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有公司利用其平台干预选举属于表达性言论,受第一修正案保护

最近推特以及其他主流媒体对拜登邮件门的操控使很多人震惊,共和党参议员也已决定要传唤推特CEO到参议院听证会。我想说的是,如果推特把参议院告上最高法庭的话,保守派法官很有可能保护推特利用其平台干预选举的权利,因为私人用其公司干预选举可以被归类为表达性言论(Expressive Speech)。

我这样认为的根据是2010年的“联合公民诉联邦选举委员会案”(Citizens United v. Federal Election Commission)中的判决。在这个判决里最高法院推翻了所有在临近竞选时企业对竞选人的赞助,理由为赞助竞选人是企业股东表示对其的支持,属于表达性言论。按照相似的逻辑,推特警察自己的平台也可以理解为推特股东对某竞选人的支持,这一行为也是推特股东的表达性言论,受第一修正案保护。

事态会如何发展,我不知道。我只是说这样一个可能性。虽然共和党可能会因政治因素来惩罚推特,但如果推特起诉的话,我觉得保守派法官会以宪法原则和先例(Stare decisis)来分析这样的一个判例。

https://en.wikipedia.org/wiki/Citizens_United_v._FEC

*呃,Expressive Speech其实应该是Symbolic Speec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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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 2020-10-17

58 个评论

>>我没否定他们是“创作者”,当然,如果我发推,推特也给我发钱就 更好了,像工厂的工人那样给工资。所以在...


工人于工厂,用户于推特的关系的本质不是发钱不发钱,而是签不签合同。工人与工自愿厂签了合同,用户与推特也自愿签了合同,具体内容无关紧要,有关的是合同自不自愿,签没签。毕竟在大萧条的时候,有的工人钱都不要,有吃的就去工厂干活。

关于第二段,是的,我的逻辑就是这样。但是我虽然不支持政府手段,却支持用市场手段来应对推特的偏见。鼓励被歧视的推特用户去其他更开明的平台,大力宣传这些另类平台,等等。我觉得这些手段能在不侵犯自由的前提下解决这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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