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有公司利用其平台干预选举属于表达性言论,受第一修正案保护

最近推特以及其他主流媒体对拜登邮件门的操控使很多人震惊,共和党参议员也已决定要传唤推特CEO到参议院听证会。我想说的是,如果推特把参议院告上最高法庭的话,保守派法官很有可能保护推特利用其平台干预选举的权利,因为私人用其公司干预选举可以被归类为表达性言论(Expressive Speech)。

我这样认为的根据是2010年的“联合公民诉联邦选举委员会案”(Citizens United v. Federal Election Commission)中的判决。在这个判决里最高法院推翻了所有在临近竞选时企业对竞选人的赞助,理由为赞助竞选人是企业股东表示对其的支持,属于表达性言论。按照相似的逻辑,推特警察自己的平台也可以理解为推特股东对某竞选人的支持,这一行为也是推特股东的表达性言论,受第一修正案保护。

事态会如何发展,我不知道。我只是说这样一个可能性。虽然共和党可能会因政治因素来惩罚推特,但如果推特起诉的话,我觉得保守派法官会以宪法原则和先例(Stare decisis)来分析这样的一个判例。

https://en.wikipedia.org/wiki/Citizens_United_v._FEC

*呃,Expressive Speech其实应该是Symbolic Speec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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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 2020-10-17

58 个评论

>>我想讨论的是有可能合不合法。合不合理实在是另外一个问题。关于微信和推特的区别我在另一个帖子也说过,区...

这个问题 太大,推特,脸书等有没有垄断,如果像你说的这样可以这么容易判定没有垄断的话,就不需要最近的听证会了。像脸书,推特这种公司,掌握大量技术优势和资源,也不是其他企业想挑战就可以随意取代的。我不是法律人,这个太专业,需要专业法律团队互相博弈的问题,就不跟你讨论合不合法的问题了,大部分也只是打嘴炮而已。

你最后这段类似,偷换概念,得出这么明显荒谬的结论我就不反驳了。我想你都会觉得搞笑和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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