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法官很多终生制 而政府首脑却很少有?
法官的本质是裁判,是技术工种,是要通过系统的教育,并且经过长期的实践经验培养出来的。
政府首脑的本质是屠夫,他的权力是手里的刀,任何人有了这把刀都能干这个职业。只要公民能随时夺回他手里的刀以防权力滥用,找头猪来当政府首脑也是可以的。因此频繁更迭不是问题。
政府首脑的本质是屠夫,他的权力是手里的刀,任何人有了这把刀都能干这个职业。只要公民能随时夺回他手里的刀以防权力滥用,找头猪来当政府首脑也是可以的。因此频繁更迭不是问题。
如果你说的三权分立体制下的大法官终生制,这是因为司法在三权分立体系里面是最脆弱的,美国体制下最高法院大法官是总统提名的,如果不设终生制,那一个总统就有可能在任期内替换掉半数以上的大法官从而破坏三权分立,对司法体制的控制会进一步延申到立法上。二战后国会急急忙忙把总统任期加入宪法其中有一个原因就是,罗斯福差一步就完成了对美国三权分立体系的破坏,他提交的司法修正案在众议院已经通过了,被参议院以两票之差按了下来,这个修正案就是对最高法院大法官实行任期制。哈耶克把这种企图破坏三权分立的行为归咎于凯恩斯主义,因为中央经济政策的实行必然伴随着司法立法和行政权力的碰撞,在这种碰撞中行政权一定会试图去打破这个天平。
保障司法獨立免於受其他力量的威脅,所以有任期保障,但也非絕對的終身保障,當法官言行影響他人對於司法裁判的公信力時就必須由法官法庭去決定是否適任。
實質元首沒有終身制原因在於害怕在任者使用威脅利誘手段去競逐連任,因作為掌權人他能使用的國家資源豐厚,是其他競逐者無法比擬的,在泰國的軍政府現在就是這樣。
實質元首沒有終身制原因在於害怕在任者使用威脅利誘手段去競逐連任,因作為掌權人他能使用的國家資源豐厚,是其他競逐者無法比擬的,在泰國的軍政府現在就是這樣。
減少行政和立法干預司法的空間法官職位需要受到保障,本質上是權力分立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