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寅恪 关于三纲与男女平等

全文见余英时《陈寅恪与儒学实践》
https://guoxue.ixidian. cn/index.php?m=content&c=index&a=show&catid=49&id=6386

“纲纪”既为抽象的理境,则其经验的内容自必随时代而变动。关于这一点,他在《序》中已言之甚显,所以我们决不能误解他是在维护谭嗣同所极力摧破的“三纲”旧说。恰恰相反,在摧破旧三纲方面,他和谭嗣同并无分歧。他在《论再生缘》中表彰才女陈端生,有以下的特笔:

    端生心中于吾国当日奉为金科玉律之君父夫三纲,皆欲借此等描写以摧破之也。端生此等自由及自尊即独立之思想.在当日及其后百余年间,俱足惊世骇俗,自为一般人所非议。......  抱如是之理想,生若彼之时代,其遭逢田厄,声名湮没,又何足异哉!又何足异哉!(《寒柳堂集》,页59-60)

    在《柳如是别传》中,他对男女平等的观念则有更激烈的表示。他引徐树丕《识小录》“再记钱事”条:

    柳姬者与郑生奸,其子杀之。钱与子书云:“柳非郑不活,杀郑是杀柳也。父非柳不活,杀柳是杀父也。汝此举是杀父耳。”

    又引林时对《荷牐丛谈》云:

    当谦益往北,柳氏与人通奸,子愤之,鸣官究惩。及归,怒骂其子,不容相见。谓国破家亡,士大夫尚不能全节,乃以不能守身责——女子耶?此言可谓平恕。

    最值得重视的是陈氏对钱谦益在这件事上的评论。他说:

    依活埋遒人(按:即徐树丕)所引,则深合希腊之逻辑。蒙叟精于内典,必通佛教因明之学,但于此不立圣言量,尤堪钦服。依明州野史茧翁(按:即林时对)所述,则一扫南宋以来贞节仅限于妇女一方面之谬说。自刘宋山阴公主后(按:指山阴公主欲广置面首事),无此合情合理之论。林氏乃极诋牧斋之人,然独许蒙叟此言为平恕,亦可见钱氏之论,实犁然有当子人心也。(下册,页869-8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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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 2022-09-15

3 个评论

感谢分享。本来还以为柳是维基上说的因为争产不堪自杀,难道是传说中被大义凛然的某官和情人一起活埋的侧室吗?后者我偶尔看书话看到,因为做得猝不及防,阴惨之极,印象深刻。美慧风流,不肯跟个糟老头蹉跎年华,总之没有好下场。陈也是士林一杰,欧洲没有白呆(白呆的太多了,族繁不及备载,从邓开始。)

哎,我还是回去看巴尔扎克吧。身为女性,在法国小说里呆着,舒服多了。
辱希了
人家希臘也有母通姦子殺母的,但是是經過全城公民組成的陪審團和只在雙方票數相等時才表態的女神的審判才定無罪,哪是你國的綁架學,什麼殺柳就殺父可以相提並論的?
你國至今都沒有像樣的陪審團
>>感谢分享。本来还以为柳是维基上说的因为争产不堪自杀,难道是传说中被大义凛然的某官和情人一起活埋的侧室...

参考
https://m.aisixiang.com/data/97991-2.html

匆匆翻了翻《柳如是别传》,还没有看出头绪,看起来和经济有关,
寅恪案:依郑氏近世中西日历表,康熙三年甲辰立春为正月初八日,若有差误亦不超过两三日。考牧斋卒于甲辰五月廿四日,其作此绝句时已距死期不远。河东君本居白茆港之红豆庄,正月初八日其在常熟城内钱氏旧宅者,或因与牧斋共度除夕,或由牧斋病势已剧,留住侍疾,不再返白茆港,皆未能确定。但据此两跋及诗句可以推知牧斋垂死时犹困于“文魔诗债”有如是者,殊为可叹。又观其与河东君情感笃挚,至死不变,恐牧斋逝世后若无遵王等之压迫,河东君亦有身殉之可能也。
……

寅恪案:牧斋卖文为活之事,前已于第伍章黄毓祺案节论及之。今观梨洲东漵澹岩关于牧斋垂死时之记载,益可知其家无余资贫病交迫之实况矣。至若牧斋致卢澹岩札,尤足见其晚年之穷困,非卖文不能维持生计及支付乙药之费。总之,此虽为牧斋家庭经济问题,但亦河东君致死主因,故不惮烦琐为之绕舌也。

…… 据康熙四年正月廿七日总督郞宪牌及同年同月廿九日理刑审语(据见河东君殉家难事实),知此案悬搁“五月有余”,及郞廷佐追问始草草了事,而所加罪者惟陆奎杨安等不足道之人及细微之款项,而钱曾等取去之六百金及勒索三千金逼死河东君一事则含糊不究,可知其中必有禹九之权势及遵王之“钱神又能使鬼通天”,(见家难事实归庄“致钱遵王书”,并可参同书李习之洊“致钱黍谷大宪咸亭御史书”及“贻钱御史第二书”。黍谷即朝鼎,事迹见上引常昭合志稿贰陸。咸亭即延宅,事迹见同书同卷。)故可以不了了之也。当日清廷地方汉奸豪霸之欺凌平民,即此一端可想见矣。
   复次,河东君缢死之所实在荣木楼,即旧日黄陶庵授读孙爱之处。(可参陆翼王辑黄陶庵先生集壹陸和陶诗“和饮酒二十首序”所云“辛巳杪冬客海虞荣木楼”及陈树德辑黄陶庵年谱崇祯十四年辛巳条所云“先生三十七岁,馆虞山”等语。)徐芳“柳夫人小传”等所谓“自取缕帛结项,死尚书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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