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谈女权,兼论权利
“女权”顾名思义,即女性的权利,那么它必然而然地会指向另一个性别,男性。因此,对女权的理解会有两种,一种是女性和男性具有同样的权利,另一种则是女性有与男性不同的女性权利。后者是反平等的,因为既然人人平等,那么男女一样,所以女性应该和男性有同样的权利。因此,女权在根本上应当是追求男女的平权。
那么“权利”由谁来赋予呢?有的“女权主义者”认为应当是从男性那里来夺取,因此,她们觉得只要能压倒男性,似乎就能够实现女权,而这其实是另一种不平等,本质上还是一种性别压倒另一种性别。而“权利”,不管任何人的任何权利,都是由“权力”来决定的,而权力的掌控者才是追求自身权利者必须斗争的对象。这些掌权者分别是立法、行政和司法系统,即国家机器,只有它们才能赋予并保障人的权利。在中国,这些系统全部掌控在共产党手中,或者确切的说,掌控在共产党的高层手中。而不管女权还是其他人权,都应当向掌权者索取。偏离了这一点,任何对权利的索取都不会成功,包括女权。
墙内的女权很多局限在女性生孩子以及孩子冠名权等问题上,而这些恰恰是最次要,最形式的问题,它保障不了女性的权利。女性真正要追求的是平权,即能够从权力所有者那里取得的权利。它们体现在,同样的工作权利,学习和工作中得到同样的待遇,国家保障她们不会因为生育而丢掉工作,在遭受性侵的时候司法系统能够对她们进行良好的保护,遭受家暴的时候司法系统能够有效的惩罚施暴者,买卖妇女的能受到严重的处罚等等,这些才是女权主义者应该追求的。
有些女权主义者恰恰走偏了路,她们觉得名义上得到的尊重似乎是最重要的。例如所谓的冠姓权,根本谈不上是一种权利,国家不会强制立法说出生的孩子应该随父母谁的姓。冠姓权是一个男女双方相互商讨的问题,你想要孩子随母姓,就找一个愿意随母姓的男人结婚就可以了,而这样的男人并不缺,愿意入赘的也大有人在。同样,即便让孩子冠母姓就真的是平等了吗?不一定。举个例子,毛泽东的女儿随母姓,姓李,但是毛到最后也没考虑过让自己的女儿接班,选的还是侄子,这说明,形式上的权利并不能决定根本问题。同样,如果现在宣传女性地位极高,是社会的半边天,乃至大半边天,但是实际上却让女性在家做全职主妇,子女冠母姓,这样真的就平等了吗?
因此,在中国,权利必须向掌权者来索求,而不是通过男女对立进行。中国类似于一个奴隶庄园,共产党的高层及家族是庄园主,下面的人不分男女都是他们的奴隶罢了,一群女奴隶再怎么打压男奴隶,男女之间再怎么相互对立、相互打压,都改变不了奴隶的身份。没有人权,何谈女权。在这种情况下,首先应该追求的是,消灭这样一种奴隶制,实现人人平等,然后通过选举投票和改变法律,女性的权力自然而然可以得到保障。例如,改变婚姻法对女性不利的部分,严惩贩卖妇女的人,为孕期女性的公司及个人进行补贴,限制堕胎,让男性同样休产假在家照顾孩子,等等。
而现在中国的一些女权主义者恰恰是避开了法律上的平权,去追求社会文化的平权。比如婚姻彩礼问题,子女冠姓问题,家务分担问题,以及对大龄女性的不宽容问题。其实,这些社会问题在民主国家同样存在,它们根源于个人和家庭的文化教育程度,但它们影响不了你的权力,例如婚姻可以协商,协商不妥可以终止婚姻,但要保障女性离婚时享受到同样的权利,这就是法律问题。另外,有些歧视并不是只对女性,而是针对所有弱势群体,包括男性。比如剩女,很多人觉得是歧视女性,那么说屌丝呢?根本上都是歧视那些弱势群体罢了。那些女明星女企业家,即便四十岁不结婚,也很少有人说她们剩女,因为她们并不是弱势群体。社会文化中的这些偏见和“权利”的关联度是最低的。而想要改变这些,必须是靠法律。
今天看到新闻,买卖妇女竟然最高只判三年,买两只鹦鹉竟然能判五年以上,这种事才是女权主义者最迫切要改变的,它是法律上赤裸裸的歧视女性。但是很多女权主义者并不一定会为了这样的事情去呼吁去奋斗,这才是女权主义在中国变得畸形的重要原因。一旦触碰到掌权者和权力方,它就噤声了。但是,她们的权利恰恰是要从掌权者那里得到的。与其说女权主义在中国田园化了,倒不如说它被阉割了。它首先要追求的是法律上的平权,其次才是社会观念上的平权。
所以,中国的女权主义就这样陷入到了一个怪圈中,触及不了掌权者,一旦涉及到有权势的人,它就沉默了,而涉及到男性群体时反倒成为掌权者发动群众斗群众的良好工具。我觉得,这才是我们真正要思考的事情。
那么“权利”由谁来赋予呢?有的“女权主义者”认为应当是从男性那里来夺取,因此,她们觉得只要能压倒男性,似乎就能够实现女权,而这其实是另一种不平等,本质上还是一种性别压倒另一种性别。而“权利”,不管任何人的任何权利,都是由“权力”来决定的,而权力的掌控者才是追求自身权利者必须斗争的对象。这些掌权者分别是立法、行政和司法系统,即国家机器,只有它们才能赋予并保障人的权利。在中国,这些系统全部掌控在共产党手中,或者确切的说,掌控在共产党的高层手中。而不管女权还是其他人权,都应当向掌权者索取。偏离了这一点,任何对权利的索取都不会成功,包括女权。
墙内的女权很多局限在女性生孩子以及孩子冠名权等问题上,而这些恰恰是最次要,最形式的问题,它保障不了女性的权利。女性真正要追求的是平权,即能够从权力所有者那里取得的权利。它们体现在,同样的工作权利,学习和工作中得到同样的待遇,国家保障她们不会因为生育而丢掉工作,在遭受性侵的时候司法系统能够对她们进行良好的保护,遭受家暴的时候司法系统能够有效的惩罚施暴者,买卖妇女的能受到严重的处罚等等,这些才是女权主义者应该追求的。
有些女权主义者恰恰走偏了路,她们觉得名义上得到的尊重似乎是最重要的。例如所谓的冠姓权,根本谈不上是一种权利,国家不会强制立法说出生的孩子应该随父母谁的姓。冠姓权是一个男女双方相互商讨的问题,你想要孩子随母姓,就找一个愿意随母姓的男人结婚就可以了,而这样的男人并不缺,愿意入赘的也大有人在。同样,即便让孩子冠母姓就真的是平等了吗?不一定。举个例子,毛泽东的女儿随母姓,姓李,但是毛到最后也没考虑过让自己的女儿接班,选的还是侄子,这说明,形式上的权利并不能决定根本问题。同样,如果现在宣传女性地位极高,是社会的半边天,乃至大半边天,但是实际上却让女性在家做全职主妇,子女冠母姓,这样真的就平等了吗?
因此,在中国,权利必须向掌权者来索求,而不是通过男女对立进行。中国类似于一个奴隶庄园,共产党的高层及家族是庄园主,下面的人不分男女都是他们的奴隶罢了,一群女奴隶再怎么打压男奴隶,男女之间再怎么相互对立、相互打压,都改变不了奴隶的身份。没有人权,何谈女权。在这种情况下,首先应该追求的是,消灭这样一种奴隶制,实现人人平等,然后通过选举投票和改变法律,女性的权力自然而然可以得到保障。例如,改变婚姻法对女性不利的部分,严惩贩卖妇女的人,为孕期女性的公司及个人进行补贴,限制堕胎,让男性同样休产假在家照顾孩子,等等。
而现在中国的一些女权主义者恰恰是避开了法律上的平权,去追求社会文化的平权。比如婚姻彩礼问题,子女冠姓问题,家务分担问题,以及对大龄女性的不宽容问题。其实,这些社会问题在民主国家同样存在,它们根源于个人和家庭的文化教育程度,但它们影响不了你的权力,例如婚姻可以协商,协商不妥可以终止婚姻,但要保障女性离婚时享受到同样的权利,这就是法律问题。另外,有些歧视并不是只对女性,而是针对所有弱势群体,包括男性。比如剩女,很多人觉得是歧视女性,那么说屌丝呢?根本上都是歧视那些弱势群体罢了。那些女明星女企业家,即便四十岁不结婚,也很少有人说她们剩女,因为她们并不是弱势群体。社会文化中的这些偏见和“权利”的关联度是最低的。而想要改变这些,必须是靠法律。
今天看到新闻,买卖妇女竟然最高只判三年,买两只鹦鹉竟然能判五年以上,这种事才是女权主义者最迫切要改变的,它是法律上赤裸裸的歧视女性。但是很多女权主义者并不一定会为了这样的事情去呼吁去奋斗,这才是女权主义在中国变得畸形的重要原因。一旦触碰到掌权者和权力方,它就噤声了。但是,她们的权利恰恰是要从掌权者那里得到的。与其说女权主义在中国田园化了,倒不如说它被阉割了。它首先要追求的是法律上的平权,其次才是社会观念上的平权。
所以,中国的女权主义就这样陷入到了一个怪圈中,触及不了掌权者,一旦涉及到有权势的人,它就沉默了,而涉及到男性群体时反倒成为掌权者发动群众斗群众的良好工具。我觉得,这才是我们真正要思考的事情。
11 个评论
> 而现在中国的一些女权主义者恰恰是避开了法律上的平权,去追求社会文化的平权。比如婚姻彩礼问题,子女...
逻辑混乱的恰恰是你,谈社会性歧视的时候,你举美国的例子,但美国恰恰是法律有保障的国家,而恰恰是法律上的平权得到保障之后,才能改变社会文化上的不公平。
而谈到法律上的平权时,你用一个没有法律保障的国家中国来反驳,这不就是我要说的先追求法律平等的问题?我说的很清楚,先确保法律和选举的民主。同样,你说到性侵问题,朱军赵忠祥这些权贵性侵,社会运动改变的了?
你可能根本就没看懂我的文章,我说的很清楚,社会文化性不平等是第二位的,其中有些歧视是不可能消除的,第一位是法律上的权利问题,即人权问题,这些可以消除,是迫切要改变的,需要的是所有人一起来改变。
我写的东西不爱看可以不看,你还没资格让我改什么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