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男子性侵案是中共司法系統里程碑式的翻車案
38 个评论
>> 川粉的无耻程度可真是和川普一样啊,这个案子本身的核心问题就是性同意问题,你非要往财礼问题上扯,...
自己过一下大脑再来回话
'如果生殖器在外面蹭,未插入,是不是就不算强奸?'
支那强奸罪对于这个是有明确表示的
没有插入就不是强奸
自己但凡去百度搜一下都不会有这种傻逼一样的问题
'在我国,强奸罪的认定标准主要是“插入说”,即以男子的生殖器插入到女子的体内作为认定强奸罪既遂的标准。但这并不意味着接触说完全不被考虑,特别是在涉及幼女的强奸案件中,接触幼女生殖器即可构成犯罪既遂。
强奸罪的主要认定标准:
根据我国司法实践,强奸罪的既遂标准是以“插入”为准。这意味着,在违背妇女意志的情况下,男子的生殖器插入到女子的体内,即构成强奸罪的既遂,不论是否射精。
涉及幼女的特殊情况:
如果强行为人实施奸淫不满14周岁幼女的行为构成犯罪的,则不以“插入”为认定标准。这是因为幼女身心发育不成熟,不理解性行为的后果与意义,也没有抗拒能力。
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只要男子的生殖器与幼女的生殖器接触,即构成强奸罪的既遂。这是为了保护幼女免受性侵害,确保法律的公正和严厉。
总结来说,我国强奸罪的认定标准以“插入说”为主,但在涉及幼女的案件中,则采取更为严格的“接触说”标准。这样的规定旨在全面保护妇女和幼女的性自主权,严厉打击强奸犯罪。'
我不反对这案子有强奸的可能 按照西方标准认定为强奸罪没有任何问题
但是这是支那 支那对强奸认定是有明确标准的 即插入
是不是性同意都不重要 因为这案子真按照法律/程序走 假设你支是按照支那法律办的话
最多就是强奸未遂 猥亵等罪名 套用强奸就摆明了这案子后面有故事
你不可能说在支那法院按照英美法去裁定
至于‘难道法律上有明确规定处女膜未破裂就不算强奸?’
可能你是太监吧
因此你插入以后 女方的处女膜是不会破裂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