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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伪造财会记录的罪名本身是重罪 Felony,不是轻罪 Misdemeanor。其次根据纽约州法律...
哦,是嘛。你确定你看清楚了?这不就是本人说的问题么?只要不和其他罪名挂钩就不算E Felony,这意思很明显就是在一般情况下这个罪名根本算不上Felony,只有少数特例才能算。那么时效的问题、这个其他的罪名是什么的问题以及是不是这个垃圾检察官能管的问题,都完全没解决好不好。另外你自己都写得很明白了,2017年2月都已经当上总统了,那么非要追究责任的话,本人虽然不知道具体该怎么办,但实际采用的法律程序应该肯定不是这个。这就更凸显了这个起诉的愚蠢性。以上是本人一个美国法盲的见解,欢迎各位参考并持续关注后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