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以言论自由碰瓷本站的五毛的一份公告

本站常有大批五毛来此,被封号后又大骂没有言论自由,我觉得有必要写一份公告放在首页。

首先必须明确一点,言论自由本身是政府对个人,从没有个人对个人的言论自由,除非某些个体法人(如推特fb,youtube)达成了某种实质上的垄断,但这类言论自由的保障通常也是通过政府来监督。

其次,我就单单引用鲁迅先生的一段话就行。

看目下有些批评文字,表面上虽然没有什么,而骨子里却还是“他妈的”思想,对于这样批评的批评,倒不如直捷爽快的骂出来,就是“即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于人我均属合适。我常想:治中国应该有两种方法,对新的用新法,对旧的仍用旧法。例如“遗老”有罪,即该用清朝法律:打屁股。因为这是他所佩服的。民元革命时,对于任何人都宽容(那时称为“文明”),但待到二次革命失败,许多旧党对于革命党却不“文朋”了:杀。假使那时(元年)的新党不“文明”,则许多东西早已灭亡,那里会来发挥他们的老手段?现在用“他妈的”来骂那些背着祖宗的木主以自傲的人们,夫岂太过也欤哉!?

简而言之就是,支持共产党就别精神分裂啦!!

本帖置顶,有更多更好的内容需要添加请葱友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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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 2019-10-16

109 个评论

admin 公共账号
这个没有必要放到对外交流里,放到站务就好。文章里面的信息量也不是很多,置顶用处并不大,毕竟五毛是拿钱工作的,你发什么他们也不会看的。
我觉得最好置顶一段时间,看看有没有什么效果。
戈林:柏林审判剥夺了我的言论自由!
东条英机:东京审判剥夺了我的言论自由!
乔森潘:红色高棉战争法庭剥夺了我的言论自由!
米洛舍维奇:海牙国际法庭剥夺了我的言论自由!
admin 公共账号 回复 killreddragon
这个可以作为引用帖,如果有人碰瓷的话,直接发这个给他,但置顶的用处并不大。
见到我直接就封了,不确定被封号后还能不能看到。
admin 公共账号 回复 killreddragon
这是给其他用户看的,不是给五毛本人看的,五毛不会管你发的内容。
实质上,我们其实是没法分辨到底是官方五毛还是自干五的,所以我觉得还是有一定必要的。
并没有区别,自干五看了也醒不来,对外交流从来不针对自干五
所以什麼時候恢復我的權益
admin 公共账号 回复 Kingsaager
你要什么权益?
五毛实质上就是工作而已,最明显的特征就是9点发帖,晚上6点结束。如果这个时间外的,那就是自干五,还没离开父母的人。如果一个人30岁还没有看清真面目的话,那么这个人就没有什么独立思考能力,根本不值得交流下去
國保有需要可以全天候,或者乾脆外包給996的網絡水軍企業,後者很危險因為一切抖機靈的賬號都可能
無法封禁五毛小號,點贊功能被幹爛
而且最近还流行洋五毛比如火锅大王,在美国屡次犯罪被捕,来到国内摇身一变变成“客观言论”者,也就是说只要你夸我,哪怕你有犯罪经历,我也可以既往不咎。
他应该没法恢复你的功能,admin账号我也能用,中之人可以是我或者其他前台管理员,但恢复你的功能应该需要后台管理员,你应该找admin8964
存在者09 🤬不友善用户
五毛是不会承认自己受政府指派来发帖的,因此在各个空间表现上是水军,水军就是指的以个人名义发布消息。
如果只承认言论自由是政府和个人之间的关系,那么除非网站能够找到政府指派的实际证据,否则无法以言论自由的理由阻止任何一个看起来像是“水军”的“水军”看似“五毛”的“五毛”……

中共整个的存在方式就是绑架人民,绑架“个人”,那怎么处理这个被劫持了的“个人”发出的言论?
翻墙爱国死妈 回复 存在者09 🤬不友善用户
"治中国应该有两种方法,对新的用新法,对旧的仍用旧法。例如“遗老”有罪,即该用清朝法律:打屁股。因为这是他所佩服的。"
他们喜欢没有言论自由,那就满足他们
存在者09 🤬不友善用户 回复 翻墙爱国死妈
他们发出的是被劫持后的言论,按照他们的言论去执行?(这不正是幕后劫匪希望看到的?)这里隐含了一个问题,如果论坛(政府)听从了他们的言论主张,那么论坛也就成了他们在做主,整个就失控了。
鲁迅的言论要特别小心,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很容易在还治的时候变成和他们一样的魔鬼。我反对魔鬼,并不是因为我是魔鬼做主,而是因为我不是魔鬼。
既然你支持一個剝奪他人言論自由的獨裁政府,那就證明了你根本不支持言論自由。 既然你不喜歡言論自由,那我自然也不需要尊重你的言論自由,因為你根本不想要言論自由。
存在者09 🤬不友善用户 回复 巋然不動
这里会有一个问题,他们支持剥夺他人的言论自由(无论是从支持独裁政府推理出来的还是从其他地方),这个“他人”并不只限于他们自己,他们自己固然是他人的他人,但还有更多的他们之外的他人。如果你支持了他们的这种言论,就一并要连其他人的言论自由都要剥夺了。(他们的其人之道是有这样的精神指向的)

这里有一个常识 —— 人之间是平等的。

所以,你的做法就会在正常支持言论自由且承认人是平等的常识社会里被看成有问题的(限制他们的自由,不也是在限制我们的自由?不一定这么实际发生了,但至少是可以这么设想的),而在支持独裁反对言论自由的他们而言,他们仍然可以利用“平等”作为持续攻击的借口。
吹嘘中共独裁纳粹的反人类言论不配言论自由
言论自由是针对公民的,政府,企业,法人都没有言论自由,既然拿了5毛,就是政府的代言人了,自然也不应该有言论自由。谢谢
存在者09 🤬不友善用户
如果某一“个人”支持反人类的剥夺言论自由的“生存”方式,那他就不能拥有人类的生存方式之一 —— 言论自由。

这样讲是对的。
言论自由是资产阶级的意识形态,不适用于无产阶级。
翻墙爱国死妈 回复 存在者09 🤬不友善用户
论坛不是政府,言论自由由宪法保障。论坛无论采取何种措施限制发言均不构成侵犯他人言论自由。
存在者09 🤬不友善用户 回复 翻墙爱国死妈
原本看到这些就不打算再回复了,完全是胡说八道。

宪法制定的目的就是限制政府这样的公共机构的行为,其实论坛也是这种东西,就像现在的品葱论坛,它也是按照RFC规则运行,实际上就是人制定规则让这些公共机构运行罢了。当这些机构不符合这些人的常识的时候,他们就自然失去了存在价值,反对这些常识,也就导致侵犯他人的各种自由或者权利等等。

即便把论坛看成某个人拥有,你也得承认个人拥有的机构(如公司)是符合人道价值的,不然就会出现一些非常严重的问题,如能不能搞成一个消灭其他人的恐怖势力的公司?

无论是把论坛看成大家使用的工具,还是把论坛看成某个组织或个人拥有,它都会自然而然地不能违反人的常识。内外其实是一回事。

论坛的价值简单直接的说,就是对于大家每一个人的价值(虽然每一个人并不能等同于人,但要落下来就只能落在这样的角度),大家觉得没有价值,那自然而然他就不来这个论坛了,说白了就是大家在使用论坛,作为一个工具对你我他有点用(价值)罢了,既然只是人的工具,那论坛当然不能违反人的常识,怎么可能采取任何措施均不构成侵犯他人的言论自由?如果不承认这一点,那你就完全没有理由指责微博或者其他公共组织删除你言论的做法了。理解这些实在是太简单的事。
路过一下 回复 存在者09 🤬不友善用户
https://www.freedomforuminstitute.org/first-amendment-center/primers/free-expression-on-social-media/

“The First Amendment protects individuals from government censorship. Social media platforms are private companies, and can censor what people post on their websites as they see fit.”
存在者09 🤬不友善用户 回复 路过一下
作为社会公共机构,政府和媒体没有太大的区别,前面我已经论证完毕。私人公司可以审查,但这种审查也是基于私人在社会的价值,私人或私人公司如果反人类,传播恐怖主义消灭其他人,也是不被允许的(以社会媒体的方式在美国传播YSL教义搞恐怖袭击已经成为美国的一大问题)。
这些内容有些超出常人的理解,如果不打算深入理解这些东西,也没有关系,那就留着就是了。
存在者09 🤬不友善用户
其实这个主题贴开头他讲的有很大问题(在我看来),政府是没有自由的,也就是说坚持宪法的言论自由,是限制政府保障个人的言论自由,也就是说这个宪法的倾向他是限制机构性质的组织的活动任意性,你不能说公共机构可以怎么删号也没问题,在我看来完全就是胡说八道。
其实这就是对宪法缺乏研究的说法。宪法基本权利具有两个要求,一个是政府不得侵犯(限制公权力),一个是政府要保护(保障私权利),否则你要政府干什么……给大家添堵么……有人侵犯我的宪法权利,那么政府就得保护我不受这个侵犯,这就是政府最早的作用啊……那么,如果某论坛侵犯我的言论自由,我自然有权利要求政府保护我的权利呀……那么政府怎么去保护呢,无非立法,司法,执法(行政),政府立了保障言论自由的法,那你企业就得去遵守啊,我们把言论自由换成另外的宪法权利,财产权吧,能不能说我把钱存银行,政府肯定不能去把钱吞了,那银行想吞就吞了?所以说这个说法就是无稽之谈么……
但是我写的时候也想到一个问题,这个网站是在哪个国家的范围内?它受到哪个国家的规制?这里面可能有一个跨国管辖的问题,从这个角度讲,也许还能讲得通。
“The First Amendment protects individuals from government censorship. Social media platforms are private companies, and can censor what people post on their websites as they see fit.”

对于你的问题,上面已经解释得非常清楚

另外:

“Unlike freedom of speech, there is no explicit right to privacy guaranteed under the Charter. However, section 8 does provide that everyone has the right to be secure against unreasonable search or seizure.”
这不叫解释,这就是给了个结论……你把理由截下来我还可以分析交流一下。你觉得我错了的话,你可以论证一下我的逻辑错误或事实错误,不是说给我个相反表述就行吧……
killreddragon 回复 存在者09 🤬不友善用户
然而,哪怕美国论坛版主随意封号也不犯法
我猜啊,这篇判词的出发点是认为,言论这种事情是具有强烈的权利相互性的,因此在自由和平等这一位阶之间出现争端时,重点并不是论证要保护谁的权利,而是不保护谁的权利,因此在论坛这个方面,由于论坛的权利更值得保护,所以肯定论坛的删帖权,就跟蛋糕案一样。但对于人身自由和财产权,则更值得强保护,所以,论坛删我贴是合理的,论坛把我关起来就不合理了,这么说……倒也能通。
好吧,我部分赞成,算是对我个人有点知识增量了,当然,依然值得讨论的是,如果持有这种逻辑,那么,如果我们假设帖子都是知乎删的,是不是没有谴责国家的可能?
“The First Amendment protects individuals from government censorship. Social media platforms are private companies, and can censor what people post on their websites as they see fit.”

上面是对“言论自由”的解释,依靠限制政府的权利来保护你的言论自由。至于A和B自然人之间出现言论争端,政府不去干涉限制,而是让你俩自由的相互探讨。(涉及到威胁人身安全等由Robert Watts Case惯例抓捕)

一个私人论坛你可以看做是Owner的意识体现,你被删帖即是与此Owner的言论争端。

但当一个论坛发展壮大至Twitter级别,它所代表的是一个团体的意识体现,即整个社会的意识,这就是目前Information Age电子信息爆炸化造成的宪法释义不足,这些问题就得每个都交由Supreme Court终身法官进行判定。
翻墙爱国死妈 回复 存在者09 🤬不友善用户
"宪法制定的目的就是限制政府这样的公共机构的行为,其实论坛也是这种东西,就像现在的品葱论坛,它也是按照RFC规则运行,实际上就是人制定规则让这些公共机构运行罢了。"

恁这是什么奇妙深刻的逻辑?品葱什么时候成为有行政权力的公共机构了?


”即便把论坛看成某个人拥有,你也得承认个人拥有的机构(如公司)是符合人道价值的,不然就会出现一些非常严重的问题,如能不能搞成一个消灭其他人的恐怖势力的公司?
无论是把论坛看成大家使用的工具,还是把论坛看成某个组织或个人拥有,它都会自然而然地不能违反人的常识。内外其实是一回事。
论坛的价值简单直接的说,就是对于大家每一个人的价值(虽然每一个人并不能等同于人,但要落下来就只能落在这样的角度),大家觉得没有价值,那自然而然他就不来这个论坛了,说白了就是大家在使用论坛,作为一个工具对你我他有点用(价值)罢了,既然只是人的工具,那论坛当然不能违反人的常识,怎么可能采取任何措施均不构成侵犯他人的言论自由?”

恁老这翻来覆去的讲的都是些什么东西?削除魔怔人士的垃圾话哪里违反人的常识了?或者说恁老有着不同于常人的奇妙常识?

”如果不承认这一点,那你就完全没有理由指责微博或者其他公共组织删除你言论的做法了。理解这些实在是太简单的事。 ”

品葱删帖和微博删帖都一样,因为品葱合理所以微博也合理。"都一样"淆,还是熟悉的支味。SINA微博等等墙国网站删贴体现的是谁的意志恁是装不知道吗?难道是王高飞他老人家下令微博今天不准维尼明天不准讲包子?算窝球球恁不要再装外宾了qqqxx
那作为法学大手子,恁能不能给本fw讲解一下什么是契约自由原则(Freedom of contract)?
在家當奴才,出來還想做主子?
存在者09 🤬不友善用户 回复 killreddragon
然而,哪怕美国论坛版主随意封号也不犯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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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美国论坛的版主随意限制他人发言封号,最起码违反的是自然法,而且如果论坛自己还有规定,版主随意封号违反论坛规则还可以剥夺他的版主权限,恢复被封人的言论等等。
存在者09 🤬不友善用户
恁这是什么奇妙深刻的逻辑?品葱什么时候成为有行政权力的公共机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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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品葱是公共机构没问题的(但他没有行政权力,加上行政权力是篡改话题!),因为大家都在使用,不是你一个人在使用。就像是说某一个教堂,大家都可以去,大家都用这个建筑嘛,建筑就自然而然具有公共意义,甚至这种公共意义可以远远超出某一个历史时期。举个简单的例子,巴黎圣母院可以烧了么?现在盖一座巴黎圣母院在现代并不昂贵,但是烧掉原来的建筑就不对了,因为它是人在此成长的见证场所,也就是公共意义。
……
后面我就不看了,就这点水平没什么必要谈。这里的说法都是一副颐指气使的味道,哈哈哈,我还以为真写了些什么,不值得浪费时间。
存在者09 🤬不友善用户 回复 皮尔卡丹
你讲的很有意思,其实就是这么个过程,立法不就是人建立规则玩嘛……给政府立法,给所有人立法,如此而已。
翻墙爱国死妈 回复 存在者09 🤬不友善用户
逻辑升级人恁又魔怔了,把论坛比作教堂又是什么奇妙深刻逻辑?恁要不要先解释一下恁一直在讲的公共机构是个什么神必概念?
另外不要急着拉别人站队,那位法学中级高手还没给本fw解释契约自由原则呢,要不然恁先代他解释一下?
存在者09 🤬不友善用户
逻辑升级人恁又魔怔了,把论坛比作教堂又是什么奇妙深刻逻辑?恁要不要先解释一下恁一直在讲的公共机构是个什么神必概念?
另外不要急着拉别人站队,那位法学中级高手还没给本fw解释契约自由原则呢,要不然恁先代他解释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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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个人赞同谁支持谁,不需要你的允许吧?^_^ 更何况,哪有什么站队?对一个人的说法表示一下赞成就是站队?莫非这里有这么大的派系分野吗?你们有发钱还是什么其他奖励?

有些常识问题我就简单给观众讲一下(注意,不是给你解释的):公共机构,和,有行政权力的公共机构,这是两个概念。公共汽车也是公用系统,大家都可以用,公共汽车公司也没有行政权力。
其实这些吧,政府和论坛肯定有很多不同的地方,找不同的地方当然就在同时看不到相似的一面,但两者真的没有相似的地方?这个相似性之一就是具有“公共”性。
这样的例子很多很多,例如公路铁路,它们都是共用性质的,和论坛也是差不多的。这论坛上什么人都有,类似于公路上什么车都有,按照什么规则运转?这就是此公共系统的规则。在品葱表现为RFC罢了。

常识问题并不需要那么复杂专业,抓了专业精巧却丢了最基本的常识,甚至连最基本的理解能力都不具备,这些就没有必要谈了。
(此后不再回复这个贴)。
米洛舍维奇冤枉,不公平的判决让人难受,海牙国际法院最新判决是米洛舍维奇无罪,真正有罪的是图季曼这个人
翻墙爱国死妈 回复 存在者09 🤬不友善用户
逻辑升级人讲了一堆废话,但自始自终都没能解释公共机构到底是个什么神必概念,也不愿意替巴结对象解释契约自由原则,到最后都还要通过单方面宣布退出来恶心你一下

"常识问题并不需要那么复杂专业,抓了专业精巧却丢了最基本的常识,甚至连最基本的理解能力都不具备,这些就没有必要谈了。"
窝局得恁书得队,不多谈,,,
华国锋 回复 存在者09 🤬不友善用户
错了。

私人论坛是站主私人所有,删除言论合理合法。看不惯可以选择不看。这跟所在国家毫无关系。
淪陷1 新注册用户
已隐藏
嗯,这里面有一个公共空间的问题,很难处理。
所以就有了 Supreme Court 的 Jurisdiction
abc12345 回复 存在者09 🤬不友善用户
已删除
在任何一个国家,包括英美,都有极端纳粹主义。但是只要他们不发表触犯法律的言论,他们的言论自由仍然得到保护。
屠龙的少年用龙的方式对付龙,完成了屠龙大业后,发现自己也变成了一条龙。
民小的自以为是精神洁癖罢了,事实上没有变成恶龙的多得是,同时不用点龙的力量被别人咬死的也不少,鲁迅不就说过了么。
引用请给出出处。“民小”,“精神洁癖”是否是负面词汇?另外指出出一个重大逻辑错误:“没有变成恶龙的多的去”是否代表一定不会变成恶龙?
负面如何?不负面又如何??你想抬扛??
当然不一定代表,同样的因为不肯用龙的力量被恶龙咬死的也多得是,所以说你说的话根本没有任何意义。
我暂时不想跟你抬杠,因为你的情绪化言论让我很不舒服,有种不安全的感觉。“负面如何?不负面又如何??”我的理解是“不管怎么样,我的力量在这里,我就是对的”。我希望我们的对话能被更多的人看到。@admin 
本站不是让你舒服的,要舒服请去大保健,admin是管理员公用账号,我就有权限使用,请问有什么问题小朋友?
我暂时不想跟你抬杠,因为你的情绪化言论让我很不舒服,有种不安全的感觉。“负面如何?不负面又如何??”我的理解是“不管怎么样,我的力量在这里,我就是对的”。我希望我们的对话能被更多的人看到。@admin
已隐藏
1.让我不舒服的不是本站,而是你个人对我个人的发言。
2.在这个方面要舒服和去大保健没有关系,缺乏逻辑。
3.我对你使用admin账号这件事没有问题,这是论坛赋予你的权限。
@admin
本站不是让你舒服的,要舒服请去大保健,如果这样的词都要让你不舒服不安全了,我感觉你过于脆弱的精神可能不太适合网络世界,我认为这类词儿已经是相当平和了。
admin是管理员公用账号,我就有权限使用,请问有什么问题小朋友?
哦,所以呢,我有责任让你舒服???你精神这么脆弱实在让我无能为力啊
事实上不可能,因为本站是被墙的,在墙越来越高的现在,如果不是抱有强烈政治立场的人,又有几个会奋力爬到品葱上键政呢??
而且我是加速主义的发起者,启蒙主义的绝望者,我相信帝国经济的崩溃比价值观的传递更有效。
1.你没有有责任让我舒服,也没有权利让我不舒服。
2.我精神是否脆弱并不以你的意志作为转移,如果你认为我精神脆弱请给出证据。
3.我即使精神脆弱也不需要你做什么,你是否无能为力与我无关。
@admin
舒服不舒服是你自己的感受,我有权说我想说的,你要不舒服,请自个不舒服去,我不为你的不舒服或者舒服负责。
已隐藏
admin 公共账号 回复 白青阳
这个没有@admin 的必要,因为品葱在不违反习惯法的范围内,就是有言论自由。可以参考@electron8964 的发言。你不喜欢不让你感到舒服的发言并不一定是品葱禁止的发言。如果令你感到不舒适,你可以及时退出争论,给自己一个清静。
我主张发起加速主义,就是希望能为了贸易脱钩,冷战降临贡献一点微小的力量,当然,这种力量即使有也必然微不足道,但个人能做的,其实也不过如此了。
无论怎么做都会损失一批人,你想要的是matter那样,你觉得matter那德行没有损失一批人吗?
我不觉得有必要禁止他的发言或者什么。我只是希望向管理层公开发言的内容。
admin 公共账号 回复 killreddragon
请不要拿admin威胁其他用户。admin是共用账号,勿以此作个人用途。
这不是威胁,我只是称述一个事实,因为我根本不明白他要@admin干嘛,完全莫名其妙。
admin 公共账号 回复 白青阳
在他没有使用管理员权限之前你都可以认为他是普通用户,在品葱享有的发言权和你是等同的。没必要因为他是管理员就特殊对待。
请随意公开,甚至你可以把admin用户全部@一遍,因为你@admin这个公共账号其实并不会有任何一个admin收到@,当然,你真这么做可能因为无故骚扰用户被封禁。
你有权发言,我也誓死保卫你的发言权。
但是我的害怕是由你的(与普世价值相违背的)不当言语造成的。
根据美国法律(并不适用于此,只是作为讨论的内容)“对于言语威胁,美国在法律上将其列入“恐怖威胁”类别(Terrorist Threat ),根据美国各州相关法律,“恐怖威胁”指某个人散布任何种类的威胁,令一个人或一群人害怕受到身体伤害” (引用来源:何清涟《美国言论自由的边界》)@admin
好的,谢谢告知。:)
已隐藏
那我只能说,你的精神脆弱不适合网络世界,事实上在品葱,比这更激烈得多的言语也是允许的。
嘿,也就是说,你已经预设下了无脑反中反共就是不理性了对吗??
已隐藏
我认为在中文语境下,无脑也有无条件的意思。
已隐藏
这你就是抬扛了,比如说,无脑挺川,那显然就是无条件支持川普,但是我如果说你非常无脑,那就是骂人的意思了。也就是说修饰动词和单独作为形容词意思有差异,当然,按上下文也可以有不同解释。

说实话你还真是喜欢抬扛啊,呵。
已隐藏
你凭什么这么认为呢?因为品葱没按你希望的方式管理??欢迎圆润的离开品葱去matt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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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否认也不肯定,我认为理性讨论和无条件反共反支并不矛盾,而你似乎在预设这两者矛盾?
再次申明:
1.我的精神是否脆弱不由你说了算。
其次:
2.在品葱上,是否允许我并不知道,这有待于习惯法的逐步完善。同时,允许并不代表鼓励。
@admin
已隐藏
我当然可以根据你的发言判断你精神脆弱,同时品葱用户共同决定的现状就是允许
你这是碰瓷还要带上所有人,品葱是私人财产,服务器数据的修改权利完全来源于站长,凭什么我们共同决定。
无条件反纳粹不理性??无条件反集中营不理性??无条件反对虐待儿童不理性??
经过理性思考,桂枝罪大恶极,必须要反,这当然是合理的。
我这不是碰瓷。如果说法不正确我会修正。如果你认为我带上了所有人我表示抱歉。
另外,请你说明下你不断@admin的目的如何??我似乎可以按你不断骚扰admin的理由封禁你,因为我不明白你不断的@admin有任何道理么??
你的判断是你是的个人主观意见,并不是客观事实。
管理员有权按照自己主观判断你是否违规来执法,当然,你可以事后申诉,因为你不断无正当缘由@admin显然构成了骚扰用户的事实。
已隐藏
所以说你只会拆字理解不会放入中文语境理解吗??不愧是只会咬文嚼字的杠精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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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你自己先意淫出一个我只支持无脑用户,还只会咬文嚼字抬杠,不如先撒泡尿照照自己怎么歪曲别人的意思的。
已隐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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