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奧斯卡獎新規定:最佳影片必須要有女性和少數族裔或人群?
來源:https://www.facebook.com/DansLeCinema/
原文:https://www.oscars.org/news/academy-establishes-representation-and-inclusion-standards-oscarsr-eligibility
奧斯卡新規定:2024起最佳影片將會更加多元
美國影藝學院今日宣佈,為了致力於提昇美國電影產業的多元性和包容度,除了近年來持
續廣泛邀請國際、女性、少數族裔、年輕的新會員之外,他們也訂出了新的奧斯卡入圍規
範,藉以鼓勵電影幕前幕後的多元性。
從明年起,所有報名角逐奧斯卡獎最佳影片的電影,都必須填寫相關表單,向學院揭露其
幕前及幕後的組成。而到 2024(第96屆奧斯卡)才會正式將規範強制納入奧斯卡入圍規
則,在以下 ABCD 四個主項目必須至少符合兩項,才具備入圍「奧斯卡最佳影片」的資格
。
【A. 幕前多元性】(以下至少一項符合)
.至少一位主角或重要配角是少數族裔*
.配角群30%必須是女性/少數族裔/LGBTQ+/身心障礙者
.故事或主題聚焦在女性/少數族裔/LGBTQ+/身心障礙者
【B. 幕後多元性】(以下至少一項符合)
.主創團隊的部門領導人至少一位是少數族裔、至少兩位是女性/少數族裔/LGBTQ+/身
心障礙者
.其他技術人員中至少六位是少數族裔
.整體幕後工作人員必須達到30%為女性/少數族裔/LGBTQ+/身心障礙者
【C. 產業界機會平等性】(以下兩項都必須符合)
.該部電影的發行商或投資商必須提供有償的實習或見習計畫給女性/少數族裔/LGBTQ+
/身心障礙者:大型片廠/發行商必須在「前期製作與開發、製作、後期製作、音樂、視覺
特效、版權購買、業務、發行、行銷與公關」等部門中,盡量都提供持續性且具有一定規
模的有償的實習或見習計畫,對象為女性/少數族裔/LGBTQ+/身心障礙者;小型或獨立片
廠/發行商必須在上述部門的至少一個部門當中提供至少兩個實習或見習機會,對象為女
性/少數族裔/LGBTQ+/身心障礙者(其中至少一位應為少數族裔)
.該部電影的製作公司、發行商或投資商必須在其他幕後領域提供技術培訓或工作機會
給予女性/少數族裔/LGBTQ+/身心障礙者
【D. 觀眾發展性】(以下一項必須符合)
.該部電影的片廠或製作公司必須包含多位內部高階主管為女性/少數族裔/LGBTQ+/身
心障礙者
*少數族裔定義:亞裔、拉美裔、黑人/非裔美籍、原住民族、中東/北非、夏威夷原住民
族及其他太平洋島嶼裔、其他未獲得充分代表的少數族裔
感想:沒想到左派竟然能做到這種地步... 變相的種姓制度吧? 我可以理解要保障少數裔,但透過名額保障這種方式,真的是不太好的做法..
雖然之前就有討論過該不該給予少數族群名額保障,但我的觀點還是維持一貫,窮人跟少數族群是兩回事,
解決窮人問題跟解決種族歧視的方式大不相同,這樣子透過保障名額的方式,只會讓種族歧視更嚴重。
原文:https://www.oscars.org/news/academy-establishes-representation-and-inclusion-standards-oscarsr-eligibility
奧斯卡新規定:2024起最佳影片將會更加多元
美國影藝學院今日宣佈,為了致力於提昇美國電影產業的多元性和包容度,除了近年來持
續廣泛邀請國際、女性、少數族裔、年輕的新會員之外,他們也訂出了新的奧斯卡入圍規
範,藉以鼓勵電影幕前幕後的多元性。
從明年起,所有報名角逐奧斯卡獎最佳影片的電影,都必須填寫相關表單,向學院揭露其
幕前及幕後的組成。而到 2024(第96屆奧斯卡)才會正式將規範強制納入奧斯卡入圍規
則,在以下 ABCD 四個主項目必須至少符合兩項,才具備入圍「奧斯卡最佳影片」的資格
。
【A. 幕前多元性】(以下至少一項符合)
.至少一位主角或重要配角是少數族裔*
.配角群30%必須是女性/少數族裔/LGBTQ+/身心障礙者
.故事或主題聚焦在女性/少數族裔/LGBTQ+/身心障礙者
【B. 幕後多元性】(以下至少一項符合)
.主創團隊的部門領導人至少一位是少數族裔、至少兩位是女性/少數族裔/LGBTQ+/身
心障礙者
.其他技術人員中至少六位是少數族裔
.整體幕後工作人員必須達到30%為女性/少數族裔/LGBTQ+/身心障礙者
【C. 產業界機會平等性】(以下兩項都必須符合)
.該部電影的發行商或投資商必須提供有償的實習或見習計畫給女性/少數族裔/LGBTQ+
/身心障礙者:大型片廠/發行商必須在「前期製作與開發、製作、後期製作、音樂、視覺
特效、版權購買、業務、發行、行銷與公關」等部門中,盡量都提供持續性且具有一定規
模的有償的實習或見習計畫,對象為女性/少數族裔/LGBTQ+/身心障礙者;小型或獨立片
廠/發行商必須在上述部門的至少一個部門當中提供至少兩個實習或見習機會,對象為女
性/少數族裔/LGBTQ+/身心障礙者(其中至少一位應為少數族裔)
.該部電影的製作公司、發行商或投資商必須在其他幕後領域提供技術培訓或工作機會
給予女性/少數族裔/LGBTQ+/身心障礙者
【D. 觀眾發展性】(以下一項必須符合)
.該部電影的片廠或製作公司必須包含多位內部高階主管為女性/少數族裔/LGBTQ+/身
心障礙者
*少數族裔定義:亞裔、拉美裔、黑人/非裔美籍、原住民族、中東/北非、夏威夷原住民
族及其他太平洋島嶼裔、其他未獲得充分代表的少數族裔
感想:沒想到左派竟然能做到這種地步... 變相的種姓制度吧? 我可以理解要保障少數裔,但透過名額保障這種方式,真的是不太好的做法..
雖然之前就有討論過該不該給予少數族群名額保障,但我的觀點還是維持一貫,窮人跟少數族群是兩回事,
解決窮人問題跟解決種族歧視的方式大不相同,這樣子透過保障名額的方式,只會讓種族歧視更嚴重。
50 个评论
……首先請容我真心實意的說一句話:神經病。
換言之,最快明年(2021年)需要填寫相關表單,而最慢三年後(2024年)強制納入規則。
但根據每日頭條〈好萊塢拍一部電影要花多長時間?〉的訊息,影片平均製作週期為871天,將近兩年五個月。
https://kknews.cc/zh-tw/entertainment/qn9b6zy.html (不推薦點擊)
一旦把時間列出來之後就很清楚了吧?如果製片人今年開始製片,以平均製作時間作為基準的話,現在就要為了衝擊奧斯卡入圍做準備。
2024年看似還很久,但對電影的製作時間而言,其實已經是在逼迫電影相關產業在做革命性的改變了。
那麼依照四個主項目必須至少符合兩項的基準,接著就是看對製片商來說哪個比較容易接受了。
以A來說:
非少數族裔演員的演戲機會可能會減少、演員的性傾向可能要公諸於眾、劇本的題材可能會縮限。
以B來說:
可能會出現許多無法被列入製片名單的影子工作人員,從而使他們無法累積名氣、或者是原本該給予他們的榮耀被他人頂替。
以C來說:
根據『該部電影的發行商或投資商必須提供有償的實習或見習計畫給女性/少數族裔/LGBTQ+/身心障礙者』這一標準,可能會使相當數量的投資商望之卻步,從而使電影的製作泡湯。
以D來說:
看起來性質也許跟B很相似,但是種族、性別與性傾向根本不可能與才能畫上等號。
這四項裡面最棘手的其實是C,雖然表面上有四項只須符合兩項的標準,但是如果電影發行期間有『正義人士』質疑這部電影的發行商或投資商沒有提供實習計畫,那麼是不是會影響到電影的票房、甚至與奧斯卡無緣?
是不是會使發行商或投資商在商業上的聲望受到影響?
如果是,那他們幹嘛冒這種風險發行或是投資一部電影啊!?
以為是在影視產業的多元化?
其實是在揠苗助長讓影視產業凋零吧!
從明年起,所有報名角逐奧斯卡獎最佳影片的電影,都必須填寫相關表單,向學院揭露其幕前及幕後的組成。而到 2024(第96屆奧斯卡)才會正式將規範強制納入奧斯卡入圍規則
換言之,最快明年(2021年)需要填寫相關表單,而最慢三年後(2024年)強制納入規則。
但根據每日頭條〈好萊塢拍一部電影要花多長時間?〉的訊息,影片平均製作週期為871天,將近兩年五個月。
https://kknews.cc/zh-tw/entertainment/qn9b6zy.html (不推薦點擊)
一旦把時間列出來之後就很清楚了吧?如果製片人今年開始製片,以平均製作時間作為基準的話,現在就要為了衝擊奧斯卡入圍做準備。
2024年看似還很久,但對電影的製作時間而言,其實已經是在逼迫電影相關產業在做革命性的改變了。
那麼依照四個主項目必須至少符合兩項的基準,接著就是看對製片商來說哪個比較容易接受了。
以A來說:
非少數族裔演員的演戲機會可能會減少、演員的性傾向可能要公諸於眾、劇本的題材可能會縮限。
以B來說:
可能會出現許多無法被列入製片名單的影子工作人員,從而使他們無法累積名氣、或者是原本該給予他們的榮耀被他人頂替。
以C來說:
根據『該部電影的發行商或投資商必須提供有償的實習或見習計畫給女性/少數族裔/LGBTQ+/身心障礙者』這一標準,可能會使相當數量的投資商望之卻步,從而使電影的製作泡湯。
以D來說:
看起來性質也許跟B很相似,但是種族、性別與性傾向根本不可能與才能畫上等號。
這四項裡面最棘手的其實是C,雖然表面上有四項只須符合兩項的標準,但是如果電影發行期間有『正義人士』質疑這部電影的發行商或投資商沒有提供實習計畫,那麼是不是會影響到電影的票房、甚至與奧斯卡無緣?
是不是會使發行商或投資商在商業上的聲望受到影響?
如果是,那他們幹嘛冒這種風險發行或是投資一部電影啊!?
以為是在影視產業的多元化?
其實是在揠苗助長讓影視產業凋零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