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布斯,卢梭,与社会契约论
【台湾大学和耶鲁大学的通识课《西方政治哲学概论》都把霍布斯放在极其重要的位置。人因为“自然状态”的极度不安全而与“政府”形成一种“社会契约”关系。而后洛克进一步提出,如果政府不遵守契约{暴政),人民可以推翻之,美国《独立宣言》几乎把洛克的原话抄进去】
最近在一个关于霍布斯的帖子里,“自由与革命”朋友要我“多读书”(起因是我粗粗看了一下他的发言记录好象对霍布斯和卢梭有点混淆)。
自由与革命义正辞严,斩钉截铁,我诚惶诚恐以为我记错了,去查了一下台湾大学和耶鲁大学《西方政治哲学概论》课关于霍布斯的部分。我记忆中,两个学校的这门课但是把霍布斯当作【社会契约论】的发明者。霍布斯的另外一个假设是“自然状态”(无政府状态)下,每个人的生命安全都命悬一线,每个人都可以杀其他人,也可能被其他人杀掉。因此“自由人”让渡一部分自由给政府,政府保障基本的生命财产安全。【社会契约】
我翻了一下耶鲁大学该课程霍布斯部分的讲义,我没有记错,耶鲁大学的课程阅读材料根本没有卢梭。
我搜索(简体)中文“卢梭”,结果搜出马克思对卢梭的评价,并且很多时候把卢梭当作是“社会契约”的发明人。【共产杂种对法国“左倾”思想家有天然的偏好,另外一个是萨特】。
我又搜了霍布斯,维基百科:
【托马斯·霍布斯(英语:Thomas Hobbes,1588年4月5日—1679年12月4日),是英国的政治哲学家[1][2],现代自由主义政治哲学体系的奠基者。
……。他提出“自然状态”和国家起源说,认为国家是人们为了遵守“自然法”而订立契约所形成的,
……
当君主可以履行该契约所约定的保证人民安全的职责时,人民应该对君主完全忠诚。他于1651年所出版的《利维坦》一书,为之后所有的西方政治哲学发展奠定根基。霍布斯的思想对其后的孟德斯鸠和让-雅克·卢梭有深刻影响,但同时,他的社会契约论与绝对君主制相较又有其独特性。】
而卢梭维基百科{中文有很值得怀疑的“共产”痕迹)
【Jean-Jacques Rousseau (UK: /ˈruːsoʊ/, US: /ruːˈsoʊ/;[1][2] French: [ʒɑ̃ʒak ʁuso]; 28 June 1712 – 2 July 1778)】
一对比,卢梭晚了100多年出生,显然是霍布斯首先提出“自然状态”以及社会契约。但是如果不细心的话,在简体中文环境下,很容易把卢梭与霍布斯当作同时代的人,并且卢梭与社会契约的关系更密切。
最近在一个关于霍布斯的帖子里,“自由与革命”朋友要我“多读书”(起因是我粗粗看了一下他的发言记录好象对霍布斯和卢梭有点混淆)。
自由与革命义正辞严,斩钉截铁,我诚惶诚恐以为我记错了,去查了一下台湾大学和耶鲁大学《西方政治哲学概论》课关于霍布斯的部分。我记忆中,两个学校的这门课但是把霍布斯当作【社会契约论】的发明者。霍布斯的另外一个假设是“自然状态”(无政府状态)下,每个人的生命安全都命悬一线,每个人都可以杀其他人,也可能被其他人杀掉。因此“自由人”让渡一部分自由给政府,政府保障基本的生命财产安全。【社会契约】
我翻了一下耶鲁大学该课程霍布斯部分的讲义,我没有记错,耶鲁大学的课程阅读材料根本没有卢梭。
我搜索(简体)中文“卢梭”,结果搜出马克思对卢梭的评价,并且很多时候把卢梭当作是“社会契约”的发明人。【共产杂种对法国“左倾”思想家有天然的偏好,另外一个是萨特】。
我又搜了霍布斯,维基百科:
【托马斯·霍布斯(英语:Thomas Hobbes,1588年4月5日—1679年12月4日),是英国的政治哲学家[1][2],现代自由主义政治哲学体系的奠基者。
……。他提出“自然状态”和国家起源说,认为国家是人们为了遵守“自然法”而订立契约所形成的,
……
当君主可以履行该契约所约定的保证人民安全的职责时,人民应该对君主完全忠诚。他于1651年所出版的《利维坦》一书,为之后所有的西方政治哲学发展奠定根基。霍布斯的思想对其后的孟德斯鸠和让-雅克·卢梭有深刻影响,但同时,他的社会契约论与绝对君主制相较又有其独特性。】
而卢梭维基百科{中文有很值得怀疑的“共产”痕迹)
【Jean-Jacques Rousseau (UK: /ˈruːsoʊ/, US: /ruːˈsoʊ/;[1][2] French: [ʒɑ̃ʒak ʁuso]; 28 June 1712 – 2 July 1778)】
一对比,卢梭晚了100多年出生,显然是霍布斯首先提出“自然状态”以及社会契约。但是如果不细心的话,在简体中文环境下,很容易把卢梭与霍布斯当作同时代的人,并且卢梭与社会契约的关系更密切。
27 个评论
敢不敢读哈耶克
敢不敢读亨廷顿
敢不敢读旧制度与那啥
敢不敢读《圣经》
你是党员,那你作恶是艾希曼似的,身份作恶
但你是非党员,你作恶就是文化基因
贵妃和贵人的交集就是文化邪恶
敢不敢读亨廷顿
敢不敢读旧制度与那啥
敢不敢读《圣经》
你是党员,那你作恶是艾希曼似的,身份作恶
但你是非党员,你作恶就是文化基因
贵妃和贵人的交集就是文化邪恶
你敢不敢读读 托马斯所谓二
人家是黑人 居然也懂这些东西
敢不敢读杨小凯
敢不敢读读林语堂
人家是黑人 居然也懂这些东西
敢不敢读杨小凯
敢不敢读读林语堂
>> 敢不敢读哈耶克敢不敢读亨廷顿敢不敢读旧制度与那啥敢不敢读《圣经》你是党员,那你作恶是艾希曼似的...
你这是不是“劣根性”?写进教科书的哲学家和著作也要分个三六九等?
不是每个时代有每个时代的诉求,每个时代的人有每个时代的使命?
霍布斯的时代与洛克与杰斐逊不同,更不同于共产杂种猖獗的二十世纪,有什么好比的?
你读过哈耶克,怎么没有看见你用哈耶克批评共产杂种?
>> 怎么不能三六九等左派作品,本来很多就是反道德的
霍布斯洛克杰斐逊是左派?
要么让您多读书,您都不知道《社会契约论》(Du contrat social ou Principes du droit politique)是本书的名字吗(笑)?
稍微有点政治常识的都知道,霍布斯本人是反民主理论家,霍布斯认为自然状态是“人人对人人的战争”,人类天性自私,为了生存会互相攻击。这种状态下没有正义、没有法律,生活“孤独、贫困、肮脏、野蛮且短暂”。所以人们需要把权利让渡给一个“主权者”,这个主权者享有绝对的权力,人民让渡自身权利以换取秩序和安全。一旦契约成立,必须绝对服从。国家就像一个巨型生物一样,由主权者的头脑所掌控。
“按约建立国家之后,每一个臣民便都是按约建立的主权者一切行为与裁断的授权者,所以就可以得出一个推论说:主权者所做的任何事情对任何臣民都不可能构成侵害,而臣民中任何人也没有理由控告他不义,因为一个人根据另一个人的授权做出任何事情时,在这一桩事情上不可能对授权者构成侵害。”
——《利维坦》
而卢梭认为人在自然状态下的是自由、平等、善良的,是进入文明时代后,人类堕落产生了不平等。因此为了实现人的自由权利,人们将权利交给“公意”所代表的集体意志,建立一个基于民主和共同利益的政治共同体。国家的主权属于全体公民,一旦政府违背公益意所达成的社会契约,人民可以而且应该随时推翻政府。
任何一个支持民主的反共人士都不可能去支持霍布斯的绝对主权说,要是按霍布斯的理解,主权者天然享有一切权力,人民应该对主权者绝对服从,那按照这个理论,共产党的江山理应千秋万代了(笑)
具有讽刺意味的是,虽然霍布斯本意是为了绝对君主国辩护,但因为他提出的社会契约认为政府是因为人民基于对混乱的自由状态的恐惧而制定的,人民放弃部分个人权力以授予君主 / 国家机器治理社会的最高权力,指出了统治者的权力来自人民的赋予,因此在本质上颠覆了当时“君权神授”(Divine rights of kings)和中世纪封建时代“统治者的政治权力源自于神灵的赋予及统治者的美德”的观念,因此反而被认为是现在自由主义理论的一个重要来源。
强烈建议某些人读书不要只看封面,学了个左派右派,就帖标签没完没了,完全不去看作者的实质内容。
简单来说,霍布斯基于为绝对君主国辩护的需求提出了社会契约的理论,卢梭对于霍布斯社会契约的权力的来源提出反驳,认为“社会契约”是人民与主权者对等的权力交换,人民没有义务绝对服从主权者,相反的政府应该基于公意制定,一旦政府违背公意,人民就有权利立刻推翻它,在此基础上,卢梭把自己对权利的理解写成了《社会契约论》一书,成为法国大革命的重要导火索。
可以说英美法系的民主国家都可以追溯到洛克,欧陆法系的民主国家都可以追溯到卢梭。
说句难听话,卢梭现在还在法国先贤祠有单独的墓室,作为国家英雄供奉呢,难道法国是共产党国家(笑)?
稍微有点政治常识的都知道,霍布斯本人是反民主理论家,霍布斯认为自然状态是“人人对人人的战争”,人类天性自私,为了生存会互相攻击。这种状态下没有正义、没有法律,生活“孤独、贫困、肮脏、野蛮且短暂”。所以人们需要把权利让渡给一个“主权者”,这个主权者享有绝对的权力,人民让渡自身权利以换取秩序和安全。一旦契约成立,必须绝对服从。国家就像一个巨型生物一样,由主权者的头脑所掌控。
“按约建立国家之后,每一个臣民便都是按约建立的主权者一切行为与裁断的授权者,所以就可以得出一个推论说:主权者所做的任何事情对任何臣民都不可能构成侵害,而臣民中任何人也没有理由控告他不义,因为一个人根据另一个人的授权做出任何事情时,在这一桩事情上不可能对授权者构成侵害。”
——《利维坦》
而卢梭认为人在自然状态下的是自由、平等、善良的,是进入文明时代后,人类堕落产生了不平等。因此为了实现人的自由权利,人们将权利交给“公意”所代表的集体意志,建立一个基于民主和共同利益的政治共同体。国家的主权属于全体公民,一旦政府违背公益意所达成的社会契约,人民可以而且应该随时推翻政府。
任何一个支持民主的反共人士都不可能去支持霍布斯的绝对主权说,要是按霍布斯的理解,主权者天然享有一切权力,人民应该对主权者绝对服从,那按照这个理论,共产党的江山理应千秋万代了(笑)
具有讽刺意味的是,虽然霍布斯本意是为了绝对君主国辩护,但因为他提出的社会契约认为政府是因为人民基于对混乱的自由状态的恐惧而制定的,人民放弃部分个人权力以授予君主 / 国家机器治理社会的最高权力,指出了统治者的权力来自人民的赋予,因此在本质上颠覆了当时“君权神授”(Divine rights of kings)和中世纪封建时代“统治者的政治权力源自于神灵的赋予及统治者的美德”的观念,因此反而被认为是现在自由主义理论的一个重要来源。
强烈建议某些人读书不要只看封面,学了个左派右派,就帖标签没完没了,完全不去看作者的实质内容。
简单来说,霍布斯基于为绝对君主国辩护的需求提出了社会契约的理论,卢梭对于霍布斯社会契约的权力的来源提出反驳,认为“社会契约”是人民与主权者对等的权力交换,人民没有义务绝对服从主权者,相反的政府应该基于公意制定,一旦政府违背公意,人民就有权利立刻推翻它,在此基础上,卢梭把自己对权利的理解写成了《社会契约论》一书,成为法国大革命的重要导火索。
可以说英美法系的民主国家都可以追溯到洛克,欧陆法系的民主国家都可以追溯到卢梭。
说句难听话,卢梭现在还在法国先贤祠有单独的墓室,作为国家英雄供奉呢,难道法国是共产党国家(笑)?
>> 要么让您多读书,您都不知道《社会契约论》(Du contrat social ou Princ...
怎么,你们想和习近平比念书名吗?虽然我也希望讲道理有用,但是这种各自认为的理所当然终究要诉诸于武力。
>> 要么让您多读书,您都不知道《社会契约论》(Du contrat social ou Princ...
某天我坐了沙发,回的帖子有几个点赞,两个姨粉说是“若智”。到了你这里我就成了“弱智”了。
卢梭有什么大作我当然有大概的了解。台湾大学介绍卢梭的时候是以《论人类不平等的根源和基础》为代表(为什么不以《社会契约论》为代表作?1 , 是因为“不平等一书更代表卢梭的观点?2 为了把霍布斯与卢梭分开?)
回到霍布斯,他的地位重要是因为他第一个提出社会契约(他也是第一个用英语写哲学),详情见主贴。 个人违反契约,政府可以镇压,个人可能经济破产。但是政府违反契约怎么办?《独立宣言》是推翻暴政,这个逻辑链条很清晰(人民因为“自然状态”的杀戮而需要“某种机构”提供公共服务,基本的安全,因此让渡部分自由给政府,政府必须履行这些公共服务和安全保障,而如果不,推翻之)。
【耶鲁大学把马基雅维利—-霍布斯—-洛克放在他的政治哲学101课程,构成一条西方政治学完整的主线以及政府运作的基础,马基第一个定义了“权力”的重要性,只有拿到权力,政治家/政客才能成为政客/政治家,否则就只能称为“政治学者”。后二者规范了政治人物和团体拿到权力后必须履行职责】
回到卢梭,我记得(也许记错了)台湾大学陈教授讲卢梭《论人类不平等的根源和基础》,把“货币”放在火架上,如果没有货币(如汉朝的官以“2000石”等为前缀),贫富差距就是实物的差距,富人满仓的粮食布匹都不能无限膨胀,而现在,在你的银行账号后面加几个0,就是天差地别。
卢梭也许强化和改善了社会契约的观念和内涵,但是我关注的是【西方政治学为什么/是怎么样演化成现在】,因此不在我的关注范围。
也许卢梭和西方社会民主主义,美国民主党有渊源(其他如巴尔扎克《悲惨世界》也有深切同情底层人民,进而同情巴黎公社)。这些就是另外一个重要的话题了。
>> 说过多少次了不要扣帽子,我骂过你一句脏话吗?让你多读书这算是骂你吗?
我哪里扣帽子和骂人了?我是说有姨粉曾经说我的回帖“若智”。而你说我不知道卢梭写过《社会契约论》,这是不是显得我很“弱智”一样?我的自嘲被你当作骂人?
>> 某天我坐了沙发,回的帖子有几个点赞,两个姨粉说是“若智”。到了你这里我就成了“弱智”了。卢梭有...
",把“货币”放在火架上,如果没有货币(如汉朝的官以“2000石”等为前缀),贫富差距就是实物的差距,富人满仓的粮食布匹都不能无限膨胀,而现在,在你的银行账号后面加几个0,就是天差地别"
你说的其实并不是货币的问题,而是信用货币的问题
把银行的历史倒推到早期钱庄的时代,钱庄在账本上给你加几个零也没用,因为钱庄自己也掏不出这么多钱,但是现代金融是可以无中生有的,这是信用货币的属性。
至于古代实物差距,富人满仓粮食布匹并没有用,在古代社会暴力才是真的硬通货,“别人屯粮我屯枪”才是正确的打开方式。
>> 欢迎您现在就去炸中南海。为啥要讲理论,不就是现在海外军团还是没影的事吗?要是能打回国,就没人在...
你也知道现实不理所当然,其实我们在推翻中共体制方面没有异议,讨论理论就是为着眼于未来的反抗行动,去促成自治组织的建立。
再强调点废话:
天赋人权和授权正义的理念不在书本正确上,这需要我们的反抗实力来证明。
契约的前提是对等,不能强迫签约。
但是事实上,人与国家并不是对等的,你也不能不签约,你必须签约。
当然,你可以说,我不当X国人,我不遵守X国的法律 ,但是谁承认你?国家动力暴力去打击你时,谁有能力阻止 这一切? 改变国籍 ?第一,改变国籍需要 其它 国家接收,第二就算接收了,本质上你是被另一个国家强迫性签约。
所以说社会契约论本质上是错的,事实并不是这样。所谓的契约论只是国家强权的合法性包装罢了。
但是事实上,人与国家并不是对等的,你也不能不签约,你必须签约。
当然,你可以说,我不当X国人,我不遵守X国的法律 ,但是谁承认你?国家动力暴力去打击你时,谁有能力阻止 这一切? 改变国籍 ?第一,改变国籍需要 其它 国家接收,第二就算接收了,本质上你是被另一个国家强迫性签约。
所以说社会契约论本质上是错的,事实并不是这样。所谓的契约论只是国家强权的合法性包装罢了。
>> 契约的前提是对等,不能强迫签约。但是事实上,人与国家并不是对等的,你也不能不签约,你必须签约。...
你提出一个替代“社会契约”的概念,把独立宣言里这一段话换掉?看看你比杰斐逊富兰克林亚当斯有更好的主张和文笔?
“我们认为下面这些真理是不证自明的:人人生而平等,造物主赋予他们若干不可剥夺的权利,其中包括生命权、自由权和追求幸福的权利。为了保障这些权利,人们才在他们之间建立政府,而政府之正当权力,则来自被统治者的同意。任何形式的政府,只要破坏上述目的,人民就有权利改变或废除它,并建立新政府;新政府赖以奠基的原则,得以组织权力的方式,都要最大可能地增进民众的安全和幸福。”
>> 你提出一个替代“社会契约”的概念,把独立宣言里那一段话换掉?看看你比杰斐逊富兰克林亚当斯有更好...
好啊。可以换,虽然我文采不行,但是我思想行啊,我把我的思想告诉AI,让他帮我润色一下就好。
我们认为,以下真理不证自明:人之为人,天赋自由。自由不是由国家赋予,而是生而拥有,不可剥夺。
国家并非人民授权之产物,而是暴力征服之后,用合法性包装的历史延续。所谓“政府正当权力源自被统治者之同意”,不过是强者写下的神话,用以让弱者自甘顺从。
人民并未自由选择他们所属的政体,也无从拒绝与国家之间的“契约”;他们的“同意”,既未征求,也无记录;他们的“主权”,不过是统治阶级以集体之名实施的管控。
然而,我们仍坚持:当任何政府压迫人民自由,窒息个体意志,垄断生存空间,而又声称这就是“契约精神”时——人民有权揭露其伪善,质疑其正当性,并在可能之时拒绝服从、寻求新秩序。
真正的正当性,来自人民对其所处秩序的持续同意与可选择的退出权;凡以铁血锁链维系的统治,皆为奴役之变体,不应被神圣化,不应被颂扬。
>> 好啊。可以换我们认为,以下真理不证自明:人之为人,天赋自由。自由不是由国家赋予,而是生而拥有,...
在1770年代,还有差不多一半的人忠于英国王室,你这段话能不能说服这部分人?
>> 在1770年代,还有差不多一半的人忠于英国王室,你这段话能不能说服这部分人?
说服力,是作用性。作用于道理本身的正确性无关。就好像说服农村老大爷,你和他说科学没用,你得和他说玄学。玄学有用,但是不代表玄学正确。
我们现在21世纪 了,不可能因为当时这段玄学,有说服力,就认为这段道理是正确的道理。他们把人们从王权中解放出来,这是有历史进步性的,但是现在已经到了21世纪 了,人类需要向更文明进化。所以他们那种带有逻辑自欺的说法,就不合时宜了。
我的这种思想来自于华夏文化(不是中国文化):当时春秋时吧,A国要打B国,B国弱小,表示愿意献上宝物给A国,换取停战。然后A国允许B国回去拿宝物供奉给A国。 但是B国的国君,觉得反正A国没见过这个宝物,我找人造个假的,不就行了吗? A国的国君的确无法分辨宝物的真假。于是A国说了: 虽然我不知道宝物的真假,但是我知道你们国家有一个很有道德的人。只要他说是真的,我就信,我就收了。
于是B国的国君找到了这个人,说你帮我骗一下A国。这个人说:你是为了保卫自己的国家利益。但是我也有我的国家,我的国家就是我的道德。而我说假话,我的国家就毁了。凭什么让我牺牲我的国家,去成全你的国家呢?
也就是说当时这个人的思想就是“个体主权思想".也是我的思想来源之一。
附带发一下AI根据我的思想写的宪章前言:
本宪章建立于以下信念之上:个体高于集体,自愿高于强制,契约高于血统,退出权高于服从义务。
国家存在的唯一正当性,源于个体明确授权,而非历史、血统、领土或神话。
第一条:国家即契约组织
国家不是土地与主权的总和,而是一个自由人基于共同协议所组成的服务型结构。国家仅能行使契约中明确授权的权力。
第二条:退出权优于统治权
任何人皆有权随时退出本国家之契约,包括拒绝缴税、拒绝接受司法管辖,并脱离一切义务。国家不得施加惩罚、不得阻挠移居、不得实施报复性冻结。
第三条:非默认国籍原则
出生在本国并不自动构成“签署契约”。所有人需年满 16 岁,经完整知情、无胁迫下签字后,方被视为“自愿公民”。
第四条:政府可被替换为私人服务
国家的职能如治安、司法、税务、教育等,任何一项若被有效的私人市场机构取代,国家必须自动退出该领域,禁止垄断。
第五条:不得以“公共利益”之名侵权
国家不得通过“集体意志”强制个体让渡自由。国家不可征地、不可强征、不可征兵,除非本人书面授权且随时可撤回。
第六条:安全不构成奴役正当性
“安全”“安定”“和平”不得作为牺牲自由的借口。国家的任何行为,都必须建立在每一位参与者明确、自由的同意之上。
>> 好啊。可以换,虽然我文采不行,但是我思想行啊,我把我的思想告诉AI,让他帮我润色一下就好。我们...
我想了一下,你这个观点和马克思没有什么本质的区别啊。我在中学学的“政治”关于马克思主义对国家的定义是“国家是阶级斗争的工具”,你看我的感觉对不对?
“恩格斯在总结他所作的历史的分析时说:“国家决不是从外部强加于社会的一种力量。国家也不象黑格尔所断言的是‘伦理观念的现实’,‘理性的形象和现实’。勿宁说,国家是社会在一定发展阶段上的产物;国家是表示:这个社会陷入了不可解决的自我矛盾,分裂为不可调和的对立面而又无力摆脱这些对立面。而为了使这些对立面,这些经济利益互相冲突的阶级,不致在无谓的斗争中把自己和社会消灭,就需要有一种表面上站在社会之上的力量来抑制冲突,把冲突保持在‘秩序’的范围以内;这种从社会中产生但又居于社会之上并且日益同社会相异化的力量,就是国家。”(德文第6版第177—178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