紐時選前爆料 挖出川普中資銀行秘密帳戶

中央社新聞網趾
另附紐約時報原文網趾

內容大概是說川普有數個沒有申報的外國銀行帳戶,
當中有屬於中資銀行的帳戶。
而稅務紀錄顯示,川普2013年至2015年在中國發展商標授權生意時,用這個帳戶繳稅18萬8561美元。
報章表示「...由於這些帳戶是在個人公司名下,依規定,川普應在列出個人財產的申報資料中揭露。」

報章內容基本屬實,
只是關於申報外國銀行帳戶的規例方面報章有點誤導
按照美國銀行秘密法(Bank Secrecy Act)裡面的
海外銀行戶口回報條款(Foreign Bank Account Report,簡稱FBAR,亦即「肥爸條款」),
當美國納稅人在所有海外金融機構的帳戶資產,在年度中合計超過一萬美元時要進行申報。
而美國海外帳戶稅收遵從法(Foreign Account Tax Compliance Act,簡稱FATCA,「肥咖條款」)
則是申報FBAR時,海外帳戶資產合計超過五萬美元時,需要同時申報FATCA。

因此川普這些海外戶口要是年度總值不足一萬美元的話,
就完全沒有申報的必要了。

況且既然這是川普經商時的事,
那他在2016年參加選舉時,不是早就被人查得一清二楚了嗎?
鄙人只能說這「爆料」的力道有夠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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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 2020-10-21

27 个评论

京城血泪1989 回复 萨格尔日包维尼 新注册用户 (待解除)
>>《纽约时报》基本上等同于《日人民报》海外版了

《日人民报》海外版会曝光新疆集中营秘密档案公开支持香港反送中?川粉魔怔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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