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应该想办法遏制司法权一家独大的局面。

美国本身是共和政治 ,或者 说是民主政治 ,就是权利来源于民众选票,民众通过民意来决定法律 应该是什么样的,政策应该是什么样的,国家方向应该是什么样的。即使选错了,四年后,也可以自己进行自我纠错 。

但是美国有一个问题就是司法权,也就是最高院的大法官,不是民众选票选出来的,而是总统提名 ,参议院投票通过决定 的。

本质上,这个大法官类似一个议案的地位,都 是代议结果。按理应该享有同样的地位。议案这次可以能过,过几年换届了,就有可能推翻 。比如禁酒令,过几年就推翻了。但是大法官不是,投票通过后,这是终身的,民众无法后悔。

大法官终身制这是非常可怕的。 因为美国是判例法国家。

首先宪法,不可能写的面面俱到。面临实际问题时,很多时候 ,宪法明确规范的内容无法涵盖面临的问题,或者宪法写的很模糊,各方有各方的理解 。

这时怎么办? 那就是大法官进行司法解释 ,用大法官对宪法的理解来解释宪法。问题是大法官解释 就是对的吗?并不是啊,很多时候 大法官内部也有很大的争议。少数派的解释 难道没有道理吗? 有啊。只是因为现在民主党或者 共和党塞的大法官多,于是这一方成了优势。比如这次是保守派的大法官多于是4:3 ,如果现在是进步派法官多,可能结果就逆转了。

太儿戏了吧。宪法的解释哪派人多哪派就是对的。
你要说这是民主政治 ,人多说的算。问题是大法官是终身的啊,影响 几十年啊,民主政治 有选出几十年的议员,和几十年的总统吗?
然后从三权分立角度,立法权归国会,司法解释+判例法=立法权。也就是说司法权抢下立法权,然后司法立法权合一,压制行政权。

所以说大法官终身制+大法官司法解释 +判例法=反民主,反三权分立。

你要说,立法权可以修宪啊,不给大法凭空造法的空间啊。问题是修宪要求的门槛 太高,一般无法修。要求2/3国会通过,38州通过。所以说模糊的法律基本无法去通过立法权来明确。无法修宪,只能任由让大法官们凭空造法。

所以说美国三权分立,实质是司法权一家独大,集立法与司法于一身。

1973罗素韦德案,当时宪法里没有明确说堕胎权利受到保护 ,只说隐私权受到保护 ,隐私权有 生育 婚姻 性行为,避孕等。但是当时是大法官就凭空把堕胎这个权利给加进去了,说这是属于隐私权。

明明宪法没有写,你自己加上去的,这算法律 吗? 算,因为判例法。所以说当时的大法官就是凭空造法了。

2022年,保守派法官多数了,于是把这个案子给推翻了。说是宪法没有保护 堕胎权,所以美国做为一个国家,不应该去保护 这个权利。具体 怎么办,你们各州自己决定 。

堕胎权受不受保护 ,这个本身属于国会,立法权的权力,变成了大法官的权力了。他说啥 就是啥 ,然后全联邦的法院都得按他们的说法来。

想改?那就得等到这些大法官退休或者老死,而且同时碰巧执政的是对立的政党,这时塞进来几个大法官,使最高法院里法官派系力量发生逆转,再来一个翻案。

司法权太大了集立法与司法于一身,不过好在还有行政权,没有被司法权完全控制。只有行政权,还能抵抗一下司法独裁。比如总统的自由裁量权,优先执行权等。

所以说在司法权与行政权发生争斗时,做为看客,应该支持一下行政权,毕竟与立法司法集一身的司法权相比,行政权处于弱势。如果再不支持行政权,那美国就三权合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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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 2025-07-31

34 个评论

那是不可能变的。

建议楼主读读《论美国的民主》,作者 Alexis de Tocqueville,你会发现自己的「感觉」早有人近两个世纪前便感觉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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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如果你没有兴趣读书,那么咱早就在品葱引用过的一位大法官(Samuel Alito)的句话可以参考:如果自由的火焰在美国的男男女女的心中熄灭,那么没有任何人可以做任何事去改变那一点。(包括大法官在内)

反过来说,只要那火焰仍在,「从任何地方对美国下手」都会遭到致命的反击,就像现在的奥巴马、佩洛西们,还有他们的狐朋狗党们正要面对的命运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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仅看你这一帖的语无伦次与脱离现实这两点而言,咱对你是否能理解得了上述,乃至上述提到的书,没有任何信心。
>> 那是不可能变的。建议楼主读读《论美国的民主》,作者 Alexis de Tocqueville...


你引用所谓经典,然后证明我的观点,然后说我语无伦次。

你的逻辑非常混乱。

第一,经典中的观点与我一致,无论我有没有读过他的书。不是说明我的观点有一定的正确性?

第二,无关我读没读过他们的书。如果我在完全没有读过他们的书的情况下,自己思考出如此深度的东西,你是应该膜拜 ,还是嘲讽? 如果我在读过他们的书后写的这些东西,用你的逻辑是不是应该称赞我博学?

第三,你你说我语无伦次,脱离实际 ,那你引经据典的观点,不是也脱离实际,语无伦次?然后你还推荐别人看这些书,是不是你脑子有病?
>> 你引用所谓经典,然后证明我的观点,然后说我语无伦次。你的逻辑非常混乱。第一,经典中的观点与我一...


没错,你完全正确:地球就是为了你而存在的。

请务必长久保持这样的信心,不管是现实意义还是娱乐价值都能拉满。
>> 没错,你完全正确:地球就是为了你而存在的。请务必长久保持这样的信心,不管是现实意义还是娱乐价值...


没错你,宇宙为你而生。快乐的生活下去吧。
>> 没错你,宇宙为你而生。快乐的生活下去吧。


所以才叫你维持自信啊:这么快开始抬人贬己了?

不过还好,你完全(靠自己)意识不到自己的「现实需给我让道」的思维表达模式,或者说「依旧有完满的自信」,起码「能踩死任何嗡嗡嗡的蜜蜂」呢。
你在说什么啊。司法权只有在起诉的时候才有用。举例就是川普明天推出个中国法案,把所有绿卡、护照的中国人甚至去过中国的人一起驱逐,只要没人起诉大法官就只能干瞪眼。

法官终身制不是共产党的终身制,你要看谁不顺眼完全可以进行弹劾,国会装死就征集民意签名或者直接启动公投,强制启动弹劾程序。顺带警告这些装死的议员还想不想干了。


如果把行政权凌驾于司法权,你是不是想说普通法体系不适合美国,需要抵制西方宪政体制的错误思维。

然后川普就任共和党总书记,美国总统,三军军委总指挥。美国人民要深刻领悟确立川普同志为美国核心的决定性意义,做到maga自信,保持白人至上的意识,坚决维护川普同志的核心地位。
這個時候,就得搬出我大學時期憲法教授的名言了:「這位同學,你書讀得太少,我很難用你能理解的方式回答你的問題」。

關於行政權 v.s.司法權,我可以很肯定、很負責任的告訴你,所有獨裁、shithole 國家,司法權都是為行政權服務,這些國家應該是你心中的伊甸園。
>> 所以才叫你维持自信啊:这么快开始抬人贬己了?不过还好,你完全(靠自己)意识不到自己的「现实需给...

你先抬我的,你以为阴阳怪气,别人就不会?

你这种人,就是
第一步,用别人早说过了。来嘲讽别人没看过书。

有没有别人说过,与观点本身正确与错误有关系吗? 一个真正的思想家,是要自己从0开始建构一套理论的,而不是顺着别人的思路,去思考。如果与别人相同,那就是英雄所见略同,如果不同,再去思考自己对他人观点究竟谁是对的。

先思考 ,再去对比印证,与先学习用别人的思路来思考 这是两种不同的路径。你这种人是不会懂的。你也就是一个“硬盘”而已。

第二步:然后再堆叠负面嘲讽的词汇

反正第一步的羞辱,建立了心理优势(当然是你自以为的),然后再在这个基础上,往对方身上扔各种相干,不相干的负面词汇。然后一通情绪输出,妄图打倒方。

第三步,如果别人能过精准拆解你这套手法。
然后再使用反讽手段,吹捧对方。仿佛是别人不讲道理,不讲逻辑。

但是这是没用的,全篇几个回复下来,你除了嘲讽,和情绪输出,完全没有一点点其它的东西。
>> 這個時候,就得搬出我大學時期教授憲法教授的名言了:「這位同學,你書讀得太少,我很難用你能理解的...


自己说不出所以然,然后就说,不是我说不过你,是因为你听不懂。甩出这么一句话,宣布自己胜利。这就是阿Q。

同样,我也可以说,你这种只读书,不思考的人,根本理解不了我的观点,我的思考。我已经写得很清楚了,如果你不认同,那就是说明你是低等智慧生物。我没办法让你理解。但是我不会用,因为用这招就证明自己输了。
>> 自己说不出所以然,然后就说,不是我说不过你,是因为你听不懂。甩出这么一句话,宣布自己胜利。这就...

我完全同意你這一段的敘述,誰是阿Q誰是弱智,非常清楚明瞭!
关于这点 刘仲敬说过。

法律体现的是传统,尤其是英美法系这一堆判例法 体现的历史几百年来的路径积分。 也就是死人(或者叫先祖)投票。

是现今这代人的智慧大,还是祖先无数辈遗传的通过历史筛选的智慧大?
>> 我全同意你這一段的敘述,誰是阿Q誰是弱智,非常清楚明瞭!


所以说你本质是小粉红的思维,墙内有人(不是反贼),提出一些意见,小粉红马上就认为你是在攻击社会主义制度,你是要颜色 革命。

我在说司法独裁的问题的时候,你马上想到是什么?獨裁、shithole国家,为行政权服务,这就是心理上的敏感。

很简单,如果现在没有这些国家存在,你可能就不会种过激反应。和小粉红一样,如果全球都是苏式国家,你在提一些建议的问题,他们不会说,你是要颜色 革命。

说好听点,这叫敏感,说难听就是护主情结。
>> 关于这点 刘仲敬说过。法律体现的是传统,尤其是英美法系这一堆判例法 体现的历史几百年来的路径积...

所以说了,中国几千年来的皇权,也是积累出来的路戏积分,也就是死人或者叫先祖投票。所以中国人要走自己特色的各种路线,拒绝改动,拒绝西方文明,对不对?
所以说大法官终身制+判例法二合一与奴隶制一样也是美国人的先祖投票出来的,不能改。
美国三权分立里面法院是最弱的一环 高院曾经不止一次被行政和国会威胁要pack the court 而且高院的裁决行政不执行也有很多先例了
楼主你真的什么都不懂 还是少说几句吧
>> 所以说了,中国几千年来的皇权,也是积累出来的路戏积分,也就是死人或者叫先祖投票。所以中国人要走...


这叫路径依赖 现在看的确历史越悠久路径依赖性越强 中国所谓的中国特色很多都和路径依赖有关
>> 美国三权分立里面法院是最弱的一环 高院曾经不止一次被行政和国会威胁要pack the cour...

最弱的一环? 那是因为因为行政权在不停的抗争,而且在一两百年内持续抗争司法权,且民众没有大量站在司法权一边。
而现在不同,在行政权抗衡司法权时,舆论却站在了本就强大的立法司法权一边。

pack the court本身就是,由于司法权独大,行政和立法权只能填人来使结果有利于自己。这就是相当于渗透,并试图控制 。如果司法弱,那我还试图渗透控制做什么?

当年,确实有这个说法,司法权没财政权,没军队,是最弱的。但是有一个问题,两个人,一个手无寸铁的中年男人, 一个有枪的老人。 谁弱?当然是手无寸铁的男人,但是如果老人不用枪呢,或者无法用枪呢?谁弱,中年男人。

所以说看书要用脑,不要用背的。
你啥都不懂,还是闭嘴吧
>> 所以说了,中国几千年来的皇权,也是积累出来的路戏积分,也就是死人或者叫先祖投票。所以中国人要走...


对啊, 就是这个道理啊。 要不怎么说诸夏才能摆脱秦制阿,就是回滚2000年,把这2000年的各种历史,民族记忆 以及演化出来的生存策略 全部清空的意思阿。 这很明显是不现实的吗

类似科学研究一样,每一代人都往自然规律(law)贡献一点东西。 但是最基础的一些东西,科学的基础,比如逻辑自洽,比如实验实证 是不能推翻的。 你一旦推翻了,整个科学大厦就崩塌了。
>> 对啊, 就是这个道理啊。 要不怎么说诸夏才能摆脱秦制阿,就是回滚2000年,把这2000年的各...

你又转进了,前面你在说先祖投票的正确性与合理性。我用中国先祖投票来否定正确性与合理性。你看看你这里回复的啥。

大法官终身证,可不是实验实证这种基础的东西,其它民主国家也不是大法官终身制,一样运行良有好。
>> 你又转进了,前面你在说先祖投票的正确性与合理性。我用中国先祖投票来否定正确性与合理性。你看看你...


先祖投票 当然是合理的

中国几千年来原地打转 不就是先祖投票的体现吗。

大法官终身制,这一个东西,怎么来的,速本根源 我不懂,因为我不是法学家。 但我相信 你也不是法学家。
你可以列出一千点 大法官终身制的坏处。 同样也有人 列出一千点 大法官终身制的好处。

我举实验例证作为科学大厦的根基,就是说明一个道理。 没人是先知万能的,大家都是通过先人遗产 一步步添砖加瓦。 牛逼如牛顿也说过,他是站在巨人的肩膀 才取得成就。

这个巨人是什么意思? 就是牛顿之前那几千年来的各代杰出人物的共同贡献的知识根基。

同样 美国的政体系统,也不是某一个牛逼人就能单独决定的,都是无数代牛逼人共同缔造的。
最高法院权力过大不是权力分立结构本身导致的(不是说他完全没有问题),而是美国从内战以来权力过于集中到中央了以至于各州根本没有立法多样性的余地,以至于一个共和国邦联变成了事实上的民主大帝国。而你说的把堕胎问题下放给各州的判决恰恰是近年来少有的对中央权力扩张的宝贵反动,这样的判决越多越能恢复各州和中央权力的平衡
>> 最弱的一环? 那是因为因为行政权在不停的抗争,而且在一两百年内持续抗争司法权,且民众没有大量站...


小罗斯福执政时代是美国少见的行政高度集权的时代 pack the court历史上一直被认为是负面动摇三权分立根基的事件 事实上小罗斯福白宫的提案也被国会打回去了 你这么膜拜小罗斯福的确说明了你的认知成色
>> 先祖投票 当然是合理的中国几千年来原地打转 不就是先祖投票的体现吗。大法官终身制,这一个东西,...


第一,什么叫合理?
我不知道你说合理的,是指啥?
比如存在即合理,有的人认为是存在就是正确的,合乎天理。有的人理由是存在就一定有一套使他存在的逻辑,至于这种存在是正确的(符合道义),还是不正确的,不是合理二字所指的内容。

不过看你的合理二字,应该指的是正确。问题就像上面所说的,这种理解是错的,否则存在强奸,抢劫也是正确的了。

第二,中国几千年原地打转就是先祖投票的体现,对啊,这正是我最先使用来反驳你,先人智慧更强大,今人智慧不如无数代先辈的总和智慧。

第三,大法官终身制好坏问题,所以要讨论。

第四,你类比错误,实验实证,是科学的最底层,最基础的东西。而大法官终身制不是。他不是底层的东西。什么叫底层? 无论哪个派别的,哪个国家的科学家,他都要实验实证,没有说,我这个科学流派,不需要的。 但是大法官终身制可不是这样,大量发达民主国家,都不是终身制。所以说你用一个底层的东西来类比大法官终身制,这是错的。

第五,你也知道 先人遗产一步步添砖加瓦,否定旧的错误的东西,比如力与运动的关系,牛顿否定了前人的。 而各国否定了美国的大法官终身制,而是任期制。为什么美国自己不能否定呢?

第六,你说美国的体制,无数牛浅咖这人共同缔造。问题是你知道缔造过程中,缔造成现在的样子,是怎么缔造的?不就是不断修改,增删一些规则 吗?为什么大法官终身制不能改?
>> 最高法院权力过大不是权力分立结构本身导致的(不是说他完全没有问题),而是美国从内战以来权力过于...


这次是有利于共和党,或者说真正自由理念的。但是如果制度设计不变,下一次呢? 是不是又要改成”全国禁止阻止堕胎“?

所以说不能因为这一次,有利于己方,或者说这一次答案正确,就认为制度设计本身没问题。

这就是我与你们的思维不同之处,你们认为,结果 有利于自己,或者说自己认同的正确,那就没问题,啥也不说,岁月静好。而我看到的是为什么有利于自己。看到了未来的风险。

举个例子吧,如果在国内,你被抓去了,理由就是发表一些反对封城的言论,于是你亲朋找到公民系统的领导的关系,一句话给你放出来了。你看到是,结果很好啊,于是你说这是言论自由的胜利。但是是这样吗?不是,只是这一次巧了,你有关系而已。就像这一次巧了,保守派大法官多。但是这种领导控制执法的行为,并不会每一次都给你带来正义,公平的结果 。
>> 第一,什么叫合理? 我不知道你说合理的,是指啥?比如存在即合理,有的人认为是存在就是正确的,合...


我说的合理 是指 reasonable 。不是你说的 正确 那个意思。在人类社会 角度,没什么东西能称得上是正确。

唯一能用正确这个词的,是自然及其科学角度得出的分析。 因为 逻辑自洽,和 实验验证 才是保证正确的 根本基石。

我没说 大法官终身制 是类似实验验证的概念。 我只是说 法律及其制度 是一块块添砖加瓦 慢慢建起来的。同样 自然科学 也是类似建立起来的。 法律及其制度里面有没有类似实验验证的基石? 我想是有的,但我不是法学家。我不懂。

再次,正因为 我敬畏法学。所以 我从不 妄加论述,因为这很民科。
>> 我说的合理 是指 reasonable 。不是你说的 正确 那个意思。在人类社会 角度,没什么...


你可能不承认,但是我看你的回复,我得到的是你的回复指向的是:


敬畏法学,所以普通人不应该谈法学,否则 就是民科。然后看似在说自己,其实是在指他人。

我想用例子反驳你,当年美国制度设计的时候,有很多人参与。 其中有一部分的确是法学家,但是更多的人,是其它领域的专业人士,商人,政治家,军人,哲学家等等,对法学可以说就是普通 人的水平。
但是是他们共同设计了美国的制度。
啥意思?就是是懂法的人+不懂法的人,一起设计了美国制度。再换一句话说,就是法学家与民科,一起设计了美国制度。

为什么美国的制度相对是很优秀,就是因为有很多民科与法学家思相碰撞和辩论,才有了灿烂的火花。

所以说你要反对非法家家讨论法学,那你先应该反对美国制度本身,因为它就是民科建立的。
>> 你可能不承认,但是我看你的回复,我得到的是你的回复指向的是:敬畏法学,所以普通人不应该谈法学,...


第一 我不想针对民科这个话题说太多。 因为法学很深奥,我不懂。 所以面对法律民科,我也没什么有力的反驳。

第二 美国建国不是一瞬间的事情。 这个说起来话就长了,各个美国建国时期的法律其实都是从殖民地时期的法律继承而来。殖民地时期的法律 是从大英本土继承而来。

第三 要说美国建国针对法律有什么突出的贡献。就是美国宪法吧。 针对美国宪法当时有很多争论。 我想最广为人知的争论,就是联邦党人 和 非联邦党人之间的论战了。这个论战里面任何一个话题 都可以作为博士生的课题。所以我也不想多说,因为我不懂。
>> 第一,什么叫合理? 我不知道你说合理的,是指啥?比如存在即合理,有的人认为是存在就是正确的,合...


你进步主义入心入脑了 美国上一次大规模改体制就是把参议员从州议会推举改为全州选举 这在你看来肯定是进步的 但是违背了当年参院对标贵族上院的构想 美国是共和体制 讲究的是制衡 民选的众院和精英推举的参院才是最佳平衡 而不是两个都由民粹选举而来 理解了这点你应该可以理解高院的总统提名和终身制的设立 不是所有的职位都由选举而来才是最佳体制 美国三权分立的体制参考了君主体制贵族议政体制和民主体制 再说一百遍美国不是民主体制不是民主体制不是民主体制
>> 小罗斯福执政时代是美国少见的行政高度集权的时代 pack the court历史上一直被认为是...


你的思维层次很低,充满了敌我意识,简单的二极管思维。你的逻辑性极差:分不清什么是价值判断,什么是制度操作层面上的判断,你是完全混在一起去理解。这种思维不适合一些场合发言。

第一,我认同行政权抗衡司法权及操作手段,并不代表我认同他们自身所持的价值本身。当然,以你的理解力,可能无法理解这两者有什么区别。

第二,抗衡司法权的有很多,著名的有杰克逊,林肯,罗斯福,艾森豪威尔,川普,他们虽然都是抗衡司法权。非著名的有很多,比如最近的还有奥马巴,拜登这些近代的,为啥你一提就是说我膜拜小罗斯福 呢?

第三,pack the court 为啥又是小罗斯福 呢? 亚当斯的午夜法官,算不算另一种pack the court?杰斐逊取消亚当斯新增法院,算不算?然后林肯 把9人变为10人,是不是?
美国最初只有6名大法官,建国二百多年,大法官人数一直在变,无论变多,或者变少都是各任总统在pack the court,试图填充法院。

第四,你说我膜拜 罗斯福 ,搞笑,我对他的思想,搞社会主义,国家控制经济 ,我是最反对的,但是他实现自己思想的手段,并没有问题,这是历代总统一直在做的。只是9~15有些极端了而已。手段是没有问题的,和其它总统一样。因为这是总统抗衡司法权的一贯且有效手段。
>> 你进步主义入心入脑了 美国上一次大规模改体制就是把参议员从州议会推举改为全州选举 这在你看来肯...

先学会断句,再来打字好吗/
你是嫌司法权力过大限制你家川包子做皇帝了吗?滚回你们支那去!
>> 这次是有利于共和党,或者说真正自由理念的。但是如果制度设计不变,下一次呢? 是不是又要改成”全...


我明白你说什么,但是你按这个思路是怎么得出一个【我要站在行政权这边】的结论的?我作为无政府主义者在政府不能解体的前提下我只能在州权和中央政府扩权之间选州权
>> 那是不可能变的。建议楼主读读《论美国的民主》,作者 Alexis de Tocqueville...

這一類神奇又自嗚得意的5000年文化腦筋又出來表演了!

為什麼他不去看一看1787年美國制憲會議中,眾多美國政府結構方案的討論和一系列的妥協更正?

更不說除了美國,幾乎所有普通法和案例法的國家的最高大法官都是終身制

否則他根本不可能會說出"司法权一家独大的局面"<-------這種連美國政府結構的基礎常識都沒有的阿Q

永遠都用自己常識有問題的認知去一本正經的胡說八道,然後又惡意地詮釋已知事實!

最後基本就是壞鬼書生的典型過程,永遠都是給出更糟糕的方案和選擇!

他們的腦袋極限就是洪秀全!
>> 那是不可能变的。建议楼主读读《论美国的民主》,作者 Alexis de Tocqueville...


其實樓主這一類似乎不太明白最高院的大法官的本質是什麼!

答案非常簡單,但他們沒有可能會接受

答:教會中的長老

這也難怪民小,民運一類人喜歡奥巴马一類人,永遠敵視美國傳統文化和結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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