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FC-154】有关于高声望用户的处理以及权限
变更内容:
1 128声望以上 撤销永久观察/灰单用户的站务表决权
2 曾经吃过永久观察/灰单的用户 在解除永久状态后7天后恢复表决权
3 对于声望高于128以上的永久观察/灰单用户 封禁亦或是黑单不需要法庭 但在不召开法庭的情况下 其他管理拥有对禁封的一票否决权
变更理由:
永久灰单/观察的用户本身就是贵物了 对于类似用户的处理似乎不用过高的处理成本
在不召开法庭的情况下视为一票否决 即如果你认为该用户被封的处理过重 完全可以去解
这种情况下如果先前禁封的管理认为任有禁封的需要 应召开法庭
考虑到避嫌的原则 给予永久处罚的管理尽量不参与后续的封禁
其次 关于给予永久灰单/观察的处罚
管理可以自行 视情况去解除永久观察/灰单 毕竟多次进宫也没什么大问题
亦或是其他管理做出永久处罚时 如果你认为过重 也欢迎你去降低观察/灰单的时间
截至到04 09
----------------------------------
@一只鹿兒
@Nederland
@尼德兰
@某人临时小号
@王匪沪宁
@fb_china_today
@维尼爱喝歪嘴茅台
@願榮光重歸香港
@萨格尔王掀翻池塘
@华国锋
@李瑞环
@十字军征支大佐
@种花家人
@rowlandheights
@矢作萌夏
@天下无贼
@grantyang
@okamiyu
@Studebaker史刁碧嘉
@你是中国人
@打狗棒专打共党
@RobotRepublic
@AAPLTSLA
@白衣黑旗除共军
@Meltdown
@中华合众国
@矫枉必须过正
@大修
@屠支大佐毛遮洞
@zhengyi
@中国社会民主党
@佐助
@Onioner
@失敗的Man
@肉身翻墙才是王道
@exlifeisexlife
@卡卡里
@心理不稳定的韭菜
@NZRdlClr5
@flyfighter
@明日香
@spark808
@steptw
@Pullthetrigger
@毛澤東有性病
@谢玉阳
1 128声望以上 撤销永久观察/灰单用户的站务表决权
2 曾经吃过永久观察/灰单的用户 在解除永久状态后7天后恢复表决权
3 对于声望高于128以上的永久观察/灰单用户 封禁亦或是黑单不需要法庭 但在不召开法庭的情况下 其他管理拥有对禁封的一票否决权
变更理由:
永久灰单/观察的用户本身就是贵物了 对于类似用户的处理似乎不用过高的处理成本
在不召开法庭的情况下视为一票否决 即如果你认为该用户被封的处理过重 完全可以去解
这种情况下如果先前禁封的管理认为任有禁封的需要 应召开法庭
考虑到避嫌的原则 给予永久处罚的管理尽量不参与后续的封禁
其次 关于给予永久灰单/观察的处罚
管理可以自行 视情况去解除永久观察/灰单 毕竟多次进宫也没什么大问题
亦或是其他管理做出永久处罚时 如果你认为过重 也欢迎你去降低观察/灰单的时间
截至到04 09
----------------------------------
@一只鹿兒
@Nederland
@尼德兰
@某人临时小号
@王匪沪宁
@fb_china_today
@维尼爱喝歪嘴茅台
@願榮光重歸香港
@萨格尔王掀翻池塘
@华国锋
@李瑞环
@十字军征支大佐
@种花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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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矢作萌夏
@天下无贼
@grantyang
@okamiyu
@Studebaker史刁碧嘉
@你是中国人
@打狗棒专打共党
@RobotRepublic
@AAPLTSLA
@白衣黑旗除共军
@Meltdown
@中华合众国
@矫枉必须过正
@大修
@屠支大佐毛遮洞
@zhengyi
@中国社会民主党
@佐助
@Onioner
@失敗的Man
@肉身翻墙才是王道
@exlifeisexlife
@卡卡里
@心理不稳定的韭菜
@NZRdlClr5
@flyfighter
@明日香
@spark808
@steptw
@Pullthetrigger
@毛澤東有性病
@谢玉阳
41 个评论
我大体上同意,
补充:
3 对于声望高于128以上的永久观察/灰单用户 封禁亦或是黑单不需要法庭
我觉得需要加上三人或者五人的同意,避免个人独裁,提高门槛的同时,另外几位同意后再进行实施,避免武断
补充:
3 对于声望高于128以上的永久观察/灰单用户 封禁亦或是黑单不需要法庭
我觉得需要加上三人或者五人的同意,避免个人独裁,提高门槛的同时,另外几位同意后再进行实施,避免武断
我支持
大体同意。
同认为3 一票否决门槛太低。
应该是反对的人开法庭,而不是封禁的人开。
封禁的人开成本太高。
同认为3 一票否决门槛太低。
如果先前禁封的管理认为任有禁封的需要 应召开法庭
应该是反对的人开法庭,而不是封禁的人开。
永久灰单/观察的用户本身就是贵物了 对于类似用户的处理似乎不用过高的处理成本
封禁的人开成本太高。
>>上面也说了 视为一票否决即你在封的时候也应该考虑一下其他管理的一票否决
即你在封的时候也应该考虑一下其他管理的一票否决
我自己当然不会这样,但是我担忧别人这么干。所以就应该在系统上,这个动作开始的时候就有所制约,而不是law into the book后再去推翻,因为这个推翻的过程可能就很漫长
>>大体同意。同认为3 一票否决门槛太低。应该是反对的人开法庭而不是封禁的人开。
主要是简化对于某些疯狗的处理成本
假如从1到10计算 天下无贼的处理成本是5 那么该RFC的动议针对的就是3以下的处理成本
>>
永久灰单/观察的用户本身就是贵物了 对于类似用户的处理似乎不用过高的处理成本
这条决议就是为了不用对再进宫的用户开法庭处置
但如果取消的那么容易,给封禁的人还要再开法庭
那就一点没有降低成本不如一开始就开。
>>这条决议就是为了不用对再进宫的用户开法庭处置但如果取消的那么容易,给封禁的人还要再开法庭那就一点没有...
我更担忧权力的滥用和失去平衡,
毕竟这个例子开了再去限制已经许可的权力就有些困难,这样造成用户流失我觉得是不好的
同意
>>这条决议就是为了不用对再进宫的用户开法庭处置但如果取消的那么容易,给封禁的人还要再开法庭那就一点没有...
至少我觉得大多数管理在处理疯狗的时候不会去捞的 请注意是疯狗
天下无贼至少不是疯狗
不过当某天天下无贼被禁而没有人去捞他 至少那位做出禁封的管理做出了类似的判断
比如如果我老人家某天去禁他 那就说明他真的该死了 也不会有人去捞他了
我从来没有感觉自己是管理员,也不会行使管理员的权力。
我无条件服从管理层的安排。
我无条件服从管理层的安排。
>>至少我觉得大多数管理在处理疯狗的时候不会去捞的 请注意是疯狗天下无贼至少不是疯狗不过当某天天下无贼被...
其实我当时是有心去捞,但是我怕被骂(已经够多的人骂我了)
当然了,这边还有为被骂得更多.....
同意!
有法可依,照章办事,没毛病!
有法可依,照章办事,没毛病!
>>我觉得直接用白名单对付权力滥用还是主观了一些,如果用制度制约的方式更合理有效(虽然会带来效率低下的问...
你说的对,但执行比较困难,品葱不是政府机构有足够的公务员来记住执行这些规则。现在的声望128 管理员成员也非常的不稳定,有些人也许明天开始就不登陆了都是有可能的。大家都是业余建政,规矩过于复杂就会带来执行上的困难。
除非品葱雇佣一批职业的管理员。
>>这次就不是“你们”了,而是轮到我来说“你们”。
无所谓了 如果你想通过此项RFC来直接禁封天下无贼 我觉得是没什么可能的
至少我会直接去捞他 就凭他上次反诈捐我就会去捞他
除非他也变成疯狗
还是那句话 就是当你认为禁封某人不会有人反对的情况下你可以直接去封
只是降低这个程度的处理成本
至于天下无贼 如果到了某天我都认为要去直接禁封他的地步 那大概是没有人会去捞他的
>>我说的是,当你去直接封禁时,还会有人来捞他,先生。
上楼所述 从1到10的禁封成本 越往10越有争议为不该封
假如天下无贼是5
那么该动议针对的是3以下
至少我认为3以下被封没人去捞的
如果有人捞了 那么大概就是你的判断有误
如果哪天天下无贼也变成了3以下 那你直接去封他估计也没人反对
>>上楼所述 从1到10的禁封成本 越往10越有争议为不该封假如天下无贼是5那么该动议针对的是3以下至少...
但是因为这条规定让3 以上几乎 变成了不死之身可以无限复活。
既然是已经二进宫多少都有不小的劣迹,这条规则让那些极端恶劣的处理成本下降的同时让其余的处理成本增加。
至少有多次无效捞人的惩罚吧,不然五毛专门搞一个不五毛发言的守规矩的捞人号怎么办。
>>但是因为这条规定让3 以上几乎 变成了不死之身可以无限复活。既然是已经二进宫多少都有不小的劣迹,这条...
能有捞人权利的狗管理就那么几个 这里指的是禁封权利
而且也得说 捞人的时候 至少我会去看看有没有被捞的资格
如过去吃过多次黑单 永久观察/灰单 那我也不会去捞
佛了 没人出来投票
>>我才意識到要不你在正文最後一句加一個,請用upvote/downvote投票一下,避免誤解或者意外忽...
downvote在品葱上一般是宣示敌对的方法,而且会给用户造成实际的损失,比如声望下降和变成不友善用户。
另外,既然这是个立法贴,本来就是应该投票的,这是进来看的人的基本常识。
同意。
@admin
一星期到 这RFC算是通过了吗
一星期到 这RFC算是通过了吗
@某人临时小号
这RFC算是通过了吗
这RFC算是通过了吗
>>@某人临时小号这RFC算是通过了吗
私信結果表示沒什麼問題
談及法庭的規定是在習慣法(最末段投訴須知)https://pincong.rocks/article/8694,是否以增添「可参与投票管理员资格详细请见(连结)」,然後連結連治本帖即可?即改為
用户若对管理结果不服,可注册新账号进行申诉,若没有发主帖权限,可至水区置顶的小号投诉集中贴回帖投诉。简单申诉无法解决可提交品葱法庭审理,申诉期间参与第一次封禁的管理员不可再封禁,可参与投票管理员资格详细请见(连结)。
若無異議則我將增添至該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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