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有公司利用其平台干预选举属于表达性言论,受第一修正案保护

最近推特以及其他主流媒体对拜登邮件门的操控使很多人震惊,共和党参议员也已决定要传唤推特CEO到参议院听证会。我想说的是,如果推特把参议院告上最高法庭的话,保守派法官很有可能保护推特利用其平台干预选举的权利,因为私人用其公司干预选举可以被归类为表达性言论(Expressive Speech)。

我这样认为的根据是2010年的“联合公民诉联邦选举委员会案”(Citizens United v. Federal Election Commission)中的判决。在这个判决里最高法院推翻了所有在临近竞选时企业对竞选人的赞助,理由为赞助竞选人是企业股东表示对其的支持,属于表达性言论。按照相似的逻辑,推特警察自己的平台也可以理解为推特股东对某竞选人的支持,这一行为也是推特股东的表达性言论,受第一修正案保护。

事态会如何发展,我不知道。我只是说这样一个可能性。虽然共和党可能会因政治因素来惩罚推特,但如果推特起诉的话,我觉得保守派法官会以宪法原则和先例(Stare decisis)来分析这样的一个判例。

https://en.wikipedia.org/wiki/Citizens_United_v._FEC

*呃,Expressive Speech其实应该是Symbolic Speec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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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 2020-10-17

58 个评论

>>这,我用宪法和先例来佐证我的观点,你这直接怀疑我ethos,不过无所谓,我就指出来而已。

我没质疑你的ethos。如果你有这种感觉,是不是你也觉得觉得这样都合理确实是 有问题的?
额,当然,你要 觉得合理,那也是你的自由。总之,我觉得有点恶心,这个应该也不挨着你觉得合理不合理。

我质疑的是你 的 专业问题 。抱歉,貌似也不能这么说,因为你明显就不是美国相关法律专业人士,所以也谈不上质疑所谓的专业素养。还没 这个“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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