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岁女子被44岁“老板”5万每月包养,发生关系后发现是冥币,是否构成欺骗罪?

近日,浙江温州发生一件让人感到不可思议的事;一名18岁的女子,偶遇了一位44岁的“老板”,对方称愿意以每月5万元来包养她,并给了她一个装了5万“现金”的袋子。
---------------------------------------

刘某的行为当然不属于盗窃
刘某的行为也不属于强奸。
刘某的行为不构成诈骗罪。
刘某的行为不构成使用假币罪

小吴与刘某发生关系的基础是误以为可以收到5万元,双方之间发生关系的基础还是金钱交易,只是后来在支付嫖资上发生了争议,因此刘某的行为涉嫌嫖娼,而小吴的行为涉嫌卖淫,应该对双方处以治安处罚。
--------------------------------------

枝国女权?相比而言,网友在网上随便说几句话,就是监狱两年。
法律不尊重稀罕之事?是的,枝国法律只尊重共产党的权利利益,垄断一切嘛那是枝国的天;不尊重韭菜税鸡的权利利益,枝国韭菜的权利利益多稀少多稀罕哪。
林肯 當你找到了自己想要守護笑容的那刻,你將無法繼續歲靜,並注定要邁向生命中的高光時刻,你已經找到戰鬥的理由,為要扭轉這個被惡者掌控的世界。
這個簡單,我來幫女方支個招,就請女方舉報嫖客「顛覆國家政權」,因為他以冥幣作為通行貨幣,就是主張中共治下的中國是鬼國,中國社會是地獄,還暗示人民幣就是人冥幣....

嫖客包準乖乖付錢。
HenkGao 我姓高,叫高老庄
这还真是挺有趣的法学问题。可以请法学大咖来聊一下。
按中国法律,包养不违法不犯罪,嫖娼卖淫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一个是长期包月,一个是单次付费,这个槽点很多。但此处争论的是男方用冥币支付的行为,跟他俩关系是否有罪有区别。
肯定不构成诈骗罪,因为《刑法》规定诈骗的对象是公私财务,此处骗取的是少女的性交权。
使用假币罪也难说通,因为冥币不是假币,假币是以假乱真的货币,而冥币是合法的商品,正常人可以区分冥币。这个案子里面,女方根本没有检查这袋“现金”,如果男方在袋子里面放的是白纸,效果一样。
所以我的意见是,都无罪。
君子以不强自息 新注册用户
学会了,我也用这个包养几个小鲜肉哈哈哈哈
紫薯布丁紫薯布丁
这和送女朋友假包包假首饰一样,两厢情愿的事情,都不构成犯罪的。
不过,冥币和人民币虽然一字之差,毕竟是给死人用的,女方可以一口咬定两人关系不好,男方送女方冥币以示羞辱,把男方以骚扰和名誉损害告上法庭。
刁猪头关你十天 活成一个自由人
抛开共产党不谈,先说关键:
这个问题的关键在于现在世界上几乎所有国家的法条里面,只有强奸罪,没有通奸罪,男欢女爱不犯法。
你老婆出轨了,被你捉奸,对方是你情我愿,打官司就是离婚,别的任何对你老婆的惩罚或者对你的补偿都没有,如果老婆经济不独立,你甚至还要支付一定抚养费
在香港或者其他法制比较好的地方,你最多能做到让她净身出户,别的,真没了

要发言请先登录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