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要求@一只鹿兒 对私自扩大新品葱习惯法范围定义的行为进行解释
@一只鹿兒 将本人的一篇帖子https://pincong.rocks/article/18821 移入对线区,给出的理由是“僅管您用了某川粉,但本質上仍是對於用戶的大字報,構成以爭議性進行轉水的理由。”而根据【RFC-120】移动“大字报”类问题、文章至水区的内容(https://pincong.rocks/question/9771):有关“大字报”的定义是“针对具体的用户来发布的问题或文章进行批判、嘲讽”,本人的帖子没有针对具体用户,“本質上仍是對於用戶的大字報”是对新品葱习惯法范围定义的私自扩大。
另外@一只鹿兒 认为对于已經退蔥的用户,“既然退蔥,那就沒有追究舊文章的必要性”。该内容并没有出现在新品葱习惯法或有其它可以推导出相关内容的新品葱规章。
以上。
另外@一只鹿兒 认为对于已經退蔥的用户,“既然退蔥,那就沒有追究舊文章的必要性”。该内容并没有出现在新品葱习惯法或有其它可以推导出相关内容的新品葱规章。
以上。
3 个评论
品葱的习惯法,望文生义,基于习惯而成。若有新的情况出现,自然会有新的先例和习惯。所有站务处理都有一定程度的自由裁量空间,至于这个空间的大小,取决于具体事务和处理事务的管理员声誉高低。
回到楼主所说的具体帖子,帖子内对立不断升级,互相攻击,鹿儿将帖子转至争议对线的处理并无不妥。随后,吕妹将帖子移动回主版面、折叠诸多回复、自愿承担持续观察该帖争议发展,亦属于其自由裁量。倒是楼主违反避嫌原则,被人投诉,让人质疑是否有能力理解管理权限的边界。
综上,楼主投诉无效。
回到楼主所说的具体帖子,帖子内对立不断升级,互相攻击,鹿儿将帖子转至争议对线的处理并无不妥。随后,吕妹将帖子移动回主版面、折叠诸多回复、自愿承担持续观察该帖争议发展,亦属于其自由裁量。倒是楼主违反避嫌原则,被人投诉,让人质疑是否有能力理解管理权限的边界。
综上,楼主投诉无效。
我認為這個沒有到「私自擴大習慣法定義」那麼嚴重的程度。鹿兒將您那個帖轉入爭議對線主要是擔心你繼續進行違規操作,畢竟此前你自己有過親自將帖子直接轉回主區吧?
經過商討我又把帖子轉移,是因為看到您願意承認自己違反了避嫌令,並且不止一人覺得帖子內容挺不錯的 引用用戶發言也不算大字報的範疇。(當然我不反對鹿兒覺得是,管理員判斷不同是很常見的)
她最後既然也同意我轉移主區,我認為這件事就沒必要再投訴一次啦。
經過商討我又把帖子轉移,是因為看到您願意承認自己違反了避嫌令,並且不止一人覺得帖子內容挺不錯的 引用用戶發言也不算大字報的範疇。(當然我不反對鹿兒覺得是,管理員判斷不同是很常見的)
她最後既然也同意我轉移主區,我認為這件事就沒必要再投訴一次啦。
您親自摺疊,親自轉移。又跑去別人帖子折疊一推回答,還都是恰巧跟你政治意見相左的。
您也是有干貨輸出能力,卻著迷於管理的權力遊戲。那本人也只能深感惋惜。
https://pincong.rocks/content/log/thread_type-article__thread_id-18821
https://pincong.rocks/content/log/thread_type-question__thread_id-25187
您也是有干貨輸出能力,卻著迷於管理的權力遊戲。那本人也只能深感惋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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