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的罷免制度有問題

《中華民國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 90 條:罷免案投票結果,有效同意票數多於不同意票數,且同意票數達原選舉區選舉人總數四分之一以上,即為通過。

這種罷免制度,對於市長、縣長、區域立法委員(單一選區制)是適用的,但是對於市議員、縣議員(復數選區制)是不合適的。

假設某個市議會的選區一共選出十個市議員,其中九個市議員都是A黨籍,只有一個市議員是B黨籍,絕大部分選民都支持A黨。該選區裡的A黨支持者的數量肯定超過選民總數的¼,因此這些A黨的支持者可以很容易的罷免掉該選區裡唯一一個B黨籍市議員。

目前的選舉制度是在鼓勵一個選區裡面的多數民意霸凌少數民意。

目前的選舉制度就是專門欺負深綠選區裡面的藍營議員和深藍選區裡面的綠營議員,這種議員很容易被目前的選舉制度罷免掉。

你們如何看待這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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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 2025-07-23

54 个评论

>> 所以為了保護藍州的紅色議員、以及紅州的藍色議員,美國的選舉制度也應該大整改?本主題的樓主就是不...


“所以為了保護藍州的紅色議員、以及紅州的藍色議員,美國的選舉制度也應該大整改?”

是应该的,美国经常玩的是gerrymandering,就是怎样通过划分选区压制少数派

这个有很多典型示意图,比如维基上列过一个
5x5正方形格子,左边两列是红色,右边三列是蓝色,划分5个选区,横着画5行,就会导致5个选区都是3蓝两红,选出五个蓝色议员,而40%的红色选民被压制了。

但是这和罢免制度无关。

至于陈士杰的形式逻辑水平,我到2047随便找个例子就好了: https://2047.one/p/152748

“如果中国朝鲜族是华人,那么金正恩和朝鲜族血缘一样,但金正恩不是华人,所以中国朝鲜族不是华人。”

形式逻辑上说,陈士杰在提出这个三段论:“如果中国朝鲜族是华人,那么金正恩和朝鲜族血缘一样,所以金正恩是华人“,然后通过否定”金正恩是华人“,否定掉原始的大前提”中国朝鲜族是华人“。

按照这里的分类:https://en.wikipedia.org/wiki/Syllogism

改写一下

朝鲜族:M, 华人:P,金正恩: S

大前提

有的朝鲜族是华人 MiP

小前提

金正恩是朝鲜族 SaM

结论

金正恩是华人 SaP

由于是M-P, S-M, S-P格式,属于Figure 1
而figure1 并无 iaa,甚至没有iai,也就是连“有的金正恩是华人”都推理不出来,更不要说“所有金正恩是华人”了。

而且这样的东西都不用三段论,文氏图都够了,画A代表朝鲜族,B代表华人,A和B的交集是中国朝鲜族,那么只要把金正恩点在A内不与B交集的地方,立刻能表示金正恩不属于华人,所以否定掉陈士杰的三段论。

形式逻辑很多东西非常直观,而陈士杰却不能理解,这说明他的思维方式有严重的问题,不能领会一些正常人都看得懂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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