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通过禁食狗肉法案:以食用目的宰杀将被判刑,设3年缓冲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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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来支言支语断章取义抬杠了是吧,葱不适合你,去给共党当差比较好,他们喜欢这个,以后可以给你准备一根路...
全文我在后面一条回复写了,你为什么不看呢?你要是看不到重新复制粘贴给你看。依照你那逻辑,全世界大部分民主国家都没有立法禁止吃狗肉,那他们都是独裁国家了。
全文如下:
一帮子人看到韩国立法就开始说什么文明国家共识,吃狗肉是独裁国家标配我就想笑。
"美国国会众议院周三通过一项法案,防止为食用猫肉狗肉而屠杀猫狗。虽然大多数美国人喜爱猫狗,为获取肉而屠杀猫狗的行为在美国的44个州仍是合法的。"援引自美国之音(2018年9月14日)
我还不要说其实多数民主国家根本就没有立法禁止吃狗肉了。其中还有很多是国民基本上不吃狗肉的国家。比如说日本,他们国民基本都不吃狗肉,但是日本也没有立一个法来禁止吃狗肉,把你关进监狱。
这个行为可以看出广大品葱用户压根还没有基本的民主素养,只要是不合自己的意见,就可以把什么野蛮独裁之类的帽子给对方扣上了。
我不吃狗肉,但是我坚定捍卫人吃狗肉的权利。因为哪怕是美国所立的这项法律,你违反也只是罚款,而且美洲原住民部落那些有风俗的地区和人除外。但是在韩国直接进监狱了。可以说这项法律是极其不合理的。他照顾了多数人的情感却忽略了少数人的权利,而一个健康的民主社会里最重要的不是能否维护多数人的意见,而在于能否尊重少数人的权利。
依我看,这项法律违反了大韩民国宪法第十条,全体国民具有人的尊严和价值,拥有追求幸福的权利。国家承认并有义务保障国民的基本人权不受侵犯。
对于一部分国民来说他们的幸福就是吃狗肉,而禁止吃狗肉剥夺了他们追求幸福的权利,所以这项法律应该是违宪的。
我再加一句,你喜欢狗就禁止别人吃狗肉这个逻辑和习近平不喜欢别人说他坏话所以禁止别人说他坏话是一个逻辑。特别是搞吃狗入刑这种东西,就是在剥夺人的权利。立这种法律属于是共产党的逻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