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府改口:可以自选疫苗

2020年12月24日周四 上午9:42 [GMT+9]·3 分钟文章


港府订购的3款新冠疫苗最快下月起陆续抵港,一直宣称港人注射哪款疫苗“无得拣”而被炮轰的港府,在澳门政府表明市民可自由选择疫苗后,昨随即“跟风”,改口称港人可按自己喜好选择何时何地接种不同疫苗,但由于每个时段及地点可能只有一款疫苗,死撑说法与早前无异。港府将成立保障基金,市民接种后若出现罕见或未能预见的严重不良反应,基金会提供即时经济支援。有专家担心市民对疫苗喜好不一,较受欢迎的疫苗会出现求过于供情况,变相逼未能预约的市民“焗”打其他疫苗。

行政长官林郑月娥表示,行政会议昨召开特别会议,制订有关紧急接种疫苗的新规例,规例有效期为一年,直至明年12月23日,赋权食物及衞生局局长核准疫苗使用。她指除了复星医药、BioNTech药厂,港府亦已与阿斯利康药厂达成协议,采购其与牛津大学研发的750万剂疫苗,即3间药厂合共提供2,250万剂,每人打两针,足够全港人口使用,港府亦会继续寻找第4款疫苗,采购多750万剂。港府将设立电子系统,即电子版针卡,记录市民接受病毒检测及接种疫苗的资料。

对于全城关注的疫苗副作用问题,林郑强调注射的好处远比风险多,但承认疫苗很新,研发时间亦比传统疫苗大大压缩,不排除大规模人口接种后,会出现严重不良反应个案。她又指港府会为药厂提供一定程度的免责权,当市民就疫苗进行申索,会由政府承担赔偿。她认为此属合理安排,与药厂的协议亦有免责条款,否则根本难以买到疫苗。

指每个中心或提供不同疫苗
她又指药厂即使有免责权,亦非完全不用负责,若疫苗问题涉及严重疏忽、欺诈或不当行为,药厂仍要负责。当市民接种后出现罕见或未能预见的严重不良反应,可向药厂追究责任,但追讨需时,因此港府参考外国做法,计划成立保障基金,一旦接种后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并证实是由疫苗引起,可迅速提供经济支援,稍后会经立法会批出拨款,但涉及多少公帑,目前难评估。港府目前已动用84亿元采购及接种疫苗,如果不足,会再向财委会申请拨款。

对于疫苗选择问题,林郑曾宣称市民无法自行选择接种哪一款疫苗,惟昨转口风,指政府会安排医院、私家诊所、安老院、特设社区接种中心等地点为市民打针,每个地点提供的疫苗可能不同,而市民接种前有知情权,因此可按地点或疫苗到港时间,自由选择到何处接种。对于此安排变相等于“有得拣”,林郑指可能早前回答传媒问题时“讲得唔清楚”,死撑说法无变。

未能预约者 变相失选择权
公共医疗医生协会会长马仲仪认为,担心市民只是“表面”有得拣注射哪款疫苗,若某只疫苗较受欢迎,或公众对其较有信心,可能该款疫苗会出现求过于供的情况,令有关接种场地大排长龙,变相逼未能预约的市民“焗”打其他款的疫苗。她呼吁港府应观察市民喜好,与药厂商讨能否加购受欢迎的疫苗。她又促政府交代保障基金的详情,让市民更安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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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 2020-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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