示威者的所有行爲都是符合公義的嗎?
@努力學習振興中華 在《目的公義,達到的手段或做法未必公義,那是否就可以在示威遊行中做出暴力行径?》 中對香港抗爭者的目的和手段的正當性之間的關係提出疑問,問題提得真誠,我想這應該也是很多人都有的困惑,遂嘗試寫下我的思考。
1、關於「罷工」。我們先來釐清事實:這幾日的黎明、破曉、晨曦、曙光行動並不是罷工,而是透過癱瘓交通來增加政府管治成本的抗爭手段。8日早晨周梓樂同學的死令抗爭者覺得一定要有行動來回應,當時就有一些抗爭者再次提出罷工。但實際上真正有效的罷工需要長時間準備:建立廣泛的工會保障罷工者權利,設立罷工基金讓罷工者可以滿足基本生活所需這些都是最基礎的。在十月一日曾子健同學被槍擊後就已經有不少人開始做罷工的組織和動員,只是因多數行業原本沒有工會,而現有的也多是親政府的建制派掌控,所以從零開始組建工會需要頗長時間,但若沒有工會保障就貿然罷工會因很多人擔心「秋後算賬」而不敢參與,最後又成爲只具象徵意義卻不會對政府有實質影響的所謂「罷工」。所以職工盟和三罷聯合陣線並沒有號召各工會參與11月11日的「三罷」,大家都還繼續努力在各行業進行工會的組織和動員,希望能儘快發起一次具規模的真正罷工。但是如我前文所講,抗爭者現在就需要有行動來回應周同學的死,當多數前線抗爭者明白現在尚不是罷工時機時,一些行動者決定用癱瘓交通的方式讓市民「被罷工」,於是有了連續四日的行動。
香港貧富分化嚴重,確實有一些人手停口停,對他們來說這樣的「被罷工」的確會造成實際困擾。只是我們要思考的是究竟是誰讓一班示威者去到要用癱瘓一個城市的交通這樣的方式來反抗。這幾日的行動多在各間大學發生,這是一班受過良好教育有獨立思考力的年輕人,他們對現實政治的憤怒強烈到他們甘願冒生命危險去反抗,這顯然不是他們的問題,而是現實政治出了嚴重的問題。
2、關於「目的」與「手段」。目的本身是正當的當然無法justify達至目的的手段,但我們無法籠統論述所有的暴力行爲都是不正當的,要一單一單具體分析。目前的香港是一個立法偏頗、行政腐敗、司法被嚴重干擾的社會,所有在正常社會下正當的抗爭手段都不再起作用,這時一定程度上暴力的反抗就是正當的。舉例來說,當示威者被藍絲打後報警,警方不會拘捕打人者,反而拘捕受害者,一次、兩次之後自然就不會有人報警,這時再發生藍絲打人的事,示威者還擊就是正當的。就是說在原本正常社會起作用的對不公義行爲的懲罰系統——司法制度已失效,這種時候大家回到一種原始的公義——你打我,我打回去,甚至打到你沒有還擊能力,這是符合公義的。需留意的是這裡有一個比例原則,比如我們顯然不能因一個人偷了一袋薯條就判處他死刑,也不該因爲藍絲推撞就淋液燒人。
只是我想指出的是這些不合比例的暴力行爲背後的必然。大概不用我在這裡歷數這五個多月來警方的暴行和政府的無恥,大家已經看到足夠多了。有多少人不清不楚地死去,多少人遭受會影響一生的身體和心理上的嚴重創傷,又有多少人要在獄中渡過最該無憂無慮的青春。每一天抗爭者們都在承受越來越沈重的代價。與此同時,政府和警方每天大言不慚地講謊話,公然扭曲事實,並採取設立反蒙面法、不斷增加警方權力、攻打大學校園等激進手段一次次刺激抗爭者。在政府一方不僅不採取任何措施緩和局勢反而一步步壓逼下,示威者行爲越趨暴力是必然而然的,這時就很難再從道德和倫理層面去判斷示威者的行爲。就像壓力爐,若一直不斷加壓它必然爆炸,我們不能因爲壓力爐爆炸就指責它質量不好,而是要看它是在什麼情形下爆炸的。我當然不是爲示威者的所有行爲開脫,只是我們確實無法在一個執法者不受任何規範約束,可以爲所欲爲沒有後果的社會系統中,卻要求示威者一直遵循倫理和道德規範,這根本是不現實的。況且示威者需爲自己的行爲付上代價,但導致這些行爲發生的那些政客和警察們卻每月安享高薪厚俸,不用付上丁點責任。
這場抗爭頗複雜,對其中任何一個細節的理解都要放入整個脈絡,不僅僅是這五個多月的抗爭脈絡,也包括雨傘運動後這五年CCP對香港的打壓,甚至整個97後CCP治港策略的整體脈絡。若脫離脈絡來單獨評價抗爭者某一些行爲是否正當是有失公平的。
簡而言之,這種時候做道德判斷頗爲艱難,我們須深入到脈絡中去分析,不可以僅憑直覺和對道德、公義的狹隘理解。
(P.S. 發現一些人只是看了標題就留言,根本沒有讀文章。這種僅宣示立場無論述無回應文中觀點的留言不是有效的公共討論,對我們理解和分析這個議題亦不會有幫助。)
1、關於「罷工」。我們先來釐清事實:這幾日的黎明、破曉、晨曦、曙光行動並不是罷工,而是透過癱瘓交通來增加政府管治成本的抗爭手段。8日早晨周梓樂同學的死令抗爭者覺得一定要有行動來回應,當時就有一些抗爭者再次提出罷工。但實際上真正有效的罷工需要長時間準備:建立廣泛的工會保障罷工者權利,設立罷工基金讓罷工者可以滿足基本生活所需這些都是最基礎的。在十月一日曾子健同學被槍擊後就已經有不少人開始做罷工的組織和動員,只是因多數行業原本沒有工會,而現有的也多是親政府的建制派掌控,所以從零開始組建工會需要頗長時間,但若沒有工會保障就貿然罷工會因很多人擔心「秋後算賬」而不敢參與,最後又成爲只具象徵意義卻不會對政府有實質影響的所謂「罷工」。所以職工盟和三罷聯合陣線並沒有號召各工會參與11月11日的「三罷」,大家都還繼續努力在各行業進行工會的組織和動員,希望能儘快發起一次具規模的真正罷工。但是如我前文所講,抗爭者現在就需要有行動來回應周同學的死,當多數前線抗爭者明白現在尚不是罷工時機時,一些行動者決定用癱瘓交通的方式讓市民「被罷工」,於是有了連續四日的行動。
香港貧富分化嚴重,確實有一些人手停口停,對他們來說這樣的「被罷工」的確會造成實際困擾。只是我們要思考的是究竟是誰讓一班示威者去到要用癱瘓一個城市的交通這樣的方式來反抗。這幾日的行動多在各間大學發生,這是一班受過良好教育有獨立思考力的年輕人,他們對現實政治的憤怒強烈到他們甘願冒生命危險去反抗,這顯然不是他們的問題,而是現實政治出了嚴重的問題。
2、關於「目的」與「手段」。目的本身是正當的當然無法justify達至目的的手段,但我們無法籠統論述所有的暴力行爲都是不正當的,要一單一單具體分析。目前的香港是一個立法偏頗、行政腐敗、司法被嚴重干擾的社會,所有在正常社會下正當的抗爭手段都不再起作用,這時一定程度上暴力的反抗就是正當的。舉例來說,當示威者被藍絲打後報警,警方不會拘捕打人者,反而拘捕受害者,一次、兩次之後自然就不會有人報警,這時再發生藍絲打人的事,示威者還擊就是正當的。就是說在原本正常社會起作用的對不公義行爲的懲罰系統——司法制度已失效,這種時候大家回到一種原始的公義——你打我,我打回去,甚至打到你沒有還擊能力,這是符合公義的。需留意的是這裡有一個比例原則,比如我們顯然不能因一個人偷了一袋薯條就判處他死刑,也不該因爲藍絲推撞就淋液燒人。
只是我想指出的是這些不合比例的暴力行爲背後的必然。大概不用我在這裡歷數這五個多月來警方的暴行和政府的無恥,大家已經看到足夠多了。有多少人不清不楚地死去,多少人遭受會影響一生的身體和心理上的嚴重創傷,又有多少人要在獄中渡過最該無憂無慮的青春。每一天抗爭者們都在承受越來越沈重的代價。與此同時,政府和警方每天大言不慚地講謊話,公然扭曲事實,並採取設立反蒙面法、不斷增加警方權力、攻打大學校園等激進手段一次次刺激抗爭者。在政府一方不僅不採取任何措施緩和局勢反而一步步壓逼下,示威者行爲越趨暴力是必然而然的,這時就很難再從道德和倫理層面去判斷示威者的行爲。就像壓力爐,若一直不斷加壓它必然爆炸,我們不能因爲壓力爐爆炸就指責它質量不好,而是要看它是在什麼情形下爆炸的。我當然不是爲示威者的所有行爲開脫,只是我們確實無法在一個執法者不受任何規範約束,可以爲所欲爲沒有後果的社會系統中,卻要求示威者一直遵循倫理和道德規範,這根本是不現實的。況且示威者需爲自己的行爲付上代價,但導致這些行爲發生的那些政客和警察們卻每月安享高薪厚俸,不用付上丁點責任。
這場抗爭頗複雜,對其中任何一個細節的理解都要放入整個脈絡,不僅僅是這五個多月的抗爭脈絡,也包括雨傘運動後這五年CCP對香港的打壓,甚至整個97後CCP治港策略的整體脈絡。若脫離脈絡來單獨評價抗爭者某一些行爲是否正當是有失公平的。
簡而言之,這種時候做道德判斷頗爲艱難,我們須深入到脈絡中去分析,不可以僅憑直覺和對道德、公義的狹隘理解。
(P.S. 發現一些人只是看了標題就留言,根本沒有讀文章。這種僅宣示立場無論述無回應文中觀點的留言不是有效的公共討論,對我們理解和分析這個議題亦不會有幫助。)
31 个评论
谢谢你的回答!
同感谢,看完之后豁然开朗。
推這篇
雙方都要注意一下比例原則的部分
不過政府方大概是拿去餵狗了吧
雙方都要注意一下比例原則的部分
不過政府方大概是拿去餵狗了吧
美国人轰炸德累斯顿和东京是公义的吗?
看看集中营里的冤魂,我说是。
勇武派的抗争是公义的吗?
看着死在警察手上的冤魂,我说是。
看看集中营里的冤魂,我说是。
勇武派的抗争是公义的吗?
看着死在警察手上的冤魂,我说是。
青年才俊,分析得很深刻啊,,,
比起警察,政府的所作所为,示威者只是诉求上需要个说法,所以这些都是合理的,目前也还没有出现抢警察配枪的事件。
这个问题很复杂,很难得出让人满意的答案。
说到这个问题,就不得不谈到另一个很难有共识的问题:为了多数人的利益,应不应该强行牺牲少数人的利益?只有先回答了这个问题,上面的问题才能得到答案。
这两个问题实际上是一个问题,因为示威者在示威/罢工的过程中,必然会损害一些无辜群众的利益,如果有人认为示威者的行为是符合公义的,那么他一定认为为了多数人(示威者)的利益,牺牲少数人(无辜群众)的利益是合理的。
我觉得吧,不管是基于什么理由,都不应该用强行牺牲一部分人利益的方式来改善另一部分人的利益,第一,如果这么做了,冲突一定是愈演愈烈,因为那些被牺牲利益的人,肯定不会甘心无端的被牺牲,一定会拼命反抗,就好像那些被堵路干扰的司机一定会去排除路障,而不是躲得远远的。第二,所谓的多数人和少数人,并不是亘久不变的,这次你是多数人,下次你可能是少数人,这次你是少数人,下次可能会变成多数人,谁能保证自己一定永远站在多数人的阵营里面呢?这次你选择牺牲别人,下次有人选择牺牲你,怎么办?
我看一些美剧里面探讨过这个问题,一般给出的答案是,如果真的是要选择牺牲一部分人的利益,最起码要征得他们的同意或者谅解,只有在这种情况下,才是符合公义的。
说到这个问题,就不得不谈到另一个很难有共识的问题:为了多数人的利益,应不应该强行牺牲少数人的利益?只有先回答了这个问题,上面的问题才能得到答案。
这两个问题实际上是一个问题,因为示威者在示威/罢工的过程中,必然会损害一些无辜群众的利益,如果有人认为示威者的行为是符合公义的,那么他一定认为为了多数人(示威者)的利益,牺牲少数人(无辜群众)的利益是合理的。
我觉得吧,不管是基于什么理由,都不应该用强行牺牲一部分人利益的方式来改善另一部分人的利益,第一,如果这么做了,冲突一定是愈演愈烈,因为那些被牺牲利益的人,肯定不会甘心无端的被牺牲,一定会拼命反抗,就好像那些被堵路干扰的司机一定会去排除路障,而不是躲得远远的。第二,所谓的多数人和少数人,并不是亘久不变的,这次你是多数人,下次你可能是少数人,这次你是少数人,下次可能会变成多数人,谁能保证自己一定永远站在多数人的阵营里面呢?这次你选择牺牲别人,下次有人选择牺牲你,怎么办?
我看一些美剧里面探讨过这个问题,一般给出的答案是,如果真的是要选择牺牲一部分人的利益,最起码要征得他们的同意或者谅解,只有在这种情况下,才是符合公义的。
主要是警察公然伪装示威者这个太TM卑鄙了,要伪装一个黑衣人何其简单,当中发生一些过激行为或不人道的都令人想会不会是插赃嫁祸,太头痛了。
存在者09
🤬不友善用户
這場抗爭頗複雜,對其中任何一個細節的理解都要放入整個脈絡,……
细节是很容易伪造的,《伪装者》里面有一句话,“很多事就是这样,你越想看清它,就会靠得越近,但当你靠得太近,你的视野就会变得狭窄,就越容易被迷惑,被欺骗。”
面对极权,不要跟我讲公义。
https://zh.m.wikipedia.org/zh-hk/%E7%A4%BE%E6%9C%83%E6%AD%A3%E7%BE%A9
》此正義觀之所以重要是因為只有在被認為是正義的社會系統下,社會合作、政治正當性、政權合法性及政治效忠才能有真正基礎。
待重新定下社會契約才談公義吧
連公也沒有,何談義?
》此正義觀之所以重要是因為只有在被認為是正義的社會系統下,社會合作、政治正當性、政權合法性及政治效忠才能有真正基礎。
待重新定下社會契約才談公義吧
連公也沒有,何談義?
和盟军轰炸柏林一样是一种更高公义的体现
公義不公義是看你在怎樣的語境下去定義,如果你在和平穩定公正的社會下去界定,當然是不公義的。但問題就在這了,當你回憶起黑人平權運動時,你想到的是什麼?終極和理非馬丁路德金?我有個夢想?真實的歷史是,黑人們的暴力程度遠超港人,但是後人不會特意銘記這一點,因為他們在那個社會語境下是公義的,至少是後人不會指責的。
如今香港是個討論公義的環境嗎?梁天琪說,如果你的敵人不擇手段,而你這邊還要顧左顧有,這就實在自縛手腳。
如今香港是個討論公義的環境嗎?梁天琪說,如果你的敵人不擇手段,而你這邊還要顧左顧有,這就實在自縛手腳。
私了和暴力当然不是公义,大家都很清楚。但说好的兄弟爬山,不割席,是抗争者之间的公义。
留意到你之前的一些文章和評論,這時仍選擇留在香港的陸生真是很難得,希望這篇回應對你理解這次的抗爭有少少幫助。
客氣了,對理解議題有幫助就好
對這個政府我真是覺得再多的粗口都不夠用。林鄭和一衆司局長民望全部負數,然後她居然敢說示威者是「人民的敵人」......前幾日向示威者「示威」,拒絕停課,不「落入圈套」,最終還是要停,於是這兩日她就又躲起來......一個人是得剛愎自用、輕重不分到什麼程度才能像這位特首一樣。
也不可以這麼簡化問題,如我在文中所說需要將具體問題放入脈絡中分析
你說的這種deliberative democracy(審議式民主)的確比多數決更公平、更合理,但我們也要意識到在激烈的社會運動進行當中,很難有與不同立場的人認真討論的空間。我在文中提到,因爲周同學的死示威者覺得一定要有行動回應,這時你讓示威者同所有市民商討癱瘓交通是否可行顯然是不現實的。我認同deliberative democracy,但也必須承認要踐行它需要一些條件。
是,但也無法把示威者所有的過激行爲都入警察的數,有一些的確是示威者做的,所以就還是要case by case地具體分析。
嗯,但細節同樣是重要的,若要真正的分析就要在進入細節的同時梳理清楚脈絡
你可以不講,但這不意味著別人不在乎。香港的抗爭者從人數來說依然是和理非爲主體,大家雖然有「不分化 不割席」的共識,但若這部分人不理解勇武派的行爲邏輯,長期下去雖然大家嘴上不講但就會越來越少人參與直接的行動。
公義在任何情況下都是重要的,亦都是需要討論的。暴力不等於不公義,我在文中寫得很清楚,而你所謂的「語境」就是我在文中反覆強調的脈絡。
不可以簡單地說暴力和私了就不公義,理由我在文中解釋過,亦不可以用「不割席 不分化」取代一切理論和行動的認真討論
这位同学写得很好,文章本身水平很高。我在你这样年纪的时候写不了这么思路清晰,逻辑严密的文章,自叹不如。
我的基本立场是,双方的暴力行为都令人遗憾。但要明白造成目前局面的始作俑者,是港府和中共一意孤行,闭目塞听;宣扬仇恨,破坏法制;颠倒黑白,区别对待,企图用强硬手段解决问题。局势的一再升温,中共难辞其咎。事实证明,现在的中共和六四时期的中共相比,从未有任何进步。
从这个前提来看,我们更应当谴责政府一方。维护公义,本是政府的责任,正因为政府和警察已经无法实行维护公义的职能,才会让香港的局势糜烂至此。
我的基本立场是,双方的暴力行为都令人遗憾。但要明白造成目前局面的始作俑者,是港府和中共一意孤行,闭目塞听;宣扬仇恨,破坏法制;颠倒黑白,区别对待,企图用强硬手段解决问题。局势的一再升温,中共难辞其咎。事实证明,现在的中共和六四时期的中共相比,从未有任何进步。
从这个前提来看,我们更应当谴责政府一方。维护公义,本是政府的责任,正因为政府和警察已经无法实行维护公义的职能,才会让香港的局势糜烂至此。
哈,我不是學生呀。
完全同意你的觀點,這五個多月以來示威者每一次的武力升級都是政府和作爲CCP打手的香港警察直接刺激的結果。在剛剛過去的這星期,示威者原本就因爲周梓樂同學的死無比憤怒,而警察的「開香檳慶祝」和林鄭從北京回來後態度更爲強硬無疑是火上澆油,加上星期一交警用實彈槍擊路過學生和駕電單車撞市民,同時又連續兩天各種武器放題攻擊大學校園,這些因素導致連續五日的不合作行動,令城市大半交通癱瘓。我們不能因交通癱瘓帶來不便就譴責示威者,而是要認識到示威者堵路的源頭——無人性的警察、無恥的政府以及在幕後操縱的CCP.
我寫這篇文的緣由是隨著示威者武力升級,不少人越來越難以接受,大家不會割席,但很難再說服自己同激進示威者同行。其實從西方傳媒近期的報導也可看出,大半都是譴責雙方暴力,已經不像之前那樣完全站在示威者一方了。民主制度下的西方傳媒和讀者無法完全理解威權體制下香港人的絕望,而沒有時刻關注這場抗爭和沒有社會運動理論和實踐的人也不大能理解激進示威者的邏輯,所以我希望盡自己所能略做解釋。
完全同意你的觀點,這五個多月以來示威者每一次的武力升級都是政府和作爲CCP打手的香港警察直接刺激的結果。在剛剛過去的這星期,示威者原本就因爲周梓樂同學的死無比憤怒,而警察的「開香檳慶祝」和林鄭從北京回來後態度更爲強硬無疑是火上澆油,加上星期一交警用實彈槍擊路過學生和駕電單車撞市民,同時又連續兩天各種武器放題攻擊大學校園,這些因素導致連續五日的不合作行動,令城市大半交通癱瘓。我們不能因交通癱瘓帶來不便就譴責示威者,而是要認識到示威者堵路的源頭——無人性的警察、無恥的政府以及在幕後操縱的CCP.
我寫這篇文的緣由是隨著示威者武力升級,不少人越來越難以接受,大家不會割席,但很難再說服自己同激進示威者同行。其實從西方傳媒近期的報導也可看出,大半都是譴責雙方暴力,已經不像之前那樣完全站在示威者一方了。民主制度下的西方傳媒和讀者無法完全理解威權體制下香港人的絕望,而沒有時刻關注這場抗爭和沒有社會運動理論和實踐的人也不大能理解激進示威者的邏輯,所以我希望盡自己所能略做解釋。
不知今日老解執石仔你怎麼看呢?這次清RB,下次……
我的理解其實就是CCP宣示力量和主導,警告香港人和全世界駐軍可以隨時出來「止暴制亂」。那些說是落popo面的想太多了,我從未覺得CCP失去對popo的控制,根本不需落popo面;至於泛民聲明中說讓市民習慣解放軍公開活動也多少有點一廂情願,CCP根本不在乎市民是否習慣。
跟和境外势力勾结并且搞暗杀起家的共匪相比,真的很公义了
好文章,把我心里所想的都写出来了,我个人是绝对不会因为小部分示威者不理智的过激行为就跟这场运动割席的,他们已经很了不起了,我不能要求他们每一个人都是道德100分的圣人,也不能要求他们时时刻刻都保持完全的理性,这对他们不公平。
是的,運動無大台加上政府拒不回應市民訴求,一部分示威者越趨激進是必然的。不過從示威者的方面來說,若爲了運動健康發展,也的確有必要建立一些基本規範,比如不傷害無辜平民,武力的恰當比例原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