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大同訂婚強姦案說明很多人真的是法盲
不過不論法不法,貴國討論法律也很可笑
首先上強姦的定義吧
這是美國現行的對於強姦的定義 —— 因為很多pro-女方的人認為男的被判強姦不冤,而且嘴上總說「如果在國外bla bla bla,男方肯定直接被送進去坐牢罰款,而是馬上就會送進去,不需要證據」雲雲
那我來解釋下為什麼你們這麼想很奇葩
https://en.wikipedia.org/wiki/Rape_in_the_United_States
https://en.wikipedia.org/wiki/Rape_laws_in_the_United_States
意味著定罪強姦必須同時滿足2個條件:
那麼要去定罪大同男強姦了女就必須證明他有:
目前沒有任何證據證明過雙方發生過「性關係」
女方身上都沒有男方的任何DNA 男方沒有留任何的他的biofootfrints在女方身上
女方處女膜完好無損
怎麼證明發生過「插入」?即便我們假設男方的JJ小到不行,無法捅破處女膜(處女膜90%的概率會被捅破),那也要證明男方的小JJ有「插入過」女方的痕跡
目前沒有
另一方面是,關於同意
這明細是事後諸葛亮的情況 —— 女方首先收了男方彩禮,以及出去和男方約會了
我就問你,女方如果不同意,為什麼要收人家彩禮?還跑出去跟人家約會?如果女方就是討厭男的或者不想男的操她,為什麼要做這兩件事?
好,那我們再說案發時,也就是雙方要打炮要做愛的回到家的時候,女方那會不同意
怎麼證明他們打炮的時候女方不同意?是否有錄音?錄像?還有文字可以證明女方不同意?
即便,我們在這個案件就算女方確實在案發過程中是明顯的主觀不同意,男方有沒有插入先???
滿足強姦定罪必須2個條件同時滿足,如果只有一個,也就是女方不同意,男方沒插入 —— 那這個就不是強姦
男方就沒有強姦女方 —— 你也別跟我整什麼強姦未遂或者強姦既遂這種搞笑的東西
定罪必須有行為支持,如果你想強姦一女的但是你沒有實施強姦這個行為,那要不要定罪你強姦?
如果一男的想要強姦彭麗媛,但是沒有實施強姦彭麗媛這個行為,要不要把男的定罪強姦犯送去坐9年牢?
當然,我在這裡不是去維護男性強姦女性,我對於男強姦女還是持強烈反對的態度的 —— 因為我認為男人不該強姦女人,對於女性的基本「性保護」應該要有的
但是,在定罪大同男方是否是強姦的情況上,為什麼這裡面女性就是「絕對的」受害者?美國這幾年的Metoo,被誣告成強姦犯的男的還少?有多少男的被莫名其妙地送進去坐10年牢的情況比比皆是 —— 很多這些男的根本沒強姦女的,結果被造謠污蔑和誣告,完了成強姦犯了
這種情況是很嚴重的,你會親手毀掉一個男人的社會前途 —— 美國會終生紀錄 sex offender 的名字
所以說那些pro-女方的人我不知道腦子里在想什麼
UPDATE:
来自@bobododo的补充
女方在事發后清洗過,STR分型還檢測不出來有可能。
但是女方聲明内褲沒有洗過,但是同樣沒有檢測出來。
首先上強姦的定義吧
這是美國現行的對於強姦的定義 —— 因為很多pro-女方的人認為男的被判強姦不冤,而且嘴上總說「如果在國外bla bla bla,男方肯定直接被送進去坐牢罰款,而是馬上就會送進去,不需要證據」雲雲
那我來解釋下為什麼你們這麼想很奇葩
https://en.wikipedia.org/wiki/Rape_in_the_United_States
https://en.wikipedia.org/wiki/Rape_laws_in_the_United_States
Penetration, no matter how slight, of the vagina or anus with any body part or object, or oral penetration by a sex organ of another person, without the consent of the victim.
無論多麼輕微的,任何身體部位或物件對陰道或肛門的插入,或他人性器官的口腔插入,同時未經受害者同意。
意味著定罪強姦必須同時滿足2個條件:
- 插入 Penetration
- 沒有同意 Lack of consent
那麼要去定罪大同男強姦了女就必須證明他有:
- 插入過女方身體的陰道和肛門,不論是用他的JJ還是他使用物體或玩具,又或者是用他的JJ插入女方的口裡
- 整個過程沒有女方的主觀同意
目前沒有任何證據證明過雙方發生過「性關係」
女方身上都沒有男方的任何DNA 男方沒有留任何的他的biofootfrints在女方身上
女方處女膜完好無損
怎麼證明發生過「插入」?即便我們假設男方的JJ小到不行,無法捅破處女膜(處女膜90%的概率會被捅破),那也要證明男方的小JJ有「插入過」女方的痕跡
目前沒有
另一方面是,關於同意
這明細是事後諸葛亮的情況 —— 女方首先收了男方彩禮,以及出去和男方約會了
我就問你,女方如果不同意,為什麼要收人家彩禮?還跑出去跟人家約會?如果女方就是討厭男的或者不想男的操她,為什麼要做這兩件事?
好,那我們再說案發時,也就是雙方要打炮要做愛的回到家的時候,女方那會不同意
怎麼證明他們打炮的時候女方不同意?是否有錄音?錄像?還有文字可以證明女方不同意?
即便,我們在這個案件就算女方確實在案發過程中是明顯的主觀不同意,男方有沒有插入先???
滿足強姦定罪必須2個條件同時滿足,如果只有一個,也就是女方不同意,男方沒插入 —— 那這個就不是強姦
男方就沒有強姦女方 —— 你也別跟我整什麼強姦未遂或者強姦既遂這種搞笑的東西
定罪必須有行為支持,如果你想強姦一女的但是你沒有實施強姦這個行為,那要不要定罪你強姦?
如果一男的想要強姦彭麗媛,但是沒有實施強姦彭麗媛這個行為,要不要把男的定罪強姦犯送去坐9年牢?
當然,我在這裡不是去維護男性強姦女性,我對於男強姦女還是持強烈反對的態度的 —— 因為我認為男人不該強姦女人,對於女性的基本「性保護」應該要有的
但是,在定罪大同男方是否是強姦的情況上,為什麼這裡面女性就是「絕對的」受害者?美國這幾年的Metoo,被誣告成強姦犯的男的還少?有多少男的被莫名其妙地送進去坐10年牢的情況比比皆是 —— 很多這些男的根本沒強姦女的,結果被造謠污蔑和誣告,完了成強姦犯了
這種情況是很嚴重的,你會親手毀掉一個男人的社會前途 —— 美國會終生紀錄 sex offender 的名字
所以說那些pro-女方的人我不知道腦子里在想什麼
UPDATE:
来自@bobododo的补充
女方在事發后清洗過,STR分型還檢測不出來有可能。
但是女方聲明内褲沒有洗過,但是同樣沒有檢測出來。
67 个评论
或者我們可以倒過來去推斷,你說一個男人已經訂婚,在女方不同意的情況下強姦,竟然連處女膜都沒有破,到底是一個怎樣的過程?
第一種可能,這個男人的性癖奇怪,對肛交有特殊的迷戀,或者插錯了洞。
又或許只是蹭蹭不進去。一個連強姦都能做的人還能忍?這是無法想象的。
第二種可能,這個男人口爆竟然沒有被咬斷雞巴!?
難以相信一個能夠做到點火燒屋的女性反抗連咬斷雞巴的勇氣都沒有
訂婚強姦竟然不插??不如先測一下這個男人的智力是不是遠低於正常值,如果這個男人的智力遠低於正常值,我們可能需要反過來告女方虐待弱智人士。
奇葩到了極點。
男方對女方家長通電話說強暴,這是不能成為絕對的證據的。你說一個連處女膜都不懂破的男人說自己是強姦,他可能連什麼是性交都不清楚!!他只是誤會對著女子睡過的床擼是強姦!我們需要的是事實的判斷,而不是單方面的說辭!
全是疑點。
第一種可能,這個男人的性癖奇怪,對肛交有特殊的迷戀,或者插錯了洞。
又或許只是蹭蹭不進去。一個連強姦都能做的人還能忍?這是無法想象的。
第二種可能,這個男人口爆竟然沒有被咬斷雞巴!?
難以相信一個能夠做到點火燒屋的女性反抗連咬斷雞巴的勇氣都沒有
訂婚強姦竟然不插??不如先測一下這個男人的智力是不是遠低於正常值,如果這個男人的智力遠低於正常值,我們可能需要反過來告女方虐待弱智人士。
奇葩到了極點。
男方對女方家長通電話說強暴,這是不能成為絕對的證據的。你說一個連處女膜都不懂破的男人說自己是強姦,他可能連什麼是性交都不清楚!!他只是誤會對著女子睡過的床擼是強姦!我們需要的是事實的判斷,而不是單方面的說辭!
全是疑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