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被自干五“打了一记耳光”

关键是我把话说得太满了(不过我现在也不确定到底是我说太满了吗?)
我说在美国绝无可能出现因为言论而坐监或者其他刑事处罚的情况。我始终相信美国应该能保障最基本的言论自由。没想到他竟然翻出了个例子,打了一下我的脸:
第一个例子:
“今年2月25日,康涅狄格大学法学院学生安雅·巴格(Anya Bargh)在一个学生邮件列表中针对法学院院长更替而群发了一封邮件。该邮件标题为“让我们用不选犹太人做院长来庆祝种族多样性”(Let’s celebrate diversity by having the next dean NOT be Jewish)。而后她又群发了一封言辞更激烈的邮件,攻击了犹太人和黑人。巴格随后被警方逮捕,并受到二级妨碍治安和二级骚扰指控。若罪名成立,可能面临一到六个月的监禁。”
这个我始终没搞明白,这么些话为什么会受到受到“妨碍治安和二级骚扰指控”?

第二个例子:
“2009年加州一名47岁的白人男子沃特·爱德华·巴格达萨利安(Walter Edward Bagdasarian)因在网上抱怨奥巴马政权并说“他的头很快就会中一发50口径的子弹”,结果他被逮捕并起诉。法庭判其60天监禁,狱外执行”

这个例子我认为不是言论自由的范畴,因为这已经涉及到人身安全的威胁了。这显然不应该是在言论自由的保护范畴。必须要严厉打击的。

最后他还问:为什么美国不能容忍斯诺登和阿桑奇的存在。这两个人,虽然名气很大,但老实说我没有做过什么研究,我很难回复他的问题。
对于第一个例子,我猜想可能是因为信中提到了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例子。但是现在我并没有足够的证据来说明这一点:为什么她会被入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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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 2020-08-03

38 个评论

我记得林达的书里面有提过60,70年代的时候,美国是容许三K党的言论的。那个时代是什么时代?是民权运...

这个也需要一个过程,你 有 这个价值观 ,和你有这个认识,到你有这个 行动,不是一回事。
但是总体上,价值观是那样的,会指导你 最后的 标准 往那个方向靠 。
就像某网站,也是信仰普世价值的 ,开始还允许吱来吱去的,现在改 了,在一些吱吱吱的词汇都加了标注,我相信,以后也会 发展 出一些以相应信仰为基准的言论自由的限制,不能有种族歧视的言论。当然,如果他们还是以 普世价值为信仰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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