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没有中国人像台湾人一样在美国蒋经国那样暗杀红二代?
四二四刺杀蒋经国案,是1970年时任中华民国行政院副院长蒋经国访问美国期间,于4月24日在纽约市广场饭店门口被台湾留美博士生黄文雄枪击刺杀未遂的事件。
是不是存在以下理由?
1.红二代的身份不容易被识破,因为红二代一般都有几个身份
2.中国人就是缺少那样的人
3.润都润了,为什么要去做这样冒险的事情
是不是存在以下理由?
1.红二代的身份不容易被识破,因为红二代一般都有几个身份
2.中国人就是缺少那样的人
3.润都润了,为什么要去做这样冒险的事情
為什麼?先看一下當年幾個台灣人刺殺國民黨高官的紀錄
1970年臺灣獨立建國聯盟盟員黃文雄、鄭自財於美國紐約刺殺蔣經國未果
1973年臺灣獨立建國聯盟盟員黃照夫,於法國巴黎持刀刺殺國民黨中央黨部海工會滕永康
1976年臺灣獨立建國聯盟盟員王幸男,以郵包炸彈炸斷國民黨臺灣省主席謝東閔左手及革命實踐研究院主任李煥手指
原因就在於,當年的台灣反賊已經有自組織
雖然內部有路線分歧
(武力攻擊派為極少數,因為台獨聯盟當年主要路線為遊說美國支持,而美國政府不支持恐怖行動)
但有組織
有組織就有奧援,有組織則無後顧之憂,
被捕有人照顧家人、
有人探監、有人支持、
有人協助找訴訟資源
自組織的組建是很重要的
以比較少人知道的1973年黃照夫於法國巴黎刺殺滕永康事件為例
先來個當年臺灣獨立建國聯盟(台獨聯盟)日本本部刊物-"台灣青年"雜誌的報導
https://contentdm.lib.nccu.edu.tw/digital/collection/tdm/id/92047/


以下民報記載節錄
民報記載聯結
https://www.peoplemedia.tw/news/317e6109-3593-4af1-aa42-b8a442644129
鄭欣曾經當選1972年「中華民國留法同學會」會長,因為拒絕滕永康的「鄭重推薦」,未讓幾位「欽定」外省籍留學生當選新幹事,而遭滕永康的嘍囉「打小報告」。不僅台北家人遭到警備總部凶悍的恐嚇,自已也從此變成無法回台灣的黑名單。
滕永康會被台灣留學生痛恨,甚至成為黃照夫鎖定給予「血的教訓」,實為冰凍三尺,非一日寒。當時海外台灣留學生的處境就是如此。
那個年代反國民黨,根本不需要任何論述。因為不只是童年耳聞的228事件,還包括成長後的切身經歷。只不過,若沒有徹底的覺悟,或反正已被列入黑名單,為了畢業後能回台灣以及家人安全,還是會選擇避免公開反抗。
獄中對談!黃照夫無悔
回顧整個營救黃照夫的司法攻防,還真多虧了張維嘉的異國婚姻,岳父本身是知名律師,家族在巴黎更是顯赫政治世家,出過一位總理,多位國會議員。
岳父派事務所的人權律師密契爾(Me.Michel Bourdon),出面擔任黃照夫的義務辯護律師。不愧是人權律師,跟黃照夫面談後,很快就定調辯護主軸,朝政治性特殊案件,而非一般刑事傷害案件。
黃照夫收押禁見期間,張維嘉只能透過律師了解狀況。一個月後,終於解除禁見,探視到黃照夫,一看「精神抖擻、紅光滿面」,大為放心。
「啥款仔,好莫?」好不容易可以面對面,會心微笑的兩人,一時之間,無言相視,還是張先打破沈默。
張維嘉眼中的黃照夫,樸素誠實,很愛抽煙,不說廢話,是個思考型又行動型的人。乍看身陷獄中的黃照夫,張的內心湧上敬佩又不捨的複雜心情。
長期以來,面對國民黨以台灣人民血汗錢餵養的海外爪牙,囂張在海外欺壓台灣人,但始終只能咬牙忍耐。黃照夫這驚天一刀,振奮許多海外台灣人,有人形容是「以鋼及血向作惡多端的特務頭子作有力之教訓」。
張如實轉達這一個月以來,許多朋友與同鄉的關切與敬佩之意,其中也包括婉惜。婉惜是覺得代價太大,為了一個「渺小如滕永康之流的人物」,是否值得?
針對是否值得,兩人在獄中有暢快的對談,黃不反對這種意見,但仍不後悔這個行動。張轉述黃的說明,主要如下:
「這種意見很坦率,原則是正確的。我也想過這些,不過,我認為推翻一個不得民心的獨裁政權,靠的是行動。」
「長期的行動,非有堅強的核心來指導不可;短期的,則以個人或少數人即可行動。後者的效果是有限而相對的。因此,問題的重心,並不全在這類行動的代價高低,而是如何配合長期計畫,並兼顧一般民眾的士氣,簡明地說,就是如何組織的問題。」
定調政治案件
「當政府侵害人權,別無其他任何方法可以阻止時,起來抵抗反亂是人民及各種力量中,最神聖不可欠缺的權利及義務。」這是法國大革命後,1793年發表的法國人權宣言第35條。
法國的歷史與公民教育向來也強調,「那裡有壓迫,那裡就有反抗;壓迫越強,反抗就越大。」
相對於1970年在美國發生的「424刺蔣案」,張維嘉支持黃文雄與鄭自才選擇棄保逃亡,但是張認為,在法國不一樣,可以選擇司法鬥爭,因為法國知識菁英界在傳統上,比較同情反抗專制獨裁,追求自由民主的鬥士。
加上人權律師非常專業,尋求法籍知名歷史教授作證,證明國民黨是迫害人權的獨裁體制等,因此,黃張一致認同「法庭上的辯論及判決,也是對抗在台腐朽政權的一環」。
黃照夫自逮捕入獄,到開庭之前的偵查程序,經過漫長一年多的期間,每月僅有一次探視機會,張每月開車往巴黎南方約30公里的監獄探視黃照夫。
為了回應外界的熱切關心,張建議黃寫一份自述文章,刊登在《台獨》雜誌1973年5月號,引發許多海外台灣人的共鳴。包括張在內,還有許多海外台灣人寫信到獄中致敬與慰問,進而有些書信往返,黃的回信內容,絕大部份都是對台灣命運與前途的看法。
聲援開庭的《獄中書簡》
1973年秋天,在一個海外台灣人的大聚會裡,黃照夫有兩封信在大會裡被宣讀,與會者有如下幾段的描述:
(略去,個人對什麼慷慨激昂的東西較無感,有興趣的請點擊原文連結)
張維嘉也特地為《獄中書簡》寫序指出,「法庭上的辯論,在法律上是防衛性質,在政治上則是攻擊,正是赤裸裸的暴露腐朽政權真面目的時候。強調被剝削者的意志,來說明被壓迫者為爭取基本民權的決心。」
張維嘉指出,更明確的說,從3月29日懲治腐朽政權爪牙開始,經過個體自由的喪失,法庭上的辯論,一直到判決,才是他(黃)所說的「行動的全面貌」。
巴黎法庭!被壓迫者的控訴
國民黨聘請的法籍辯護律師,將重點放在證明黃照夫「凶殘,惡性重大」,因此在陪審制的法庭上,極盡放大滕永康喉嚨差點被割斷的局部特寫照片,以及長約40公分,鋒利刀刄上還帶著血跡的殺西米刀照片。
相對的,人權律師密契爾安排三位證人,張維嘉也是證人之一,證明黃照夫個性單純正直,跟滕永康也沒有任何私人恩怨。由於黃完全沒有前科記錄,國民黨律師無法反駁。
此外,歷史學者Bianco(這位教授後來還成為盧修一的論文指導教授之一),也在法庭上非常嚴肅的向法官與陪審團作證,證明國民黨在台灣的殘暴獨裁統治。
誠如張維嘉在《獄中書簡》序裡強調的:「站在法庭上,不只是他(黃)個人的形體;更不只是他個人的決心而已,可以想像,那是所有崇尚民權,為自已也為被剝削者,英勇果決地站在那裡,透過第三國所提供的機會,再度對醜陋的壓迫者的代表,進行無情的打擊。」
Bianco教授顯然非常同情台灣,也非常重視這個案子。原本不修邊幅的他,卻為了作證,特地在開庭前,帶著全套西裝、領帶以及皮鞋,到張維嘉家裡更換,甚至領帶還是張的妻子幫忙打理後,才一同前往法庭。
「你去過台灣嗎?」國民黨的法籍律師在法庭上如此詰問Bianco教授。
「沒有。」
「你沒去過台灣,憑什麼說台灣是恐怖統治的獨裁專制政府?」
「台灣是不是恐怖統治的專制獨裁政治,不需要我去過台灣才能知道,否則,照你的邏輯,現代人憑什麼研究古代歷史?沒人去過那個時代。」
密契爾向法官強調,黃之所以有此行動,完全是基於反抗獨裁政權的「政治義憤」,在歷史學者等證人的專業作證,非常成功的讓法官與陪審團認同「國民黨是獨裁體制」。
法國的刑法規定,殺人未遂重傷罪是5到20年的刑期 ,最後,黃照夫得以「情有可原」,獲判最輕的徒刑5年。
1970年臺灣獨立建國聯盟盟員黃文雄、鄭自財於美國紐約刺殺蔣經國未果
1973年臺灣獨立建國聯盟盟員黃照夫,於法國巴黎持刀刺殺國民黨中央黨部海工會滕永康
1976年臺灣獨立建國聯盟盟員王幸男,以郵包炸彈炸斷國民黨臺灣省主席謝東閔左手及革命實踐研究院主任李煥手指
原因就在於,當年的台灣反賊已經有自組織
雖然內部有路線分歧
(武力攻擊派為極少數,因為台獨聯盟當年主要路線為遊說美國支持,而美國政府不支持恐怖行動)
但有組織
有組織就有奧援,有組織則無後顧之憂,
被捕有人照顧家人、
有人探監、有人支持、
有人協助找訴訟資源
自組織的組建是很重要的
以比較少人知道的1973年黃照夫於法國巴黎刺殺滕永康事件為例
先來個當年臺灣獨立建國聯盟(台獨聯盟)日本本部刊物-"台灣青年"雜誌的報導
https://contentdm.lib.nccu.edu.tw/digital/collection/tdm/id/92047/


以下民報記載節錄
民報記載聯結
https://www.peoplemedia.tw/news/317e6109-3593-4af1-aa42-b8a442644129
鄭欣曾經當選1972年「中華民國留法同學會」會長,因為拒絕滕永康的「鄭重推薦」,未讓幾位「欽定」外省籍留學生當選新幹事,而遭滕永康的嘍囉「打小報告」。不僅台北家人遭到警備總部凶悍的恐嚇,自已也從此變成無法回台灣的黑名單。
滕永康會被台灣留學生痛恨,甚至成為黃照夫鎖定給予「血的教訓」,實為冰凍三尺,非一日寒。當時海外台灣留學生的處境就是如此。
那個年代反國民黨,根本不需要任何論述。因為不只是童年耳聞的228事件,還包括成長後的切身經歷。只不過,若沒有徹底的覺悟,或反正已被列入黑名單,為了畢業後能回台灣以及家人安全,還是會選擇避免公開反抗。
獄中對談!黃照夫無悔
回顧整個營救黃照夫的司法攻防,還真多虧了張維嘉的異國婚姻,岳父本身是知名律師,家族在巴黎更是顯赫政治世家,出過一位總理,多位國會議員。
岳父派事務所的人權律師密契爾(Me.Michel Bourdon),出面擔任黃照夫的義務辯護律師。不愧是人權律師,跟黃照夫面談後,很快就定調辯護主軸,朝政治性特殊案件,而非一般刑事傷害案件。
黃照夫收押禁見期間,張維嘉只能透過律師了解狀況。一個月後,終於解除禁見,探視到黃照夫,一看「精神抖擻、紅光滿面」,大為放心。
「啥款仔,好莫?」好不容易可以面對面,會心微笑的兩人,一時之間,無言相視,還是張先打破沈默。
張維嘉眼中的黃照夫,樸素誠實,很愛抽煙,不說廢話,是個思考型又行動型的人。乍看身陷獄中的黃照夫,張的內心湧上敬佩又不捨的複雜心情。
長期以來,面對國民黨以台灣人民血汗錢餵養的海外爪牙,囂張在海外欺壓台灣人,但始終只能咬牙忍耐。黃照夫這驚天一刀,振奮許多海外台灣人,有人形容是「以鋼及血向作惡多端的特務頭子作有力之教訓」。
張如實轉達這一個月以來,許多朋友與同鄉的關切與敬佩之意,其中也包括婉惜。婉惜是覺得代價太大,為了一個「渺小如滕永康之流的人物」,是否值得?
針對是否值得,兩人在獄中有暢快的對談,黃不反對這種意見,但仍不後悔這個行動。張轉述黃的說明,主要如下:
「這種意見很坦率,原則是正確的。我也想過這些,不過,我認為推翻一個不得民心的獨裁政權,靠的是行動。」
「長期的行動,非有堅強的核心來指導不可;短期的,則以個人或少數人即可行動。後者的效果是有限而相對的。因此,問題的重心,並不全在這類行動的代價高低,而是如何配合長期計畫,並兼顧一般民眾的士氣,簡明地說,就是如何組織的問題。」
定調政治案件
「當政府侵害人權,別無其他任何方法可以阻止時,起來抵抗反亂是人民及各種力量中,最神聖不可欠缺的權利及義務。」這是法國大革命後,1793年發表的法國人權宣言第35條。
法國的歷史與公民教育向來也強調,「那裡有壓迫,那裡就有反抗;壓迫越強,反抗就越大。」
相對於1970年在美國發生的「424刺蔣案」,張維嘉支持黃文雄與鄭自才選擇棄保逃亡,但是張認為,在法國不一樣,可以選擇司法鬥爭,因為法國知識菁英界在傳統上,比較同情反抗專制獨裁,追求自由民主的鬥士。
加上人權律師非常專業,尋求法籍知名歷史教授作證,證明國民黨是迫害人權的獨裁體制等,因此,黃張一致認同「法庭上的辯論及判決,也是對抗在台腐朽政權的一環」。
黃照夫自逮捕入獄,到開庭之前的偵查程序,經過漫長一年多的期間,每月僅有一次探視機會,張每月開車往巴黎南方約30公里的監獄探視黃照夫。
為了回應外界的熱切關心,張建議黃寫一份自述文章,刊登在《台獨》雜誌1973年5月號,引發許多海外台灣人的共鳴。包括張在內,還有許多海外台灣人寫信到獄中致敬與慰問,進而有些書信往返,黃的回信內容,絕大部份都是對台灣命運與前途的看法。
聲援開庭的《獄中書簡》
1973年秋天,在一個海外台灣人的大聚會裡,黃照夫有兩封信在大會裡被宣讀,與會者有如下幾段的描述:
(略去,個人對什麼慷慨激昂的東西較無感,有興趣的請點擊原文連結)
張維嘉也特地為《獄中書簡》寫序指出,「法庭上的辯論,在法律上是防衛性質,在政治上則是攻擊,正是赤裸裸的暴露腐朽政權真面目的時候。強調被剝削者的意志,來說明被壓迫者為爭取基本民權的決心。」
張維嘉指出,更明確的說,從3月29日懲治腐朽政權爪牙開始,經過個體自由的喪失,法庭上的辯論,一直到判決,才是他(黃)所說的「行動的全面貌」。
巴黎法庭!被壓迫者的控訴
國民黨聘請的法籍辯護律師,將重點放在證明黃照夫「凶殘,惡性重大」,因此在陪審制的法庭上,極盡放大滕永康喉嚨差點被割斷的局部特寫照片,以及長約40公分,鋒利刀刄上還帶著血跡的殺西米刀照片。
相對的,人權律師密契爾安排三位證人,張維嘉也是證人之一,證明黃照夫個性單純正直,跟滕永康也沒有任何私人恩怨。由於黃完全沒有前科記錄,國民黨律師無法反駁。
此外,歷史學者Bianco(這位教授後來還成為盧修一的論文指導教授之一),也在法庭上非常嚴肅的向法官與陪審團作證,證明國民黨在台灣的殘暴獨裁統治。
誠如張維嘉在《獄中書簡》序裡強調的:「站在法庭上,不只是他(黃)個人的形體;更不只是他個人的決心而已,可以想像,那是所有崇尚民權,為自已也為被剝削者,英勇果決地站在那裡,透過第三國所提供的機會,再度對醜陋的壓迫者的代表,進行無情的打擊。」
Bianco教授顯然非常同情台灣,也非常重視這個案子。原本不修邊幅的他,卻為了作證,特地在開庭前,帶著全套西裝、領帶以及皮鞋,到張維嘉家裡更換,甚至領帶還是張的妻子幫忙打理後,才一同前往法庭。
「你去過台灣嗎?」國民黨的法籍律師在法庭上如此詰問Bianco教授。
「沒有。」
「你沒去過台灣,憑什麼說台灣是恐怖統治的獨裁專制政府?」
「台灣是不是恐怖統治的專制獨裁政治,不需要我去過台灣才能知道,否則,照你的邏輯,現代人憑什麼研究古代歷史?沒人去過那個時代。」
密契爾向法官強調,黃之所以有此行動,完全是基於反抗獨裁政權的「政治義憤」,在歷史學者等證人的專業作證,非常成功的讓法官與陪審團認同「國民黨是獨裁體制」。
法國的刑法規定,殺人未遂重傷罪是5到20年的刑期 ,最後,黃照夫得以「情有可原」,獲判最輕的徒刑5年。
如果是對蔣經國那種級別的 那是做不到的
因為中共做的安保非常好 根本不可能讓你有機會
再加上美國反恐之後 這麼做是非常政治不正確的,得不到黃文雄當年獲得的支持
黃文雄可不止槍殺而已, 他被捕之後 募集全世界台灣人的高額保釋資金非常迅速的
而大陸反賊無法獲得這種支持的
因為中共做的安保非常好 根本不可能讓你有機會
再加上美國反恐之後 這麼做是非常政治不正確的,得不到黃文雄當年獲得的支持
黃文雄可不止槍殺而已, 他被捕之後 募集全世界台灣人的高額保釋資金非常迅速的
而大陸反賊無法獲得這種支持的
一口吃不了胖子
就说在美国合法的抗议
郭文贵爆料的王岐山家的地址是真的吧?
有人去举个牌子抗议王岐山腐败吗?
这在美国是合法的啊?
就说在美国合法的抗议
郭文贵爆料的王岐山家的地址是真的吧?
有人去举个牌子抗议王岐山腐败吗?
这在美国是合法的啊?
因为有家人在国内,相当于人质捏在党国手里
另一个方面是枪支合法的国家比如美国,对非永居的外国人持枪的限制比较多,合资格持枪的又对党国有深仇大恨的人可以说少之又少
另一个方面是枪支合法的国家比如美国,对非永居的外国人持枪的限制比较多,合资格持枪的又对党国有深仇大恨的人可以说少之又少
因为时代不同了。现在的国际社会更倾向于支持和平抗争,不管暗杀明杀法律上都是谋杀。除非对象是一个国际公认的罪人,比如普京这种,那倒是可能会得到特赦,而且也很难说会促使中共政权做出什么改变。
你可以回看一下香港反送中运动,其中最能得到国际社会同情的都是那些和平游行的平民手无寸铁被全副武装的黑警殴打的画面,而当时香港的抗争者们自己也不愿意他们破坏公共设施的影片被传出去,即便从道理上他们那样做是可以说得通的,但是因为观感不好,也不容易解释,反而会引起国际社会的反感而失去支持。就更不要说暗杀一个红二代了。
你可以回看一下香港反送中运动,其中最能得到国际社会同情的都是那些和平游行的平民手无寸铁被全副武装的黑警殴打的画面,而当时香港的抗争者们自己也不愿意他们破坏公共设施的影片被传出去,即便从道理上他们那样做是可以说得通的,但是因为观感不好,也不容易解释,反而会引起国际社会的反感而失去支持。就更不要说暗杀一个红二代了。
因为共产党治下中国没有真正的民族主义爱国奉献精神,台湾有
日后中国打算对台湾动武的时候要好好掂量一下
日后中国打算对台湾动武的时候要好好掂量一下
想杀的出不来,出来的不想杀。
紫薯紫薯紫薯紫薯紫薯
紫薯紫薯紫薯紫薯紫薯
红二代,红三代不一定都是智障或良心泯灭,也不一定亲共。有些说不定到了其他国家立刻销声匿迹,与其长辈老死不相往来。另外你既然已经觉醒,就不要陷入从前那样一刀切式的集体主义思维陷阱。那么多红二代红三代,难道都是一个模子出来的?还得考虑独立个体的自主抉择因素。
杀红二代有什么卵用?丝毫不影响中国政局,除非你说我就是要杀了泄愤
因为红色贵族是这个政权里的deep state。这帮人参政的都是在宫墙之内无数警卫班护着,不参政的在国外顶流社区的豪宅之内,你没点地位连人家豪宅建筑本体都看不清楚就被门卫拦住了。没有人出来抛头露面,你暗杀谁去?你就算真杀了一个又怎样,国内直接谋杀罪死刑,国外新闻也就是一起普通的某华人谋杀一名不知名华人富豪案件,政治版都上不去,最多一个地方治安事件,图什么
_ _ 大陸人還是少點極端想法, 別總想著省事逮著個政治暗殺鉆牛角尖吧. 公民多多壓下共匪, 再擇合適時機正面戰勝, 這是不容易但卻是自由最近的路. 想殺人來解決問題是錯的, 現階段我拒絕這樣做. 不是只追求勝出結果就好, 公民商議討論出方案的過程同等重要.
_ _ 有現成共匪的罪惡可做藉鑒, 成天殺殺殺的能創造些什麽? 除了讓奴役更强以外就是讓人更極端, 甚至雙手沾滿罪惡. 還是那句話, 有共識公民們做出了鋤首惡的決斷, 我就去做. 沒共識去殺戮是十足惡人.
_ _ 有現成共匪的罪惡可做藉鑒, 成天殺殺殺的能創造些什麽? 除了讓奴役更强以外就是讓人更極端, 甚至雙手沾滿罪惡. 還是那句話, 有共識公民們做出了鋤首惡的決斷, 我就去做. 沒共識去殺戮是十足惡人.
因为做这种事吃力不讨好
不管谁都没好感。何必呢?
况且中共靠一次暗杀就能下台吗?
不管谁都没好感。何必呢?
况且中共靠一次暗杀就能下台吗?
不容易識破,尤其是你沒有幾個華人朋友的情況下
胆子太小,贪钱爱财,没有慷慨赴死的谭嗣同精神
因为中国人过得很幸福,发自内心的支持共产党,谁说习大大和共产党不好跟谁急,就像最近国外大学贴的反习海报,只要出现一张,很快众多爱国留学生就会出现撕毁这些恶意诋毁习大大的宣传,甚至还自发成立行动队专门调监控向校方举报这些恨国党的行为呢😄由此足以证明我们中国的年轻人是多么崇敬伟大领袖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