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头再看最高法院判川普引用法条败诉的事情。

第一,对川普肯定是没有多大影响。当然也有影响,就是更麻烦。就是不让你直接走过去了,你要拿木板铺一下,从木板上走过去。麻烦一些。这个不多说。

第二,说6:3大法官,民主党的大法官这个不用说了,川普说屎是臭的,他们肯定都会反对。 至于保守派的大法官”叛变”的事情。川普怼这些法官,我理解川普的立场和用意以及心情,让我不爽了,伤害我的利益了,我肯定要喷。但是做为第三方,我今在听了程晓农的视频,他主要批判这些建制派大法官,文本主义。缺少国际观。意思就是说这个判决会让天下大乱,谈好的关税因为这个判决变得不确定。甚至很多谈好关税的国家都希望执行已经谈好的协议,而不是重新谈。
程晓农的逻辑就是由于判决会产生不好的后果,所以说不能这么判。也就是说判决 要因时因时而变化。这与我的理念是冲突的, 我坚信一条”即使世界毁灭,也要执行正义“。当然这里的正义就是法官自己所坚持的原则,无论这个原则本身是对的,还是错的,是文本主义,还是原意主义。只要自己本身是认可这个原则的,不应该因时因地而做出改变。
所以说这些坚持文本主义的大法官,是没有错的,因为宁可天下大乱,他们也去实现了自己的正义,即:坚持文本主义。
注意,我这里不是说文本主义和原意主义哪个更正义。或者说二者我是什么立场。我这里只是认可应该坚持法官自己的法学理念。
也就是说我认为你一个法官可以根据文本主义判川普引用紧急权力法加关税非法,也可以根据原意主义判川普引用紧急权力法加关税合法,但是绝不可以因为哪种判决结果有利于美国,或者有利于世界稳定而进行哪种判决。


因为如果考虑的的谓国际观,那就成了法律现实主义,法律现实主义的致使缺点就是法律没有标准了,法官的自由裁量权太大了。那法官就成了真正的国王。法律就没有一个确定性了,因为今天我合法的行为,很可能明显因为会导致社会动荡而变得非法。

所以说我认为投否决票的大法官没有问题。

所以这个事件里,我支持川普骂法官,也支持这些文本主义的法官判川普败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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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 2026-03-02

9 个评论

>> 你很明显是错的。不说别的,像国王一样随心所欲的法官或许是有点儿荒谬吧,不过和宁愿世界毁灭也要坚...


第一,法官是释法的,不是立法的,法律是好是坏。不是释法的法官的责任。
如果要求法官去根据实质正义,审判后果来进行判决。那要立法机构做什么?法院立法,法院审判就好了。
法官只是一个工具,要求法官去为审判结果负责,相当于要求枪为杀死的人是善是恶负责。
每个角色都有每个角色的功能,你这就是典型的中国人集权思维,希望有个青天大老爷来替天行道。

第二,碰到所谓不合时宜的法律怎么判?照样判,用错误,甚至荒谬的判决去推动法律的修改。比如你说的飞机侵犯财产权的案子,这就是一例典型的造法判决。是错的,正确的是承认现行法律是上达天顶的财产权,然后去修法。你不能用一个错误的例子去证明你的观点的正确。我们正是要批判这种行为。
正面的例子是什么?格雷诉英国案,在 1980 年代,有两个黑客(Gold 和 Schifreen)侵入了英国电信(BT)的预付费系统,甚至进入了菲利普亲王的私人信箱。
当时的英国《伪造法》是针对“纸质文件”的。法官发现,黑客在电脑里输入指令、篡改数据流,在文本上并不符合“伪造文件”的定义。
结果: 尽管全英国都觉得这两个人该抓,但最高法院最终判他们无罪释放。法官的逻辑:“法律没写这是罪,我就不能判。哪怕由于这个判决,全英国的电脑都暴露在风险中。”
然后,后续立了相关的法律 。
美国也有这样的例子,麦克纳利诉美国案。联邦检察院用,侵犯了人们享受“诚信政府”的权利。但是最高法判无罪,因为法律 只写了保护财产这个权利,没说保护“诚信这种无形权利。我们不能因为一个人道德败坏,就拉伸法律条文去惩罚他。如果国会想保护诚信,请国会自己去写法律。
这才是正面的例子。

正是这种让人感觉好像就是哪里不对的判决,才推动了修法。 英国出了《计算机滥用法》,美国增加公职人员“诚实服务的欺诈条款”。
并没有像你所以说的,以后飞机都别飞了,地铁也都别跑了。

总结一下吧,法官如果在审判是去考虑后果,那他就是在越权,在僭越。避免荒谬判决的权力掌握在社会上,政府上,议会上,而不是法官上。无论是无视判决,还是修法都没问题,全世界的人都可以不认可荒谬的判决,但唯独法官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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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起人

激进自由意志主义者,反国家主义,个体主权信奉者,国家主权虚幻论者。本质上非川粉,而是把川普看成自己的工具人。由于反左是当前第一要务,所以容忍川普民族主义,国家主义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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