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共眼中KPI比你父亲的命都重要
江苏一名女子因父亲癌症晚期请假陪护,前期公司批准,后来父亲病危,公司却突然拒批事假,并连续发送“旷工催告函”,要求她立刻返岗。女子最终选择陪父亲走完最后一程。父亲去世当天,公司随即寄出解除劳动关系通知,理由是“连续旷工超过3日”。
整件事体现了一个极度冷漠的社会情况,你可以悲伤,但不能影响考勤;你可以尽孝,但不能耽误公司制度。虽然最后法院认定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赔偿7万余元。但很多人真正难受的,并不是赔多少钱,而是那种“人在最脆弱的时候,依然被当成生产零件管理”的感觉。
嘴上天天讲“以人为本”、“把公司当家”,真到了员工遇事时,他们最在乎的还是自身的经济利益。
整件事体现了一个极度冷漠的社会情况,你可以悲伤,但不能影响考勤;你可以尽孝,但不能耽误公司制度。虽然最后法院认定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赔偿7万余元。但很多人真正难受的,并不是赔多少钱,而是那种“人在最脆弱的时候,依然被当成生产零件管理”的感觉。
嘴上天天讲“以人为本”、“把公司当家”,真到了员工遇事时,他们最在乎的还是自身的经济利益。
6 个评论
確實也是牛馬的苦
中共眼里?这是国企还是私企?
明明是中国人支性大爆发。赔偿七万已经算是烧高香了。
明明是中国人支性大爆发。赔偿七万已经算是烧高香了。
這些都芝麻綠豆的小事,每天在大陸都不知幾多百萬起跳,沒什麼好講的,只是記錄一段簡單的中國人吃人的歷史罷了。
江苏一名女子因父亲癌症晚期请假陪护,前期公司批准
关键信息,也就是说公司并不是不近人情的。可见女子长期不上班,公司已经承受不了了。这还都是发生在父亲去世前,并不是真正的丧假。
一个人癌症晚期,这个是数月,甚至数年的时间,你天天请假陪护,你只考虑到你的亲情,你有考虑过公司的生存吗?
公司不是慈善机构,没义务为你的喜怒哀乐去兜底,陪晚期父亲度过最后几个月,不是你的权利,而仅仅是你的选择之一。
关键点二,病危,一般人没经历过的,觉得病危,就是人马上就要死了,没几天,其实病危通知书,在医院里很普遍,门槛很低,我一个亲戚最后几年,每年都有病危通知书。
还有一个关键点,就是公司解雇女子,很多人会混淆的,就是解雇虽然发生在父亲病故当时,但是公司解雇的依据是前几天女子旷工。你要说公司当天就就知道父亲病故,这是没有足够的证据的。只是巧了,解雇书当天,正好是父亲病故之日。很多人看了这个好像就觉得公司不批丧假。其实就是把这个巧合搞错了。
所以公司没问题。
中共的判决,明显偏向女子,中共就是这样,压榨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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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查了一下,8月诊断出晚期,10月中旬病危,再请事假,公司不允,可见之前两个月事假,公司已经做到仁至义尽了。
我没查到公司是什么公司。我参考了一下美国的制度
碰到这种情况,美国只有在公司规模在50人以上时,才有三个月无薪保护假。也就是说必须 50人以上的规模,而且是无薪,事假保护期内,公司不得解雇。否则 ,合同有完全的权利,合法解雇员工。
还有三个月内,美国企业是不用给员工交社保税的,在中国,这两个月,公司还得依法为女子交社保。
中国企业生存这么艰难,中共压榨企业这么无度的情况下,公司依然准了女子两个月左右的事假,并交社保,已经很好了。为什么呢,因为三个月,还是两个月,还是四个月,这都是人规定的,不是先验的一个期限。所以说2个月考虑到中国企业在中共压榨下生存压力(税收压力,市场政策压力,社保压力)远比美国企业要大,所以说2个月就算平移到美国法律,加权计算,我觉得已经超过美国的3个月了,所以说公司道义上无责。
这个判决,让我想到一个问题,就是强制规定女人带薪产假,导致女人就业难。以后会不会出现,招工要求父母双亡的?
这贴让我失望的是品葱也与墙内那批真正骂资本的傻逼们合流了。为什么这事中共判公司败诉,赔7万,在我看来,是极度压榨企业的表现。已经很偏女子,但是楼主,好像对这个压榨企业的判决 还不满,不满啥的? 判企业无权解雇员工? 让员工回企业上班? 楼主追求的是什么? 社会主义?
关键信息,也就是说公司并不是不近人情的。可见女子长期不上班,公司已经承受不了了。这还都是发生在父亲去世前,并不是真正的丧假。
一个人癌症晚期,这个是数月,甚至数年的时间,你天天请假陪护,你只考虑到你的亲情,你有考虑过公司的生存吗?
公司不是慈善机构,没义务为你的喜怒哀乐去兜底,陪晚期父亲度过最后几个月,不是你的权利,而仅仅是你的选择之一。
关键点二,病危,一般人没经历过的,觉得病危,就是人马上就要死了,没几天,其实病危通知书,在医院里很普遍,门槛很低,我一个亲戚最后几年,每年都有病危通知书。
还有一个关键点,就是公司解雇女子,很多人会混淆的,就是解雇虽然发生在父亲病故当时,但是公司解雇的依据是前几天女子旷工。你要说公司当天就就知道父亲病故,这是没有足够的证据的。只是巧了,解雇书当天,正好是父亲病故之日。很多人看了这个好像就觉得公司不批丧假。其实就是把这个巧合搞错了。
所以公司没问题。
中共的判决,明显偏向女子,中共就是这样,压榨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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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查了一下,8月诊断出晚期,10月中旬病危,再请事假,公司不允,可见之前两个月事假,公司已经做到仁至义尽了。
我没查到公司是什么公司。我参考了一下美国的制度
碰到这种情况,美国只有在公司规模在50人以上时,才有三个月无薪保护假。也就是说必须 50人以上的规模,而且是无薪,事假保护期内,公司不得解雇。否则 ,合同有完全的权利,合法解雇员工。
还有三个月内,美国企业是不用给员工交社保税的,在中国,这两个月,公司还得依法为女子交社保。
中国企业生存这么艰难,中共压榨企业这么无度的情况下,公司依然准了女子两个月左右的事假,并交社保,已经很好了。为什么呢,因为三个月,还是两个月,还是四个月,这都是人规定的,不是先验的一个期限。所以说2个月考虑到中国企业在中共压榨下生存压力(税收压力,市场政策压力,社保压力)远比美国企业要大,所以说2个月就算平移到美国法律,加权计算,我觉得已经超过美国的3个月了,所以说公司道义上无责。
这个判决,让我想到一个问题,就是强制规定女人带薪产假,导致女人就业难。以后会不会出现,招工要求父母双亡的?
这贴让我失望的是品葱也与墙内那批真正骂资本的傻逼们合流了。为什么这事中共判公司败诉,赔7万,在我看来,是极度压榨企业的表现。已经很偏女子,但是楼主,好像对这个压榨企业的判决 还不满,不满啥的? 判企业无权解雇员工? 让员工回企业上班? 楼主追求的是什么? 社会主义?
支那賤畜永遠都不明白什麼是黨的利益大於一切
首先,这个女的不是在我们支那共产党的体制内上班,不准她的假是私企老板的个人行为,跟我们支那共产党无关,我们支那共产党的体制内人员想要陪临终的亲人绝对不会请不下来假的,也绝对不会被开除。如果在体制内还当了个小领导,甚至还会有一堆下属为了舔你的屁眼左拿右提的带一堆东西来看你的临终亲人
另外,最后我们支那的支民法院还判这个女的赢了,充分说明在这件事上面,我们支那共产党也是偏向这个女的的
你们这些小同志,不要牵强附会的把一切责任都怪在我们支那共产党头上
另外,最后我们支那的支民法院还判这个女的赢了,充分说明在这件事上面,我们支那共产党也是偏向这个女的的
你们这些小同志,不要牵强附会的把一切责任都怪在我们支那共产党头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