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復蔥油:革命手段淺談-以台獨聯盟為例,一切的行動都是政治手段,手段得為政治目的服務

本文是接續
为什么没有中国人像台湾人一样在美国蒋经国那样暗杀红二代? - 回复 by @來閒逛的台灣人
https://pincong.rocks/question/item_id-574837

之討論


蔥油@ismynewmail 的提問

_ _ 面臨大陸人高度原子化情況, 儘管有品蔥也無大陸公民願意正式討論, 我不願公民或好人與惡人一換一. 但已經預見未來大概率會面臨這種抉擇.

_ _ 目前我思索的程度是: 現場發生迫害弱勢者時我會行動. 而身强力壯者對其的迫害不反抗那我不會去管.

_ _ 複雜案例中的貴州轉運大巴[事故], 被害者表現僅止於敲敲車窗的程度, 雖然現場就死去27人, 我的情感和理智沒法協調, 一方面他(她)們確實受害, 另一方面我無法確定他們的真實意圖. 思索半天我還是不清晰, 再出現深夜轉運時要不要去阻止, 目前僅止於有人顯著反抗我就會去助他, 否則我管不了, 儘管知道他們是有不願的情緒, 但我沒法去管配合共匪自行迫害的人.

_ _ 懇請指出我的問題, 和助我找到出路. 之前有過短促交流不知您是否還留有印象, 我神經很大條請勿拘謹, 畢竟在大陸天天都有各種極端言語的轟炸, 是道理就聽我不挑剔.

_ _ 此外對布林肯所説共匪或會冒犯貴國先行致歉, 大陸共匪真是把我的臉都丟盡了, 尤其是近來愈發猖狂, 唉.


本文針對

_ _ 多謝指導受教了. 還要請教一下 [獨狼式鋤奸] 是否能在嚴格意義下被公民們所允許呢? 為了防止被大陸一部分惡人誤用, 我認爲應從嚴把握條件. 在方便時請撥冗指導一二. 不論是否能得到指導, 先行謝過.


進行延伸討論


卡爾·馮·克勞塞維茲的戰爭論中主張,戰爭是為了政治目的服務

戰爭不是目的,戰爭的意義在於其政治上的目的


而革命也是
非暴力不合作、體制內鬥爭、街頭抗爭、武裝革命間也沒有高下
一切端看其政治目的而採取手段
一切都得有政治意義

所以我在站上的文章常詢問中國蔥油一個問題
"歌聲承載人們的願望,屬於你自己的歌,是什麼呢?"
"你們各自的執念,願望是什麼呢?"

得先確認自己想要做到的願望
畫出想要達成的願景
依照願景去規畫該做的步驟
決定各步驟的執行手段
近期彭載舟義士的案例就是個很好的例子

彭義士有明確的目標、手段與規劃
可惜的是缺乏自組織的奧援
所以他無法確認
是否有同志能接續擴大其在四通橋行動之政治影響
但以目前中國廁所革命與外國部分大學的接力響應
其犧牲(生命是犧牲、刑期也是犧牲)至少不會白費




回到提問的[獨狼式鋤奸]




[獨狼式鋤奸] 是不是個好手段,得看原本的規劃是什麼

以我前篇回答的其中兩個例子為例

1970年臺灣獨立建國聯盟盟員黃文雄、鄭自財於美國紐約刺殺蔣經國未果

1973年臺灣獨立建國聯盟盟員黃照夫,於法國巴黎持刀刺殺國民黨中央黨部海工會滕永康

以下我一步步分析




一. 分析台獨聯盟之政治目標

當年台獨聯盟雖內部有許多歧見,
但主流還是統合團結海外台灣人
爭取美國為首的各國支持

這個路線是基於國民黨在台灣獨裁統治
主要依靠美國政府支援而存在
所以如能抽去美國的支援
則國民黨統治能量大損
而美國政府反對恐怖活動

所以台獨聯盟第一步的目標是美國容許這個組織存在

以下引用當年台獨聯盟核心幹部楊宗昌的回憶敘事(十分建議點擊下面聯結閱讀全文)

台灣獨立建國聯盟美國本部 與 美國聯邦調查局的互動關係及經過
楊宗昌 口述 李錦容 編寫
https://www.wufi.org.tw/%e5%8f%b0%e7%81%a3%e7%8d%a8%e7%ab%8b%e5%bb%ba%e5%9c%8b%e8%81%af%e7%9b%9f%e7%be%8e%e5%9c%8b%e6%9c%ac%e9%83%a8-%e8%88%87-%e7%be%8e%e5%9c%8b%e8%81%af%e9%82%a6%e8%aa%bf%e6%9f%a5%e5%b1%80%e7%9a%84%e4%ba%92/

1981年1月我就離開支加哥搬到加州的洛杉磯,主要是我用公開副主席的名譽在美國各地為台獨聯盟募款開發財源。所以我來到加州之後,聯邦調查局就減少和我接觸的機會。

我來加州所做的工作是與國防有關的工程設計,我擔任國家安全機密工程的工作,我就必須申請聯邦能源部國家安全調查。我來加州做這個工作的目的是,因為要澄清國民黨政權一直講台灣獨立聯盟分子是恐怖分子的扭曲謠言。主因是牽涉到1981年3月擔任加州司法部長的George Deukmejian ,曾經在1980年度報告中提起台灣極端分子是國際性犯罪的國際恐怖分子,然而國民黨就將Deukmejian講的台灣極端分子講成他是在指台灣獨立聯盟。為了要証明國民黨在這一字句上的扭曲,我就親身以我本人在台獨聯盟長期來負責公開的職位,向美國聯邦政府能源部安全國家申請安全調查,以此來定位台獨聯盟在美國司法部的定位。

1983年,我提出申請。在申請過程中調查了三年,最後到1986年才批準給我。(中略)

我向美國聯邦政府能源部安全國家申請安全調查過程中,到最後的一關就是1986年,我需要到能源部接受安全官一小時的面談,在面談中提出很多我在聯邦調查局的記錄。最後安全官問我,楊先生你有什麼話要講,所以我就用十分鐘的時間說明台灣人在美國有很多優秀的教授、工程師和專業工作人員,但是其中有許多人就像我一樣都因為是主張台灣獨立的運動者,而受到台灣的國民黨政府陷害,又用不正確的報告來密告陷害,我們為爭取台灣的人權,結果我們本身失去最基本的人權。接著再告訴他,据我所了解美國是一個講道理有正義的國家,你是一位安全官,知道我在聯邦調查局的記錄全非事實,你現在應該去澄清我的清白,如此才是一個公正有正義的社會

自從1983年我提出申請,經過三年的調查之後,終於1986年正式批準下來。批準的意思就是証明美國的司法部門知道,可以充分信任台灣獨立聯盟的負責人去做有關國家安全武器保護設計的工程,更進一層表示美國政府對台獨運動者有充分的信任。所以對我個人的專業來講,雖然是有些不方便但是在大体上來講,並不因為聯邦調查局的干擾受到很大的影響。

我們在美國從事台灣獨立運動,長期以來有許多兄姊受到聯邦調查局的調查、干擾,但是整個運動的進展,就是美國政府將台灣獨立聯盟當做一個政治主張、主張基本人權和建國運動的團体。所以今天我利用這機會讓大家了解在聯邦調查局的追查中,聯邦調查局也是不會輕易受國民黨的欺騙,他們知道什麼是事實、真正、有正義的人。進行欺騙的是國民黨情治單位的人,受害的當然是台灣獨立運動者,但是這些運動者因為他們有判斷能力、用智慧去克服在運動中所遇到的困難。以上是一個在美國聯邦調查局與台灣獨立運動互動關係的個案報告。


這裡我們能得出,台獨聯盟核心幹部楊宗昌前輩闡述的聯盟在美國立足路線與執行手段


1.與獨裁政權爭奪話語權定位
   國民黨宣稱台獨份子是恐怖分子
   台獨聯盟決定的路線是向美國政府證明自己是人權運動團體,而非恐怖組織
2.執行手段-楊宗昌的公司承接美國國防工程,依法申請國安調查自清
3.政治目的達成-
自從1983年我提出申請,經過三年的調查之後,終於1986年正式批準下來。批準的意思就是証明美國的司法部門知道,可以充分信任台灣獨立聯盟的負責人去做有關國家安全武器保護設計的工程,更進一層表示美國政府對台獨運動者有充分的信任。
美國政府將台灣獨立聯盟當做一個政治主張、主張基本人權和建國運動的團体。


楊宗昌先生年輕時與2005年照片
https://telegra.ph/file/5f3458d91c53306662877.jpg

https://telegra.ph/file/dec27d969d1a0946b3183.jpg


了解了台獨聯盟的政治目的,我們再來分析[獨狼式鋤奸]在這目的下是否為好的手段



二.在台獨聯盟的政治目標上,獨狼式鋤奸的影響-同時討論刺蔣案的政治目的


以台獨聯盟的政治目的-爭取美國信任與支持
獨狼式鋤奸造成的影響當然是負面的
因為行動與政治目的相悖

有進入聯結看楊先生紀錄更可以知道
台獨聯盟在1980年代曾被FBI盯上的原因
就是因為1970年在美國發生的刺蔣案



但,如果不限於台獨聯盟的立場
單純檢視黃文雄刺蔣的這件事呢?


黃文雄先生是怎定位他的行動?
有,他的行動是也是精心設計為他的政治目的服務的

他在當年刺蔣失敗被捕時留下的照片
顯然充滿了昂首挺胸的自信

所以刺蔣失敗,不代表他的行動完全失敗
他還是達成了部分他想要的政治目的




我們回頭來看這個事件

1970年臺灣獨立建國聯盟盟員黃文雄、鄭自財於美國紐約刺殺蔣經國未果

https://telegra.ph/file/71d28c99483cb68c39679.jpg





以下節錄黃文雄先生接受的專訪稿


黃文雄答復鏡週刊「刺蔣」八項提問之文字稿(十分建議點擊下面聯結閱讀全文)

Posted on 3 一月, 2022 by tmantu

https://tmantu.wordpress.com/2022/01/03/%E9%BB%83%E6%96%87%E9%9B%84%E7%AD%94%E5%BE%A9%E9%8F%A1%E9%80%B1%E5%88%8A%E3%80%8C%E5%88%BA%E8%94%A3%E3%80%8D%E5%85%AB%E9%A0%85%E6%8F%90%E5%95%8F%E4%B9%8B%E6%96%87%E5%AD%97%E7%A8%BF%EF%BF%BC/


一九六五年我從匹茲堡大學轉學到康乃爾大學,年底聽到連文星雜誌都被禁,雖然不出意外,還是相當震驚,那時正好在修一門政治社會學的課,寫了一篇論文,分析台灣KMT治下的國家/社會關係。文章要點是,從二二八、其後的清鄉,一九四九年開始的白色恐怖,一九六〇年的「自由中國」事件,現在連文星雜誌也被禁,是一個重要的徵象。黨國對社會幾乎完全的宰制,恐怕將進入一個新時期。我從電子工程學借用了一個字,說它即將進入「超穩定」(ultrastable)的一家一黨獨裁統治。

那時海外的反蔣人士多半泛泛的談如何打倒國民黨,我開始思考的卻是先如何階段性的打破這種「超穩定」狀態。而蔣經國正是關鍵人物,但這時還沒有刺殺的構想。

(中略)

這是我學到的第一課:社會自我組織的能力,對維持深化民主制度以及匡正民主運作的重要性。所以對台灣來講,首要問題是如何先打亂蔣家政權的「超穩定」統治,讓這種社會能力有冒頭、鍛練、成長的機會。
(中略)
我開始思考:我們可以有甚麼中長程的武器去對付蔣政權的超穩定统治。後來很多人,包括我,開始談論刺殺小蔣的可能。有一天我才突然想到,這不就是嗎?至少刺殺小蔣這一步──我要強調「這一步」三個字──是美國這個超級強權也擋不了的。去除了小蔣,蔣介石還是會牢牢地掌控台灣,但KMT黨內接班的權力鬥爭必將再起,這就有鬆動蔣家超穩定黨國宰制的可能,給民間社會打開一些空間和可能性。

(中略)
蔣家的「超穩定」黨國統治極有利於蔣介石由父傳子的皇朝接班計劃,從策略的觀點看,這是一個敵方自己會催熟的狀況,幾乎是個常數。剩下來的就是刺殺的時與地。

最好的時地當然是他來美國訪問時;他在國內的護衛太嚴密了

(中略)
這次暗殺雖然使用武器,我還是把它定義為政治行動,所以,我盡量靠近小蔣,就是為了避免傷及無辜而傷害它的政治意義
(中略)
這種事當然要由一個多少有代表性的一般台灣人來做,才能有效的向國際傳達台灣人民反對獨裁專政、追求民主獨立的理想和願望。從策略上講,也就是擴大它的國際宣傳效果。而且在美國發生,消息保證不會被封鎖,一定是國際注目的新聞。
(中略)
1970年一月才整合成立的台獨聯盟在組織、紀律和鍛練上,恐怕還不如今天國內的某些社運組織。四月就碰到刺蔣這種事,難免手忙脚亂。一方面想借助刺蔣的光彩以壯大組織,另一方面又怕被認定是恐怖組織或讓某些個人受到牽連;一方面必須靠近,另一方面又要保持距離。對一個相對稚嫩又不能算基進的新組織,多少可以算是人情或文化之常,在其他國家也不是沒有發生過。

自才、晴美和我多少預期到這些,才會自組隊伍,只邀賴文雄參加,目的就在於保護組織,讓它有機會長大。



我們可以非常明顯的看到
黃文雄先生做的其實不是"獨狼式鋤奸"
而是精心策畫的一場政治秀
能殺死蔣經國最好,沒殺死蔣經國也已達到他的目的

所以重要的是政治上的目的是什麼,而非手段

在這裡稍微總結下黃文雄先生的政治目的
1.如刺殺蔣經國成功,破壞國民黨蔣家政權的超穩定狀態。可在蔣家失去長期培養的接班人的狀態下,導致國民黨內部繼位鬥爭
2.如刺殺失敗,也向國際傳遞台灣人反抗獨裁專政追求民主之訊息,且在美國紐約發生,絕不至於被掩蓋

3.與當年甫成立的台獨聯盟撇清,避免自身的刺殺影響台獨聯盟之生存


在討論真正的獨狼式鋤奸案件
1973年臺灣獨立建國聯盟盟員黃照夫,於法國巴黎持刀刺殺國民黨中央黨部海工會滕永康
之前,我想分享下黃文雄先生的幾個看法,各人覺得很有意思

首先是對於蔣經國的看法


六、有些人認為,經歷刺蔣案後的蔣經國有些改變,相較於父親,接班後的他統治方式溫和許多,且願意重用台灣人;當然,也有人認為這只是蔣經國的統治手段。您自己怎麼看待蔣經國這個人以及他的統治呢?

答:

蔣經國確實算聰明,至少在刺蔣案和次年發生的ROC被趕出聯合國後,知道必須調整KMT一黨專政的少數統治方式。但也可以說不夠聰明,大概是蔣家的「超穩定」統治「超穩定」慣了,他要等到那時候才會想到「吹台青」。歷史上有多少殖民統治者早就知道並做過了:用收買少數本土菁英以鞏固少數統治?我們居然還有博學鴻儒說,這是本土化、甚至民主化的開始,真是笑死人。如果真是如此,台灣人民後來還需要走上街頭嗎?已經很多人質疑說:果真如此,為什麼後來還會有美麗島大審、林宅血案、陳文成命案、江南案……種種等等,一點也不「寧靜」。我就不多說了。

有一點我倒是要肯定他(但要帶有諷刺感)。他去世前一、兩年終於體會到在當時全球第三波民主化的情勢下,民主化勢不可擋,他沒有像其他一些獨裁者一樣玉石俱焚的鎮壓到底。但是「幫忙救火的人也是原來放火的人」,我們可以肯定他那一點,但心裡卻不能連某種諷刺感或Sense of irony都沒有。

其次是他的政治主張
其實跟我的價值主張非常一致

和同時期的台獨運動者相較,我並沒有看重人權的價值勝於民族意識。在九大核心國際人權公約中居於某種「母法」地位的兩公約裡,開頭的第一條講的不就是人民自決權(people’s right to self-determination)嗎?只是people不但可以指單一民族(nation)或多民族的國家。有多個原住民族的台灣是個多民族的國家。中共和國民黨都喜歡用「民族」,那時的台獨人士和他們對峙對辯,也受到對方的感染。但我比較喜歡用「人民自决」。不像戰後初期,現在稱為「人民解放」的「運動」也遠比「民族解放」的多,是有原因的:人民自決是一種持續的權利(continuing right)的權利,即便先進國家,如果走樣,人民照樣有權行使。

所以人權的價值和民族或人民意識是二而一的。只有堅持所有人的人權,人民才會有一體感,多元而仍然一體,而且因為珍惜而願意爭取和保衛自己的社會和國家的自主和獨立。



黃文雄老先生是個持續一生的行動派,以下是2013年其參加大埔事件抗爭被警方抬離時的照片

https://telegra.ph/file/53273ecce029e1da08d9b.jpg




在此重複一次

人權的價值和民族或人民意識是二而一的。只有堅持所有人的人權,人民才會有一體感,多元而仍然一體,而且因為珍惜而願意爭取和保衛自己的社會和國家的自主和獨立。



三.缺乏足夠政治目的的獨狼式鋤奸-1973年臺灣獨立建國聯盟盟員黃照夫,於法國巴黎持刀刺殺國民黨中央黨部海工會滕永康


1973年臺灣獨立建國聯盟盟員黃照夫,於法國巴黎持刀刺殺國民黨中央黨部海工會滕永康

這個事件是個人不太認同的案件
作為一個缺乏政治目的反例來說明

黃照夫的刺殺基於義憤,源自於1972年8月,國民黨發動當年赴美受訓的海軍士兵,到美國賓州威廉波特,世界少棒賽觀眾加油區毆打台獨聯盟成員,造成多人重傷的事件。



2018.May
02
天涯刺客黃照夫/巴士底獄1973年春天

陳增芝/文
https://www.eusa-taiwan.org.tw/news_detail/105.htm
1973年3月29日,台灣留學生黃照夫,在此行刺國民黨駐法國總書記滕永康。滕永康是當年被歸類為太子黨的人,父親是國民黨特務頭子滕傑。

(中略)
「從小我有一個理想,希望當一個小兵,為保衛自已的鄉土,光榮的死在戰場上。這個理想隨著時間逐漸跟這些政治事件相連接。」這段話,是黃照夫被捕入獄後,寫給友人的書信裡談及的心路歷程。

(中略)
一件獨盟成員集體遭特務暴力毆打,且多人重傷的訊息,讓黃照夫爆怒難耐。他在獄中書信裡說,「當時聽到這個消息,非常憤怒,我的答案是:機關槍。」

黃照夫所指的這個事件發生於1972年8月,在美國賓州威廉波特,世界少棒賽觀眾加油區所爆發的暴力事件。

其實自1969年台灣金龍少棒一舉奪冠之後,前往加油與宣傳台獨的獨盟,每年都遭到類似的暴力,這一年並不是首次,也不是最後一次。前一年的暴力事件中,蔡同榮被毒打到住院一星期。

但是這一年最為慘重。台獨聯盟成員高舉「台灣加油」的標語,以及台獨聯盟旗幟,在現場為台灣小將加油,同時乘機宣傳台獨,希望藉電視轉播,將獨盟旗幟傳到電視前的台灣人民眼中。

這一年,因為有台灣海軍士官兵奉派赴美受訓,國民黨海外工作人員即動員這些海兵,加上唐人街華僑青年逾百人的陣仗。

這批海兵個個帶著球棒,手提裝滿石塊的竹籃,一逼近球場後方,台獨旗幟飛舞的觀眾席區,馬上就是石塊、棍棒齊飛,27名獨盟成員頭破血流,仍然奮勇搶奪石頭棍棒反擊,雙方爆發激烈肉搏戰。

但畢竟人數懸殊,專業有別,獨盟成員受傷慘重,主席張燦鍙額頭淌血;羅福全臂傷嚴重到無法開車;許富淵被打昏倒,送醫時脈搏祇剩每分鐘40下;陳南天的太太惠子甚至被打斷手臂骨;同是女性的洪哲勝太太也受傷
(中略)
就在這段時間,又聽說有台灣同鄉被海外特務檢舉「思想有問題」,在返台後遭警備總部約談,並且拒發再出境許可;也有人因為被打小報告,而直接列為無法回台灣的黑名單。

正陷入原始目標彭孟緝即將返台的懊惱中,聽到幾位台灣同鄉遭特務迫害的情節,以及滕永康將會在329出席巴士底獄咖啡廣場等的消息,黃照夫在書信裡這樣說:

「滕永康是國民黨中央黨部海外工作委員會派在巴黎的代表,他的老板是陳裕清。這是滕永康會被我選上的主要原因。這件起碼我能辦到的行動,原則上已經被決定。日期在3月29日,因為我曉得這一天,他必在場。」



這事件的主要看點其實不在黃照夫
而是其後台獨聯盟歐洲本部核心幹部張維嘉如何將一個單純的報復事件附予政治意義


https://telegra.ph/file/7de3906187a888f60e3c2.jpg
https://telegra.ph/file/cc75d692b4d324f3d2df7.jpg

張維嘉幾乎可稱民進黨最低調的大老

但當年做為歐洲台獨聯盟創辦人之一極為活躍
部分事蹟甚至具有傳奇性

一個亞洲落後獨裁國度的農家孩子
能娶到出身巴黎頂級政治世家的妻子,
還被身為頂級名流,
巴黎知名律師事務所律師岳父承認且欣賞
還滿扯淡的

以下民報記載節錄

民報記載聯結
https://www.peoplemedia.tw/news/317e6109-3593-4af1-aa42-b8a442644129


回顧整個營救黃照夫的司法攻防,還真多虧了張維嘉的異國婚姻,岳父本身是知名律師,家族在巴黎更是顯赫政治世家,出過一位總理,多位國會議員。

岳父派事務所的人權律師密契爾(Me.Michel Bourdon),出面擔任黃照夫的義務辯護律師。不愧是人權律師,跟黃照夫面談後,很快就定調辯護主軸,朝政治性特殊案件,而非一般刑事傷害案件。

黃照夫收押禁見期間,張維嘉只能透過律師了解狀況。一個月後,終於解除禁見,探視到黃照夫,一看「精神抖擻、紅光滿面」,大為放心。

「啥款仔,好莫?」好不容易可以面對面,會心微笑的兩人,一時之間,無言相視,還是張先打破沈默。

張維嘉眼中的黃照夫,樸素誠實,很愛抽煙,不說廢話,是個思考型又行動型的人。乍看身陷獄中的黃照夫,張的內心湧上敬佩又不捨的複雜心情。

長期以來,面對國民黨以台灣人民血汗錢餵養的海外爪牙,囂張在海外欺壓台灣人,但始終只能咬牙忍耐。黃照夫這驚天一刀,振奮許多海外台灣人,有人形容是「以鋼及血向作惡多端的特務頭子作有力之教訓」。

張如實轉達這一個月以來,許多朋友與同鄉的關切與敬佩之意,其中也包括婉惜。婉惜是覺得代價太大,為了一個「渺小如滕永康之流的人物」,是否值得?

針對是否值得,兩人在獄中有暢快的對談,黃不反對這種意見,但仍不後悔這個行動。張轉述黃的說明,主要如下:

「這種意見很坦率,原則是正確的。我也想過這些,不過,我認為推翻一個不得民心的獨裁政權,靠的是行動。」

「長期的行動,非有堅強的核心來指導不可;短期的,則以個人或少數人即可行動。後者的效果是有限而相對的。因此,問題的重心,並不全在這類行動的代價高低,而是如何配合長期計畫,並兼顧一般民眾的士氣,簡明地說,就是如何組織的問題。」

定調政治案件

「當政府侵害人權,別無其他任何方法可以阻止時,起來抵抗反亂是人民及各種力量中,最神聖不可欠缺的權利及義務。」這是法國大革命後,1793年發表的法國人權宣言第35條。

法國的歷史與公民教育向來也強調,「那裡有壓迫,那裡就有反抗;壓迫越強,反抗就越大。」

相對於1970年在美國發生的「424刺蔣案」,張維嘉支持黃文雄與鄭自才選擇棄保逃亡,但是張認為,在法國不一樣,可以選擇司法鬥爭,因為法國知識菁英界在傳統上,比較同情反抗專制獨裁,追求自由民主的鬥士。

加上人權律師非常專業,尋求法籍知名歷史教授作證,證明國民黨是迫害人權的獨裁體制等,因此,黃張一致認同「法庭上的辯論及判決,也是對抗在台腐朽政權的一環」。

黃照夫自逮捕入獄,到開庭之前的偵查程序,經過漫長一年多的期間,每月僅有一次探視機會,張每月開車往巴黎南方約30公里的監獄探視黃照夫。

為了回應外界的熱切關心,張建議黃寫一份自述文章,刊登在《台獨》雜誌1973年5月號,引發許多海外台灣人的共鳴。包括張在內,還有許多海外台灣人寫信到獄中致敬與慰問,進而有些書信往返,黃的回信內容,絕大部份都是對台灣命運與前途的看法。

聲援開庭的《獄中書簡》

1973年秋天,在一個海外台灣人的大聚會裡,黃照夫有兩封信在大會裡被宣讀,與會者有如下幾段的描述:

(略去,個人對什麼慷慨激昂的東西較無感,有興趣的請點擊原文連結)

張維嘉也特地為《獄中書簡》寫序指出,「法庭上的辯論,在法律上是防衛性質,在政治上則是攻擊,正是赤裸裸的暴露腐朽政權真面目的時候。強調被剝削者的意志,來說明被壓迫者為爭取基本民權的決心。」

張維嘉指出,更明確的說,從3月29日懲治腐朽政權爪牙開始,經過個體自由的喪失,法庭上的辯論,一直到判決,才是他(黃)所說的「行動的全面貌」。

巴黎法庭!被壓迫者的控訴

國民黨聘請的法籍辯護律師,將重點放在證明黃照夫「凶殘,惡性重大」,因此在陪審制的法庭上,極盡放大滕永康喉嚨差點被割斷的局部特寫照片,以及長約40公分,鋒利刀刄上還帶著血跡的殺西米刀照片。

相對的,人權律師密契爾安排三位證人,張維嘉也是證人之一,證明黃照夫個性單純正直,跟滕永康也沒有任何私人恩怨。由於黃完全沒有前科記錄,國民黨律師無法反駁。

此外,歷史學者Bianco(這位教授後來還成為盧修一的論文指導教授之一),也在法庭上非常嚴肅的向法官與陪審團作證,證明國民黨在台灣的殘暴獨裁統治。

誠如張維嘉在《獄中書簡》序裡強調的:「站在法庭上,不只是他(黃)個人的形體;更不只是他個人的決心而已,可以想像,那是所有崇尚民權,為自已也為被剝削者,英勇果決地站在那裡,透過第三國所提供的機會,再度對醜陋的壓迫者的代表,進行無情的打擊。」

Bianco教授顯然非常同情台灣,也非常重視這個案子。原本不修邊幅的他,卻為了作證,特地在開庭前,帶著全套西裝、領帶以及皮鞋,到張維嘉家裡更換,甚至領帶還是張的妻子幫忙打理後,才一同前往法庭。

「你去過台灣嗎?」國民黨的法籍律師在法庭上如此詰問Bianco教授。

「沒有。」

「你沒去過台灣,憑什麼說台灣是恐怖統治的獨裁專制政府?」

「台灣是不是恐怖統治的專制獨裁政治,不需要我去過台灣才能知道,否則,照你的邏輯,現代人憑什麼研究古代歷史?沒人去過那個時代。」

密契爾向法官強調,黃之所以有此行動,完全是基於反抗獨裁政權的「政治義憤」,在歷史學者等證人的專業作證,非常成功的讓法官與陪審團認同「國民黨是獨裁體制」。

法國的刑法規定,殺人未遂重傷罪是5到20年的刑期 ,最後,黃照夫得以「情有可原」,獲判最輕的徒刑5年。



在這裡稍微總結下張維嘉先生將這個刺殺事件後續附予的政治目的

1.法國知識菁英界在傳統上,比較同情反抗專制獨裁,追求自由民主的鬥士。「法庭上的辯論及判決,也是對抗在台腐朽政權的一環」
2.「法庭上的辯論,在法律上是防衛性質,在政治上則是攻擊,正是赤裸裸的暴露腐朽政權真面目的時候。強調被剝削者的意志,來說明被壓迫者為爭取基本民權的決心。」
3.成功讓此案巴黎法庭與陪審團認同「國民黨是獨裁體制」,以做為後續政治宣傳用途


這是張維嘉先生非常成功的一場政治運作,將義憤殺人事件附予政治目的




四.結論

這篇的結論是

1.任何一切反抗獨裁的行動,包含所謂[獨狼式鋤奸],都得有明確的政治目的,方有意義
2.承上,近期彭載舟義士的政治目的如為喚醒後繼者仿效,燃起星星之火的火種,那可說初步成功
3.所以重點在於:"你有什麼樣的政治願景,基於這願景有哪些步驟,每個步驟要達成什麼樣的政治目的?"


結論之外,個人也在此提出一個問題

本文提到當年許多台獨份子的不同政治主張
包含本文提到或未提到,我能列舉許多不同的當年台獨份子主張
比如黃昭堂的統合全球海外台人,組建台獨聯盟
比如楊宗昌的爭取美國司法部門信任,讓台獨聯盟能在美立足
比如張維嘉的回台與國民黨公開思想鬥爭
比如黃文堂的刺蔣行動向世界宣揚台人反抗獨裁立場
比如史明的在日本籌資策畫武裝革命


但這些是步驟上的差異,根本政治願景沒有不同
都是推翻國民黨在台暴政
彼此不需要互相攻擊,手段不同頂多各自登山
又或許能如張維嘉協助黃照夫般理念不同亦能互相幫助



為何我常看到中國反賊們立場不同則互相攻擊內耗?
當然其中一定有共產黨的挑撥
但中國反賊的難以抱團還是讓我不太能理解
你們覺得原因是什麼?

你們覺得要怎麼做,中國的反賊,無論國內還是海外,才能抱團形成組織?

(香港人很明顯在海外部分國家已有組織,但為何中國人如此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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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 2022-10-20

9 个评论

>>法轮功连天眼都开了,居然认不出来包子要干嘛??要是老包 今天给轮子平反,打到蛤蟆。明天轮子就给 老包...


老包 今天能给轮子平反的話 那他就不是老包 所以他們再捧再吹 也沒毛病,因為他就是99%中國人都期待的威權明君 但偏偏不可能 end 不跟你扯這些闢話

你才別扯民主法治了 法輪功就是在海外反共 啟迪民智做得還不錯 你這種眼裡誰都做得不好

請問你 你為中國做了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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