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支持性交易合法化吗?理由为何?
根据中央社,台湾于去年通过社会秩序维护法部分条文修正草案,明订地方得规划从事性交易区域,区域内从事性交易以及媒合性交易都不处罚草案规定;但区域外,都要罚。
修法理由来自于台湾司法院释字第666号,因社会秩序维护法仅处罚意图得利之一方,而不处罚支付对价之相对人(罚娼妓不罚嫖客)。大法官认为有违平等原则(人民在法律上地位之实质平等),要求本质上相同之事物应为相同之处理。
不过,儘管修法如此。由于目前尚无任何行政首长,提出建立性交易专区(类似红灯区)的政策。因此性工作者的处境,与现况无异。像是在去年台北市市长柯文哲便遭遇抗议,关心性工作者权益的日日春协会成员上前陈情,并高喊「柯市长有出路,老流莺没活路」,要求柯文哲应针对性交易部分提出具体政策。
性交易的法律地位,在各国有所不同。图片是维基所整理,世界各地法律对卖淫的管理条例分类。至于在中国大陆,是属于非法的。

你支持性交易合法化吗?理由为何?(如果是台湾人,你支持成立性交易专区吗?)
修法理由来自于台湾司法院释字第666号,因社会秩序维护法仅处罚意图得利之一方,而不处罚支付对价之相对人(罚娼妓不罚嫖客)。大法官认为有违平等原则(人民在法律上地位之实质平等),要求本质上相同之事物应为相同之处理。
不过,儘管修法如此。由于目前尚无任何行政首长,提出建立性交易专区(类似红灯区)的政策。因此性工作者的处境,与现况无异。像是在去年台北市市长柯文哲便遭遇抗议,关心性工作者权益的日日春协会成员上前陈情,并高喊「柯市长有出路,老流莺没活路」,要求柯文哲应针对性交易部分提出具体政策。
性交易的法律地位,在各国有所不同。图片是维基所整理,世界各地法律对卖淫的管理条例分类。至于在中国大陆,是属于非法的。

你支持性交易合法化吗?理由为何?(如果是台湾人,你支持成立性交易专区吗?)
支持卖淫非罪化。反对嫖娼合法化,坚决打击嫖娼行为。我国目前还是性别关系极不平等的男权社会,女性处于被男权制度结构性剥削压迫的性别客体。压根没有女性“自愿”卖淫。一旦放开这个口子,恐怕多数贫困地区文化低下的女性会被家庭(父母,男友,丈夫)强制拉去卖淫赚钱贴补家用,导致大型人口贩卖,黑社会暴力等严峻的问题。今天卖淫合法的北欧和德国,妓女的人身自主权也无法保证。
一切所有参与者具有行为能力且全部自愿的市场行为,原则上都应该合法化。
如果不把性看得特殊,性交易和劳动交易并没有什么本质区别。
几个反对的回答,基本上在逻辑上都不太站得住脚。
然而在实际操作上是会有一些顾虑。
一是主流人群还不能接受这一点,很难预料性交易合法化会对那些人有哪些影响。
二是在中国性交易合法化或许会给政府更大的权力,这一点值得警惕。
如果不把性看得特殊,性交易和劳动交易并没有什么本质区别。
几个反对的回答,基本上在逻辑上都不太站得住脚。
然而在实际操作上是会有一些顾虑。
一是主流人群还不能接受这一点,很难预料性交易合法化会对那些人有哪些影响。
二是在中国性交易合法化或许会给政府更大的权力,这一点值得警惕。
支持合法化。
两个成年人自愿的合同你别人有什么资格管???
两个成年人自愿的合同你别人有什么资格管???
不支持,女的不能干点别的养活自己吗,硬要合法的话,可以参考加拿大,不惩罚妓女,只惩罚嫖客。
我沒有理由反對,所以同意性交易合法化。
首先一個自由文明人放棄傳統道德上的堅守,將自己的身體物化成為任人擺佈的商品,實質上是一種墮落,不應該提倡。
所以政府必須要了解這些人的現實情況,以避免因其它原因被迫賣淫。保證這些人只能是少數人。
之後既然本質上是交易,就要盡量按照一般市場的規定,賣淫從業者的物理隱私都不必保留。
至於中國的賣淫問題就是社會經濟文化問題,野蠻國家合法化我是堅決反對的,因為它緩解矛盾忽略社會問題。
首先一個自由文明人放棄傳統道德上的堅守,將自己的身體物化成為任人擺佈的商品,實質上是一種墮落,不應該提倡。
所以政府必須要了解這些人的現實情況,以避免因其它原因被迫賣淫。保證這些人只能是少數人。
之後既然本質上是交易,就要盡量按照一般市場的規定,賣淫從業者的物理隱私都不必保留。
至於中國的賣淫問題就是社會經濟文化問題,野蠻國家合法化我是堅決反對的,因為它緩解矛盾忽略社會問題。
世界上任何物品和行為都可以是商品,合法交易的前提是你情我願,沒有隱藏的後遺症
我更加支持图中蓝色地区,也就是私下性交易合法,但是有组织的拉皮条/开妓院不合法。
对于后者的问题,我比较支持@屋下有雨 的论据,那就是对社会风气有影响的,适用于社会契约论。打个更恰当的比喻,就像为什么在街上裸体不应该合法,因为绝大多数人会介意,会觉得不适。假如各位家附近,或者最喜欢的餐馆/咖啡店楼上是青楼,不知能不能接受得了?
对于私下的性交易,因为公众无从得知,不会影响氛围。而且执法非常不具有操作性,更容易像雷洋案,成为一个莫须有的罪名。有法却执行不了也会有损法律的尊严。
对于后者的问题,我比较支持@屋下有雨 的论据,那就是对社会风气有影响的,适用于社会契约论。打个更恰当的比喻,就像为什么在街上裸体不应该合法,因为绝大多数人会介意,会觉得不适。假如各位家附近,或者最喜欢的餐馆/咖啡店楼上是青楼,不知能不能接受得了?
对于私下的性交易,因为公众无从得知,不会影响氛围。而且执法非常不具有操作性,更容易像雷洋案,成为一个莫须有的罪名。有法却执行不了也会有损法律的尊严。
作为一个女生,完全支持。我身边有好多姐妹为了榜大款拿给别人睡?这和卖淫有什么区别 ?中国本身国民素质就低,好多女生出去被猥亵、强奸,报警还不管
我支持性交易合法化,但矛盾地,我不看好合法化後的性產業發展。
說到性交易合法化,最有名的就是荷蘭了吧,但荷蘭的合法性交易產業正在凋零。
到目前為止,真正合法的性交易產業淪為觀光而非真正的性產業了。
我支持性交易合法化的原因很簡單。
1.性交易不合法就無法納稅。性交易地下化就代表政府無法從中獲得收益。
2.合法化才方便管理,從而杜絕雛妓、毒品、性服務提供者的被剝削問題等常見問題
3.性交易永遠不會消失,那麼為什麼要裝作視而不見呢?
但我看荷蘭的性產業發展,合法化後用極高的道德標準去檢視,再加上極大的新聞關注度,其實真正的嫖客反而不太去那裡了。那最後不又繞回來了嗎?
所以我認為無論以何種形式(形式可以討論),性交易合法化合情合理,但是我又沒看到一個真正成功的案例。
說到性交易合法化,最有名的就是荷蘭了吧,但荷蘭的合法性交易產業正在凋零。
到目前為止,真正合法的性交易產業淪為觀光而非真正的性產業了。
我支持性交易合法化的原因很簡單。
1.性交易不合法就無法納稅。性交易地下化就代表政府無法從中獲得收益。
2.合法化才方便管理,從而杜絕雛妓、毒品、性服務提供者的被剝削問題等常見問題
3.性交易永遠不會消失,那麼為什麼要裝作視而不見呢?
但我看荷蘭的性產業發展,合法化後用極高的道德標準去檢視,再加上極大的新聞關注度,其實真正的嫖客反而不太去那裡了。那最後不又繞回來了嗎?
所以我認為無論以何種形式(形式可以討論),性交易合法化合情合理,但是我又沒看到一個真正成功的案例。
道德上不支持,同理心上不支持,但是感觉没有办法……名不存但实至,面对现实吧。
党国是绝无理由支持的,否则就抽1950年前后自己的嘴巴。
但是党国与此同时又是“哦?搞大了是吧?也挺赚是吧?立法合法化它然后收税。”滴滴就是这样的嘛。
感觉就是看党国愿不愿不要这脸了。
党国是绝无理由支持的,否则就抽1950年前后自己的嘴巴。
但是党国与此同时又是“哦?搞大了是吧?也挺赚是吧?立法合法化它然后收税。”滴滴就是这样的嘛。
感觉就是看党国愿不愿不要这脸了。
哎,可以先把色圖AV之類的對成人放開嗎。。。不知道地球上還有幾個國家連擼個管都難度這麽大的。。。
什么样的交易叫做性交易
打飞机算不算性交易,如果打飞机不算,那么口算不算,如果口也不算,那么更进一步的算不算。还是只要有性接触就算。
我曾经想,如果买一排机器人,每个房间提供一个机器人提供性服务,这样是不是就合法了呢?
道德上来说机器人和真人的区别是什么
性活动和打飞机的区别又是什么呢?
打飞机算不算性交易,如果打飞机不算,那么口算不算,如果口也不算,那么更进一步的算不算。还是只要有性接触就算。
我曾经想,如果买一排机器人,每个房间提供一个机器人提供性服务,这样是不是就合法了呢?
道德上来说机器人和真人的区别是什么
性活动和打飞机的区别又是什么呢?
性交易在任何正常国家都能合法化,在中共治下绝对不行!
原因:不信中共。
性交易合法化什么意思?要产生GDP的。一个又快乐、又产生GDP的东西,你以为中共干起来会有底线?房地产多大泡沫大家忘了吗?如果性交易产生天大的泡沫,就不是强拆了,而是强奸。不是夺取家园,而是逼良为娼,彻底欺凌百姓儿女的肉体。
如果性交易成为房地产一样的支柱产业,每年贡献10万亿这个量级的GDP。一次性交易算它500元,一共是200亿次性交易。假设每个性交易从业人员一年卖400次,需要5000万个妓女妓男。中国14~24岁的年轻人一共才2亿。也就是说,1/4的青少年都要被失身。
原因:不信中共。
性交易合法化什么意思?要产生GDP的。一个又快乐、又产生GDP的东西,你以为中共干起来会有底线?房地产多大泡沫大家忘了吗?如果性交易产生天大的泡沫,就不是强拆了,而是强奸。不是夺取家园,而是逼良为娼,彻底欺凌百姓儿女的肉体。
如果性交易成为房地产一样的支柱产业,每年贡献10万亿这个量级的GDP。一次性交易算它500元,一共是200亿次性交易。假设每个性交易从业人员一年卖400次,需要5000万个妓女妓男。中国14~24岁的年轻人一共才2亿。也就是说,1/4的青少年都要被失身。
我支持性交易合法但不鼓勵(以及有意不排除障礙)的立法思路。“個人賣春合法,但有組織賣淫非法”是一個好起點,符合保障個人自由也預防特定人群被施加人權侵害的目的。
有些地方的法律則是【個人賣春不違法,而買春非法】。這種思路可以解釋成:雖然立法者不贊成肉體和性行爲可以買賣,但賣春者作爲個人有支配自己身體的自由,所以賣春行爲法律不禁止。而買春者則是試圖用錢去買不屬於商品的東西,危害普適的人的尊嚴,所以非法。這個法律在當地頗有爭議,但充分體現了這個問題的複雜性——即,要兼顧保護個人自由、維護人性尊嚴、有效預防犯罪,并且防止因爲法律的善意而對特定人群造成傷害的立法思路。
有些地方的法律則是【個人賣春不違法,而買春非法】。這種思路可以解釋成:雖然立法者不贊成肉體和性行爲可以買賣,但賣春者作爲個人有支配自己身體的自由,所以賣春行爲法律不禁止。而買春者則是試圖用錢去買不屬於商品的東西,危害普適的人的尊嚴,所以非法。這個法律在當地頗有爭議,但充分體現了這個問題的複雜性——即,要兼顧保護個人自由、維護人性尊嚴、有效預防犯罪,并且防止因爲法律的善意而對特定人群造成傷害的立法思路。
这个问题算是个很严肃的政治议题吧,虽说几乎没有国家会合法化性交易,因为社会道德太不容了。但你换个角度想,性工作者本来就是社会的最底层了,不被逼到绝路不会做这个的。这些人的权利恰恰又几乎没有保障的,简单粗暴把其列为非法,本质上就是推进了灰色地带,和贩毒,偷渡,走私这些差不多,上不了台面,但也是社会管理的触角接触不到的法外之地。
但近期网络色情,尤其是色情直播这些的越来越火了,而且有火鞭全球的趋势。更有意思的是人们对这方面的宽容度一下变得很宽松了。我觉得可以类比那些自拍性爱视频的,如果拿去卖钱了,算不算一种新形式的性交易?
所以我大胆预测下,未来性交易会深度融合到网络色情行业里,属于一种社会道德不提倡,但人们不得不屈从的行业。本质上和娱乐性嗑药一个性质。
但近期网络色情,尤其是色情直播这些的越来越火了,而且有火鞭全球的趋势。更有意思的是人们对这方面的宽容度一下变得很宽松了。我觉得可以类比那些自拍性爱视频的,如果拿去卖钱了,算不算一种新形式的性交易?
所以我大胆预测下,未来性交易会深度融合到网络色情行业里,属于一种社会道德不提倡,但人们不得不屈从的行业。本质上和娱乐性嗑药一个性质。
根据地区的法制情况,有的国家可以,有的不行。
之所以得出这个结论,有一个很重要的核心观点:自由不是无边界的,没有边界的自由会导致强者对弱者的剥削。
这个观点最早我是从罗翔(厚大法考的老师)的视频中听到的,视频中他举了个例子,假如有一个有钱人今天出五十万买你一个肾脏(此处不特指屏幕前的你,泛指一个人,他的原话如此),你不卖。他再加一个零,你还是不卖,他再加一个零,你动摇了,他这时候再加一个零,你可能就亲自把肾脏切给他了。那个有钱人拿到你的肾脏,当着你的面就把它当腰花炒了,还问你吃不吃。
罗翔说到这里就完了,但我认为这是一个可以引申到很多场景中的比喻,肾脏可以是具象的某个实物,也可以是抽象的某个公民权利,当强者足够强,弱者足够弱,价码足够大,可能就会撕开某个口子,首先损害弱者的利益,然后损害所有非强者的利益,然后是强者本人,最终受害的可能会是整个社会。
法制是社会保障的重要一环,尤其是对弱者权益的保障。当财富、权力、声望等等力量能施加的压力足够大时,一些弱势群体很容易被强者掠夺。一般来说,法制健全的社会中,政治制度、道德风气、教育水平、民众观念等等都会相对比较先进,这是与其法律系统匹配,或者可以这么说,什么样的社会孕育什么样的法律。
如果你在一个奉行丛林法则的发展中国家提出合法的性交易,会不会发生性奴贩卖、暴力逼娼的恶性犯罪呢?我认为是大概率的。除此之外,这类国家可能包容性也较差,民众受教育程度也可能有待提高,对性工作者的歧视也是大概率存在的。
反过来,在先进国家的例子我就不举了,大家大概也能明白(当然我也不是说发达国家没有性犯罪)。如果要说具体哪些国家可以,哪些不行,我也没查有关的数据,可能涉及到国民整体受教育程度,LGBT群体的人权报告,恶性犯罪数据统计,男女比例,人口年龄之类的内容,但整体思路就是这样。
之所以得出这个结论,有一个很重要的核心观点:自由不是无边界的,没有边界的自由会导致强者对弱者的剥削。
这个观点最早我是从罗翔(厚大法考的老师)的视频中听到的,视频中他举了个例子,假如有一个有钱人今天出五十万买你一个肾脏(此处不特指屏幕前的你,泛指一个人,他的原话如此),你不卖。他再加一个零,你还是不卖,他再加一个零,你动摇了,他这时候再加一个零,你可能就亲自把肾脏切给他了。那个有钱人拿到你的肾脏,当着你的面就把它当腰花炒了,还问你吃不吃。
罗翔说到这里就完了,但我认为这是一个可以引申到很多场景中的比喻,肾脏可以是具象的某个实物,也可以是抽象的某个公民权利,当强者足够强,弱者足够弱,价码足够大,可能就会撕开某个口子,首先损害弱者的利益,然后损害所有非强者的利益,然后是强者本人,最终受害的可能会是整个社会。
法制是社会保障的重要一环,尤其是对弱者权益的保障。当财富、权力、声望等等力量能施加的压力足够大时,一些弱势群体很容易被强者掠夺。一般来说,法制健全的社会中,政治制度、道德风气、教育水平、民众观念等等都会相对比较先进,这是与其法律系统匹配,或者可以这么说,什么样的社会孕育什么样的法律。
如果你在一个奉行丛林法则的发展中国家提出合法的性交易,会不会发生性奴贩卖、暴力逼娼的恶性犯罪呢?我认为是大概率的。除此之外,这类国家可能包容性也较差,民众受教育程度也可能有待提高,对性工作者的歧视也是大概率存在的。
反过来,在先进国家的例子我就不举了,大家大概也能明白(当然我也不是说发达国家没有性犯罪)。如果要说具体哪些国家可以,哪些不行,我也没查有关的数据,可能涉及到国民整体受教育程度,LGBT群体的人权报告,恶性犯罪数据统计,男女比例,人口年龄之类的内容,但整体思路就是这样。
当然不支持。
对经济困难的底层女性应该给她们经济上的救助,而不是让她们去卖淫。如果她们能得到救济或者贷款,还有多少人愿意去卖淫?
那些卖血的人是自愿的吗?如果他们能得到援助他们还愿意卖血吗?
凡是支持卖淫合法的人,不论嘴上说的多好听,都是买家立场。
宣称人有卖淫的自由的人,不如想想自己想不想要卖血卖器官的自由。不要认为自己不是底层就和自己无关。变故谁都料不到,买卖器官非法的时候,家人突然生病或者遇到事故,你还可以筹集捐款,如果买卖器官合法,那么别人就会告诉你,你去把肾卖一个就有钱给家人治疗了啊,还筹什么捐款?
如果你不愿意,就不要鼓吹卖淫是自由。
对经济困难的底层女性应该给她们经济上的救助,而不是让她们去卖淫。如果她们能得到救济或者贷款,还有多少人愿意去卖淫?
那些卖血的人是自愿的吗?如果他们能得到援助他们还愿意卖血吗?
凡是支持卖淫合法的人,不论嘴上说的多好听,都是买家立场。
宣称人有卖淫的自由的人,不如想想自己想不想要卖血卖器官的自由。不要认为自己不是底层就和自己无关。变故谁都料不到,买卖器官非法的时候,家人突然生病或者遇到事故,你还可以筹集捐款,如果买卖器官合法,那么别人就会告诉你,你去把肾卖一个就有钱给家人治疗了啊,还筹什么捐款?
如果你不愿意,就不要鼓吹卖淫是自由。
虽然我也支持 但看了 楼上的一篇贴文 我认为仅从自由角度 来考量 性交易合法化是简单粗暴的 也不够充分 (自由是美好的 但是自由已被滥用了)
性交易合法化的底层逻辑 是人的身体、生命、健康是不是可以作为商品 或服务 有偿交易
可以参照 故意杀人 和故意伤害的法理来解释 所有自愿签署 或同意被伤害 被杀害的合同和交易是无效的
我什么自愿了 还无效 ? 一 是因为 “自愿”在 司法实践中是很难被认定的 ,还有就是违背了尊重生命的道德伦理 反过来来说 如果自愿交易自己的生命、 健康、身体,被法律允许,也就承认了我们的生命、健康、身体可以用金钱衡量。依照此逻辑,那么贩卖人口也是合乎逻辑的。这个太可怕了!
性权利是身体权利的一部分,他能否被切分呢?这个很难回答。
但是,从社会管理的角度,如果这些性交易不能合法化,就必然被推向地下、非法的领域,如果性交易不能被法律保护,甚至被排斥,那必然使一些不得已买身求生的男女,进入一个黑色地带,被主流排斥 被黑社会管理的局面更可怕,需求存在的前提下
如果合法化,那么这项产业,会使一些本来可以进入正常社会生产的劳动力 ,进入一个贬值的行业,(色情产业是个吃年轻饭的行业),甚至助长拜金的风气。
但是,就算没有这个行业 ,拜金的风气依然存在。而需求永远存在,防止这种买卖流向黑色地带,合法还挺有益处,不仅增加政府财政,还能降低性犯罪。
性交易合法化的底层逻辑 是人的身体、生命、健康是不是可以作为商品 或服务 有偿交易
可以参照 故意杀人 和故意伤害的法理来解释 所有自愿签署 或同意被伤害 被杀害的合同和交易是无效的
我什么自愿了 还无效 ? 一 是因为 “自愿”在 司法实践中是很难被认定的 ,还有就是违背了尊重生命的道德伦理 反过来来说 如果自愿交易自己的生命、 健康、身体,被法律允许,也就承认了我们的生命、健康、身体可以用金钱衡量。依照此逻辑,那么贩卖人口也是合乎逻辑的。这个太可怕了!
性权利是身体权利的一部分,他能否被切分呢?这个很难回答。
但是,从社会管理的角度,如果这些性交易不能合法化,就必然被推向地下、非法的领域,如果性交易不能被法律保护,甚至被排斥,那必然使一些不得已买身求生的男女,进入一个黑色地带,被主流排斥 被黑社会管理的局面更可怕,需求存在的前提下
如果合法化,那么这项产业,会使一些本来可以进入正常社会生产的劳动力 ,进入一个贬值的行业,(色情产业是个吃年轻饭的行业),甚至助长拜金的风气。
但是,就算没有这个行业 ,拜金的风气依然存在。而需求永远存在,防止这种买卖流向黑色地带,合法还挺有益处,不仅增加政府财政,还能降低性犯罪。
Q:你支持性交易合法化吗?理由为何?(如果是台湾人,你支持成立性交易专区吗?)
A:支持,理由如下。(我不是台湾人)
。。。。。。。。。。。。。。。。。。。。。。。。。。。。。。。。。。。。。。。。
台湾这种处理挺好了,两边都照顾到。
在正常的法治社会,卖淫,从市场经济的角度看,可以算是一种出卖服务。我的解释是,阴道的使用权的按时“出借”,那承租人(嫖客)按约定支付相应费用(就是这么简单),我觉得完全可以理解,也应该尊重。
政府唯一要做和能做的就是对交易参与各方的“公共卫生”的把控,就像监督市场上售卖的面包的保质期一样。
卖淫合法化,现存在的我认为的主要阻扰因素:
一、男权社会,被单一性别垄断公共权力。
二、糟糕的公共卫生,即性传播疾病和妇科保健。
三、专制社会。
四、性行为背后的生育意涵,长期的历史,性与生育权直接挂钩。
五、由四产生的性道德。(包括宗教层面的性道德)
六、已经形成的性歧视(例如、几乎所有文化的侮辱性词汇都与性有关)
。。。。(希望补充)
只不过由于历史原因,性,被赋予了很多其他奇奇怪怪的含义。
例如,性(交配权),也是社会权力的一种,联系到生育权,这又是一个很漫长的历史演进过程。(不展开)
我认为,性的道德属性是很可笑。
例如,楼里的那位 战狼 一提到卖淫去罪化,就开始想象“某人女儿被洗脑去性交易”。有这种想法的人,大概是浸淫在“洗脑”随处可见的环境里太久了。搞得好像,卖淫的人都是被洗脑才去卖淫的。当下社会,从事性工作的有几个是被洗脑,被强迫的?对现实的认知这么糟糕,拿什么逻辑能拯救你?
有这种思维的人有几大误区:
误区一,认为父母能管得住且有权力管住成年子女。(其实不能)
误区二,认为洗脑是性工作者的主要决策动因。(其实不是)
误区三,这世界上的所有所谓政府都是共产党政府,会参与 强迫卖淫,而世界上大部分人都像中国人一样是待宰的羔羊(虽然很多人也确实是待宰的羔羊)(其实不是)
误区四,错误的理解为,性交易合法化==“笑贫不笑娼”、全民大卖淫。(其实不是)
误区五,认为讨论性交易合法化,就是在中国推行“卖淫”经济。(其实不是)
所有误区都有一个大来源,中国本质上从乡村到中央,都是一个人治社会。人治社会的真名叫“以暴治国”、暴力治国。每一次强迫背后都是“暴力”、不被约束的暴力、滥用的暴力。强迫卖淫的鸡头和疫情期间不让你下楼的红袖章,他们有一个共同的靠山、来源——被中国共产党垄断的暴力。
题外话,在中国推行任何政政策都有一个大前提,中国共产党必须死。
A:支持,理由如下。(我不是台湾人)
。。。。。。。。。。。。。。。。。。。。。。。。。。。。。。。。。。。。。。。。
台湾于去年通过社会秩序维护法部分条文修正草案,明订地方得规划从事性交易区域,区域内从事性交易以及媒合性交易都不处罚草案规定;但区域外,都要罚。
台湾这种处理挺好了,两边都照顾到。
在正常的法治社会,卖淫,从市场经济的角度看,可以算是一种出卖服务。我的解释是,阴道的使用权的按时“出借”,那承租人(嫖客)按约定支付相应费用(就是这么简单),我觉得完全可以理解,也应该尊重。
政府唯一要做和能做的就是对交易参与各方的“公共卫生”的把控,就像监督市场上售卖的面包的保质期一样。
卖淫合法化,现存在的我认为的主要阻扰因素:
一、男权社会,被单一性别垄断公共权力。
二、糟糕的公共卫生,即性传播疾病和妇科保健。
三、专制社会。
四、性行为背后的生育意涵,长期的历史,性与生育权直接挂钩。
五、由四产生的性道德。(包括宗教层面的性道德)
六、已经形成的性歧视(例如、几乎所有文化的侮辱性词汇都与性有关)
。。。。(希望补充)
我认为,性的道德属性是很可笑。
例如,楼里的那位 战狼 一提到卖淫去罪化,就开始想象“某人女儿被洗脑去性交易”。有这种想法的人,大概是浸淫在“洗脑”随处可见的环境里太久了。
有这种思维的人有几大误区:
误区一,认为父母能管得住且有权力管住成年子女。(其实不能)
误区二,认为洗脑是性工作者的主要决策动因。(其实不是)
误区三,这世界上的所有所谓政府都是共产党政府,会参与 强迫卖淫,而世界上大部分人都像中国人一样是待宰的羔羊(虽然很多人也确实是待宰的羔羊)(其实不是)
误区四,错误的理解为,性交易合法化==“笑贫不笑娼”、全民大卖淫。(其实不是)
误区五,认为讨论性交易合法化,就是在中国推行“卖淫”经济。(其实不是)
所有误区都有一个大来源,中国本质上从乡村到中央,都是一个人治社会。人治社会的真名叫“以暴治国”、暴力治国。每一次强迫背后都是“暴力”、不被约束的暴力、滥用的暴力。强迫卖淫的鸡头和疫情期间不让你下楼的红袖章,他们有一个共同的靠山、来源——被中国共产党垄断的暴力。
题外话,在中国推行任何政政策都有一个大前提,中国共产党必须死。
身体是别人的,别人愿意出卖身体,这是别人的权利,外人无权干涉。这是自然权利,不需要政府赋予合法或者非法,就像我出卖自己的劳动力为别人干活一样,需要经过政府的批准或者认同吗?
我来帮你们把水搅搅浑。一个卖艺不卖身的艺妓,和一个为了遗产嫁给老头的女子,谁更高尚?
我当然支持李银河:性交易非罪化,可以道德批评 (还是比合法化更保守点)
[url=http://helanonline. cn/archive/article/7936][/url]李银河:对于性交易双方应当以批评教育为主
https://helanonline. cn/archive/article/7936
"到了21世纪,性交易活动的性质已经改变,其中阶级压迫剥削的成分已经改变,性服务业的从业人员绝大多数都是自愿入行的,消费者也都变成普通工薪阶层的人"[url=http://webcache.googleusercontent.com/search?q=cache:7F68Y0gwKtkJ:www.aisixiang.com/data/78030.html+&cd=2&hl=en&ct=clnk&gl=us][/url]
“我们只需要加强宣传力度,大力倡导自由平等的性活动,批判所有这些格调低下的用来做交易的性活动(包二奶也属同样性质),把性交易活动变成过街老鼠人人喊打就可以了,让那些性工作者和性消费者为他们自己的行为感到脸红,鼓励他们尽量去寻找自由平等的爱和性,让自己脱离这种低俗的趣味,尽其可能去做一个高尚的人,拥有高雅而美好的人生。”
[url=https://boxun.com/news/gb/pubvp/2014/03/201403312047.shtml][/url]李银河:性交易很低俗但应非罪化 - 博讯
https://boxun.com/news/gb/pubvp/2014/03/201403312047.shtml
“照我的看法,《卖淫法》的正面效果基本没有。由于有这个《卖淫法》,中国的性服务业规模就缩减了,这些人都被扫清了,这个效果是没有的,而且还带来好多负面效果。比如说既然是非法的,他们会转入地下,就要找黑社会来保护。因为卖淫本身有风险,嫖客不交钱,或者侵害小姐,都需要人保护。处于非法状态下,他们就要找黑社会,黑社会就会在这个基础上滋生。由于这个行业的特征,让他们转入地下,他们就要打点官员、贿赂警察、找保护伞,这种情况又造成了警察腐败和官员腐败”
李银河:应实行卖淫非罪化 根治对性工作者犯罪
http://text.news.sohu.com/20050829/n226812643.shtml
“是把政策理顺,比较好的办法,是卖淫的非罪化,才能使得这些人有合法的身份,她才能够保障她们的人生安全,保障她们基本的生存条件,让她们需要谋生的技巧,才能最终消灭卖淫,如果一味打击,把她们抓起来只能造成现在的情况。”[url=http://trad. cn.rfi.fr/%E4%B8%AD%E5%9B%BD/20140228-%E6%9D%8E%E9%93%B6%E6%B2%B3%EF%BC%9A%E6%88%91%E4%BB%AC%E5%AF%B9%E4%BA%8E%E5%8D%96%E6%B7%AB%E8%A1%8C%E4%B8%BA%E7%9A%84%E5%AE%9A%E6%80%A7%E4%B8%8D%E5%87%86%E7%A1%AE][/url]
至于台湾:
不是台湾人,但是还是支持成立性交易专区。(还没去过台湾呢,想去)
李银河的小粉丝答
[url=http://helanonline. cn/archive/article/7936][/url]李银河:对于性交易双方应当以批评教育为主
https://helanonline. cn/archive/article/7936
"到了21世纪,性交易活动的性质已经改变,其中阶级压迫剥削的成分已经改变,性服务业的从业人员绝大多数都是自愿入行的,消费者也都变成普通工薪阶层的人"[url=http://webcache.googleusercontent.com/search?q=cache:7F68Y0gwKtkJ:www.aisixiang.com/data/78030.html+&cd=2&hl=en&ct=clnk&gl=us][/url]
“我们只需要加强宣传力度,大力倡导自由平等的性活动,批判所有这些格调低下的用来做交易的性活动(包二奶也属同样性质),把性交易活动变成过街老鼠人人喊打就可以了,让那些性工作者和性消费者为他们自己的行为感到脸红,鼓励他们尽量去寻找自由平等的爱和性,让自己脱离这种低俗的趣味,尽其可能去做一个高尚的人,拥有高雅而美好的人生。”
[url=https://boxun.com/news/gb/pubvp/2014/03/201403312047.shtml][/url]李银河:性交易很低俗但应非罪化 - 博讯
https://boxun.com/news/gb/pubvp/2014/03/201403312047.shtml
“照我的看法,《卖淫法》的正面效果基本没有。由于有这个《卖淫法》,中国的性服务业规模就缩减了,这些人都被扫清了,这个效果是没有的,而且还带来好多负面效果。比如说既然是非法的,他们会转入地下,就要找黑社会来保护。因为卖淫本身有风险,嫖客不交钱,或者侵害小姐,都需要人保护。处于非法状态下,他们就要找黑社会,黑社会就会在这个基础上滋生。由于这个行业的特征,让他们转入地下,他们就要打点官员、贿赂警察、找保护伞,这种情况又造成了警察腐败和官员腐败”
李银河:应实行卖淫非罪化 根治对性工作者犯罪
http://text.news.sohu.com/20050829/n226812643.shtml
“是把政策理顺,比较好的办法,是卖淫的非罪化,才能使得这些人有合法的身份,她才能够保障她们的人生安全,保障她们基本的生存条件,让她们需要谋生的技巧,才能最终消灭卖淫,如果一味打击,把她们抓起来只能造成现在的情况。”[url=http://trad. cn.rfi.fr/%E4%B8%AD%E5%9B%BD/20140228-%E6%9D%8E%E9%93%B6%E6%B2%B3%EF%BC%9A%E6%88%91%E4%BB%AC%E5%AF%B9%E4%BA%8E%E5%8D%96%E6%B7%AB%E8%A1%8C%E4%B8%BA%E7%9A%84%E5%AE%9A%E6%80%A7%E4%B8%8D%E5%87%86%E7%A1%AE][/url]
至于台湾:
不是台湾人,但是还是支持成立性交易专区。(还没去过台湾呢,想去)
李银河的小粉丝答
说到底,一个行业如果是为人类提供强烈的快感而存在,那么它被视为非法和不道德的可能性就极高——因为它动摇了现代工业社会的根基,即靠劳动-付酬制度建立起来的生产力发展机制——简单来说,人类理性是很难对抗自身动物性的一面的,当可以用相对低廉的价格购买到强烈的快感体验时,人们工作并取得报酬的动力就会大大削弱,所以获得快感的代价(这个代价不单只是价格,也包括风险以及社会压力)必须维持高昂,这是保护社会生产力持续且正常发展的一个手段,这类看似道德/法律/社会问题背后有其经济机制存在。
目前这样的行业有毒品、性和赌博(有时也包括宗教,虽然把宗教说成“行业”有点不太合适,大家明白我意思就行了)——请注意一点,在世界进入近代化之前,即整个社会生产力的发展还不是以工业和工作-付酬制度为基础时,在很长的时间里它们都是合法的,直到强烈危害到了生产力发展,才渐渐被政府定为非法。
目前这样的行业有毒品、性和赌博(有时也包括宗教,虽然把宗教说成“行业”有点不太合适,大家明白我意思就行了)——请注意一点,在世界进入近代化之前,即整个社会生产力的发展还不是以工业和工作-付酬制度为基础时,在很长的时间里它们都是合法的,直到强烈危害到了生产力发展,才渐渐被政府定为非法。
我主要观点是,合法,对买卖双方都提供保护,只打击第三方。
此刻,底层卖淫女性是最需要的就是合法与保护。
--
码点字去反驳一下 禁止卖淫。
我认为人类基因缺陷不会几代人就得到解决,我知道这有复杂的历史原因,涉及到远古时期和人族与地球猿类的混血。
基因缺陷主要是来自动物的,男性大脑有着类似动物一样的性冲动,女性也不能自主控制自己的生育和排卵期。
性别决定择偶策略完全不同。
假设200年后地球上,流氓政权都消失了。我们自由了。
经济上全人类出生后都会被优待,长大后都有基本住房和无条件基本收入。
所有人都轻松拒绝自己不想做的工作。
我们可以说成功创造了一个可能禁止卖淫的环境。
但在我设想的这种高度自由的环境下,女性会不再和没有魅力的人交往。
不同性别的人因为基因上的缺陷,会产生的矛盾。”女性至上“这种团体会形成。
这种矛盾会让一小部分男性长期压抑,产生大量性犯罪。
技术性很强的男性犯罪团体也会形成。(像约会强奸,迷奸,偷拍)
所以我在想,高明的政府还是会去鼓励人们去自愿卖淫,安抚那部分人或刺激工作的手段。
*此刻去禁止卖淫是一种妄想,根本禁止不了。极权的北朝鲜都做不到。地球可见的未来也无望禁止。
*我所知道的高等文明并没有卖淫这种事。你们还得从最底层的DNA去找到解决方案。
此刻,底层卖淫女性是最需要的就是合法与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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码点字去反驳一下 禁止卖淫。
我认为人类基因缺陷不会几代人就得到解决,我知道这有复杂的历史原因,涉及到远古时期和人族与地球猿类的混血。
基因缺陷主要是来自动物的,男性大脑有着类似动物一样的性冲动,女性也不能自主控制自己的生育和排卵期。
性别决定择偶策略完全不同。
假设200年后地球上,流氓政权都消失了。我们自由了。
经济上全人类出生后都会被优待,长大后都有基本住房和无条件基本收入。
所有人都轻松拒绝自己不想做的工作。
我们可以说成功创造了一个可能禁止卖淫的环境。
但在我设想的这种高度自由的环境下,女性会不再和没有魅力的人交往。
不同性别的人因为基因上的缺陷,会产生的矛盾。”女性至上“这种团体会形成。
这种矛盾会让一小部分男性长期压抑,产生大量性犯罪。
技术性很强的男性犯罪团体也会形成。(像约会强奸,迷奸,偷拍)
所以我在想,高明的政府还是会去鼓励人们去自愿卖淫,安抚那部分人或刺激工作的手段。
*此刻去禁止卖淫是一种妄想,根本禁止不了。极权的北朝鲜都做不到。地球可见的未来也无望禁止。
*我所知道的高等文明并没有卖淫这种事。你们还得从最底层的DNA去找到解决方案。
我就不講什麼長篇大論:
1.合法化好處在於好控管,定期健康檢查有助於防止愛滋,而且政府把它當正常職業還可以抽稅。
2.從古至今一直都有的職業:妓女跟政客
既然性交易無法制止,不如反其道而行,開放產業,當然鄰居一定會不爽,,那就找個郊外弄個像荷蘭一樣的紅燈區。
甚至會帶動附近的旅館跟餐廳的產業鏈
----再更
3.你們說的賣身賺錢輕鬆,所以很多人都會跑去賣淫-----想多了
真以為職業賣淫那麼好賺?歐美妓院是要定期培訓性技巧課程的,甚至還要考試
一開始可能真的人數會多,但是人數一多就得跟市場做出區隔:要碼當隨時磨練技巧的高級妓女,要碼當低價流鶯
你覺得哪個受過高等教育的女人願意付出跟普通工作一樣的時間,去萬人騎千人枕?除非她本來就很享受或是急需用錢。
1.合法化好處在於好控管,定期健康檢查有助於防止愛滋,而且政府把它當正常職業還可以抽稅。
2.從古至今一直都有的職業:妓女跟政客
既然性交易無法制止,不如反其道而行,開放產業,當然鄰居一定會不爽,,那就找個郊外弄個像荷蘭一樣的紅燈區。
甚至會帶動附近的旅館跟餐廳的產業鏈
----再更
3.你們說的賣身賺錢輕鬆,所以很多人都會跑去賣淫-----想多了
真以為職業賣淫那麼好賺?歐美妓院是要定期培訓性技巧課程的,甚至還要考試
一開始可能真的人數會多,但是人數一多就得跟市場做出區隔:要碼當隨時磨練技巧的高級妓女,要碼當低價流鶯
你覺得哪個受過高等教育的女人願意付出跟普通工作一樣的時間,去萬人騎千人枕?除非她本來就很享受或是急需用錢。
不支持。
不辯論,我的文章通篇邏輯不通,不污染你們眼球了。
感謝指出謬誤,我回去思考思考。
不辯論,我的文章通篇邏輯不通,不污染你們眼球了。
感謝指出謬誤,我回去思考思考。
基本立场:不支持合法化。出卖劳动力-》出卖性服务-》出卖身体器官--》出卖人身自由,这是一个逐级递进的过程,从自由角度来说甚至能延伸到最后的变相奴隶制,这角度是不合适的。自由不是无限的自由,而怎么给无限的自由划一道底线这又成了另一种自由。
那么,实用角度,性交易不产生社会价值,合法化即是暗示鼓励这种于社会无益的行为,当然是不实用的。
对于非法活动造成的一些恶果,完全可以通过其他立法来解决。这些法律只专注解决那些额外问题,而不涉及性交易本身。听闻美国税局连犯罪活动的税都要收,正是类似的思路。
譬如,中国性交易违法,警察常常破门而入把正在行事的房客和小姐一起带走。新的立法就应该禁止警察这么做。
@自由党人 对合法化的支持实际上和性交易本身无关,这些都是社会本身法治程度不高的结果。法治不够,就算合法化了,也就是多披层皮,该有的还会有。
@一只鹿兒:实际上关于作为工作、从而自由的理解,我的看法是恰恰相反的,什么时候连出卖劳动力都能非法了,那才是更大的自由。当然在非法的前提下有人愿意尝尝禁果,这也是一种自由,非法不是犯罪,不应该有严厉的处罚。人类社会还没有发展到能真正非法化出卖劳动力,不过非法化性交易还是可以的。有答主提到“非罪化”,我也要更新一下我的说法,我支持性交易本身非法非罪。
我还是再明确一点。我支持性交易相关的法律这样写:性交易非法。完。连处罚手段也不写,也就是不罚,仅仅宣言非法。其他东西都写到别的法律里去。
哎、再想想也不是这么简单的事。总之为生计乃至黑社会所迫不得不性交易和个人自愿兴趣爱好选择性交易这是两种完全不同的性质,社会立法必须考虑到当前社会是哪种情况居多。假如全是后者了,合法化是必须的,但我认为在人类社会这是不可能的,只要主体还是人就不可能,现在任何国家社会也绝对没有发展到那种阶段。
那么,实用角度,性交易不产生社会价值,合法化即是暗示鼓励这种于社会无益的行为,当然是不实用的。
对于非法活动造成的一些恶果,完全可以通过其他立法来解决。这些法律只专注解决那些额外问题,而不涉及性交易本身。听闻美国税局连犯罪活动的税都要收,正是类似的思路。
譬如,中国性交易违法,警察常常破门而入把正在行事的房客和小姐一起带走。新的立法就应该禁止警察这么做。
@自由党人 对合法化的支持实际上和性交易本身无关,这些都是社会本身法治程度不高的结果。法治不够,就算合法化了,也就是多披层皮,该有的还会有。
@一只鹿兒:实际上关于作为工作、从而自由的理解,我的看法是恰恰相反的,什么时候连出卖劳动力都能非法了,那才是更大的自由。当然在非法的前提下有人愿意尝尝禁果,这也是一种自由,非法不是犯罪,不应该有严厉的处罚。人类社会还没有发展到能真正非法化出卖劳动力,不过非法化性交易还是可以的。有答主提到“非罪化”,我也要更新一下我的说法,我支持性交易本身非法非罪。
我还是再明确一点。我支持性交易相关的法律这样写:性交易非法。完。连处罚手段也不写,也就是不罚,仅仅宣言非法。其他东西都写到别的法律里去。
哎、再想想也不是这么简单的事。总之为生计乃至黑社会所迫不得不性交易和个人自愿兴趣爱好选择性交易这是两种完全不同的性质,社会立法必须考虑到当前社会是哪种情况居多。假如全是后者了,合法化是必须的,但我认为在人类社会这是不可能的,只要主体还是人就不可能,现在任何国家社会也绝对没有发展到那种阶段。
支持
道理上來説,一個愿買,一個愿賣,第三方憑什麽來多嘴?
沒有女性自願賣淫?事實上就是有。新聞上綜藝節目上定期會出現有關業者聊花絮,有的妓女學歷比在場說賣淫都是被迫的各位都高,不愁找不到工作
物化歧視女性?假定「賣淫=女性賣男性買」就是你在歧視女性。我是女生也可以買,我是男生也可以賣,這很公平
社會傳統倫理道德?社會傳統還説要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呢,還説同性戀傷天害理褻瀆上帝呢。再説中國古代也有視妓院爲風流的時代啊?傳統不構成任何理由
逼良爲娼?只有娼才是會被逼的嗎?那麽多孩子被父母逼著捨棄自己真正想學的專業而去學醫學法,甚至有的被逼到自殺,我們是不是也應該考慮禁止從醫禁止律師?憑什麽逼著從醫就是好的,逼著為娼就是不好的?
我免費一夜情都合法了呢!
客觀上,排除理念來説,性交易合法化有幾個優點和缺點
首當其衝的就是健康問題。平日裏就會有性病傳染問題,如果要合法化,業者應該要隨時做好檢測。不過反過來說,既然非法性交易一直存在,那通過合法化性交易並提供醫療優惠給合法業者就能打擊非法業者進而減少性病傳染
另一點就是對性犯罪的減輕
一個人顏值高,可能就有人願意成爲他的伴侶,就會有性生活,甚至可能找得到一夜情的對象
一個人顔值不高,但是有錢,沒人願意成爲他的伴侶,但他或許能去妓院,一樣能夠滿足欲望
如果禁止性交易,那這些沒伴侶但去得起妓院的人只有兩種方式滿足自己:性犯罪(嫖娼罪)或性犯罪(强奸罪)
食欲、睡欲、性欲,人類三大欲望。滿足前兩大以後人類的大半時間都在為最後那個痛苦
道理上來説,一個愿買,一個愿賣,第三方憑什麽來多嘴?
沒有女性自願賣淫?事實上就是有。新聞上綜藝節目上定期會出現有關業者聊花絮,有的妓女學歷比在場說賣淫都是被迫的各位都高,不愁找不到工作
物化歧視女性?假定「賣淫=女性賣男性買」就是你在歧視女性。我是女生也可以買,我是男生也可以賣,這很公平
社會傳統倫理道德?社會傳統還説要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呢,還説同性戀傷天害理褻瀆上帝呢。再説中國古代也有視妓院爲風流的時代啊?傳統不構成任何理由
逼良爲娼?只有娼才是會被逼的嗎?那麽多孩子被父母逼著捨棄自己真正想學的專業而去學醫學法,甚至有的被逼到自殺,我們是不是也應該考慮禁止從醫禁止律師?憑什麽逼著從醫就是好的,逼著為娼就是不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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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觀上,排除理念來説,性交易合法化有幾個優點和缺點
首當其衝的就是健康問題。平日裏就會有性病傳染問題,如果要合法化,業者應該要隨時做好檢測。不過反過來說,既然非法性交易一直存在,那通過合法化性交易並提供醫療優惠給合法業者就能打擊非法業者進而減少性病傳染
另一點就是對性犯罪的減輕
一個人顏值高,可能就有人願意成爲他的伴侶,就會有性生活,甚至可能找得到一夜情的對象
一個人顔值不高,但是有錢,沒人願意成爲他的伴侶,但他或許能去妓院,一樣能夠滿足欲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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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只是因为这不是什么严肃的政治问题,不想打扰垃圾粉丝。
首先,有组织卖淫会造成人口贸易等严重人权问题,在现实政府管理水平条件下,我坚决反对。
性交易会造成所谓“公序良俗”的缺失,但实际上只是将性的商品化摆到了明面上,不管有没有合法的性交易,性的商品化是我们不得不面对的一个事实,但在社会公平性较高的地区,目前还不至于产生严重的社会对立(或者按阿共仔的说法,阶级矛盾)。
我个人倒是无所谓,反正我从来不逛红灯区,甚至酒吧都很少逛。
不过性交易还有一个潜在的问题,就是一定程度上破坏了核心家庭,它实质上是有外部性的,就像枪支贸易一样,非要强调“枪不杀人,人杀人”恐怕说不通。
以台湾现状来说,开不开放红灯区影响并不大,而且总的来说我觉得弊大于利。
首先,有组织卖淫会造成人口贸易等严重人权问题,在现实政府管理水平条件下,我坚决反对。
性交易会造成所谓“公序良俗”的缺失,但实际上只是将性的商品化摆到了明面上,不管有没有合法的性交易,性的商品化是我们不得不面对的一个事实,但在社会公平性较高的地区,目前还不至于产生严重的社会对立(或者按阿共仔的说法,阶级矛盾)。
我个人倒是无所谓,反正我从来不逛红灯区,甚至酒吧都很少逛。
不过性交易还有一个潜在的问题,就是一定程度上破坏了核心家庭,它实质上是有外部性的,就像枪支贸易一样,非要强调“枪不杀人,人杀人”恐怕说不通。
以台湾现状来说,开不开放红灯区影响并不大,而且总的来说我觉得弊大于利。
完全支持
但是必须高规格标准的制度
举例来说 我用澳洲的模式 人家合法
1.如果是店家营业(合法妓院)
每个小姐每个月都要接受合格体检,确认安全,并且每半年要上一次课,由政府机关上课,关于性交易,性服务的相关法规跟自我保护课程。
2.严格审核店家,不能有剥削小姐,强迫小姐的行为,否则重罚!
3.提供免费性病体检中心,有专业医生护士提供抽血,验尿检查,看医生拿药都由国家负担,保证性工作者权益。
4.在店家工作的小姐受到店家的保护,如果客人有犯罪,暴力,胁迫,小姐可以随时喊停,并由店家保护,店家与警察局有24小时联系。
5.私人援交女士,必须上网登记,申请工作号码,提交个人每个月体检报告,跟护照身分证资料,并受到国家审核通过,授与合法性工作者号码,才可私接客人。
6.私人性工作者一样每半年要到政府机关上课学习最新法规,跟自我保护的方式。
7.若要私约私人性工作者,必须拍摄证件正反面,约之前传给性工作者存档,以保护自己安全跟权益,若发生事情可以提供给警方。
但是必须高规格标准的制度
举例来说 我用澳洲的模式 人家合法
1.如果是店家营业(合法妓院)
每个小姐每个月都要接受合格体检,确认安全,并且每半年要上一次课,由政府机关上课,关于性交易,性服务的相关法规跟自我保护课程。
2.严格审核店家,不能有剥削小姐,强迫小姐的行为,否则重罚!
3.提供免费性病体检中心,有专业医生护士提供抽血,验尿检查,看医生拿药都由国家负担,保证性工作者权益。
4.在店家工作的小姐受到店家的保护,如果客人有犯罪,暴力,胁迫,小姐可以随时喊停,并由店家保护,店家与警察局有24小时联系。
5.私人援交女士,必须上网登记,申请工作号码,提交个人每个月体检报告,跟护照身分证资料,并受到国家审核通过,授与合法性工作者号码,才可私接客人。
6.私人性工作者一样每半年要到政府机关上课学习最新法规,跟自我保护的方式。
7.若要私约私人性工作者,必须拍摄证件正反面,约之前传给性工作者存档,以保护自己安全跟权益,若发生事情可以提供给警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