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美国的三权分立

分权来制约权力是三权分立的核心。权力需要制衡因为人性不可靠。

总统是层层选举出来的,但是总统也没有绝对的权力,国会有权否决总统某些决定,还有权罢免总统。经过层层选举的总统依旧没有被完全信任,受到较大的制约。

专制的上限高于民主的上限(专制的效率高于民主的效率),但是专制的下限低于民主的下限。举个例子,总统任命高级官员需要得到参议院的批准,如果不需经过参议院的批准,那么速度就会更快。专制很容易出暴君,下限低于民主。试想一下,如果人绝对圣明,那么最适合他的制度是君主转制。
但事实上,没人会绝对圣明,所以美国才选择了三权分立。

三权分立不能完美解决所有的政治问题,但是已经是能找出的最好的政治制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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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 2024-07-24

17 个评论

>>得修宪了,现在一个州就是几个到几十个选举人


我就是这么空想的。当时一个州的总有权者还不如现在一个县/选区的十分之一人口。

你美在西进运动还有德州建国这种事情之后,州与州的差别就越来越小,各州人互相在新的西部州,在淘金修铁路放牧挖矿中,融合成了真正的美国人。州的存在意义在华盛顿建州后其实就不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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