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中国应以区别化与和缓态度对待旧政权人士、以高薪保障廉洁与高效
对罪大恶极、超出体制惯常手段和限度、使用非常残酷方式迫害人民的前政权权贵和爪牙,必须处以极刑或终身监禁。在这些人和事上,不应折中妥协,而必须坚决的捍卫人权与正义。严惩罪大恶极者,也能警示和震慑其他前权贵。
而且,想让人自愿放弃既得利益(哪怕是完全非法的、损人利己的),那难如登天,对未受进步思想启蒙、长期生活在不平等的等级社会的中国人更是如此。如果完全不流血,那些既得利益者是不愿放弃特权、吐出既得利益的。必须有下场极为悲惨的大奸大恶者做对比,他们才肯“折中”的放弃特权换取安宁。看到斧钺相加的“威”之后,他们才明白一笑泯仇的“恩”多么可贵,让这些前权贵看到跋扈同僚的悲惨下场,再与其自身所得的宽厚对待对比,才愿意服从新政权、遵守新秩序、融入新社会。
另外,虽然民主中国对大多数前中共时代既得利益者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其必须交出起码一部分非法所得予专门的处置机构(机构及运转受法律约束和社会各界监督),且其中一部分须用于定向帮助中共统治下的各种受害者和弱势群体。民主中国需要通过各种方式削弱和节制旧权贵阶层,不能让他们像苏联解体后俄罗斯及各独立的原苏联加盟共和国权贵那样,在专制瓦解民主勃兴后仍然作威作福、利用旧日积累的资源巧取豪夺。
关于对待旧政权时期的权贵和各种既得利益者,应该根据其历史行为和在民主化过程中的立场表现分别对待。对于在旧政权时期没有主动的做下大恶、积极参与革命/民主化进程者,应该允许其保留大部分资产,还可以继续从政从商乃至保留原职和升迁(而且民主中国将实行类似于新加坡的“高薪养廉”政策,国家公务员和教育医疗等事业单位职工将享有丰厚的收入和保障,且那时将都是合法收入而非现在各种灰色收入。不过其享受高额收入和福利同时,也要遵纪守法、勤于本职、对待人民尽心尽力且一视同仁);对于作恶无论大小但是真诚改悔者、尤其通过各种方式将功赎罪的,应该予以谅解赦免,或减轻处罚;
而对于在旧时期未做大恶、但反对革命且怀恨新政权、有为旧政权复辟迹象者,应采取类似于历史上秦国商鞅变法中对待旧贵族的方式“虽富贵,无所芬华”,即在剥夺其部分财产同时也允许其保留部分财产、足以令其三代内不劳而有小康生活,但不允许其参与政治和在主流媒体发表言论,以及其他必要的限制,或将其逐出国境,逐渐弱化其影响力。但其即便有较大罪行,也不可置于死地,反而要有所宽容。通过这些方式,可以尽可能减少阻力和流血,分化统治集团,实现相对和平的转型。
在民主中国具体的国家治理和政权运作中,应发挥公务员、警察、教师、医护等基本公共管理与服务人员的中枢与躯干作用,以“高薪养廉(如将公务人员基本工资定为国民平均工资的2-5倍,绩效工资为5-15倍,并对做出杰出贡献者每次贡献给予国民平均年薪5-30倍的奖金)”和强化多方监督的方式,换取这些公务人员的高水平、高效率、尽职、清廉、对公民一视同仁,以实现基本公共管理、服务、供给的高效优质与公平舒适;在治理手段上,在保护公民隐私的前提下,应充分借助互联网大数据等现代科技,以更加高效、公平、智能、细密、完善的提供公共服务;政府的管理与服务应当覆盖社会的每个角落和全体人民,保障人民的基本生活需求;国家应高度重视科学研究和技术应用、将之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第一要务,应在行政、法治、教育、财政等多方面予以全力支持和充分保障,尤其要鼓励发明创新和发展民生领域的科技应用,促进科技发展并最大限度造福人民大众;在经济建设中,政府既要尊重个体及企业的自主性,又要提供各种必要的服务与指导,将宏观调控与市场积极性结合起来;国家应保护和扶植各种勇于揭露黑暗、为弱势群体发声的新闻媒体和文艺组织,促进公共舆论的兴盛与文学艺术的繁荣;在发生重大灾害等紧急事态时,政府应保证社会秩序的稳定和集中力量救灾抒难……总之,民主中国政府及公务人员要发挥建构、引导、协调、托底的作用,并尊重人民的权利与民间力量的自主性,实现优质高效的社会治理和公正透明体制运作。
而且,想让人自愿放弃既得利益(哪怕是完全非法的、损人利己的),那难如登天,对未受进步思想启蒙、长期生活在不平等的等级社会的中国人更是如此。如果完全不流血,那些既得利益者是不愿放弃特权、吐出既得利益的。必须有下场极为悲惨的大奸大恶者做对比,他们才肯“折中”的放弃特权换取安宁。看到斧钺相加的“威”之后,他们才明白一笑泯仇的“恩”多么可贵,让这些前权贵看到跋扈同僚的悲惨下场,再与其自身所得的宽厚对待对比,才愿意服从新政权、遵守新秩序、融入新社会。
另外,虽然民主中国对大多数前中共时代既得利益者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其必须交出起码一部分非法所得予专门的处置机构(机构及运转受法律约束和社会各界监督),且其中一部分须用于定向帮助中共统治下的各种受害者和弱势群体。民主中国需要通过各种方式削弱和节制旧权贵阶层,不能让他们像苏联解体后俄罗斯及各独立的原苏联加盟共和国权贵那样,在专制瓦解民主勃兴后仍然作威作福、利用旧日积累的资源巧取豪夺。
关于对待旧政权时期的权贵和各种既得利益者,应该根据其历史行为和在民主化过程中的立场表现分别对待。对于在旧政权时期没有主动的做下大恶、积极参与革命/民主化进程者,应该允许其保留大部分资产,还可以继续从政从商乃至保留原职和升迁(而且民主中国将实行类似于新加坡的“高薪养廉”政策,国家公务员和教育医疗等事业单位职工将享有丰厚的收入和保障,且那时将都是合法收入而非现在各种灰色收入。不过其享受高额收入和福利同时,也要遵纪守法、勤于本职、对待人民尽心尽力且一视同仁);对于作恶无论大小但是真诚改悔者、尤其通过各种方式将功赎罪的,应该予以谅解赦免,或减轻处罚;
而对于在旧时期未做大恶、但反对革命且怀恨新政权、有为旧政权复辟迹象者,应采取类似于历史上秦国商鞅变法中对待旧贵族的方式“虽富贵,无所芬华”,即在剥夺其部分财产同时也允许其保留部分财产、足以令其三代内不劳而有小康生活,但不允许其参与政治和在主流媒体发表言论,以及其他必要的限制,或将其逐出国境,逐渐弱化其影响力。但其即便有较大罪行,也不可置于死地,反而要有所宽容。通过这些方式,可以尽可能减少阻力和流血,分化统治集团,实现相对和平的转型。
在民主中国具体的国家治理和政权运作中,应发挥公务员、警察、教师、医护等基本公共管理与服务人员的中枢与躯干作用,以“高薪养廉(如将公务人员基本工资定为国民平均工资的2-5倍,绩效工资为5-15倍,并对做出杰出贡献者每次贡献给予国民平均年薪5-30倍的奖金)”和强化多方监督的方式,换取这些公务人员的高水平、高效率、尽职、清廉、对公民一视同仁,以实现基本公共管理、服务、供给的高效优质与公平舒适;在治理手段上,在保护公民隐私的前提下,应充分借助互联网大数据等现代科技,以更加高效、公平、智能、细密、完善的提供公共服务;政府的管理与服务应当覆盖社会的每个角落和全体人民,保障人民的基本生活需求;国家应高度重视科学研究和技术应用、将之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第一要务,应在行政、法治、教育、财政等多方面予以全力支持和充分保障,尤其要鼓励发明创新和发展民生领域的科技应用,促进科技发展并最大限度造福人民大众;在经济建设中,政府既要尊重个体及企业的自主性,又要提供各种必要的服务与指导,将宏观调控与市场积极性结合起来;国家应保护和扶植各种勇于揭露黑暗、为弱势群体发声的新闻媒体和文艺组织,促进公共舆论的兴盛与文学艺术的繁荣;在发生重大灾害等紧急事态时,政府应保证社会秩序的稳定和集中力量救灾抒难……总之,民主中国政府及公务人员要发挥建构、引导、协调、托底的作用,并尊重人民的权利与民间力量的自主性,实现优质高效的社会治理和公正透明体制运作。
5 个评论
你说的这些其实是废话,现在国内问题其实是地域才是关键,如果想要真正的民主化,只有各省语言不同自治才有可能,毕竟脑袋发热的大一统者实在占八成那么多,不实行分离自治不可能成功的,只有形成各系地方的独特文化和语言才有办法防止未来大一统。
当然不同省的人不能随意迁移到其他的省,比如广东就不需要那么多外省人了,户口不需要,但是省籍还是需要的。如果内陆省的人想移民沿海省,那只能申请,只有符合一个地方价值观的人才能批准移民 否则一个地方外省人口过多,就会改变这个地方的特性,到时候又是一个大一统,而不是联邦制了
当然不同省的人不能随意迁移到其他的省,比如广东就不需要那么多外省人了,户口不需要,但是省籍还是需要的。如果内陆省的人想移民沿海省,那只能申请,只有符合一个地方价值观的人才能批准移民 否则一个地方外省人口过多,就会改变这个地方的特性,到时候又是一个大一统,而不是联邦制了
等我上了火星立國以後一定建立太空軍把地球給炸了
怎么这么不成熟?怎么有人动不动说民主化之后,你告诉我怎样才能民主化?没听说过一个说法吗,要么没有民主,要么没有中国。二选一的选项。中国是帝国不可能民主的,只有分裂成一堆规模跟欧洲一样的国家才中间出来一两个民主的国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