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在(大陆看来)比较中立的角度评价一下香港现状

0.首先我是中国大陆人,并且发在品葱不代表我反共,同时希望评论区不要过多提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及中共。(补充:不要过多提及的意思不是我不容忍反共,而是我不希望偏题,这篇文章的主题是香港不是内地更不是中国政府)
1.关于逃犯条例:我不反对它的目的,而且我认为它类似于国与国之间的引渡法而不是一律移交大陆的霸王条款,但我不支持它的立法过程,它的制定过于仓促。我还认为在大陆司法体系尚不完美的背景下,相比逃犯条例,不如和大陆、台湾、澳门分别建立一个类似两岸司法互助协议的协议,让罪犯在港受审,是一个争议更少的方法。
2.关于小部分示威者的暴力破坏:肯定是反对,毕竟谁也不想看到今天地铁被砸烂,明天学校变战场。(补充:这里的「谁」不含上述小部分示威者自身)
3.关于小部分香港警察的不文明执法:当然也反对,你可以检举他们,曝光他们的违规从业行为,但不提倡暴力报复警察,因为这样会导致矛盾激化,不利于争议的解决。
4.关于铜锣湾书店:我不反对卖那样的书,但不支持卖给试图带回大陆的大陆人,更不支持亲自来大陆卖,你不向大陆输出意识形态,中共懒得管香港那点事。当然我也不支持使用合法性可疑的手段抓人。
5.关于五大诉求:有的可行,有的不可行,比如说示威者一律无罪,少数暴力分子拿砖头砸死人之类无罪这个可不敢答应。
6.关于防疫:这是个两难问题。香港的地位是防疫的先天劣势,而且经济指标为主、崇尚自由的地区比政治指标为主、崇尚稳定的地区更难作出壮士断腕停工封城的抉择。我还反对将疫情政治化并反过来妨害防疫本身的行为,以及迫害吹哨人的行为(国内外都有),并认为这些人或组织涉嫌反人类罪。
7.关于港独:我认为港独是个伪命题,因为有一种说法是世界上主权国家只有三个半,小国或者地区只能依附于大国,「港独」其实只是主张反大陆,重回港英时期而已,我不支持相应主张,觉得脱离中国比解决具体争议的可行度要低得多,我也反对给一切民主派扣港独帽子的行为。
8.关于潘晓颖案与台湾问题:陈同佳是去台湾杀的人,所以我不赞成台湾政府高调反对逃犯条例,如果下次杀的是台湾本地人,台湾政府就尴尬了。至于台独,我认为比第7条强不了多少,统一的话谁统一谁被统一又达不成共识,国民党假统,民进党假独,我预计几十年内台湾既统不了又独不了,只能是宏观上维持现状,微观上摇摆。
9.关于普选:我不懂香港的政治体制,不予置评。只要不选上水平低下、或者消费民粹扰乱社会的政客,搞普选还是维持现状我都不反对。
10.关于一国两制名存实亡,我不苟同,陆港交流多少会附带政治影响,但是一些最基本的东西并没有变,中共在港至今都是非法政党,轮子反而合法注册,这显然算不上什么一国一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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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 2020-04-19

80 个评论

如果是真人同人就要注意名誉权肖像权著作权,不然民事纠纷也够你喝一壶的,如果我拿你的实名写同人,你可能也不高兴,甚至不排除打官司。7指的是香港永远不可能真正的独立,只有依附谁的问题。包括新加坡也不是完全独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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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反共,半退葱,反对屑站、逼乎封杀伪娘,希望有一天,在中国大陆能够自由地一边女装一边画本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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