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敬勇者-悼家父好友李應元博士-在台灣不再因思想入罪,刑法一百條廢止運動介紹

前台獨聯盟副主席、行政院秘書長、駐泰大使李應元博士昨日(2021.11.11)於臺大醫院病逝,享壽68歲

李應元博士為家父好友,為人低調,我想現在的台灣年輕人多不熟悉這位政治人物


在此做簡單的介紹
並願我等台灣後輩接棒,
持續守護台灣民主路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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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應元經歷簡介

李應元
雲林縣崙背鄉客家人,臺灣獨立運動參與者,
國立臺灣大學公共衛生學系畢業,
美國北卡羅來納大學教堂山分校醫療經濟學博士。
因美麗島事件,於美國求學中投入台獨運動,
成為黨國黑名單,無法自美回台
後為台獨聯盟副主席


1989年鄭南榕因在黨外雜誌刊登台獨聯盟許世楷撰寫之"臺灣共和國憲法草案"
被控叛亂,主張言論自由並拒捕自焚

台獨聯盟受此刺激,嘗試闖關回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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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一百條思想罪介紹


在此先介紹下刑法一百條及二條一

國民黨黨國時期主要依據的法條就是二條一
懲治叛亂條例第二條第一項:
"犯刑法第一百條第一項、
第一百零一條第一項、
第一百零三條第一項、
第一百零四條第一項之罪者,處死刑"

這恐怖之處是要與舊刑法一百條連攜的~
原刑法第一百條:"意圖破壞國體、
竊據國土,或以非法之方法變更國憲、
顛覆政府,而著手實行者,
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首謀者處無期徒刑。
預備或陰謀犯前項之罪者,
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好,刑法一百條以意圖為提
其未遂者可依二條一處死刑

一切民主主張,言論自由,結社自由,
在當年國民黨解釋下都是意圖顛覆政府
一切台獨主張,也都是意圖竊據國土
只要國民黨想要都可以求處死刑
全部都能夠,槍斃


當然,經歷了198X抗爭年代,
在李登輝前總統主政下的1990年代,已不敢隨意求處死刑刺激民眾
但以"意圖"入罪的思想罪-刑法一百條仍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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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0年李應元偷渡回台,直至被捕,逃亡生涯約400天


1991年5月9日,獨台會案爆發
1991年9月,李應元被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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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台會案介紹



法務部調查局以加入獨立台灣會為由,
進入國立清華大學拘捕清大歷史研究所碩士生廖­偉程,
並於同日逮捕臺大社會學研究所畢業的文史工作者陳正然、
社運人士王秀惠及傳教士Masao Nikar(漢名林銀福),
且又於兩天後逮捕一名協助貼傳單的魯凱族青年Cegau Drululan(漢名安正光)
若依當時的《懲治叛亂條例》與《中華民國刑法》第一百條的內亂罪,
五位被捕人有可能被求處唯一死刑。
事發後政府被認為嚴重侵犯《中華民國憲法》保障的言論自由,激起強烈民憤並在台灣引發一連串的的政治抗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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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法權威教授林山田、中研院院士李鎮源、作家鍾肇政、律師陳傳岳等十人擔任共同發起人,
並由教授陳師孟擔任召集人,
於1991年9月21日成立「一〇〇行動聯盟」,隨後10/8起展開遊行與靜坐抗議等活動

話說林山田教授為警界大前輩
李鎮源院士為國際知名權威德高望重
所以當年抗爭留下這麼一張有趣的照片
沒人敢打
https://upload.cc/i1/2021/11/12/8DNaOs.jpg


以下附上已故國史館張炎憲館長的介紹文章
狂飆年代的知識分子
posted Sep 5, 2013, 10:36 PM by YH CH
https://sites.google.com/site/yanxian1947/lun-wen/kuangbiaoniandaidezhishifenzi




同時立法院內以民進黨已故立委盧修一等抗爭
https://upload.cc/i1/2021/11/12/AvUgp5.jpg

立法院於1992年5月15日三讀通過刑法第100條修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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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刑法第一百條廢除

自此台灣民眾終於享有不以思想入罪之言論自由

李應元博士也因台獨不再算叛亂罪,於同年獲釋



由於性格低調溫和
曾參選台北市長,曾任行政院秘書長、環保署長等重要職位
但李應元博士在一班台灣人眼中仍然可說影薄


但他代表了一代原本在美國或日本
能好好安全當美國/日本人
以其學經歷能在美國或日本過安全而富足的生活
但在刑法一百條威攝下,
即使偷渡也要回台爭取民主與台獨的前輩勇者


祝李叔叔一路好走



以下附上1992年6月28日出版的李應元博士逃亡自述

新新聞.李應元紀實》突破黑名單封鎖返台、逃避黨國追緝令,李應元400天大逃亡

https://new7.storm.mg/article/4043704


李應元事後接受《新新聞》專訪,回憶那段逃亡生涯,全文刊登於1992年6月28日出刊的277期。在李應元離世的此時,《新新聞》特別重新將全文刊登,和讀者一起回憶這位為台灣貢獻甚多的公職,早期扮演民主鬥士的英勇樣貌。(新新聞編輯部)

想回來台灣已經想很久了。我是拿公費留學的,按理說,本來就該回來,但是,因為當時接了 一份學生刊物的負責人,被職業學生打小報告,使得回台灣有問題,甚至還有段時間美國不讓我留下,台灣不讓我回去,卡在中間。

申請回台無法突破
後來加入台灣聯盟,剛好聯盟有意遷盟回台,組織的因素,加強我回來的動機,這段時間,世台會已經突破禁忌,在台灣召開年會,北美洲台灣人教授協會也想援例回台開會,因為,我也是其中的成員,就嘗試申請簽證,在此之前,我申請過很多次,但一直無法突破,駐外單位的說法是,因為國安局不同意,據說,這部分的業務是由國安局在台北市忠孝東路的一個辦公室負責。

既然,用商量的方式無法回來,我就決定用自己方式回來,當時已有幾位聯盟的同志回來,各種方式都用過,方法大致分為海上與航空兩種,海上從日本、菲律賓、香港、關島、琉球、中國都有,抵台的地點也有所不同。

究竟哪一天回到台灣,我也記不太清楚,我太太到入出境管理局辦這件事時,我告訴她應該是1990年7月7日,這樣比較好記,坦白說,那時候,日期對我來說不太重要,我考慮的是大自然的時間,而非人類的時間,只知道那個暑假要做這件事,其他就專注於技術問題,蒐集各種路線與資訊,也沒有想太多。

李應元、黃月桂、夫妻、夫婦。(新新聞資料照)
李應元與太太黃月桂,當時一同討論如何突破黨國黑名單封鎖返台。(新新聞資料照)
當時,我太太黃月桂已先回到台灣,參加一個學術會議,我離開美國所做的最後一件事,是把兩個小孩交給朋友,他們一個念小學二年級,一個才4歲,為了避免麻煩朋友,我特別替小孩多買了一打的内衣褲,由於以前周末我常到外地出差,因此,我很習慣把小孩交給朋友照顧。

我在台灣逃亡的這段時間,為躲避情治單位的追緝,必須讓自己的變異數很大,簡單地說,必須隨時變換不同的面貌,對方才不會找出你的型式與平均值,像有次我和朋友在一家熱鬧餐廳見面曝光之後,就有人警告我,不能再去,因為,對方已經針對熱鬧餐廳布樁。

連絡暗號毎天不同
基於變異的原則,我儘量不在同一個地方出現,去年,我就陸續在台中、台南、東部等地出現,造成最大變異數。後來,也證實調查局在早期一直無法掌握我的行跡,直到7月26日,他們成立「七二六專案小組」,我的朋友告訴我,他的車子明顯被跟踪,要我小心,但我覺得沒關係,因為,我們有幾個安全閥,好比連絡的方式,出現的地點,有好幾個關;在做安全檢査,避免萬一一個失誤,就無法收拾。像我到台南,一次與十多人碰面,我只停留一小時就走,因為人多,事後很難避免會傳出去,不過調査局如果知道,也都是事後了。

那時候,我的呼叫器每天連絡的號碼都不同,它好像電腦,號碼會自動變化;跟我在一起的人也不一定,人數也不一定,這都是為符合變異的原則。大致分為兩種層次的人,因為有的人必須要兩方面都熟,他們既要為外面的人所認識,也要我們組織能信任。

有時候一個人、兩個人,或者三、五個人會合,一起去拜訪一個地方,必須要讓交通工具儘量不一樣,有的騎摩托車,有的開計程車,有的開卡車,陪的人除了核心的幾位外,到各地方也都儘量不一樣,有時候還有化妝。

我曾去找我母親與弟弟,但我們見面的方式也不固定,這是一回來就設定好的,我們設定每個月不同的日子,在不同地方相見,有見到就見到,沒見到就算了。為避開跟蹤的人,我與我太太則約在一間書局見面。

這段時間的大小瑣事,完全由許多熱心的黨工朋友幫忙處理,從找房子、交通工具到生活必需品,至少有兩段時間,是完全由男性的朋友煮飯給我吃,旁邊的朋友,比較固定,但有好幾組時常在更換。

情治人員各處站崗
有一位朋友,陪了我二十多天,他的心裡一直有些壓力,因為當時郝柏村對外放話,藏匿我的人至少要關一、兩年,這位家庭環境不錯的朋友,最害怕的就是坐牢,所以一直很擔心,後來,他就寫了一封信,影印一份留給家人,讓家人知道這一段時間,他在底在做什麽?

情治單位對我的追緝一直都沒放鬆,我記得過年那天夜晚,他們至少在3個地方派人盯哨,北部、中部我的故鄉,在半夜兩三點時,我的堂弟還碰到兩三位情治單位的人員,在我家前的廣場逗留,等我回來,前一天29日晚上,他們以為我會因為思鄉回家,也派了人去站崗。

還有南部,林宗正牧師的教會前面,我經過那邊,也看到許多便衣的情治人員,站在那裡監視,光是過年那天夜裡,就有這麽多。

為了確認一些被監視者與我的關係,調査局有時還故意放一些錯誤消息,像獨台會案發生時,其實我當時很安全,但調査局卻放出我被捕的消息,然後,就有許多人打電話向林秋滿(立委魏耀乾之妻)探聽消息,調査局就再一次確定我跟秋滿的往來。

算算我逃亡的日子,大概有400天,找過的人也很多,不過,和王幸男的見面,特別令我難忘。他是聯盟同志,喜歡打抱不平,他會炸謝東閔根本不需要別人教他,以他的個性,他自己就會做。雖然,我與他素昧平生,但為了表達對他的敬意,我特別去台南和他暢談了一夜,分享海外與獨盟的事情,當夜裡面只有我們兩人,外面有朋友在看著。

我們本來毫無私交,他被關時我還未出國,但彼此很有默契,在某方面,我代表聯盟回台的公開人,去向他致意。那一天我頭一次感到壓力,我很不希望因為我,讓這位坐了許多年牢的朋友,因為我再受牽連,那一天,是我逃亡一年多的時間裡,壓力最大的時刻。同樣的壓力,也出現在我會見許曹德這位政治犯前輩的時候。

被抓因為心不在焉
在見過王幸男的兩、三個月後,《自由時報》刊出王幸男涉嫌藏匿李應元的消息,情治單位就在凌晨去搜査王家,王幸男一再解釋自己沒有藏匿我,氣憤之餘,他索性整理行囊向調査局投案。這件事,也再度證明,調査局一直都只有「後」見之明,只能由事後的資訊再去査詢。

王幸男。(新新聞資料照)
李應元當年逃避政府追捕時,曾設法與王幸男(見圖)會面。(新新聞資料照)
等到郭倍宏闖闢失敗被捕,我已經隨時有被捕的心理準備,情治單位也變得比較急。他們不斷加強在各單位監視的行動,倍宏被抓的幾天之後,我和陪倍宏闖關的朋友見面,並寫一封信,託人幫給獄中的倍宏,告訴他我隨時準備進去牢裡陪他。

被捕的那天晚上,我本來還有兩個約會,一個是和謝長廷見面,討論九八大遊行在他指揮的那個大隊出現的事宜,另外,是和一個朋友討論文宣的事。

平常我出門,朋友都陪在旁邊,但不跟我坐在一起,因為,我們說好,一旦出事,他們不要過來,只要負責看,知道我安全就好。

事實上,我被捕的那個御書園,在兩、三個月前,我就已經去過一次,大家都認為不能再去,因為聽說已經被布線盯梢,所以說,那天會被抓,完全是自己心不在焉。

本來,我是不随便打電話的,因為我知道,有聲譜這種東西,我不願留下紀錄。即使,後來回台時間久了,偶爾打過三十秒或一分鐘,也都是在外縣市打的。那天,我在外縣巿打電話給鄒武鑑,他是獨盟的主要幹部,電話一定會被監聽,那時他正在協調9月4日盟員現身的事情,由於,當時我心情已經放鬆了,因此,在電話中跟他講了很久,差不多5分鐘,違背了我的原則。

被捕之後警鈴大作
大概是和朋友聊完天,心裹很舒暢,想去喝咖啡,先散步、然後我就到御書園去,那天,我在御書園坐的時間,也比往常要久,平時為符合變異原則,頂多一小時,但那天至少停了兩個半小時。後來調査局的人就慢慢地靠過來,我事後瞭解,樓下也早就布滿了情治人員,等到我被捕之後,所有的警鈴聲立刻大響。

或許,他們也知道我是針對制度、理念的抗爭,而非對人,因此,逮捕時除了兩三人比較凶一點,態度都還算客氣,他們抓我時第一層是3個人,一共有好幾層,他們把我脖子勒著,拿出通緝令,問我是不是李先生?我原先不承認,他們說我有一顆痣,我那時已經有坐牢的心理準備。因此,也沒有反抗,就承認了。現在回想起這段過程覺得有些荒謬,也覺得國民黨花那麽龐大的人力抓我,實在是毫無意義。

(本文刊登於1992年6月28日出版的277期《新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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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 2021-11-12

3 个评论

海外中国人都关起门过自己的好日子
>> 海外中国人都关起门过自己的好日子


你們感嘆海外中國人關起門來過自己的好日子
但台灣卻有人說這些好日子不過回來拼民主拼台獨的都是騙子.....

分享個笑話

當年什麼貢獻都沒有的柯文哲,說台獨人士都是騙子


兒孫全在國外!柯嗆:搞台獨的都是騙子
12:39 2019/11/20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191120002351-260407


不過他同年曾經跑去美國想蹭他口中的這些“騙子”被拒絕呢

FAPA會長:柯文哲毀約 拒絕接待柯文哲
2019/03/18 09:33
https://news.ltn.com.tw/news/politics/breakingnews/2730309


https://www.pttweb.cc/bbs/Gossiping/M.1574237004.A.874
Respect!

另外我得說,有些台灣人總是說,民主自由法治是前輩們犧牲而來的,中國要懂得集體反抗啊。以前我是這麼認為,但現在還是希望各位覺醒的中國人別太衝動,自己平安最重要。

台灣能民主化取決於幾個重大因素:

一、8964的發生:就是看過這麼慘烈的結果,台灣民眾有前車之鑑,知道不能退場,要召集更多人更多媒體輿論施壓政府。現在中國網路資訊被控制住,發點聲馬上就被壓下了。

二、領導人願意民主改革:台灣有李登輝先生,但中國現在的政治人物中,找不出另一個趙紫陽,有的只是無情的鎮壓。

三、美國施壓:台灣是能被美國施壓的,但現在中國「強」起來了,沒有其他國家有能力救援,連美國只會打打嘴砲,讓中國對新疆西藏香港好一點,但中國政府關起門來還是照打小孩。

所以就讓我們祈禱維尼加速師的功力,我是相信維尼能成功的,畢竟是跟馬英九握過手的,死亡之握的威力無人倖免。

個人淺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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