔为政,不忍猛而宽。郑国多盗,取人于萑苻之泽。大叔悔之,曰:“吾早从夫子,不及此。”兴徒兵以攻萑苻之盗,尽杀之,盗少止。
仲尼曰:“善哉!政宽则民慢,慢则纠之以猛。猛则民残,残则施之以宽。宽以济猛;猛以济宽,政是以和。”《诗》曰:‘民亦劳止,汔可小康;惠此中国,以绥四方。’施之以宽也。‘毋从诡随,以谨无良;式遏寇虐,惨不畏明。’纠之以猛也。‘柔远能迩,以定我王。’平之以和也。又曰:‘不竞不絿,不刚不柔,布政优优,百禄是遒。’和之至也。”
及子产卒,仲尼闻之,出涕曰:“古之遗爱也。”
结合上下文来看,大叔应该是一位仁厚长者,待人宽厚,所以子产在交接权力之际淳淳告诫大叔自己为政多年的经验,就是治理国家需要刑法,但是它的重要性是排在德政的后面的,以德政宽厚对待民众使得民众心服取得他们的认同感,“其次莫如猛”,再辅助以刑法,刑法的目的也不是为了折磨民众,而是为了使得民众远离犯罪,从而维持一个良好的有秩序的社会,人人能安居乐业。如果没有刑法,那么民众就会参与违法勾当却不自知,“水懦弱,民狎而玩之,则多死焉”,但是如果民众知道了违法的后果,那么“夫火烈,民望而畏之,故鲜死焉。”,民众就会远离违法犯罪的行为。所以,制定刑法没有问题,问题只是在于如何界定违法如何制定惩处的标准,但是这个是另外一个问题了。
大叔一开始执政时候,经验不足,对于扰乱社会秩序的盗贼行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不忍猛而宽”,放任违法犯罪行为而没有及时加以制止和惩处,最终盗贼占山为王,形成一股势力严重威胁到了政权的安定。所以大叔后悔自己没有听从子产的嘱托,于是改变治国策略,发兵攻灭了萑苻地带的盗贼。
“宽猛相济”是春秋时代贵族治理国家的经验总结,原本的意义也只是为了维持一个良好的秩序,当然,如果你硬是要拿商鞅的法家来套,两者从出发点来说就已经不在一个原点了,所以它们不能互证为因果。
儒家真的是一坨屎,阻碍生产力发展,让人人都不得自由
对道家,墨家我的好感度很高,一个很自由,一个做实事
对道家,墨家我的好感度很高,一个很自由,一个做实事
>>所以啊,不要按照原来的旨意按部就班地跟随,儒学的产生原本就有它的时代局限性,宋朝明朝的儒家学者都能按...
本质上, 抛弃儒家才是正道.
你洋洋洒洒说了一大堆不过是说如何迂回折衷去完善一个千疮百孔的理论体系.
而面对人类文明发展到现在这个程度已经不需要所谓君权了.
抛弃才是正道
>>本质上, 抛弃儒家才是正道.你洋洋洒洒说了一大堆不过是说如何迂回折衷去完善一个千疮百孔的理论体系.而...
如何看待和对待儒家还是看个人吧,不喜欢就不看,反感的话就放在一边。我对于儒家的态度也仅仅是作为一个曾经存在过的学术理论来看待,因为它在中国历史演变中所占据的影响力比较大,如果回望过去那一段时期,儒学根本就是绕不过去的一个醒目的建筑。了解儒学并不是意味着要回到礼乐制度那段等级森严的时代,就好像我们的考古学研究北京猿人也不是为了要回到住在山洞里面的日子,推崇希腊思想也不是为了要重建城邦体系。现代民主社会,儒学可以作为多元文化里面的一朵奇葩而存在着,就像我上面提到的,有着等级特征的科层制里面可以吸收到一些有价值的实用性伦理。
现代民主社会,从法律地位上而言是人人平等的,但是由于每一个人的家庭背景不同能力不同所积累的财富也会不同,事实上不同的人所享有的社会资源却是不相同的,也是不平等的,这种不平等是不是可以被理解为另外一种等级呢?只要个体的差异持续存在,就不可避免存在不平等(虽然这种不平等不会损害他们在法律意义上的平等),那么专门为等级制度量身订做的礼乐制度是不是可以作出一些改动以适应新的形势变化呢?美国的富豪们大都乐善好施,这算是一种实践”仁“的精神。
至于君权,投射到现代,也可以理解为一个公司的管理者或者一个行业的领袖,他对于自己的下属也要实行”仁“的精神。再次强调,管理者和被管理者在法律地位上是平等的,被管理者需要服从管理者发出的命令,双方在涉及到公司事务时候就是权力不平等的。
>>阁下所引用的是《春秋左氏传》,《论语》才是反映孔子思想与学说最权威的文本。孟子提“民本”比较多,孟子...
出發點不重要,論跡不論心。還是這句話,希特勒出發點還是拯救人類於猶太豬的污染之中呢,一片好心
今天儒学没有任何建立宪政的借鉴意义
儒家的等级制度指的是人与人的不平等 没有贵族 没有诸侯封建的儒 那算什么儒呢?
你说的政府等级是行政意义的不平等 而不是人与人之间的不平等 可是儒家强调的就是君臣 人与人之间就有上下级的关系
说的通彻一些 儒家认为国君就是比平民高贵 大儿子就是比私生子高贵
这些最大理念并不适用于宪政
儒家的等级制度指的是人与人的不平等 没有贵族 没有诸侯封建的儒 那算什么儒呢?
你说的政府等级是行政意义的不平等 而不是人与人之间的不平等 可是儒家强调的就是君臣 人与人之间就有上下级的关系
说的通彻一些 儒家认为国君就是比平民高贵 大儿子就是比私生子高贵
这些最大理念并不适用于宪政
儒家的核心就“尊尊亲亲”。有历史价值,实现了王朝阶段性的和平,免于无休止的征战。虽然代价重大,丧失了创新力和养成奴性。但对于中国建立宪政民主完全没有现实价值,而且是阻碍。“尊尊亲亲”与自由平等的价值是完全冲突的,必然导致等级特权,社会不公和贫富悬殊。
>>今天儒学没有任何建立宪政的借鉴意义儒家的等级制度指的是人与人的不平等 没有贵族 没有诸侯封建的儒 那...
通常政治制度的演变具备如下几个要素,按照先后顺序大概是:伦理-秩序-施政。
孔孟的儒家产生于西周分封体制下的政治秩序,其后逐渐演变,在皇权专制下又聚集在文官集团偏向于施政的一方,也就是所谓的“治国理政”,在既有的政治秩序下想方设法维持一个有德政的治理。现代的宪政更加包含着施政者的权力来源问题,也就是现成秩序的伦理依据,宪政对于这一点的解释相比于儒家的来自于不可知的上天显然要更加的具备说服力。比如如果我们向孔子提问:为什么讲求等级的礼乐制度是合理的,它的依据是什么?他也许会回答:“这个是长久以来不变的秩序,周公旦所设计的礼乐制度是我们这个家国体系运行的基础,它是属于我们这个时代恒定不变的一部分,它是先天的法则。”当然我们也知道,孔子本人虽然是贵族后裔,但是家道中衰,早年生活困苦,有贵族的头衔,但是没有贵族的物质基础,又做过一些底层官吏,是属于下沉类型的贵族。这个可能养成了他傲岸不平的个性。但是终究他是认可和接受宗法制和礼乐制度的。在这个基础上,他赋予了礼乐“秩序”以新的“伦理”观。
宋代以后,皇权-文官制度逐渐稳固,即使裂土分候的封建制度逐渐消解,他们依然可以以施政的形式实现自己的政治理想,这一个时期的儒家在实践上偏向于在既有秩序下进行施政,虽然这个秩序不一定是他们所认可的。
儒学在现代社会如何自处呢?如前面所言,如果儒学里面的伦理观被抽出来一部分,就好像把五行观念从中医里面抽出来一样,这似乎会显得不伦不类。但是中医又确实被保存了下来并且在现代社会还是有用武之地的。儒家学说可能也避免不了中医的命运吧。
說不過人就折疊,就恨不能刪文了
>>說不過人就折疊,就恨不能刪文了
我只是折叠了一些对讨论没有帮助的回复,而且我没有删除留言的权利(因为做不到)。我记得在这个留言帖子下面我总共就折叠了两个留言,其中一个还是我自己的重复留言,另外一个不知道怎么不见了,可能是原来留言的人自己删除了吧。
我其实挺反感在称呼其他的人或者民族的时候带上有侮辱性质的字眼的,看到这一类留言基本上不想有继续交流下去的愿望。可能是已经习惯于一种语言的氛围,所以对另外一种使用词语的方式会很不适应。为什么?涉及到社科类的或者人文历史的,通常这一类主题会包裹着一种比较偏向于温和或者中性的气氛,适应这个气氛就是顺水推舟,讨论也能够对双方都有好处。
其实如果想要和别人对骂的话,可以单独开一个帖子,或者就像美国说唱界的明星一样,从头骂到尾,不是更好吗?不仅达到了出一口恶气的目的,而且骂得好的话还能因为顺乎人情而引起旁人的热烈鼓掌也说不定呢。
~~~~~~更正一下,那个被我折叠的留言不是原作者自己删除的,而是被某位网友取消折叠状态的。
已隐藏
已隐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