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贊成廢除死刑嗎?
「死刑存廢」是社會上一個被熱烈辯論的課題,世界大部份國家已經廢除或停止執行死刑,只有小部份國家仍然實施。雖然如此,這個問題仍在世界上被廣泛討論,辯論的正反雙方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我作為社會的一份子,也在深刻地思考着這個題目。身為基督徒,我當然不能只從社會管理的層面去考慮,而更應該從《聖經》及基督的角度去看問題。然而,當我搜集資料時,發現基督徒群體內對死刑存廢議題也存在着兩大陣營,也是公婆各執一詞,也都言之有理。
各方的主張及其論據都詳細地擺在互聯網絡上供大衆查閲,有興趣了解的人很容易就可以找到,因此在這裏我就不列舉也不評論他人的觀點了,只想談談我自己的真實想法。
要在錯綜複雜的元素中理出一個沒有破綻的觀點並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但是直覺告訴我:我不贊成死刑。這是目前我心底裏存在着的一個想法。經過細心梳理,我發現支撐自己這個想法的是以下兩個基本因素:
1)綜合有關研究,顯示廢除死刑與否跟嚴重犯罪率沒有必然關係。然而,因法庭誤判錯判令無辜者蒙冤受屈的個案(包括死刑)在世界各地都時有發生,平時有留意新聞的朋友對這種情況不會陌生。試想想:一個人因政府犯錯而被無辜地公開剝奪了生命,這對受害人及其家人來說是何等悲慘的事情!這種不能挽回的錯案一宗也嫌多。因此,就基於「存在誤判的可能性」這一點,我不贊成死刑。
2)耶穌基督在十字架上為世人贖罪,令所有人包括干犯重罪者都能因在今世篤信耶穌基督、誠心向天主認罪懺悔而得蒙救恩,永生天國。當然,這是指靈魂的得救,犯罪者今世的身體還是必須按受法律制裁的。然而,死刑塗抹了未信主基督的罪犯所有未来改過遷善、信主得救的可能性,剝奪了耶穌分施給他的救恩,因為人一旦死亡,便不再可能自主地選擇接受耶穌基督的救贖了,這比判處罪犯肉身的死刑更可怕,是我反對死刑的主要依據。
對於社會,死刑未必是最好的懲治措施,更不是唯一的選擇。 终身或长期重刑監禁,對犯罪者及受害人來說,可能比死刑更能達到教育和安撫的目的。伯多祿曾經問耶穌:「『主啊!若我的弟兄得罪了我,我該寬恕他多次?直到七次嗎?』耶穌對他說:『我不對你說:直到七次,而是到七十個七次。』」(瑪竇福音18:21-22)原諒他人,給他人改過遷善的機會,是建樹自己建樹他人的一劑良藥。耶穌開的這個「原諒」藥方令我想起了兩件事:
1)教宗約望·保祿二世1981被開槍行刺致重傷,他傷愈後就前往監獄探望被判終身監禁的土耳其兇手阿里阿賈,跟他足膝交談並表示原諒了他。阿里阿賈後來獲減刑釋放,返回土耳其。2014年他重臨當年案發地梵蒂岡聖伯多祿廣場,在若望保祿二世墓寢所在的聖伯多祿大教堂默哀了數分鐘,並在墓前獻上兩束白玫瑰。
2)2006年10月,32歲的查爾斯.羅伯茨闖進位於美國一所阿米什人社區小學,槍擊十名七至十三歲的女學童,導致五死五傷,隨後,該槍手在與警方對峙時飲彈自盡。此事件震驚美國社會及整個世界。讓人更驚訝的是,這起槍擊案的受害者家屬在失去至親的痛苦時刻,仍集體前往探訪兇手的家,向查爾斯的妻子表示他們原諒了其丈夫,還出席了兇手查爾斯的葬禮。這些遭逢不幸的阿米什人以「我們大家都失去了至親」這樣的說話去安慰槍手的母親和妻子,跟她們擁抱以撫平彼此心中的傷痕。
通過以上兩宗事件,我們是否感覺到「原諒」這劑良藥在建樹人和撫慰受創心靈方面的功效?
人犯了罪,傷害了他人及社會,就必須要受到相應的制裁,承擔法律責任,這一點我是十分肯定的。然而,我更希望相關法律能夠更多地給予犯罪者省悟及懺悔的空間,更少冤冤相報的復仇元素。耶穌教導説:「你們不要害怕那殺害肉身,而不能殺害靈魂的;但更要害怕那能使靈魂和肉身陷於地獄中的」(瑪竇福音10:28)。我希望每個人在今世的肉身死亡前,其靈魂都因相信基督而得到救贖。這是撒殫最不願見到的,因為牠希望所有人的「靈魂和肉身陷於地獄中」。基於此,我主張廢除死刑,你同意嗎?
各方的主張及其論據都詳細地擺在互聯網絡上供大衆查閲,有興趣了解的人很容易就可以找到,因此在這裏我就不列舉也不評論他人的觀點了,只想談談我自己的真實想法。
要在錯綜複雜的元素中理出一個沒有破綻的觀點並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但是直覺告訴我:我不贊成死刑。這是目前我心底裏存在着的一個想法。經過細心梳理,我發現支撐自己這個想法的是以下兩個基本因素:
1)綜合有關研究,顯示廢除死刑與否跟嚴重犯罪率沒有必然關係。然而,因法庭誤判錯判令無辜者蒙冤受屈的個案(包括死刑)在世界各地都時有發生,平時有留意新聞的朋友對這種情況不會陌生。試想想:一個人因政府犯錯而被無辜地公開剝奪了生命,這對受害人及其家人來說是何等悲慘的事情!這種不能挽回的錯案一宗也嫌多。因此,就基於「存在誤判的可能性」這一點,我不贊成死刑。
2)耶穌基督在十字架上為世人贖罪,令所有人包括干犯重罪者都能因在今世篤信耶穌基督、誠心向天主認罪懺悔而得蒙救恩,永生天國。當然,這是指靈魂的得救,犯罪者今世的身體還是必須按受法律制裁的。然而,死刑塗抹了未信主基督的罪犯所有未来改過遷善、信主得救的可能性,剝奪了耶穌分施給他的救恩,因為人一旦死亡,便不再可能自主地選擇接受耶穌基督的救贖了,這比判處罪犯肉身的死刑更可怕,是我反對死刑的主要依據。
對於社會,死刑未必是最好的懲治措施,更不是唯一的選擇。 终身或长期重刑監禁,對犯罪者及受害人來說,可能比死刑更能達到教育和安撫的目的。伯多祿曾經問耶穌:「『主啊!若我的弟兄得罪了我,我該寬恕他多次?直到七次嗎?』耶穌對他說:『我不對你說:直到七次,而是到七十個七次。』」(瑪竇福音18:21-22)原諒他人,給他人改過遷善的機會,是建樹自己建樹他人的一劑良藥。耶穌開的這個「原諒」藥方令我想起了兩件事:
1)教宗約望·保祿二世1981被開槍行刺致重傷,他傷愈後就前往監獄探望被判終身監禁的土耳其兇手阿里阿賈,跟他足膝交談並表示原諒了他。阿里阿賈後來獲減刑釋放,返回土耳其。2014年他重臨當年案發地梵蒂岡聖伯多祿廣場,在若望保祿二世墓寢所在的聖伯多祿大教堂默哀了數分鐘,並在墓前獻上兩束白玫瑰。
2)2006年10月,32歲的查爾斯.羅伯茨闖進位於美國一所阿米什人社區小學,槍擊十名七至十三歲的女學童,導致五死五傷,隨後,該槍手在與警方對峙時飲彈自盡。此事件震驚美國社會及整個世界。讓人更驚訝的是,這起槍擊案的受害者家屬在失去至親的痛苦時刻,仍集體前往探訪兇手的家,向查爾斯的妻子表示他們原諒了其丈夫,還出席了兇手查爾斯的葬禮。這些遭逢不幸的阿米什人以「我們大家都失去了至親」這樣的說話去安慰槍手的母親和妻子,跟她們擁抱以撫平彼此心中的傷痕。
通過以上兩宗事件,我們是否感覺到「原諒」這劑良藥在建樹人和撫慰受創心靈方面的功效?
人犯了罪,傷害了他人及社會,就必須要受到相應的制裁,承擔法律責任,這一點我是十分肯定的。然而,我更希望相關法律能夠更多地給予犯罪者省悟及懺悔的空間,更少冤冤相報的復仇元素。耶穌教導説:「你們不要害怕那殺害肉身,而不能殺害靈魂的;但更要害怕那能使靈魂和肉身陷於地獄中的」(瑪竇福音10:28)。我希望每個人在今世的肉身死亡前,其靈魂都因相信基督而得到救贖。這是撒殫最不願見到的,因為牠希望所有人的「靈魂和肉身陷於地獄中」。基於此,我主張廢除死刑,你同意嗎?
反對廢除死刑
1. 首先支持廢除死刑一方的說辭讓我看不出支持廢除的必要性
『復仇不好』?不要講空大道理,講實際的。為什麼復仇不好,先說服我這點?
『死刑也是殺人,和殺人犯沒兩樣』?有兩樣。在死刑犯犯下死罪之前他就知道自己要是這麼做就是死罪,但他還是去做,所以這是合意上的死刑。就像遊戲會像玩家要求符合使用條約,不符合就封號一樣。遊戲公司要封一個違規賬號,和一個玩家去盜另一個玩家的號,一樣是讓人不能登入遊戲,但不一樣
『死人不能複活,冤案怎麼辦』?那在監獄裡失去的青春年華能回來嗎?失去的名譽和人際關係能回來嗎?能回來的只有錢,所以按照這個邏輯,只有罰款才是唯一合理的刑罰
2. 從權利的角度來說,人出生到世界上就有完全的人權,包括生存權和其他一堆東西。假設有個殺人犯好了,他剝奪了別人的生存權,那要求他拿他自己的生存權來換也完全合理
你說用自由權來換別人的生存權?不管你是相信自由大於生命還是生命大於自由,這兩者都一定是不等價的
1. 首先支持廢除死刑一方的說辭讓我看不出支持廢除的必要性
『復仇不好』?不要講空大道理,講實際的。為什麼復仇不好,先說服我這點?
『死刑也是殺人,和殺人犯沒兩樣』?有兩樣。在死刑犯犯下死罪之前他就知道自己要是這麼做就是死罪,但他還是去做,所以這是合意上的死刑。就像遊戲會像玩家要求符合使用條約,不符合就封號一樣。遊戲公司要封一個違規賬號,和一個玩家去盜另一個玩家的號,一樣是讓人不能登入遊戲,但不一樣
『死人不能複活,冤案怎麼辦』?那在監獄裡失去的青春年華能回來嗎?失去的名譽和人際關係能回來嗎?能回來的只有錢,所以按照這個邏輯,只有罰款才是唯一合理的刑罰
2. 從權利的角度來說,人出生到世界上就有完全的人權,包括生存權和其他一堆東西。假設有個殺人犯好了,他剝奪了別人的生存權,那要求他拿他自己的生存權來換也完全合理
你說用自由權來換別人的生存權?不管你是相信自由大於生命還是生命大於自由,這兩者都一定是不等價的
老問題,刑罰的核心目的是阻嚇未犯罪者
所以要看當地文化,看是死刑較有阻嚇力 還是終身監禁較有
在人死如燈滅的無神論國家,或者重視「活著」本身多於生命的意義的東亞國家 無疑是死刑比較可怕。
(東方人尤其是中國人普遍認為活著就是好的了,而且終身監禁對底層人來說不過是換了個地方當奴隸而已)
對一些更重視生命意義的社會來說,終身監禁無疑是更折磨。
(西方社會重視生命意義,或者這輩子爽不爽,終身監禁把他關到死對於他們來說是很可怕的)
對一些信仰虔誠的人,例如極端瓦哈比主義者 死刑是0阻嚇力的,只是趕快送他去操72處女的直通車。
還有就是一些政局動盪的地區,終身監禁阻嚇力很低,因為他在其一生中很有機會趁亂逃獄/變天被放出來
所以要看當地文化,看是死刑較有阻嚇力 還是終身監禁較有
在人死如燈滅的無神論國家,或者重視「活著」本身多於生命的意義的東亞國家 無疑是死刑比較可怕。
(東方人尤其是中國人普遍認為活著就是好的了,而且終身監禁對底層人來說不過是換了個地方當奴隸而已)
對一些更重視生命意義的社會來說,終身監禁無疑是更折磨。
(西方社會重視生命意義,或者這輩子爽不爽,終身監禁把他關到死對於他們來說是很可怕的)
對一些信仰虔誠的人,例如極端瓦哈比主義者 死刑是0阻嚇力的,只是趕快送他去操72處女的直通車。
還有就是一些政局動盪的地區,終身監禁阻嚇力很低,因為他在其一生中很有機會趁亂逃獄/變天被放出來
不赞成
上帝他老人家都知道要用大洪水灭绝罪人,而不是把他们拉到伊甸园关起来。
凡人比上帝更懂吗?
上帝他老人家都知道要用大洪水灭绝罪人,而不是把他们拉到伊甸园关起来。
凡人比上帝更懂吗?
我是这么想的。
反对死刑就是觉得无论凶手多么罪大恶极,都可以原谅,都可以改造好。所以这种人的亲属如果被害,凶手可以不被判死刑,毕竟他们选择原谅凶手。
而支持死刑的人,如果他们的亲人被害,依法判处凶手死刑吧,因为这些人选择绝不原谅凶手。
如果是别人被害,我选择原谅凶手,我反对死刑,这不是慷他人之慨吗??我有什么资格替被害人家属原谅凶手?
反对死刑就是觉得无论凶手多么罪大恶极,都可以原谅,都可以改造好。所以这种人的亲属如果被害,凶手可以不被判死刑,毕竟他们选择原谅凶手。
而支持死刑的人,如果他们的亲人被害,依法判处凶手死刑吧,因为这些人选择绝不原谅凶手。
如果是别人被害,我选择原谅凶手,我反对死刑,这不是慷他人之慨吗??我有什么资格替被害人家属原谅凶手?
我不赞成废死,赞成少杀慎杀,类似日本那样。只有危害巨大的,如连环杀人,恐怖袭击这种,判死刑。判决也要慎重。提倡采用注射死刑。
在罗斯巴德主张的自由意志主义社会里,只有具体的个人,而不是一个抽象的“社会”,才能作为谋杀罪受害的主体;只有谋杀受害者的遗族才有权利按照以眼还眼的对等原则要求杀人凶手偿命。为了避免遗族间的争议,罗斯巴德建议所有人都在遗嘱里写好自己被谋杀的话凶手应该赔钱还是偿命。
而在理想的无政府资本主义的世界里,包括死刑在内的一切司法服务都应该是自由交易的商品,只要有人愿意出价就存在提供死刑的市场,废除死刑就无从谈起。
而在理想的无政府资本主义的世界里,包括死刑在内的一切司法服务都应该是自由交易的商品,只要有人愿意出价就存在提供死刑的市场,废除死刑就无从谈起。
若是沒有再判死刑,我認為廢除也可以,因為遏止犯罪的是犯罪後是否會被抓到以及法律是否會判,就算有死刑,總是有人會賭自己不被抓到與會不會判,在台灣原本性犯罪判死刑的時代遍地姦殺案, 或是槍擊要犯造成更大傷亡
另外,法官若是面對死刑與無期徒刑因為有心理壓力,多是選擇無期,因此台灣現在致人死亡的案件大部分是無期徒刑,不過會造成社會負擔,所以我腦洞大開想出一個方案是死刑自願化,無期與死刑是一體,讓人犯選擇繼續服刑或執行死刑
另外,法官若是面對死刑與無期徒刑因為有心理壓力,多是選擇無期,因此台灣現在致人死亡的案件大部分是無期徒刑,不過會造成社會負擔,所以我腦洞大開想出一個方案是死刑自願化,無期與死刑是一體,讓人犯選擇繼續服刑或執行死刑
我其实是没什么态度的,不支持也不反对。
任何生命的消逝都不是盛宴,可有些实在太夸张的确实需要考虑被害者家属以及社会的朴素情感,所以最好的折中大概是只杀有过多命案且证据确实确凿的。
任何生命的消逝都不是盛宴,可有些实在太夸张的确实需要考虑被害者家属以及社会的朴素情感,所以最好的折中大概是只杀有过多命案且证据确实确凿的。
死刑从来不是问题,能否抓到你的仇人才是问题。费拉明明是搭秩序的便车,最爱做的就是在乘客的位置指挥方向盘该往哪里打,也注定了翻车时他们一定全部死在车上。
成本問題,死刑可以用最低的成本減少犯罪,如果沒有死刑,監視的成本,逃獄的風險,這些社會極可能無法承受。如果不照顧罪犯的食宿,强迫罪犯勞動,那麽就會變成奴隸制被譴責。如果支持廢除死刑的人願意自己去照顧罪犯,我覺得也未嘗不可。
死刑就是殺人。你贊成在某種情境下,殺人是可被接受、適當的嗎?
我贊成。
人權、公理、正義都是次要的,我們只是需要殺人而已。有這個需求。
我贊成。
人權、公理、正義都是次要的,我們只是需要殺人而已。有這個需求。
我觉得无期比死刑更痛苦。至少在我看来,关监狱一辈子还不如速死。所以作为惩罚的话,我反而更希望罪孽深重的囚犯判无期。当然可能西方的监狱不行,中国的监狱惩罚力度肯定够大。
圣经里面不是说了凯撒的归凯撒上帝的归上帝吗?搞不懂为什么民主国家很多基督徒都要用圣经的规矩立法。更有甚者,德国有基督教民主党
可以學習羅馬尼亞,槍斃共產黨匪首之後即刻廢除死刑
我对于那种没有确凿证据的,支持废死,改为终身监禁直到死去或翻案。要知道逼供仍然是主要的断案手段。但对于证据确凿的,不支持,这种人就该杀。
被害者支持死刑,害人者不支持死刑。旁觀者無權干涉別人復仇,如果要干涉,請公正。
不管什麼宗教,但凡教化受害者原諒兇手,都是為了奴化信徒,讓信徒甘願受苦。
印度的種性制度,以及中國的天命思維都是教化眾生安于現狀,接受命運安排。
基督教可不要太雙標,一邊叫囂天火焚城,一邊叫人原諒罪惡。
讓罪犯去向上帝懺悔吧,那裡有的是時間給他懺悔和贖罪,因為上帝是最公義的
不管什麼宗教,但凡教化受害者原諒兇手,都是為了奴化信徒,讓信徒甘願受苦。
印度的種性制度,以及中國的天命思維都是教化眾生安于現狀,接受命運安排。
基督教可不要太雙標,一邊叫囂天火焚城,一邊叫人原諒罪惡。
讓罪犯去向上帝懺悔吧,那裡有的是時間給他懺悔和贖罪,因為上帝是最公義的
政府或者有组织的犯罪:
对待实施大屠杀、种族灭绝、反人类罪的独裁者、策划者、集团领导人,要严格执行死刑。一个政府作恶多端,是被撒旦魔鬼控制,耶稣只救人,不救魔鬼。
连环杀手:
背负三条以上人命的罪犯,放纵人性恶的一面,称为穷凶极恶,可判处终身监禁,也可判处死缓,最高死刑。
个体犯罪:
单条人命或者三条以下人命的罪犯,相对前两个犯罪,性质没那么严重,可完全废除死刑,如果性质太恶劣,以终身监禁取代。
对待实施大屠杀、种族灭绝、反人类罪的独裁者、策划者、集团领导人,要严格执行死刑。一个政府作恶多端,是被撒旦魔鬼控制,耶稣只救人,不救魔鬼。
连环杀手:
背负三条以上人命的罪犯,放纵人性恶的一面,称为穷凶极恶,可判处终身监禁,也可判处死缓,最高死刑。
个体犯罪:
单条人命或者三条以下人命的罪犯,相对前两个犯罪,性质没那么严重,可完全废除死刑,如果性质太恶劣,以终身监禁取代。
对无神论者当然是死刑好,因为他们不相信轮回转世,只信奉好死不如赖活着,所以让他们灰飞烟灭最好。
为什么总有人觉得死刑了那个人就赎罪了?你不觉得对那个人是一种解脱吗?把他关在芝麻的监狱,那才是一种折磨,当然了,在美国的监狱就算了,那是天堂。
赞成废除一切国家刑罚,恢复私刑。按照天赋人权的原则,法律并不能替代上帝的公义,只是公义的执行者。刑法的处罚对象应该是犯罪的人,而认定为犯罪必须有明确的受害人。因此颠覆政权、破坏社会秩序并不是犯罪,烧杀抢掠才是犯罪。而法律机构对犯罪的人进行处罚,这一权力只能是来自于受害者,而不是法律授予(法律承认人权而不授予人权,人权天授)。不论是死刑,或不死刑,都应该由受害者来决定,而不是法官。
由上述推论,没有受害者的同意,国家无权给罪犯免死,也无权执行死刑。法院只能判处罪犯罪名成立,交给受害人处置。
由上述推论,没有受害者的同意,国家无权给罪犯免死,也无权执行死刑。法院只能判处罪犯罪名成立,交给受害人处置。
復仇是正確的。我就是想他死,你憑什麼要求我原諒別人?我又不是耶穌,我的工作就是送他去見耶穌,反正基督教不是相信靈魂不死嗎,反正上帝肯定會做出公正的判決,就算他是個變態強姦犯只要悔改了,上帝都能讓他進天堂。喔得了吧。聖經的上帝是不存在的。沒有哪個基督徒能說明精神病的問題,為什麼有的人生下來就是不會愛?難道嬰兒不應該是無辜的嗎?
不過咱們妥協一下,政府不應該有剝奪別人生命的權力,這不正確也很危險。只有受害者及其親屬有資格復仇,死刑應該由他們執行。
不過咱們妥協一下,政府不應該有剝奪別人生命的權力,這不正確也很危險。只有受害者及其親屬有資格復仇,死刑應該由他們執行。
不知道。
如果早一点问我,我会支持,当然不是出于什么惩戒之类的功利性理由,这些理由和死刑的正义性无关。单纯是因为,被害人和家属有复仇的权利。
但是最近我发现这一理由有不能自洽之处,因为有些罪大恶极的人比如连环杀手,或者虐杀犯,简单的枪毙,或其他任何现代死刑方式,并不能实现同态复仇,在被害人和家属看来反而是便宜了犯人,正义仍然未能得到充分伸张。但是我们要因此将犯人同样地虐杀吗,这又是严重违背现代司法文明的。
所以关于死刑我个人目前处于混乱状态。希望有高人解惑。
如果早一点问我,我会支持,当然不是出于什么惩戒之类的功利性理由,这些理由和死刑的正义性无关。单纯是因为,被害人和家属有复仇的权利。
但是最近我发现这一理由有不能自洽之处,因为有些罪大恶极的人比如连环杀手,或者虐杀犯,简单的枪毙,或其他任何现代死刑方式,并不能实现同态复仇,在被害人和家属看来反而是便宜了犯人,正义仍然未能得到充分伸张。但是我们要因此将犯人同样地虐杀吗,这又是严重违背现代司法文明的。
所以关于死刑我个人目前处于混乱状态。希望有高人解惑。
使用死刑然后发现是冤假错案你怎么办?找死灵法师把人复活吗?
如果杀人是一种过错,那么用死刑惩罚这种过错,岂不是以错纠错?
即便不考虑死刑本身的正义与否,但就死刑的惩罚功能来看,也未必大于终生监禁。
目前很多人支持死刑,仍然还是一种朴素原始的复仇观念,以眼还眼,以牙还牙。
即便不考虑死刑本身的正义与否,但就死刑的惩罚功能来看,也未必大于终生监禁。
目前很多人支持死刑,仍然还是一种朴素原始的复仇观念,以眼还眼,以牙还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