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中国设计一套分权,联省制度

  • 从目前来看,君主立宪应该是最适合人类的制度。最老牌的资本主义国家,比如英,荷,瑞,西都是君主立宪。美国因为其地理环境的加成极大,所以有其特殊原因。作为反面典型,法国直到现在,还有浓重的暴民专政残留。
  • 那么对制度论者来说,大陆就缺一套制度了。那么假定大清立宪成功,给大清设计一套君主立宪制度,具体如下:

  1. 国家元首为皇帝,政府首脑为总理。
  2. 总理由全国选举产生,一届任期5年,最多连任一届。
  3. 总理选举,选民必须符合:男性,年满30,职业经验不小于10年,收入不得低于所在县人均收入,条件缺一不可。有配偶者计1.1票,有配偶且有一孩者记1.4票,每多一孩加0.3,每人最多记2票,即家庭成员有一人加0.1票,每多一人加0.3,2票封顶。选民资格的获得还必须通过诸如逻辑学,宪法等基础考试。
  4. 总理选举,被选举人必须符合:男性,年满50,职业经验不小于30年。非单身。
  5. 总理同时兼任参议院院长。参议员条件,由全国各省议会推举产生。参议员换届5年一届,但参议员不受连任限制,但总理每届保留10%参议员名额权利。参议员总人数暂定500。
  6. 皇帝兼任众议院院长,皇帝年龄未满30岁前,职权由总理兼任。众议员由全国各县议会推举产生。皇帝保留每届5%的名额选择权。
  7. 重大事项,诸如修改宪法,宣战,建交等,由参议院提出提案,交众议院投票通过。如果两院意见不一,交由大法官裁定。
  8. 大法官为全国最高裁定机构,对两院决议有最终否决权。对中央政府和省政府意见不一时,大法官拥有最终裁定权。同时对总理和皇帝拥有弹劾权。
  9. 大法官人数为5人。大法官为终身制,享受国家终生俸禄。大法官由全国普选产生,选民资格类似于总理选民,但条件更为严苛。在总理普选基础上增加必须年满40,收入至少为常住县人均收入2倍。有本科及以上学历者逐级加分,有国家认证职业资格者,逐级加分,有国家认定重大贡献者,逐级加分,有服役背景者逐级加分,有重大发明或重大奖项者逐级加分。加分上不封顶。加分即加大单人选票权重。大法官被推选人硬性资格,男性,年龄不得小于60,职业经验不得小于40年,法律相关从业经验不得小于30年。大法官享有终身豁免权。
  10. 大法官附属机构为大法官顾问团,由大法官择专业人员组成,诸如经济,外交,军事,历史,教育,基建等。顾问团仅负责为大法官提供咨询,不直接做出决议。
  11. 皇帝为国家象征,除大法官外所有人面见皇帝本人必须鞠躬。皇帝画像,国旗需悬挂于各法团。非特殊原因,不得污损皇帝像。
  12. 皇帝若严重违宪,则由大法官做出裁定是否废黜,废黜后由大法官从皇族中择贤长任之。根据皇帝违宪的轻重,由大法官做出不同的处罚。
  13. 皇帝唯一的实权就是众议院5%的名额。
  14. 除宪法外,各省自行制定法律。各省也设两院,取消府一级,只保留省县两级行政,县设县议会。
  15. 有人问为何限定男性,人类社会已经给出了太多教训。政治权利的限定绝不是工作,教育,物质条件的限定。且男性选民,有家有口加分,已经做出了保障。看看最近泰国30多岁的女总理,军国大事形同儿戏,让30多岁的女生去理解复杂的国际政治,国家政治势力平衡,这不是开玩笑吗?



终上,总理领导参议院,看似拥有行政和立法权,权力最大。但又被联省制约,地方没违宪,就不能强制推行。
而参议院的决议,又可以被众议院否决,但却可以再提交大法官裁决,既有了制约,又兼顾了效率。
也就是国家最终的裁定权,中央和地方,地方和地方的矛盾,总理皇帝的罢免均取决于5人团大法官,而大法官又只有裁定权,不能直接发起任何提案,这样一套制衡体系下来,哪怕是大陆都能给治好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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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 2024-08-18

31 个评论

>>为什么限定男性?你一下就暴露了自己的支性。

政治正确是政治的死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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