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對發達國家高福利“養窮人”的理解

在歐美紐澳這樣的發達國家
政府每周給低收入水平的人或者家庭
發放一定的福利
這個福利基本可以保持體面的生存下來

我接觸的人群有限
相當數量的華人對此一般頗有怨言
認爲是政府劫富濟貧养“懒人”
但是本地人往往就習以爲常
并且認爲理所當然
有一次向一個年輕的PHD請教
他笑了笑說
窮人也想工作
可是我們把他的工作機會占了

後來聼一個朋友講解民主
才更加理解這位PHD的意思
他説有很多中國人理解的民主
是少數服從多數
其實這個叫做多數人暴政
因爲如果讓所有人投票
是否將你的財產瓜分
結果大概率只有你一票反對

於是他講了一個民主的故事
有三個人一起生活
錢都放在一起
有天他們想運動一下
A想打羽毛球
B,C想游泳
那麽按照少數服從多數原則
A要麽去游泳
要麽放棄啥都不幹
(在某國放棄都是不可能的)
這不是民主
民主的做法是
拿出錢雇一個人陪著A打羽毛球
然後B,C再去游泳
看上去A花了兩份錢
但是這保證了他的權益不被傷害

故事比較簡單
讓我很快理解了“養窮人”的合理性
雖然我對民主的理解還是很淺薄
但是我明白了
共同富裕可以當作一個目標
共同生存卻是一項基本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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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 2020-09-01

82 个评论

給錢是最差的做法,比較好的方式是補助食物、教育以及醫療。

讓窮人生活得更好對社會有好處。

1.降低犯罪率。
生活上能滿足,教育水平提高,被生活所迫的犯罪的機率就低。且因教育水平提高,道德水準提高,下一代收入提高機率增加,自然降低犯罪率。

2.提升國民整體水平。
很多貧困者只是暫時性貧窮,工作機能並沒有降低。但若落入貧窮陷阱或是犯罪,則其功能會再度降低,要回到正常值就更困難。給予其補助讓他們能正常生活,有能力工作者回到工作崗位,維繫社會正常運轉的機會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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