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布斯,卢梭,与社会契约论

【台湾大学和耶鲁大学的通识课《西方政治哲学概论》都把霍布斯放在极其重要的位置。人因为“自然状态”的极度不安全而与“政府”形成一种“社会契约”关系。而后洛克进一步提出,如果政府不遵守契约{暴政),人民可以推翻之,美国《独立宣言》几乎把洛克的原话抄进去】


最近在一个关于霍布斯的帖子里,“自由与革命”朋友要我“多读书”(起因是我粗粗看了一下他的发言记录好象对霍布斯和卢梭有点混淆)。

自由与革命义正辞严,斩钉截铁,我诚惶诚恐以为我记错了,去查了一下台湾大学和耶鲁大学《西方政治哲学概论》课关于霍布斯的部分。我记忆中,两个学校的这门课但是把霍布斯当作【社会契约论】的发明者。霍布斯的另外一个假设是“自然状态”(无政府状态)下,每个人的生命安全都命悬一线,每个人都可以杀其他人,也可能被其他人杀掉。因此“自由人”让渡一部分自由给政府,政府保障基本的生命财产安全。【社会契约】

我翻了一下耶鲁大学该课程霍布斯部分的讲义,我没有记错,耶鲁大学的课程阅读材料根本没有卢梭。

我搜索(简体)中文“卢梭”,结果搜出马克思对卢梭的评价,并且很多时候把卢梭当作是“社会契约”的发明人。【共产杂种对法国“左倾”思想家有天然的偏好,另外一个是萨特】。

我又搜了霍布斯,维基百科:

【托马斯·霍布斯(英语:Thomas Hobbes,1588年4月5日—1679年12月4日),是英国的政治哲学家[1][2],现代自由主义政治哲学体系的奠基者。

……。他提出“自然状态”和国家起源说,认为国家是人们为了遵守“自然法”而订立契约所形成的,

……

当君主可以履行该契约所约定的保证人民安全的职责时,人民应该对君主完全忠诚。他于1651年所出版的《利维坦》一书,为之后所有的西方政治哲学发展奠定根基。霍布斯的思想对其后的孟德斯鸠和让-雅克·卢梭有深刻影响,但同时,他的社会契约论与绝对君主制相较又有其独特性。】

而卢梭维基百科{中文有很值得怀疑的“共产”痕迹)

【Jean-Jacques Rousseau (UK: /ˈruːsoʊ/, US: /ruːˈsoʊ/;[1][2] French: [ʒɑ̃ʒak ʁuso]; 28 June 1712 – 2 July 1778)】

一对比,卢梭晚了100多年出生,显然是霍布斯首先提出“自然状态”以及社会契约。但是如果不细心的话,在简体中文环境下,很容易把卢梭与霍布斯当作同时代的人,并且卢梭与社会契约的关系更密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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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 2025-07-04

27 个评论

>> 你提出一个替代“社会契约”的概念,把独立宣言里那一段话换掉?看看你比杰斐逊富兰克林亚当斯有更好...

好啊。可以换,虽然我文采不行,但是我思想行啊,我把我的思想告诉AI,让他帮我润色一下就好。

我们认为,以下真理不证自明:人之为人,天赋自由。自由不是由国家赋予,而是生而拥有,不可剥夺。

国家并非人民授权之产物,而是暴力征服之后,用合法性包装的历史延续。所谓“政府正当权力源自被统治者之同意”,不过是强者写下的神话,用以让弱者自甘顺从。

人民并未自由选择他们所属的政体,也无从拒绝与国家之间的“契约”;他们的“同意”,既未征求,也无记录;他们的“主权”,不过是统治阶级以集体之名实施的管控。

然而,我们仍坚持:当任何政府压迫人民自由,窒息个体意志,垄断生存空间,而又声称这就是“契约精神”时——人民有权揭露其伪善,质疑其正当性,并在可能之时拒绝服从、寻求新秩序。

真正的正当性,来自人民对其所处秩序的持续同意与可选择的退出权;凡以铁血锁链维系的统治,皆为奴役之变体,不应被神圣化,不应被颂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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