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有一些民主国家的宪法规定政府有权以“违反宪法”为由解散政党?
我先举几个例子:
《德国基本法》第二十一条第二款:政党依其目的及其党员之行为,意图损害或废除自由、民主之基本秩序或意图危害德意志联邦共和国之存在者,为违宪。至是否违宪,由联邦宪法法院决定之。
《韩国宪法》第八条第四款:政党的目的或活动,违背民主基本秩序时,政府可提请宪法裁判所解散之。政党得依宪法裁判所的判决解散。
宪法是约束公权力机关的,只有公权力机关才有可能违宪。政党不是公权力机关,党主席的工资不是税金提供的。
政党是没有公权力的,因此政党也不应该有遵守宪法的义务。
如果某党的国会议员制定了违宪的法律,那么违宪审查机关(宪法法院)应宣布该条法律违宪,并不应该解散该政党。
如果政见和宪法条文相左的政党应该被解散,那么政见和宪法条文相左的政客难道都要拉出去枪毙吗?
大家如何看到这个问题?我觉得政府不应该有权以“违反宪法”的名义解散任何政党。
《德国基本法》第二十一条第二款:政党依其目的及其党员之行为,意图损害或废除自由、民主之基本秩序或意图危害德意志联邦共和国之存在者,为违宪。至是否违宪,由联邦宪法法院决定之。
《韩国宪法》第八条第四款:政党的目的或活动,违背民主基本秩序时,政府可提请宪法裁判所解散之。政党得依宪法裁判所的判决解散。
宪法是约束公权力机关的,只有公权力机关才有可能违宪。政党不是公权力机关,党主席的工资不是税金提供的。
政党是没有公权力的,因此政党也不应该有遵守宪法的义务。
如果某党的国会议员制定了违宪的法律,那么违宪审查机关(宪法法院)应宣布该条法律违宪,并不应该解散该政党。
如果政见和宪法条文相左的政党应该被解散,那么政见和宪法条文相左的政客难道都要拉出去枪毙吗?
大家如何看到这个问题?我觉得政府不应该有权以“违反宪法”的名义解散任何政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