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述:儒家

“儒家由孔子创立,在周代礼乐传统中成长和发展”,而周朝的礼乐制度传说是由周公旦所创建,周公旦是周文王的第四个儿子,周武王的弟弟,在周武王去世之后行使摄政大权。周公主政时期,管叔(周文王排序第三的儿子,周公旦的兄长)、蔡叔(周文王排序第五的儿子)联合商王朝残余势力发动叛乱,“周公出师东征,三年后战事平息”,战争过后,周公旦开始建设东部都城雒邑(今天的洛阳),同时制作一套礼乐制度。

礼乐制度至少在商代就已经出现,周公旦只是继承和加以完善。但是对于这一套礼乐制度最初的印象应该是更加偏向于演奏音乐,王朝内部的技艺精湛的音乐师傅表演各种乐器,主要用于礼仪场合和祭祀的环节。就比如在祭祀先祖的时候,光是表演一套固定程序的动作似乎略显尴尬(尤其在很多人的眼睛前面),但是如果有音乐在耳朵边响起来,那么再配合着迟缓的动作就能烘托出一种庄严肃穆敬畏先祖的氛围。所以在那种年代对于他们来说,音乐是一种非常神圣的东西,它似乎是某一种未知神灵的低语,是沟通神灵界和人间界的桥梁。似乎只要用于祭祀用的音乐响起,那么过往祖先的魂魄就会在一片氤氲中显现,给予他们的后代以祝福和保护。正因为音乐是如此重要,不同等级不同地位的人所享用的音乐也是有所差别,君主可以用但是诸侯不能使用,诸侯以下就更是如此。那么礼乐制度中的礼的部分“主要从形式上规范什么是正确的外向社会举止,包括每个身份的人应当履行何种礼仪和义务”,不同身份的人在交往和互动中履行不同的礼节,身份地位高的人相比于身份地位低的人享有更多的权力,反过来则是更多的义务。所谓“君君臣臣”,君王和臣属的地位是不相同的,不平等的。

通常认为,礼乐制度是一套等级制度。但是并不是礼乐制度催生了等级,而是原本上下有别的社会现实催生了礼乐制度。礼乐制度最早出现在商朝(明文记载),商朝的创立者成汤开始也只是一个地区部落的首领,他通过不断地发动战争来迫使其它部落的服从,最终击败夏王朝的首领桀而成为天下共主。这个“天下共主”本身就是一种政治地位上的不平等,它是通过武力来迫使其它部落听从于自己。但是这种基于武力的不平等是不够稳定的,毕竟部落首领的军事能力有起伏,并不见得每一代都是如同成汤一样的能征善战。所以“天下共主”就推出了一套礼乐制度,不仅垄断了祭祀天地的权力,而且详细规定了所臣服的部落的义务以及被剥夺了的权力。

“商代是方国联盟制”,“其分封是氏族子弟自然分化而另外建氏封地”,商朝的分封是为了自身人口繁衍的需要,但是周朝的分封则带有明确的政治和军事防卫的动机。显然,如果占领相同面积的一块土地,商朝的分封制想要完全征服所需要的时间会更加长久,但是它的内部族群认同感会更强;周朝的分封制手段则是效率比较高,但是内部向心力是有疑问的。也许正是因为如此,周朝的等级森严程度要远大于商朝吧。反映到礼乐制度上,就是周朝的礼乐更加繁琐,更加周密也更加能凸显政治地位上的不平等。

周王朝后期,地方诸侯崛起,相比之下,周王室的实力却日渐衰微。既然政治实力此消彼长,那么约束宗主国和诸侯国不平等关系的礼乐制度也就失去了现实基础,以至于到春秋以后,不仅是诸侯国和宗主国,诸侯国内部也时常上演下克上的政变戏码,维持礼乐秩序的周天子事实上已经无力阻止,礼崩乐坏就成为了常态。孔子的儒学就是在这样的大背景下作为拯救时代弊病的药方应运而生的。

孔子崇敬制作周朝礼乐制度的周公旦,但是他赋予了礼乐以新的内涵,也就是“仁”作为儒家信条的核心。“仁”偏向于是一套道德标准和与人为善的实践。这套道德标准是通过发掘人性中善的部分良知的部分应用于社会而逐步形成的。“仁”本身似乎并没有特别强调政治地位上的不平等,它的着力点在于营造社会成员之间和睦友爱的人际关系,但是既然“仁”是礼乐制度的内核,那么“仁”就不单单是应用于日常的人际关系,也应用于存在时间久远的封建等级制度。如果践行了“仁”,那么君王和诸侯之间就能达成理解,双方承认现有的尊卑等级制度的合理性(也就是接受了“礼”)。以一种自发的,基于良善的愿望来承认礼乐等级的合理性,这似乎显得很古怪。可能在孔子那个年代的人眼里,封建等级秩序既然延续时间久远那么就是天经地义的,它是属于神圣秩序的一部分。

当然,这片土地上的政治秩序并没有朝着孔子所理想的方向前进。以周王朝为中心的周礼最终还是湮灭了。但是这里有一个问题,如果在经过一段混乱的秩序之后逐渐稳定下来建立了一套新的权力秩序,孔子所提倡的礼乐制度还能不能适用呢?比如礼乐的中心从周王朝转移到了其它部落或者国家,然后以那个地区重新形成一套礼乐制度。只是权力中心发生了转移。当然以孔子来说,这在情感上是不能接受的。其次,如果等级秩序是可以重构的话,那么人人都有机会成为这个等级秩序那个最高的部分,那“君君臣臣”的礼乐制度不就照样土崩瓦解了,还有什么意义呢?为了应对这种尴尬的局面,汉武帝时候的董仲舒作出了很勉强的补救措施,发明了一套“天人感应”学说,就是说享受最高等级的部分是受到上天眷顾而随时流动的。这显然是不能让人满意的。

周王朝最终覆灭有很多原因,但是最重要最直接的因素是时间前进到战国末期时候,秦国的国力极大地超过其余六国造成一家独大,从而作为象征秩序平衡的周王朝失去了它作为地缘政治上的价值。

孔子毕生追求的政治理想虽然破灭,但是儒家作为一种学术流派却从此绵延后世,有着极强的生命力。贯彻法家理论的秦国覆灭之后,汉朝时代的统治者重先拾取儒家在维持秩序方面的感召作用。同时汉武帝时候全国也是处于同姓诸侯分封,政治生态和周朝有相似之处,所以维护周礼的孔子学说对于刘氏皇族来说具有非常现实的政治意义。

儒学真正的复兴是在宋朝。皇权专制制度到了宋朝时候发生了一些变化,文官集团开始大规模地以科举作为挑选的渠道,科举考试以儒学为主要考核知识。从皇权专制而言,虽然皇权的一方总是会喜好法家,而文官集团一方则推崇儒家,但是如果皇帝本人也倾向于儒家,那么皇权和文官集团的合作总体上还是会比较融洽。

儒学中有民本色彩,就是执政者要以人民福祉作为施政的标准,同时对君主的权力要有所限制。但是它还没有到达民主的程度,就是施政者的权力来源于人民选举,它更多的还是认为施政者的权力来源于神秘莫测的上天,当然有时候一些人会解释为“民心即天心”,也就是人心之所向是权力的合法性来源,但是这种民心更多是衡量施政的标尺,而不是直接从民心当中选举出来具体的代表人组成一个表示权力来源的国会之类的。为什么古代的信奉儒学的政治家没有想到这一层呢,可能是思想上的一些束缚,也可能是技术上的原因,那就不是单单一个儒学门派所能解释得清楚了的。

但是儒学在现代社会也并非没有意义,以西式民主政体为例,它的权力来源是国会,但是它的执政也是分为政治党派和政务系统,政治党派是由民心选举产生,但是政务系统却是一套文官体制,它和中国古代皇权专制下的文官系统并没有什么太大不同,都是职业比较稳定,通过考试制度选拔人才,也是讲究等级的权力层层传达的科层制。现代的政治家依然可以从儒学中借鉴一些有价值的伦理观。不同之处只是在于,把在古代中国和文官集团合作的皇权替换成为通过选举而产生的政党,而政党的执政权力合法性则是代表民心的国会,代表权力合法性来源的国会再依次产生检察院长和法院院长。如此,那么国会,司法,执政党和文官集团(两者组合成为一个完整的政府)就成为了三足鼎立的态势,当然三者不是完全平等的,国会处于更加根本性的地位。所以,既然文官集团还是有它的一席之地,那么只要把儒学再稍微做一下改造以适应普世价值也并非痴人说梦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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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 2023-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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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不過人就折疊,就恨不能刪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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